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穿马克思主义情怀的地方治理研究
2018-03-28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韩 升(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当前,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构成部分的地方治理研究方兴未艾。如何在地方治理研究的西方范式和中国语境之间保持适当的张力,体现学术研究的中国特色,已经成为困扰众多研究者的关键问题。毫无疑问,治理话语与治理理论勃兴于西方发达国家,但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已经使中国不可避免地被纳入了全球治理的大格局之中。“当代地方治理的思想和实践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英国,随后其他欧美国家开展了一系列政府改革运动。在这些国家的影响下,这一治理变革运动迅速向其他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扩展,逐渐成为政府改革的一股潮流,深刻影响着当今世界各国地方政府的治道变革。”[1](P203)中国的地方治理研究必须形成自身的特色:使中国既有政治文化传统、中国当前的政治现实问题与全球开放治理的变革之道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这样的理论思路来看,地方治理研究需要马克思主义宽广的时代视野、强烈的现实关怀和明确的本土意识。可以说,惟有充分展现我国地方治理研究的马克思主义情怀,才能真正促进具有独立学术地位和学术品格的中国特色地方治理理论的形成。
一、地方治理研究的马克思主义情怀
地方治理是在全球治理浪潮中形成的注重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地方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思想和实践,是“在一定的贴近公民生活的多层次复合的地理空间内,依托于政府组织、民营组织、社会组织和民间公民组织等各种组织化的网络体系,应对地方的公共问题,共同完成和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改革和发展过程。”[2](P19)从20世纪90年代西方治理理念传入我国开始,地方治理的研究就得到了学术界的积极回应,地方治理研究已经成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前沿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结合我国政治社会发展和意识形态建设的现实需要,我们认为,我国的地方治理研究必须要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情怀,这是超越单纯知识论构思和技术化设计、真正体现人文关怀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研究发展的需要。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始终关注“现实的个人”及其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地方治理研究的出发点就是处于复杂权利义务关系之中的现代公民个体及其构成的各种社会团体。马克思主义尊重“现实的个人”的主体地位,并将之视为实现社会解放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地方治理研究强调释放公民个体的主动性和活力,并将公民自主自愿结合而形成的各种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协同治理的重要支撑。“公民组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都将是治理主体,他们共同组成一个社会网络组织体系,通过协商、互动、合作的方式处理公共问题。”[1](P204)地方治理理念释放了马克思主义“现实的个人”的主动创造性,这种主动创造性一方面体现在公民个体对政治问题和社会公共问题的积极关注与参与上,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公民在现实的社会交往中有机协同、形成富有创造力的生活共同体上。在具有积极公共关注的各种生活共同体中,富有批判意识和公共精神的社会交往成为常态,地方治理的理念和实践才能由此真正地扎根并焕发生机与活力。因此,地方治理研究要突出社会多主体的交互性协作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主体间性关系在地方治理研究领域的充分体现,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和实践意识。
马克思主义认为,理论研究惟有回到现实的社会生活、立足现实社会实践才能真正具有生命力。同样的,地方治理研究不是理想的空中楼阁的虚妄描画,而是扎根现实政治生活的真正问题意识和实践智慧的多维呈现。地方治理研究不是关在书斋里进行完全抽象的形式上思考,也不是三五哲人在完全闲暇的时空里进行纯粹的哲学思辩。地方治理研究需要理论解释,更需要现实关注。地方治理面向最基层的民生问题,需要在现实政治和行政实践的压力下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在国家政策的战略导向和基层政府的现实执行之间保持适当的张力。地方治理的马克思主义情怀就渗透在这种对现实社会生活问题的密切关注之中,就渗透在社会多元力量对现实民生问题的积极回应之中。必须要明确,我们的地方治理研究无法给出一个具有普适性的操作指南,因为不同的区域具有不同的地理环境、政治生态和社会习俗,这些都会构成地方治理实践发生的不可或缺的前提和基础。我们所需要的地方治理研究的问题意识正体现于此,当然,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之扎根现实社会生活的重要体现。
