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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花木兰”到“女勇士”
——中国文化在美国文学中的重造

2018-03-29郑继明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花木兰木兰勇士

郑继明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外语系,广东 江门 529090)

汤婷婷(马克辛·洪·金斯敦)是20世纪70年代著名的美国华裔女作家,《女勇士》是其发表的首部作品,也是其代表性作品。该作品不仅为汤婷婷本人赢得了巨大荣誉——该作品被选入诸多美国权威性文学集,如《诺顿美国妇女文学选集》《希斯美国文学选集》等;更为重要的是其推动华裔文学实现了里程碑式发展。毫不夸张地说,华裔文学在美国取得巨大发展,与汤婷婷的文学成就有密切关系。

一、双重身份和双重视角为中国文化的移植和变形创造了条件

华裔学者林瑛敏认为,在美国文化背景下,非白种人的生活状况纵然不会由于父辈的通婚或者更换住所这些事情而变得更加复杂,也难免会受到其他处境的影响而变得更加错综复制。[1]这反映了华裔在美国文化环境中所处的尴尬局面,即华裔在美国一直处于不同文化边缘地带的根本原因不在于父辈的婚姻,也不在于住所的变动,而是作为少数群体的华裔在强势的英语白人文化中心面前表现得无能为力。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过女权主义运动、反对种族歧视运动的洗礼,美国的社会生活文化变得更加多元,从而使之前处于文化边缘地带的社会群体——华裔获得了一个表达自己观点的良好机会。

文化的双重性给华裔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但也使其具有更为敏锐的洞察力和有利视角,并转化为文学创作的优势。作为20世纪早期中国移居美国的华人后代,汤婷婷毫无疑问就是这类群体中的一员。一方面,汤婷婷从小生活在美国文化环境中,接受的是西方教育;另一方面,华裔身份决定了汤婷婷始终无法避免生活氛围的中国化和中国文化的浸染。矛盾的现实生活决定了汤婷婷始终处于二元文化的夹缝中,其在创作时必须寻找一种途径来实现不同文化和价值观之间的平衡。时间和空间的变化,使汤婷婷能较为容易地逃避本民族文化的影响,站在客观角度对中国文化进行审视、保留和批判。美国边缘地带的生活经历决定了汤婷婷在作品中不会盲目渲染西方文化的优秀,而是更为客观冷静地对其进行观察。从这个角度来说,双重民族性的文化身份使得汤婷婷能够轻易摆脱主流文化和故土文化的影响,从而站在最佳角度对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别进行评析。赛义德曾说过:“自从拥有记忆那刻起,我就同时属于两个世界,而不是只属于单纯的一个世界……因此, 我们称自己为局外人,当然这里的局外是相对来说的,这样更容易方便我理解相关事情。”[2]这句话也许是对以汤婷婷为代表的美国华裔作家的最好解读。

二、《女勇士》中的中国文化重造表现

我们最早接触到花木兰这个人物形象是在南北朝时期的乐府民歌《木兰诗》之中,该作品主要歌颂一位替父从军、在外征战十年而最终抛弃一切荣耀回归故土的巾帼英雄。汤婷婷小说《女勇士》正是基于这首乐府民歌,将其移植到现代文化、美国文化中,从而塑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更加契合现代读者的阅读需求和价值观。

首先,《木兰诗》在《女勇士》中的重造主要体现为人物性格的重造。乐府民歌《木兰诗》中的花木兰虽然是一个替父从军、征战沙场、不逊男儿的女性形象,但其本质上并没有摆脱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的温柔、知性之美。《木兰诗》中的“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等说明了花木兰在平常生活中和中国传统女性并无太大区别,仍旧以纺线织布、谨守本分为主。“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等描写虽然一改中国传统女性形象,但从后来的“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等描写可以看出,花木兰并不像男性那样对功名有极高的追求;身边将士一直没有发现花木兰的女性身份,也反映出花木兰在男性世界中极力掩饰自己的女性身份,表现出中国传统妇女的内敛性格。汤婷婷的《女勇士》则对人物性格进行了重新塑造。《女勇士》中的主人公“我”相比于《木兰诗》中的花木兰更加张扬、更加刚性。例如作品中“我”曾经幻想成为花木兰式的女英雄,杀富济贫、建功立业;当父母的洗衣坊被推倒重建为停车场时,“我”也幻想行侠仗义,夺回属于自己父母的洗衣坊。由此可以看出,花木兰的行为更多的是在社会现实逼迫下所作出的选择,其本身性格和中国传统女性形象并无太大区别;而《女勇士》中的“我”所作出的行为更多的是由自身刚性、张扬的性格决定的,和花木兰有根本区别。当然,二者在孝道、社会观等方面是有共通之处的,将古今两个女性形象连接在一起的桥梁就是“我”对花木兰故事的了解和对其行为的向往。

