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化学制剂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2018-03-28闻摘
上海化工 2018年1期
最近,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增列溴素、1-苯基-1-丙酮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为了有效遏制制造合成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蔓延,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公安部、商务部、卫计委、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6部委决定报请国务院将上述五种化学制剂增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予以管制。
被列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N-苯乙基-4-哌啶酮等三种化学物质主要用于医药中间体;被列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溴素主要用作制取溴化物,并用于医药、农药、染料、香料、摄影材料、灭火剂、选矿、冶金、鞣革、净水等部门用作普通分析试剂、氧化剂、乙烯和重碳氢化合物的吸收剂及有机合成的溴化剂,1-苯基-1-丙酮主要用于通用试剂、制药、香精、香料及有机合成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