进一步而言,我国的地方治理研究必须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现存在论、方法论和价值论三者的有机统一,方能回应时代挑战和现实所需。首先,从地方治理研究的存在论奠基来看,惟有立足我国特有的政治文化传统和具体的现实国情,才能真正扎根现实政治生活,并始终保持明确的问题意识和实践指向。地方治理研究不能局限在西方治理理论的简单引介和脱离实践的观念建构上,应该在本土化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中国品格和中国气派,真正体现地方治理学术话语所蕴含的实践智慧。其次,从地方治理研究的方法论选择来看,惟有实现政治哲学(注重规范的理念引导)和政治科学(关注现实的经验分析)辩证统一,才能使理论与现实之间形成动态平衡、相得益彰的积极证成关系,并由此焕发学术探究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再次,从地方治理的价值论归宿来看,必须要解决好地方治理及其研究到底是为了什么的问题,惟有确定不移的人民价值导向,才能保证研究路径的科学合理,并由此确保真正服务于广大群众的人民性主旨。贯穿马克思主义情怀的地方治理研究需要有一种大情怀、大视野和大境界,由此才能包容地方治理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作出高屋建瓴的认知和决断,这样的地方治理研究才能突破狭隘的片面修补局限,真正形成符合历史发展方向和人民价值诉求的理论成果。
二、地方治理研究要立足我国特有的政治文化传统
马克思主义承认每一个国家、地区和民族所特有的文化相对独立性,强调自发的文化形态对思想理论和实践行动的滋养与维系。地方治理研究不可能发生在真空之中,如何面对我国特有的政治文化传统决定了我们的地方治理研究是否具有真正的生命力和能否真正促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按照理查德·E.帕尔默的理解:“传统并不是对立于我们的东西,而是我们置身其中、并通过它而存在的某种东西;它在极大程度上是一种如此透明的媒介,以至于对我们来说,它乃是不可见的东西——正像对于鱼来说,水是不可见的一样。”[3](P231)由此来看,我国特有的政治文化传统是我们开展地方治理研究无法摆脱的前见,是我们开展地方治理学术探索必须要认真面对的固有视阈。从政治哲学的更深层次来看,我国特有的政治文化传统构成了我们当下地方治理理论建构与实践行动的存在论语境,这是我们难以割舍也无法割舍的、已经融入我们每一个人生命和生活之中的文化血脉。在正视和延续中实现政治文化传统的现代性校正,才能建构真正独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治理话语体系。
长期以来,家国一体的政治文化传统在塑造着我们的政治观念,影响着我们的政治实践。国是放大的家,家是缩小的国,这种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意识已经成为我们固有的政治识见。个体自我淹没在生活共同体的诸般他者之中,我们的政治文化传统使我们习惯于从外部和整体来看待和界定自身,并且不可置疑的权威是我们政治生活的依据,由此形成的政治体系在一种封闭状态中是和谐稳定的。在韦政通看来,中国人固有的权威性格构成了政治文化传统的内核,影响着中国人的政治理解、政治想象和政治行为。“在国人自己从事的一项集体研讨中,大抵已可以指证,权威性格是中国人的各色性格当中最基本的一种,其他的性格,如依赖、顺从、缺乏自发精神、消极退缩、多疑、羞怯、乐天知命、保守、怕失面子、缺乏个性等,不仅与权威性格相关,简直就是权威性格的不同表现。”[4](P86)在这种伦理纲常维系的社会文化语境中,我们需要回应的仅仅是熟人社会里的伦理困惑,而非陌生人社会里的法律纠纷。独立的公民观念和权利意识在这种相对自足的政治文化传统中是很难扎根的。由此观之,基于个体权利模式的程序自由主义政治体系之所以难以在中国得到持久回应,与我们这种特有的政治文化传统紧密相关。要在中国这种特有的政治文化传统中培育和发展现代地方治理理论并由此激励现代地方治理实践的理性发生,必将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而且注定要带有中国政治文化传统的固有基因。因此,我们的地方治理研究要正视并对中国特有的政治文化传统做出积极回应,漠视甚至回避传统的地方治理研究将必然是西方社会治理话语的空洞独白,无法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获得思维共振和现实应答。
面对西方治理理论的强势来袭,基于特有政治文化传统的地方治理话语必须要实现创造性的现代转化,才能形成真正独立的理论话语体系。站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重新发掘《论语》《贞观政要》等蕴含中国传统政治智慧的经典价值,感受来自政治文化传统的教诲和启迪,我们才能使当下的地方治理研究与实践具有源头活水。当然,对中国传统政治经典的解读不能追求只言片语的截取,而是要站在一种西方诠释学意义上的“视阈融合”的角度来进行。这是一种“我注六经”式的古今交融而非“六经注我”式的肆意曲解,也是一种超越了近代西方认识主客二分对立思维的生存论阐释,陈寅恪先生称之为“了解之同情”。当我们不是将古典政治经典的只言片语拿来作为自我意见的随意佐证,而是真正融入古典政治智慧的思想感召之中,我们就会发现当下诸多政治意见的渺小与破碎,就能感受真正的政治智慧传承与启迪的力量。这是一种政治生活世界的自然传承与流变,这是一种政治命运共同体超越利益算计与权力计谋的休戚与共,这是一种政治识见的穿越时空的分享,这是一种对后现代政治支离破碎状态的来自内生性力量的文化修补。在传统政治智慧的滋养和启迪下,我们地方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延续着中国传统央地关系的动态博弈,构思着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治哲学主题——社会民主勃兴条件下多元社会治理格局的协同创新。
或许,这才是地方治理研究的应有状态,因为这样的研究才是有文化之根的,才能形成对西方治理话语自觉的批判性接受。一文一世界,文章著述呈现的是作者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思想片段,但是这种相对自足性无法掩盖作者整全的生活世界和一以贯之的文化认同。可以说,有关地方治理研究的每一篇章,其实都应该渗透着一位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者对中国政治文化传统和政治智慧发自内心的真挚情愫。当然这种情愫不是盲目的狂热和偏执,而且蕴含着在开放和包容时代对自身政治文化语境的批判性建构和审慎表达。“认知主体能够从人类社会的文化积淀中追根溯源,能够在追逐历史脚步的因循中,把握当下的脉搏和关节点,这是视野、胸怀,也是智慧,借此而造就或曰促成认知主体的睿智与洞见。”[5]这是对当下孕育中国地方治理理论与实践的文化母体的尊重,包含了对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的生命体认。
三、地方治理研究要面向我国当前的政治现实问题
