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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版权保护与网盘资源分享关系问题
——以《人民的名义》全集资源泄露事件为例

2018-03-27李佳倩苏州大学传媒学院

传播力研究 2018年13期
关键词:人民的名义网盘版权保护

李佳倩 苏州大学传媒学院

随着网络时代不断发展,资源共享不再是难题,各类影视剧比起电视时代传播范围更广,话题度更高。信息化技术在为各种影视资源共享保驾护航,最大限度为观看者提供享用资源的自由空间的同时,也威胁着各类影视剧版权的安全问题。各类资源的版权保护问题再次被人们所热议。

一、版权保护的意义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随着信息的数字化,网络传输的便捷化和无国界化以及利用作品的人数增多,版权保护越发变得重要起来。

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者即版权人,将他们的智力的创造成果转化为社会财富或者物质财富。版权保护不仅是为了维护创作者们的劳动成果,也是为了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更重要的是借由保护作品的传播进程,达到对信息资源的有效传播,这样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真正的发展和繁荣。

版权法是保护作者权益的专门法律,但它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此,最重要的是通过保护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信息资源的使用和传播。

二、网盘侵权问题

(一)网盘概述

网盘,是一些网络公司推出的在线存储服务。向用户提供文件的存储、访问、备份、共享等文件管理功能,使用方便。用户根据服务商提供的功能可以进行便捷的文件管理,在网盘上可以在线观看、资源共享、文件下载等便捷功能,服务商提供了很大的免费存储内存。网盘具有存储空间大、使用方便、隐私性高等特点,从而迅速占领市场。

(二)网盘侵权现状

1.网盘资源的买卖

网盘的优势在于资源分享方便快捷,但用户分享内容是否侵权并不知情,也存在有用户借由网盘高私密性的特点进行盗版传播等侵权行为。如今,大多数的网盘侵权现象集中于影视、音乐及电子书籍等。部分网盘可以让用户在将信息存储后以分享的方式传播出去,这样使得原本封闭的信息得以公开传播,与一些视频分享网站无异。

2.影视资源的传播

网盘中的影视资源分类较多,有电视剧、电影以及音乐MV等,甚至禁播的影视资源也都存在于网盘中。以热播的电视剧和电影为主,这些资源的上传者多不是以合法途径进行分享。比如前段时间炒的很热的《人民的名义》事件,以及2015年的《芈月传》事件,都是用户在播出期间将未放映的完整剧集上传至网盘并进行售卖。

3.音乐资源的下载

音乐版权问题是国家最近较为重视的一个方面,音乐资源也在逐渐走向规范化。例如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软件对音乐资源都开启了付费下载,有些甚至需要用户购买音乐专辑才可以收听。我国的还存在着大多数人认为音乐资源应该免费公开,以及自己不该为音乐资源付费的想法,这就使得一些用户开始在非正规发布的平台上寻找免费的音源资源。

三、版权保护与网盘资源分享的关系

以网络为传播平台,使各类文化产品的输出变得更加便捷,网盘因其方便地分享功能成为各类资源的“集散地”。人们的版权意识依然薄弱,这就需要明晰版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分享之间的关系。

(一)版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版权保护与资源共享之间的关系是统一且对立的。版权法在维护版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在某些方面例如信息自由上会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版权保护实际上就是保护版权所有者的权益,充分鼓励其创作的积极性,才会使社会拥有更多的信息资源并极大地促成文化的发展与繁荣;而资源传播及信息自由也是为了提高社会对资源的获知以更好的传播。追求信息的绝对共享必然会导致没有共享,而对版权的过度保护也必会导致信息交流的闭塞。

(二)版权保护对信息资源共享具有促进作用

国家已经越来越重视版权的保护,影视资源正版化也是势在必行,妥善解决版权保护问题,才能实现资源的合法有效传播,确保版权人的基本权益,更好地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版权保护是为了不断促进新知识的产生而后将其转化为生产力。也是实现资源共享的前提和基础。保护版权可以促进知识资源的有序利用,既保护了版权人的利益,又扩大了资源共享的范围。

(三)版权保护与网盘资源分享之间的冲突

对于高级信息产品,例如一些专业制作编辑软件,版权人由于其开发过程的高投入、高风险性,所以会提高商品的价格;社会公众对价格望而却步,但是科技含量高的信息产品公众追求方便、信息化生活的必需品,所以他们铤而走险购买或搜寻盗版资源,以得到实惠。

对于生活中一些“平民化”的信息资源,如影视剧、音乐等,社会民众依然选择盗版资源。由于影视剧、音乐等资源与日常生活联系密切,以至于民众对于其版权保护没有重视。认为其不需要消耗成本去获得。

关于《人民的名义》等热播剧剧集泄露的问题,是由于版权保护与海量授权需求之间发生了冲突。各个电视台、视频网站及版权人为了创造收益最大化,会对热播剧的播出时间进行拉长,延长火爆期,不断创收。但民众对于热播剧等信息资源需求量大,其求快心理与版权人的创收心理产生了矛盾,这就导致了“平民化”信息产品版权遭破坏的原因。

四、结论

实现版权保护急需整顿网盘秩序,而网盘秩序的整顿还需要在技术层面进行改进,加强监控,遏制侵权传播行为的源头。更重要的是让知识产权的法律深入人心,版权人同样需要提高保护自身合法版权的意识。

[1]曹媛媛.这是以谁的名义在泄露剧集[N].南方日报,2017年4月14日 第A10版.

[2]胡晓.多家百万用户网盘关停服务,网盘业出路何在[J].商周刊,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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