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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现状分析与路径探寻

2018-03-29刘兆阳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法治理念法律

刘兆阳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金融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落实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颁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高职教育作为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塑造和增强学生法治理念的重要阵地,也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教育方式。

1 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现状

我国高职院校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我国每年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1 000多万名,开展各类培训1.5亿人次[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进一步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在师资水平和硬件设施建设方面,政府和社会对高职院校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并没有迅速普及。从中国社会统计年鉴中可以看出:2015年我国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人数是38 764人,占高职院校毕业生总人数的1.20%;2015年我国高职法律专业招生人数是35 823人,占高职院校招生总人数的1.03%;2015年我国高职法律专业在校学生总人数是107 978人,占我国高职在校学生总人数的1.03%[2]。可以看出,我国高职院校法律教育无论是毕业生人数、招生人数还是在校生总人数,均明显偏低。根据一份对杭州部分职业院校普法情况的调查结果表明:83.45%的学生认为学校每年开设的普法活动只有2次以下;27.16%的学生认为学校经常举行普法教育实践;45.68%的学生认为曾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合法利益受到过损害;而有70.19%的学生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找商家质询调换;与此同时,有66.71%的学生认为自己的法律权益在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报案维护自己的权益;有53.48%的学生认为法律非常重要,有问题会寻求法律方式解决,并有73.25%的学生希望多了解法律知识。分析上述数据可以得出如此结论:一方面,高职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较少,学生获得的法律知识相对有限;另一方面,学生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比较常见,维权意识强烈,但维权的法律途径不熟悉,迫切需要学习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等现实问题。

因而,高职法治教育现状并没有满足高职院校蓬勃发展的客观需要,也并没有满足学生学习法律知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需要。

2 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问题梳理

高职院校法治教育问题主要表现在法治教育的内容不全、法治教育的体系不完整以及法治教育规程的操作性缺乏等三个方面。

2.1 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内容覆盖不全

高职院校开展法治教育所依据的教材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很少有高职院校开设专门的法律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只能让学生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况且这门课程基本上是由思政课教师讲授,很多思政课教师不能作出明确的界限,用思政课的思维讲授法律基础,无形中降低了法律知识的授课质量。

即使有高职院校开设法律课程,也基本是针对本学校的特色开设。部门法众多,高职院校的法律资源不会涵盖所有部门法体系,会有所偏重地开设相关法律专业课程,例如财经类院校会开设经济法或商法等课程。高职院校学生受到权益侵害是普遍性问题,学生被“校园贷”或“网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伤害的例子也屡见不鲜,但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没有开设刑法、民法等课程,并没有从理念等源头预防学生受侵害行为的发生。

2.2 法治教育体系完整性缺乏

高校教育体系主要有课堂教育和课外实践活动两个部分。前者是接受系统性的知识教育阶段,后者是将知识加以应用强化阶段。就前者而言,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涉及面比较小,仅仅是对某一部门法进行讲解,难以将各个部门法融合成一个体系,法治教育具有零散性和碎片式等特点。就后者而论,课外实践教育活动是学生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重要方式,然而,很多高职院校只是在班级或者年级的层面上零散地开展一些法治宣传活动,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有自发性、个别化的特点。更重要的是,课堂教学与课后实践并没有紧密结合成整体。虽有课堂知识,但学了不会用,需要用的时候想不起来或者不懂怎么用,使得学生在遇到具体的侵权行为时不能合理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2.3 法治教育程序操作性缺失

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更多的是通过加强宣传,增强学生懂法用法的观念,并没有在实践中制订具体的操作性规范和程序。一方面,很多高职院校对学校法治教育的目的以及各级部门法治教育达到何种预期目标并没有明确定位,学校、院系、年级和班级缺乏法治教育程序的衔接,不能通过系统举行实践活动保证法治教育的体系化和完整性;另一方面,学校、院系、年级和班级对法治教育活动并没有制订相关的规范程序,进行法治教育没有规范指引,不能充分地传授课堂法治教育的知识和充分发挥课外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效益。因而,操作性的程序指引和体系性的组织策划缺失,使得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不够完整,也使得法治教育的效果不能充分显现。

3 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问题剖析

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是因为法治理念尚未在高职院校中充分树立,法治实效性并未在高职院校中得到充分认可。

