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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政府面临的行政挑战与对策

2018-03-28

巢湖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信息安全行政互联网+

曾 铮

(云南师范大学,云南 昆明 650092)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促使社会各界积极寻找融入互联网的方式。通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提供的广阔平台,很多行业都不同程度的实现了与互联网的融合,但在这样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面临互联网带来的各种各样的挑战。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深化,行政领域也越来越多的与互联网进行融合,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听取民意,给行政组织、决策和指挥都提供了更加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互联网的开放性让公众能够更多、更方便的接触到行政信息,加深了公众对政府的了解,方便了公民对政府的监督。与其他领域一样,政府部门与互联网的融合也面临诸多挑战。

1 “互联网+“时代政府面临的挑战

1.1 信息安全

“互联网+”时代给行政信息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互联网+”时代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信息以满足公民的知情权,接受人民的监督;另一方面“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递渠道更广泛,有越来越多的信息能够被发现并记录下来。因此,信息安全问题就成了当前行政组织需要面对的最大考验。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越来越高,公民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我国公民能够更加深刻的了解政府也能更好的履行自己的监督权。

近代以来,很多民主国家一直致力于信息公开,弘扬民主。美国总统杰斐逊在当选总统前就曾说过:如果由我来决定是要一个没有报刊的政府还是没有政府的报刊,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但在1801年就职后,又表示:滥用新闻自由的行为确实达到了前人无法想象的程度,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家都难以承受。因此,政府的信息公开与安全的矛盾一直都存在,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这一矛盾更加凸显。进入信息时代之后,各国政府面临着更大的信息安全挑战。2010年10月22日,网络组织“维基揭秘”一手造就了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泄密事件,该网站不顾美国国防部强烈抗议,公开了39万条涉及美国在伊拉克进行军事行动的机密,同时也引发了各界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问题的思考。美国舆论就对维基揭秘和媒体泄密之举反应不一,美国佩奇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47%的被调查者认为泄露军事情报会损害公共利益,42%的人认为有利于公共利益。针对泄露国务院外交电报的行为,舆论产生了更明显的分歧,60%的被调查者认为泄露外交电文有损公共利益,31%的被调查者认为泄露外交电文有利于公共利益,而对于怎样看待媒体处理泄密方式的问题,38%的被调查者认为新闻机构曝光的太多,而39%认为媒体对机密的报道恰到好处,仅14%认为媒体隐瞒的太多[1]。从这项调查的结果可以发现,公众对于利用互联网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普遍表示支持,但对于公开信息所带来的后果,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因此,如果一味地信息公开就有可能造成政府的财政损失,以及国家机密的泄露,而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传递出去也会误导公众。如果信息公开完全由政府来主导,又有可能造成信息的公开形同虚设。因此,在“互联网+行政”的过程当中,既要推进行政信息的共享和公开,接受公民监督,又要在互联网这样一个开放性很强的平台中保护好重要的行政信息,防止可能出现的泄密危机。

1.2 参与悖论

无序参与过度是政府进入“互联网+”时代面临的公众参与悖论。随着社交网络、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的普及与成熟,公众表达诉求和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的渠道更加多元和便利,公众个人意愿和诉求的表达无限自由,“自由爆炸”导致社会无序“参与过度”。尽管互联网大大增加了公民表达自身意愿、反映社会问题的可能,但越来越多的普通公众将互联网当成解决问题、参与问题的唯一手段,甚至消极的看待其他传统的参与途径与手段。一方面给网络参与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合理性问题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也对传统公民参与的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除此之外,互联网平台的低门槛和传播的盲目性使得涉及行政领域的网络暴力越来越多。例如,2016年9月14日,就有网友通过微博爆料称洛阳金谷园派出所在处理一起简单的两名小女孩喝酒失态和一名轿车司机发生纠纷的治安案件时,出警民警将路过的热心市民打倒在地,甚至将两名围观者的手机抢走并摔到地上。短短两天,微博就引起大量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根据这条图文并茂的微博,发评论谴责处理此事的民警暴力执法。而经过多方介入调查后则发现事实并非暴力执法。因此,行政领导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理性参与,防止参与过度、参与暴力的问题无疑是“互联网+”时代政府面临的又一大挑战。

1.3 理念变革

“互联网+”的技术体系建设是整个 “互联网+”行动中的核心部分。“互联网+”首先是科技发展所带来的升级,传统行业要想实现与互联网的融合,首先就是要在技术上为“互联网+”提供支撑,只有技术平台框架搭建好了才能实现“互联网+”的转变。但技术上实现“互联网+行政”并不是真正的“互联网+”,如果不在理念和思维上与互联网接轨就只是互联网与行政的简单相加。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引入政府的工作当中只是“互联网+行政”的第一步,是两者融合的基础,但并不意味着政府行政方式转型升级的完成,还需要行政官员在引入新技术的过程中不断转变思想和观念[2]。