地方治理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重要构成。马克思主义强调关注现实的社会语境及其问题发生,突出既唯物又辩证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教条主义及其预设的普适性采取了绝对批判的态度。据此来看,我国的地方治理实践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也无法找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地方治理教条可以套用。因此,作为地方治理实践之理论呈现的地方治理研究要面向中国现实的政治实践,在应对中国地方治理实践的问题中彰显自身学术话语的特色,充分体现敏锐的政治问题意识,探寻中国地方治理的发展规律和未来趋势,让地方治理理论成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当前,中国的地方治理研究要着力面对两个现实问题。其一是要关注和研究执政党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发挥问题,将地方治理研究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研究有机关联起来。毫无疑问,地方治理实践的推进需要体现“党委领导”,因为在一个公民社会发展不够充分的语境中推行多元协同治理,必须要确保政治价值方向的正确性,确保能够有效整合和凝聚社会治理各方的力量,这样才能避免社会组织的“丛林化”和社会成员的“散沙化”。当然,“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而非对于具体问题和具体领域的直接干预。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承载了中华民族这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的核心价值指向,是实现社会各方凝心聚力的根本保证。从更深层次来看,这种政治领导也就是要确保地方治理符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根本价值指向。我们的地方治理研究必须要体现和确保这种根本价值指向。在坚持和确保党对地方治理的“政治领导”的前提下,我们还需要思考和探究如何完善这种“政治领导”。于是,在地方治理研究中,中国共产党执政法治化的问题就出现了:“执政方式法治化既要求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接受宪法、法律的约束,更要求建立符合法治精神的组织运行规则和组织结构形态,创新执政党介入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的法治路径,实现执政党与国家的合法链接。”[6]如何在地方治理中体现和优化党的执政方式已经成为当前地方治理研究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我们的地方治理研究要重点关注的第二个关键问题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中央政府的权力过于集中问题一直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如何实现分权和优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也一直受到政治学界的普遍关注。现在需要明晰的基本理念是,地方治理不是简单的行政权力下放和分散化。“分权化改革是当代地方治理的趋势,是实现民主化和社会自治的必要途径;但是分权化并不是没有限度的、无节制的分权。分权化是有限度、有节制、有制度规制的分权。否则,分权不当反而会适得其反,造成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分散主义、中央政府的整合能力降低等问题,甚至会危及社会的稳定。”[1](P217)健全的地方治理要以法治化的形式明晰、厘定和确认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使之保持在一种动态平衡的张力之中,呈现作为整体的政府组织在变革时代所应有的自我调整和自我成长能力。地方治理研究必须要坚持和弘扬这样一种基本理念。“权力的划分是一个利益博弈的复杂互动过程,但从本质上来说,权力的划分既不应该来自中央政府权力的向下分割,也不应该来自地方政府权力的向上让渡,而应该来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管理好各自的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力的大小要与事务的大小相符,财权要与事权相匹配。”[7]在地方治理研究中关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问题,就能使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并会随着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的深入推进而不断呈现出其价值和意义,体现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应有的思想敏锐性和学术前瞻性。随着社会民主意识的深入和政治体制分权化趋势的加剧,调整和优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努力改变过去“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应该成为我们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地方治理研究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
当然,在我们实际推进地方治理实践的过程中需要应对和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也都需要理论界和学术界适时作出回应。地方治理研究需要在探究和剖析个案中取得经验性研究成果从而进行地区试验和实践推广,这体现了地方治理研究的“工匠精神”。同时,我们还需要具有宏大理论视野和学术背景的地方治理研究气派。这样的研究气派在重视地方治理微观研究和个案分析的基础上突出了系统性创新的研究特点,以一种更博大的胸怀和更宏伟的气魄将地方治理研究纳入到整个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的体系之中,纳入到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伟大事业之中,这才是马克思主义情怀的集中体现。这是一种与急功近利完全相反的在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中实现的精神沉淀,更是一种胸怀苍生、兼济天下的学术气度。
