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英语习语汉译管窥直译和意译
2018-03-27高颖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基础部
高颖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基础部
纵览中西方翻译历史的长廊,西方最早有公元前三至二世纪的72学者齐集埃及亚历山大城集体翻译,中国最早有公元前1100年周朝的贾公彦,而最为知名的则数唐朝的玄奘不辞劳苦十数年“西天取经”。自从有了这些搭建语言文化桥梁的翻译活动,人们就开始对翻译进行不断地探讨和争论。就翻译方法而言,中西方学者的说法名目繁多,之后虽然渐渐汇集于统一的名称,指代却也各有不同。这其中,就有“直译”和“意译”。本文尝试对这两种翻译方法及其相关说法进行逐一梳理,并以英语习语的汉译为例,探讨直译和意译在翻译具体实践中的不同侧重,希望引起译者对翻译过程中本国与异邦文化交流与传承的重视。
谈到翻译方法,人们首先会想到直译和意译。古罗马的西塞罗(Cicero)是西方翻译史上最早的翻译理论家之一,“他认为译作应当超过原作。他主张翻译也是文学创作,译文应符合译入语的习惯,这样才能打动译文读者。因此,必须活译,直译则是缺乏技巧的表现;原文与译文都是人的语言,因此修辞手法有相似之处。他说他自己就‘保留了语言的总的风格和感染力’,意即做到了‘风格对等’”(申雨平 156)。在《论最优秀的演说家》中,他说:我不是作为解释员,而是作为演说家来翻译(这些演讲),保留了相同的思想和形式……在翻译时,我认为没有必要进行词对词的翻译,而是要保留语言的整体风格和力量。(Cicero 9)。他从修辞学家和演说家的角度,把翻译分为“作为解释员”的翻译和“作为演说家”的翻译。由历史记载来看,西塞罗最早在西方提出了两种基本翻译方法。早期西方学识最渊博的教父圣哲罗姆(St.Jerome)在翻译上“主张通过灵活的译法保持原文的美与风格,而不应拘泥于字句。他将一些人所称的‘准确’斥为‘学究气的做法’”(申雨平 160-61)。在别人指责他在翻译中有错误时,他阐述和论证了自己的翻译原则和观点:《圣经》等宗教经典用直译,文学作品等世俗体裁的作品可用意译。他还依据西塞罗“词对词”翻译的说法,创造出了“意对意”翻译的说法。他说:“I render,not word for word,but sense for sense.(我不是词对词翻译,而是意对意翻译)”(Jerome 23-30)英国作家德莱顿(Dryden)在《〈奥维德的书信〉序言》中提到翻译的三种类别时说,我认为,所有的翻译,都可以归于这三类。第一种是Metaphrase(直译),即把作者的话词对词、行对行地由一种语言转换成另外一种语言,这是“带着脚镣在绳索上跳舞“;第二种是Paraphrase(意译),即带有自由度的翻译。这种情况下,译者要时刻看到作者,这样就不至于迷失方向,但他主要是紧跟作者的意思而不死扣字眼,他可以对作者的意思详细阐述,但不能改变。也就是说,表达原作的思想而不受制于词语的羁绊;第三种是Imitation(拟作),译者可以任意改动词句和意思,只要认为有道理,两者皆可抛弃。这样做过分脱离原作,近似于创作。(Dryden 172)
西塞罗把翻译方法大致分为“词对词翻译”和“强调语言风格和力量的翻译”,并且倾向于后者;哲罗姆也是在西塞罗的基础上提出了“词对词翻译”和“意对意翻译”,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逐词翻译”和“意译”,并提出要根据不同的源语文本来确定相应的翻译方法。而德莱顿时期,直译和逐词翻译还没有区分开来。而拟作“过分脱离原作”,现在看来,已经不能称之为翻译的一种了。从以上三位代表人物的观点来看,在那段漫长的历史时期,大多数译者在把直译看作是逐字翻译的基础上,更倾向于意译。