其次是社会价值取向方面的重造。乐府民歌《木兰诗》中追捧的是一种为忠孝而牺牲自我的精神,不是追求自我解放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这也是一个有悖于传统观念的故事能够在中国流传千古的根本原因。虽然花木兰替父从军本身是对传统儒家思想文化的一种违背,但该行为更多地体现了花木兰对儒家思想文化的归附,例如替父从军是孝、征战沙场是忠、归乡是不图名利,完全契合儒家思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3]而《女勇士》中的主人公更多地体现出对实现自我价值的追求,例如小说中“我”产生成为花木兰式女英雄想法的根本原因是唐人街上所流传的养女无用观念。这种情况下,“我”的所有行为是为体现自身价值而服务的。在军队中,“我”没有像花木兰那样隐藏自己的女性身份,而是肆无忌惮地进行征战;也没有花木兰那种尽忠思想,而是直接带领子弟兵进京杀了皇帝;在战争期间,“我”甚至还诞生了一个儿子。回乡之后,“我”并没有像花木兰那样回归到传统妇女生活,而是继续自己的行侠仗义行为,比如解放家乡被恶霸关押的小脚妇女,杀了曾经把女孩子比作米里的蛆虫和夺走自己弟弟的地方官。由此可以看出,《女勇士》中的主人公“我”并不是一个以三从四德为纲律的中国古典女性,而是一个具有独立意志的现代女性,追求的是自我价值的实现。

三、从花木兰到女勇士的现实必然

学者曹顺庆曾经说过:“他国形象只是主体国家文学的一种社会集体想象物,正因是一种想象,所以使得变异成为必然。”[4]因此,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形象,花木兰在移植到美国文化之后,发生变异是必然的。一方面,这是当代读者的价值观和阅读需求决定的;另一方面,花木兰在移植到美国文化之后要适应当地的文化传统和社会思潮才能站稳脚跟。具体来说,花木兰在美国文学中的重造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

首先,作者的家庭生活背景决定了花木兰在美国文学作品中重造为女勇士是必然的。汤婷婷的现实生活环境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作为华人移民的后代,汤婷婷生活在唐人街,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唐人街一直就具有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观念,例如汤婷婷的父母在唐人街曾经因没有儿子而感到惭愧;汤婷婷的弟弟出生之后就受到各种优待,无论是父母张灯结彩地为弟弟庆祝满月还是将弟弟的照片寄给奶奶,都是汤婷婷没有享受过的待遇;此外,父母常说“养女等于白填”“宁养呆鹅不养女仔”[5]等话,使得汤婷婷感受到中国文化中对女性的歧视,这也是后来其追捧花木兰的根本原因。花木兰的所作所为对汤婷婷而言是一个极大的鼓励。另一方面,虽然唐人街的生活经历使汤婷婷感受到了女性在中国文化中所受到的歧视,但其教育却是以美国文化为主的。在教育中她常常感受到中国文化和美国价值观念的冲突,对此我们可以从《女勇士》中所描述的“我常常感受到母亲讲述的故事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让人无法分清”等话语中看出来。汤婷婷虽然将花木兰移植到美国文学中,但对其进行了一定改造,使得其更好地将当地文化以及自己的创作理念结合起来。

其次,汤婷婷接受的文化教育决定了中国文化在美国文学中重造是必然的。汤婷婷在美国出生,接触的是西方文化,因此其在血缘和文化上虽然和中国有着不可磨灭的联系。但由于没有在中国的实践经历,她在看待中国文化时并没有脱离美国文化的认知方式,这也就决定了《女勇士》中关于中国的历史和神话传说被大量改造。例如在《女勇士》中,汤婷婷将岳母刺字改变为离家之前父母在“我”背上刺下报仇、誓言、名字等,甚至刻上了他们的地址和姓名。“我”相信凭借背上的字就能够让村里人将我的孝心代代传颂;“我”用参军、杀皇帝、军营生子等事实来反驳那些“养女等于白填”等话。《女勇士》是汤婷婷对理想女性的一个追求:做一个女中豪杰,成就一番大事业;孝敬父母和公婆,相夫教子。这是一个集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和西方女权主义意识于一体的女性形象。

再次,作者所处的时代环境决定了中国文化重造的必然性。青年时期的汤婷婷所处的时代正值越南战争、国内民权运动和妇女解放运动的高峰时期。这种时代背景决定了汤婷婷在创造作品时必将更多地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因此出现了“我”参加战争、在军中生子等情节,这是对战争以及女性地位的肯定,以此证明女性的作用和男性一样。战争结束之后,“我”回到家乡拯救被关押的小脚妇女并杀死地方官,说明女性对不公平社会现实的反抗。因此,《女勇士》并没有像《木兰诗》那样追求牺牲自我、成就他人的社会价值,而是将目光集中在民族平等和性别平等方面。

