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探索
2018-03-28王兆成
王兆成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山东 淄博 255000)
淄博市位于山东中部,是一座独具特色的组群式城市,地跨黄淮两大流域和山东半岛独流入海水系,自南向北主要分布着沂河水系、小清河水系、支脉河水系,共有河道93条,其中骨干河道8条,二级支流64条,三级支流21条,总长度约2 170 km,流域面积5 965 km2。境内有马踏湖、千乘湖等,河湖众多,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城区段河道与乡镇段河道管理水平、治理效果和防洪标准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近年来,淄博市围绕“绿色河湖、生态淄博”的总目标,自2011年在临淄区试点河长制,2012年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10月份河长制全面落实到位,2018年4月份湖长制全面落实到位,探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河湖管理机制,全市河湖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1 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
1.1 始终贯穿一条主线
坚持把党政首长负责制始终贯穿河长制推进落实的全过程,落实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名单,建立了“河湖管理委员会+河长办+河(湖)长+河道警长+河湖管理员”的组织框架,目前全市设立河长2 776人、河道警长466人、民间河湖长206人、河管员2 171人。市河湖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领导机构,主任由市委书记、市长(总河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任(副总河长)担任,市级河长、区县总河长、市直2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
1.2 明确了两个主体
1)明确工程产权主体。河道确权划界是河道管理工作的基础。2011—2013年,淄博市抓住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契机,水利、发改、财政、住建、国土、等11个市直部门制定落实了《全市河道蓝线规划实施方案》,投入1 500余万元,完成了全市河道蓝线规划,为2018年河湖确权划界工作创造了条件。
2)明确管理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公布了各级河长湖长名单,明确了区县、镇办作为辖区内河湖的管理责任主体。
1.3 做到了三个落实
1)落实管护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区县、镇办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管护企业作为河湖的管护主体。
2)落实管护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区县统一招标,确定专业化的服务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办按每2 km1人的标准聘任河管员。原则上,按照每2 km一个人的标准设置一线管护人员。
3)落实管护经费。在经费标准上,原则上执行每公里两万元的标准。以临淄区为代表的属地管理模式。是由镇办作为河道管理主体,区政府根据河湖管理部门考评结果对镇办奖优罚劣,以单侧河道每公里平均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资金;以高青县为代表的购买公共服务模式,对河湖养护管理年度投入300余万元,招标确定专业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县水务部门负责日常考评;以淄博高新区为代表的直管模式,管委会聘用45名河管员,每公里河道经费5.68万元,由水务部门负责日常考评。
1.4 强化落实了四项措施
1)强化业务培训。市、区县建立了各级河长湖长、基层河湖管理员学习培训制度。
2)强化信息化管理。建立了全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的全覆盖,河长制湖长制巡河APP上线运行。
3)强化“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资料建档与规划设计的完成,为河湖生态治理提供了资料与技术方案。
4)强化督导考核。市委考核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河长办联合构建大督查专项考核格局,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专项考核,对全市河道生态环境及各区县河长制贯彻落实情况实行月督导月考核。
1.5 实现了五个转变
1)实现了由行业部门单一管理向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管理的转变,部门之间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在河长制湖长制的框架内得到有效解决。
2)实现了由责任不明向明确责任的转变。河长制用规章制度的形式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实现了任务目标的“确权划界”和运转机制的协调配合。
3)实现了由单一管护模式向“一河一策”多元化管护模式的转变。结合淄博实际,围绕“绿色河湖、生态淄博”总目标,按着“一河一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属地管理按照“总河长+河长+河管员”的管理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按照“政府+公司+河管员”的管理机制,直接管理按照“河长+管理单位+河管员”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在河长制总框架下属地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直接管理三种模式并存的格局。
4)实现了由被动等靠治理向主动作为治理的转变。河长制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河长的责任意识,由过去被动等靠上级的经费支持转变为主动筹资、主动治理、主动作为。
5)由单纯河道工程治理向河道生态综合治理的转变。围绕全流域河湖生态治理目标,确立了“治用保”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绿、生态良好、亲水宜居的全域生态水系。2016年以来,共实施5大类33项重点治水项目,总投资达140亿元,主要对孝妇河、猪龙河等8条骨干河道进行全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2 工作经验
2.1 在河湖确权划界方面下气力
河湖确权划界是进行河湖管理的依据和基础。淄博市抓住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划界这个有利契机完成了河道红蓝线划定,并以此为基础实行河湖确权划界工作,为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2.2 在运转机制上求突破
淄博市在市、区(县)两级城里河湖管理委员会,探索形成的“河湖管理委员会+河长办+河(湖)长+河道警长+河湖管理员”组织架构,从体制上进一步理清了运转机制,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提供了机制保障。
2.3 在督查考核上强手段
督查考核是推进工作落实的强有力手段。淄博市形成的“市考核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河长办”的督查考核格局,以及“考核办法+考核细则”的考核体系,凸显了河长制与湖长制工作在党政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与力度,层层传递了工作的压力。
2.4 抓住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这一关键
实现“河长治”,关键在人,更要抓住“关键少数”。淄博市由市委书记、市长作为总河长,坚持每月召开生态淄博建设调度会,对各区县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采取现场观摩、重点讲评,进行跟踪问效,层层传递了工作压力。
2.5 在全流域河湖生态治理上出实招
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淄博市坚持全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致力打造水系生态长廊,实现了河湖生态环境改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