“互联网+”的到来还让政府意识到了数据的重要性。我国一直是一个数据资源的大国,我国政府在数据的征集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可以动用公权力,以法律为依据,以财政资金做后盾,向全社会收集资源。其数据的样本庞大、资金支持的力度和行动的高效远非一般国家所能相比。比如我国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共动用了600多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仅中央财政就耗费了近7亿元的资金,而征集的数据样本量超过了13亿[3]。但我国的数据文化却相当缺乏,分析数据、使用数据的意识淡薄。例如,2006年卫生部制定了第一套小标准数据集,比美国晚了33年;2006年国家统计局正式成立了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比美国晚了66年;2010年起物联网的技术开始在铁道部、交通部得到应用,比美国晚了48年[4]。因此,中国缺乏的不是可供收集的数据,也不是收集数据的手段,而是收集数据、使用数据的意识。由于我国的大数据存在着非系统、非连续性的问题,很多数据都没有长期的积累,难以从历史的对比中寻找规律。因此,我国政府还要改变过去忽视数据的落后观念,形成数据理念、数据文化。

2 对策分析

应对“互联网+”带来的挑战,需要我国政府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意识,综合运用各种对策方法实现与互联网融合升级的目标。在“互联网+”背景下,实现互联网与传统行政相结合的目标,不能简单的把两个概念进行融合,既要转变自身工作方法,又要防范信息安全和过度参与的问题。

2.1 完善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

互联网的发展给公众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性,但网络信息传播的便捷可能导致信息的安全问题和参与的无序化,我国近年来虽然不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如201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从网络信息安全、检测与应急处理以及法律责任的角度做出了明确规定,但仍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网络的发展需要法律法规的制约,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对诸如网络言论的实名制、网络冲突的责任认定等具体问题进行法律法规的界定,给网络执法提供依据[5]。

2.2 提高政府网络治理能力

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的维护,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提高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在网络上发布谣言、引起民众冲突与恐慌以及发表损害国家利益言论的行为进行整治。提高网络执法的见警率、管事率。其次,要保护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加强关口防控,加强工业、能源、金融、电信、交通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行业、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最后,要建立一套完备的信息系统管理体系以及高效的信息安全评估体系和标准。同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网站自净、网民自律、社会监督等多主体协同参与的网络社会治理模式,共同构筑网络安全防线[6]。在政府信息安全方面,让政府敏感信息适应互联网环境,保障发布的政务信息通俗易懂的被群众理解而不被误解,有效防范病毒的威胁与攻击。在群众信息安全方面,保障群众信息安全,使群众通过政务平台,敢于讲真话,敢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7]。

2.3 进一步加强政府内部互联网意识

“互联网+”体现着时代创新精神,重构着政府服务模式,凝聚着社会公众期许,需要历经深刻而深远的意识变革[8]。首先要加强政府内部网络技术的培训,提高政府内部工作人员的互联网技术使用能力,互联网意识的形成无法通过单纯的意识引导和宣传实现,必须依托物质基础,当前政府内部仍然存在不少互联网技术的使用盲区,阻碍了互联网意识在体制内的发展。通过开设互联网技术培训班,定期定时从政府各部门选派一定比例的人员进行培训,逐渐树立互联网意识。其次要在公务员选拔中补充互联网技术特长人员,在关键部门要充分吸纳能够使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官员。最后要在公务员的考核、奖励和升职中增加有关互联网能力的考察,循序渐进,逐步加大力度,充分在政府内部树立互联网技术的学习意识。

2.4 促进互联网行政文化的形成

行政文化的形成与社会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并且会处于不断地变化发展之中,新的文化会不断注入到行政文化之中,又会因时代的变迁和发展使一些旧的文化逐渐消失。而行政文化又会对行政观念和行政风气产生影响。因此行政领导要想实现“互联网+”就需要注意行政文化在其中的作用。

正如百度公司创始人李彦宏说的“我们这些企业家们今后要有互联网思维,可能你做的事情不是互联网,但你的思维方式要逐渐从互联网的角度去想问题。”政府也需要逐渐转换自己的思维方式,形成互联网思维。所谓的互联网思维就是要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以一种全新的思考方式审视原有的一切问题,并且互联网思维并不是互联网行业才需要的思维方式。首先,要促进行政部门内部学习互联网知识,充分适应新媒体发展的新常态,引导互联网文化的发展。其次,要根据互联网开放、去中心化、分布式和连接一切的特点促成平等、开放、民主和以人为本的行政文化的形成。最后,要改变过去对思维的束缚,以往的行政文化中往往强调对命令的服从和权力的控制。但在“互联网+”时代,则要引导行政文化向更加开放、包容的方向发展,要激发创新精神,形成创新的文化环境,行政组织要打破常规,不断推行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敢于抓住“互联网+”的机遇,激发行政组织新的生命力[9]。

3 结语

自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 “互联网+”概念后,各界围绕“互联网+”涌现出众多思考和探索。政府治理的现代化与其紧密相连,这确实给我国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是行政领域在新的环境下面临的新局面[10]。为了应对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行政组织需要充分认识到在新局面下面临的挑战,提高自身能力,加强互联网技术的学习与应用,积极融入到“互联网+”的大环境中,还应针对新的挑战从法律法规以及网络治理的角度提高政府的行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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