最后,文化存在的必要性决定了中国文化重造的必然性。汤婷婷曾将《女勇士》的初稿命名为“金山女人”,其根本目的在于塑造一个英勇无畏的移民华人妇女形象。但在出版之际,熟悉美国文学市场和中美关系史的编辑查尔斯·埃略特建议汤婷婷将作品名字改为易被美国读者接受的、带有异国情调的“女勇士”。[6]由此可见,文化存在的前提是对当地文化的适应。花木兰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形象,在中国有着广泛的受众范围,其所表现的忠孝也广受中国读者追捧,但对于美国读者而言这种做法毫无疑问是难以接受的。一方面,美国读者不能理解《木兰诗》中那种一再强调的儒家道德思想;另一方面,花木兰的个人追求和美国文化是截然不同的。因此,中国文化欲顺利地在美国文学中再现,对其进行重造是必然的。

四、从花木兰到女勇士的文化重造意义

美国华裔文学是华裔作家对自身族裔在社会中所处弱势地位的一种再现。事实上,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华裔都是被主流文化排斥的一个群体,其社会待遇和黑人并无太大区别。很多白人学者甚至发出了华裔没有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文学,属于被历史摒弃的族群的观点。[7]文学市场上更是将华裔定义为外国人,由此可见白人主流文化对华裔的排斥。这种社会现实使众多的华裔作家使用文学这一手段来向美国文化宣示华裔的存在,宣示华裔作品的价值,以此获得社会承认。

《女勇士》作为华裔作品的代表作,其对推动华裔文学的发展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在《女勇士》之后,市场上先后涌现了一大批优秀作品。这些作品以描述文化夹缝之中的华裔面临的文化困境为主要内容,并对两种文化的融合进行了探索。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主流文化对华裔特别是华裔作品给予了肯定。从这个角度来说,《女勇士》是打破女性沉默和华裔尴尬现象的先驱者,而其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汤婷婷在作品中对中国文化的重造。在把握创作立场的基础上,汤婷婷并没有真实再现花木兰这一女性形象,而是将民间传说、时代背景和自己的沉思有效地集合起来,对当时美国文化环境状态进行了剖析,对种族平等和性别平等提出了要求,迎合了当时的社会政治环境和读者需求,也为后来华裔作家的文学创作提供了借鉴。

《女勇士》是典型的美国文化内核、中国文化形式。无论是故事原型还是主要人物形象,都来自花木兰替父从军这一中国民间故事。但汤婷婷以主人公“我”的人生经历为线索,将当时的社会价值贯穿其中,在作品中更多展现了美国文化和当时的女权运动。从这个角度来说,《女勇士》只是一部普通的文学作品。但是该作品的最大价值在于汤婷婷首次尝试将一直影响自己的中国文化以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契合了全球化时代潮流,因此具有重要意义。该尝试使得后来者明白,两种文化不一定是对立的,而是可以相互融合的。文化融合的任务只有也只能由华裔作家来完成,其所处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的双重性使得其在融合不同文化的同时能够更加冷静客观地对文化形象进行重造,确定新形象能够同时具备本土文化和异域文化的双重特征。

五、结语

文化对文学形象的解析有重要影响。汤婷婷能够从中美双重文化视角进行人物分析解读无可厚非,我们对其分析的理解也要从双重文化视角来进行。我们可以站在中美两种文化角度,交替进行对人物形象的理解。此外,用移民视角来跨越文化之间的障碍,同样有助于实现对人物形象的正确理解。

[1]郑庆庆.站在边缘的女勇士——对汤亭亭《女勇士》的跨文化观读解[J].外国语言文学,2005(3):54-57.

[2]杨春.《女勇士》:从花木兰的“报仇”到蔡琰的歌唱[J].外国文学研究,2004(6):121-124.

[3]邱食存.论《女勇士》对美国东方主义的颠覆与超越[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08.

[4]周美青.中西文化碰撞中的女勇士——在多元文化背景下看汤亭亭的女性意识[D].济南:山东大学,2009.

[5]蒲若茜.对性别、种族、文化对立的消解——从解构的视角看汤亭亭的《女勇士》[J].国外文学,2001(8):79-81.

[6]刘成萍.中国传统花木兰形象在美国文化中的变异——以汤亭亭的《女勇士》为例[J].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7):25-27.

[7]董晓烨.虚拟与现实的结合:《女勇士》的叙事特征与效果[J].外国语言文学,2011(6):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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