1813年在西方翻译研究史上是个历史意义重大的年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在柏林皇家科学院学术讨论会上宣读了论文“论翻译的方法”。在该论文中,他强调两种翻译方法:译者要么尽量不打扰作者,而让读者向作者靠拢,要么尽量不打扰读者,而让作者向读者靠拢。(Schleiermacher 229)到这里,翻译学者已经从关注微观的翻译手法上升到了思考宏观的翻译策略。这是翻译单位(translation unit)的变迁,从文本的语句扩大到作为一个整体的翻译行为,包括与语境方方面面的联系。而且以前翻译学者对直译和意译厚此薄彼,现在已经能够重新审视二者的含义和功能了。它们不仅仅联系着源语和译语的文本对应关系,还牵涉到源语作者和译语读者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相互理解和交流的文化层面上。施莱尔马赫的这种观点是翻译界中异化和归化理论的起源。归化和异化可看成直译和意译概念的延伸,但并不完全等同于直译与意译。
乔治·斯坦纳在1975年出版的《通天塔之后——语言与翻译面面观》一书中发挥了17世纪英国学者约翰·德莱顿关于意译的主张。他写道:“译者的真正道路,既不在直译(metaphrase),也不在拟作(imitation),而应是意译(paraphrase),或者叫带有自由度的翻译。(Steiner 39)奈达后来放弃了直译和意译这两种说法,提出了对等的两个方向,即形式对等和动态对等,后来在此基础上又提出功能对等。其核心都是围绕究竟要紧贴源语文本的内容与形式,还是要更关注译语读者对翻译文本的反应和接受性上。这就需要考虑翻译中的文化因素。
从翻译界对直译和意译的讨论可以看出,翻译并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在面对文化差异很大的文本时应该如何考虑。现以富含文化因素的英汉习语为例,从文化交流的角度探讨以下几类方法:借用同义习语、直译、意译、直译与意译相结合。
有些习语在译语中能够找到相应的同义习语,这时可以考虑采用现有习语。汉语和英语中存在形式和语义都相合的习语。不仅字面意义相似,其产生的形象也很接近。例如英语习语To add fuel to the fi re/火上浇油,其字面语义与联想语义都极具相似性。但是也要避免在译文中使用极具汉语特征的成语(如:班门弄斧等),以免造成文化错觉,显得不伦不类。
直译在英语习语翻译中广为运用,是在不违反汉语用法的基础上,尽可能保留源语的联想语义、民族特色和异国情调。从文化交流的角度来看,这种方法最为直接和理想。这种翻译文本也许读者不会马上理解或接受,但随着文化意识的增强,与异域风情更为紧密地接触,相信读者会逐渐接受。相当多的英语习语就是以这种方式进入汉语的。例如:armed to the teeth/武装到牙齿。直译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广泛的应用性。
两种语言之间有时尽管附加详尽的解释,仍有不可直译之处。甚至,采用直译不仅令人更难理解,还会引起不必要的曲解。这时就需要牺牲英语习语的形式采用意译。例如把“to stick to one’s gun”直译为“坚持某人的枪”听起来不易理解,因而常意译为“坚持立场”。意译有时可使译文更易理解,但是无法带来源语读者所感受到的修辞音韵之美,因而只能作为下策备选。
有些英语习语具有浓重的民族特色,包含特有的逸闻典故。此时意译因为不能使汉语读者有相同的感受,所以不是最佳选择,而直译又不能完整地传情达意。因而宜将意译与直译相结合,如:“Achilles’s heel”直译为“阿基利斯的脚后跟”,汉语读者也许还是不明究里。如若附加解释“唯一致命的弱点”则很好地保持了形与意。不仅忠于了原文,还对汉语读者产生了相似的效果。对于具有文化交流作用的习语,直译与意译相结合的翻译方法无疑是上乘之选。考虑到读者的灵活性,解释部分有逐渐省略的倾向。
总之,在翻译英语习语时,译者不应只考虑汉语中的类似表达,或只考虑汉语读者的理解能力,而应当着眼于多元文化交流,努力保留源语的文化特色。这么做一方面遵循了忠实原则,另一方面有助于增进不同文化背景下人民的相互理解,丰富译语的表达形式。其实英汉两种语言都有许多比喻效果极为生动的成语,把这些文化中特有的意象请进来走出去,可以更加丰富人类语言表达的宝库。英汉读者对于新鲜事物认识和接受的弹性和张力是不容忽视的,大家应当对异于习惯的表达形式采取更为开放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