3.1 从“实践”向“育人”的转化需要深入

教育部思政司张东刚认为,高校要切实把工作的重心落在“育”字上。高职院校相对于普通本科院校而言,办学理念存在着很大不同。相对于本科教育重学术性思维而言,高职院校更注重技能培养,这容易忽视对学生价值观等意识形态的教育。扎实的技能一旦脱离正确价值观的指引,会阻碍人才的培养。因此,一方面要通过课堂讲授和课外实践活动加强知识与技能的融会贯通;另一方面,也需要将法治教育等价值观的内容注入到学生的成长过程中,通过专业的法律课堂学习和丰富全面的法律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法治理念,健全学生的法治思维。

3.2 法治理念在高职院校未得以充分树立

很多高职院校都是在中专的基础上升格或者由几所中专合并而成,刚刚成立或处于发展初期的高职院校更加侧重于基础设施建设[3]。处于此阶段的高职院校对制度建设、文化氛围、依法治校等软件设施建设并没有引起足够地重视,对法治理念在高职院校中所起到的解决校园纠纷、化解校园矛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作用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治校的理念并没有充分地应用到学校的软件设施建设和实践活动中,偏重于职业技能教育和职业技能实训,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治理念的普及。

3.3 法治实效性尚未在高职院校中得到充分认可

法治教育的依据主要是法律教材,学生在学习法律教材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学习任务重、学习内容多、学习知识枯燥、学习效率不高等问题。法律知识过于抽象难懂、法律条文过于繁杂、法律门类多样,使得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兴趣不高。法律学习过程的曲折和学生因感觉枯燥而不愿意花时间去学习法律知识,使得学生学习的“功利心”和“针对性”更强。可以说,高职学生的“功利性学习”价值取向扭曲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真实目的,使其并不愿意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不重视学校开展的法治教育,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便难以树立和培养起来。

4 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优化路径

不难看出,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顶层设计取决于能否树立正确的理念和引导方向,具体而言,还在于能否建立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以及是否有较充分完备的法治教育资源投入。

4.1 明确法治理念在高职教育的目标定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高职院校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引。首先,依法治国要求高校要树立依法治校的法治理念。要做到依法治校:一方面,高职院校要充分贯彻相关的法治教育类规范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关于高职教育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自身要制订严密的校纪校规等规范性制度体系,并从实际上贯彻执行。其次,执法为民要求高职教育要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出发,将学生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作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关键部分。再次,要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公平正义观念,让学生分清是非曲直,在遇到问题时沉着冷静地思考并寻求正确的方法解决问题。公平正义还要求高职院校要严格依法治校,公平公正处理各种涉及学生利益的事件。

4.2 建立较完整的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体系

在课堂教学方面,有必要将法治教育专业课程设定为必修课程,可以将案例、规范性文件和法律基础内容等多种元素融为一体,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并通过拓展阅读的形式扩充学习范围。社团是进行法治教育的有效媒介,因此在社团活动方面,可以借助社团开展相关的普法活动,例如举办普法栏目剧、普法情景剧等形式,还可以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以及有奖问答来强化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在课外实践方面,可以成立专门的法律宣传小组,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下乡等活动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的可操作性。

健全和完善高职法治教育体系还体现在各级机构的协作上。学校领导机构和宣传部门可以开展专门的活动指导各院(系)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可以设立法治教育中心以及法律咨询中心,各二级学院(系)可以选派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作为法治联络员,定期接受并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同时指导本学院内部法治教育的具体工作。

4.3 加大对法治教育师资配套设施的投入

对法治教育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主要有人员配备、课程设置、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教育设施投入等方面。在人员配备上应优化法治教育队伍,可以选聘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并制订规章制度规范法治教育队伍的管理;在课程设置上可以优化课程结构,提高法治教育课在课堂教学中所占的比例,将法律基础作为必修课并提高学分要求;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上可以加强对法治理念的宣传,将法治精神、普法文化和校园特色文化融合起来,在维护特色文化校园建设的同时,加大对法治文化的宣传,更加丰富校园文化;在法治教育设施上可以丰富学校内部图书资源库中的法律专业文献资源,有条件的可以建设模拟法庭,开展专门的法律教育活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大计。加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对于培养具备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的技能性、应用型人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还是维护高职学生合法权益、预防和解决校园纠纷、化解校园矛盾和维护校园安全的客观需要。可从根本上去平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4]。从理念上注入法治精神的泉源,建立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加大对法治教育设施的投入,对高职院校培养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技能性、应用型人才,会有所裨益。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Z].2014-06-22.

[2]李锁强.中国社会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

[3]蓝庆华,黄秀兰.略论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意识的缺失及培养[J].高教论坛,2015(2):27-29.

[4]王明伦: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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