四、地方治理研究要尊重全球开放治理的变革之道
马克思对从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时代洞悉,昭示了一个注重开放、交流和包容世界的来临。在全球化普遍交往的时代,以邻为壑、壁垒森严的单边主义和封闭主义注定是行不通的,政治上是这样,文化和学术上也不例外。全球化时代的地方治理实践是交互影响的,全球化时代的地方治理研究也应该是交流融通的。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构成的地方治理研究势必要尊重全球开放治理的变革之道,才会真正形成独立的能够与西方治理理论进行平等对话的地方治理话语体系和学术风格。
地方治理研究尊重全球治理的变革之道,首先表现在对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治理实践的批判性感知方面。“自20世纪的最后20年以来,伴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和冲击,西方各国进入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改革的时代。无论是英美、欧洲大陆国家,还是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都相继掀起了政府改革的浪潮,其他转型国家、新兴工业国家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出现了同样的改革趋势。在这一改革运动中,地方治理的变革尤为明显,我们从中或许可以得到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8]因此,我们的地方治理研究要融入全球开放治理的格局和趋势之中,必须要形成对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治理成功的实践经验的批判性接纳。这些发达国家地方治理成功的经典案例,是我们开展地方治理研究的第一手材料,将为我们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参照性样本。由此,我们才能够进入对中西地方治理的比较研究之中,从中发现异同,找到发展差距与不足,从而开展更有针对性的研究与实践。可以说,基于实践的地方治理比较研究才是最有说服力的。
地方治理研究尊重全球开放治理的变革之道,同时还体现在对西方国家地方治理论著的引介上。“在地方政府研究领域,国外学者已有大量的研究成果,为了学习和借鉴他们的经验,近年来国内开始组织翻译了一些相关的著作和研究报告,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译丛》,此外,已经翻译过来的还有一些著名学者的专著。”[1](P23)阅读、翻译和理解西方地方治理著述,本身也是一项极富创造性的研究工作,是地方治理研究者基于自身的实践经验、知识背景和生存体验所展开的学术创造。当然,这样的引介和评述应该是以一种建设性的批判态度来进行的。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地方治理研究同样不可忽视西方论著中潜在的意识形态偏见。地方治理研究的开放,并非意味着不加甄别的兼收并蓄,并非意味着盲目接受和无原则的支持,更非意味着简单化的学习甚至模仿。“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虽然我们突出强调了依据中国国情去选择治理方略的设想,但是,在实际的行动中,还是存在着对西方国家既有社会治理模式简单化的学习和模仿的问题的,甚至成了‘模仿的模仿’。”[9](P78)我们的地方治理研究在学术开放与交流中要确保自身的话语权独立,西方优秀论著及其背后的价值观支撑必须要以一种批判性的方式呈现出来。惟有如此,我们才能形成真正富有底气的地方治理学术话语,才能使我们的学术论著和其他研究成果真正成为推进我国地方治理实践发展的智力支持。地方治理的研究成果,应该体现这种对西方地方治理经验与理论的批判性接纳态度,是自身视阈与西方理论视阈融合的结果,这是一种主体间性的交流与融合,不会带来学术失语甚至失忆。我们的地方治理研究需要这样一种研究态度和研究方式。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自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自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穿研究和教学全过程,转化为清醒的理论自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是现代世界世俗化以来人类思想价值的重要载体,它不仅仅是客观化知识,更是人生信仰和精神皈依。马克思主义需要身体力行的践履者而非泛泛无味的空谈家。我们强调的在地方治理研究中贯穿马克思主义情怀突出的是唯物辩证的精神实质,而非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在地方治理研究中进行空泛表达和将马克思主义标签进行随意粘贴。贯穿马克思主义情怀的地方治理研究应该超越微观制度设计层面的单纯技术分析,而进入到一种理想政治规范价值导向的政治哲学探究层面。这样的地方治理研究并非一种华而不实的屠龙之术,而是努力脱离治理技术碎片化的更为宏大的治理境界的自觉呈现。
[1]方雷.地方政府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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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方雷.中国共产党执政法治化对策思考[J].人民论坛,2015(20).
[7]方雷.重构中央与地方关系新契机[J].人民论坛,2010(6).
[8]方雷.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治理的变革[J].理论视野,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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