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声乐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探究
2018-03-29刘扬
刘 扬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辽宁兴城125105)
当前,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声乐课程仍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师讲授学生唱,教师示范学生唱,比较呆板无趣味性,这也就直接影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没有充分体现出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特点,也没能与飞速发展的科技时代接轨。理实一体化教学是一种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着重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新的教学模式。声乐课程融知识性、技能性、实践性、艺术性为一体,对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音乐才能的表现及职业综合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
1 课程现存不足及解决方案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在声乐教学中对人才培养的定位还比较模糊,在声乐理论和声乐实践的结合上没有明确的标准,使得一些毕业生在就业和艺术发展方面受到制约。因此,高职院校应明确学前教育专业声乐课程的培养目标,就是要培育适应当今幼教机构或艺术教育机构需要的声乐教育工作者。
目前,该课程仍采用传统教学模式,教学手段较单一,即教师讲授学生演唱,教师示范学生演唱。这对于一些音乐基础及理解能力较差的学生来说是很难达到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演唱要求的。而这些问题是可以通过理实一体化的具体教学方法来解决的,也就是将部分理论学习的内容移到线上,利用多媒体手段呈现给大家,这样既可降低理论学习的难度和深度,使学生更易掌握理论知识,又能运用所学理论指导实践,通过“用中学”巩固所学知识。
2 课程基本信息
2.1 课程性质与作用
声乐课是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和专业技能课,是训练学生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与演唱技巧,运用人声进行艺术表现的一门学科。课程要求学生经过3~5年的学习,能够理解和掌握声乐演唱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技巧与方法,并具有一定的范唱能力和艺术表演能力。
本课程融知识性、技能性、艺术性、实践性为一体,提高音乐表现能力,使学生能够真正地胜任幼儿园音乐课教学和课外儿童声乐课辅导工作,在培养学生音乐综合能力素质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2.2 课程教学目标
声乐课的教学目标: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声乐演唱的基本发声训练方法与基本操作技能,具备初步的歌曲分析与演唱能力,同时兼顾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道德观念。具体由以下3个目标组成:
知识目标:了解歌唱教学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初步掌握正确的歌唱技巧和演唱方法及对每首声乐作品的处理能力。
技能目标:学生能够演唱不同风格的歌曲,并能声情并茂地塑造较完整的艺术形象。基本掌握各个时期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的艺术特点及歌曲形态,具备声乐教学的基本能力和对声音进行艺术处理的基本职业素养。
素质目标:声乐课程在高职学前教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学生声乐素质的高低也是衡量高职音乐教育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本课程学习,能更好地提高学生对声乐作品的审美和鉴赏能力,进而提升职业素养。
2.3 课程教学组织
根据声乐课程标准,制订详细的学期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突出学生声乐演唱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声乐课程的特点,按照以下形式安排学习,以便更好地完成理实一体化教学项目。
项目一儿童歌曲。通过理论讲解与观看视频掌握正确的呼吸方法,并能把共鸣与咬字准确运用到发声训练中。歌曲赏析+作品讲解4学时;范唱与学唱8学时;演唱方法与歌曲处理12学时。
项目二民族歌曲。通过理论讲解民族唱法的演唱技巧与运用,学会基本民族唱法的演唱风格。歌曲赏析+作品讲解8学时;范唱与学唱8学时;演唱方法与歌曲处理12学时。
项目三歌曲艺术处理。讲解歌曲艺术处理的步骤与方法,并将其运用到歌曲演唱之中。歌曲赏析+作品讲解4学时;范唱与学唱4学时;演唱方法与歌曲处理12学时。
3 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设计理念
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的设计理念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要体现高职院校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要坚持以学生未来就业岗位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声乐演唱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方针;三是要坚持知识、能力、素质为一体,强调课程体系的职业性以及开放性;四是要以学生为主体,以声乐理实一体化教学项目为载体、声乐演唱实践为手段,实行模块化教学,实现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
项目实施过程分为:课前预习、理论教学、实训教学、课堂小结、课后作业与测试。课前预习,就是在上课前预习本项目声乐演唱的基础知识和发声技巧与方法;理论教学,就是完成任务导入,并对本项目基础知识点进行讲解;实训教学,就是根据理论讲解后所进行的歌曲节奏模打与歌曲演唱;课堂小结,就是对本项目演唱结果在音准、节奏、情感等方面进行演唱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与组间的学生互评,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及知识点总结;课后作业与测试,就是安排本项目或与本项目相关的歌曲表演唱,检验学习效果,看自己是否真正达到了教师所要求的目标。
4 考核方式与评分标准
取消以期末考试定终身的方式,而采用形成性考核评价机制。根据教学项目模块进行阶段考核,每阶段结束后采用不同的考核方法(项目一后小组考核;项目二后集体汇课考核;项目三后期末表演考核)。学生成绩由职业素质考核成绩、每阶段结束后的演唱成绩以及期末表演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职业素质考核占总成绩的20%,每阶段结束后的实操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期末表演考试占总成绩的40%。
评分标准。学前教育专业演唱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第二是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第三是音乐表现。能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5 教学评价
通过学生评价、教师评价、自我评价、企业评价等方式对课程进行教学评价,主要包括:对课程内容设计与组织安排进行评价,是否符合教学目标;对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进行评价,是否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对课程教师教学风范、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价,是否能够胜任课程教学;对实践教学条件进行评价,是否能够充分满足教学要求;对课程效果进行评价,是否能够使学生达到岗位需求的标准。
以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声乐课程为理实一体化教学研究对象,通过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实践,在强化理论课程学习的同时,引导学生多参与幼儿园实践教学,促使其不断积累声乐知识及教学经验,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从而更好地适应当今幼教岗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