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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改革与社会保障协调发展的困境与应对

2018-03-27常金奎王三秀

长白学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失业社会保障供给

常金奎,王三秀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湖北武汉430074;2.河南理工大学应急管理学院,河南焦作454000)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力,应该是一系列改革举措整体发力,包括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实施减税降费和大规模减少行政审批”。[1]可见,供给侧改革内涵丰富,会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引起经济社会关系的调整和碰撞,社会保障如何化解改革震荡,并与供给侧改革协调共进是推进改革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一、供给侧改革与社会保障的协同关系具有时代特征

改革和竞争是发展的动力机制,社会保障则是社会发展的保障机制,二者协调发挥作用才能使社会发展既有动力,又平稳协调。在一般状态下,社会保障主要化解人们在市场竞争中失利的不良后果;在重大改革时期,社会保障则要担负起化解改革造成的利益结构调整带来的巨大社会冲击。各国各时期因变革引起的社会动荡甚至政权更替并不罕见,因此改革的同时必须注重社会保障稳定功能的发挥。从历史上看,我国历次重大经济改革都会催生相应时期社会保障的协调发展,并使社会保障制度烙下当时改革的特征,比如上世纪90年代的国企改革就促生了当时以保障下岗职工为特点的企业保险制度。同理,当前供给侧改革逐步深入的形势下,供给侧改革与社会保障的协同关系也具有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所赋予的时代特征。具体分析供给侧改革与社会保障在现有社会经济环境下相互作用的机理和过程,对于把握改革与稳定之间的关系、促进协调共享的小康社会建设意义重大。

(一)供给侧改革的“硬着陆”特征及改革风险的社会保障责任

供给侧改革强调政府对供给的宏观调控,这与之前以需求管理为主的政策迥然不同,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方向性、战略性的变化,这种变化意味着待调整的利益结构的范围更广、调节程度更深。而“当下一些舆论过多地聚焦于‘供给侧’三字,而忽略了‘结构性改革’。其实,‘改革’才是核心命题”[2]。改革意味着资源和利益的重新配置,尤其是本轮改革很多方面的调整是人对经济的主动干预,带有一定“硬着陆”的意思,因此给社会造成的冲击会更大。改革的冲击或震荡势必波及到多个地区、多个行业的人群,面对整体形势的变化,个人应对冲击的能力会显得很单薄,不少人可能利益受损甚至陷入困境。政府对于这种社会风险具有责无旁贷的责任,其具体体现就是要为改革利益受损者提供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对每一个人的保障集合起来,就形成了其对社会的稳定功能,因此,决策者把握好改革与社会保障功能的协调发挥,是改革过程中必须面临的课题。

(二)社会保障通过发挥稳定功能融入供给侧改革的大局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是政府主持下调节生产要素分配的行为,甚至直接干预某些行业的生产经营,这是显而易见的人为干预经济的活动,政策的预见性特征十分突出。改革过程中,除了要关注政策目标,还应当对改革的社会影响、民生后果有充分的预见和分析,这些其实都是改革成本的构成部分。按照经济学上的标准,改革要达到帕累托最优很难,但是起码可以使改革是帕累托改进,也就是至少做到使“得者的所得大于失者所失”,社会保障在现代国家制度安排中承担着保障民生、化解冲突的责任,正是减少“失者所失”的制度化安排,因此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就是减少改革成本,有助于提高供给侧改革的综合效益。从这个角度看,社会保障其实是供给侧改革大局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供给侧改革与社会保障协调发展关系的演化性

供给侧改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是随着时间变化的。社会保障在改革初期主要是应对变化、化解矛盾。因为变化肇始于改革,初期阶段一般是社会保障根据改革的要求做出适应性调整或变革,具有被动性特征,在此过程中其稳定社会的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当改革进行到一定程度,供给侧改革促生的新领域、新群体将为社会保障的发展提供新契机,此时社会保障的适应性就应当由被动转变为主动,积极把握新的发展机遇、主动开拓新的增长领域。

(四)供给侧改革继续深入,要求社会保障持续发挥稳定、协调功能

自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以来,已有多项具体措施付诸实践,例如部分行业去产能、减税减费给企业减负等,但这只是一个开始。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近5年发展的主线是“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3月“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改革,加快结构调整”。由此可见,供给侧改革的过程将是中长期的,这也要求社会保障要持续发挥应对改革冲击的稳定功能。这样一来,临时性的措施显然不够,只有社会保障在制度本身作出变化,才能适应持续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供给侧改革与社会保障协调发展的困境

社会保障稳定功能发挥是其与供给侧改革协同发展的主要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眼于长远利益,随着改革不断深化,难免会触及部分人群的当前利益,这些利益调整与冲突是对社会保障的挑战,也是其必须破除的困境。这就需要对改革冲击进行详细分析,明确改革是通过何种渠道、多大程度上影响社会保障,其具体作用过程和机理是怎样的。目前而言,改革措施主要是部分行业的去产能政策和针对企业减税降费的减负政策,这两项政策会通过两个渠道影响社会保障:一个是通过就业渠道形成人员安置压力和兜底生活保障压力,另一个是通过资金渠道形成社保资金来源缩减、开支增加的双重压力。

(一)去产能造成的人员安置压力作用于社会保障

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在于优化供给结构,落实在产业层面就是压缩产能、清理僵尸企业。这也是改革的难点,之所以难,是因为政策的最终结果要“减人”,人员安置问题历来都是改革最棘手的问题。本次去产能改革中,人员安置措施基本是写入改革措施同时出台的,这说明政府对人员安置问题是极为重视、提前考虑的。早在2013年的《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出了转岗、再就业、创业等多种手段解决人员安置问题,并明确了就业、创业的指导和培训,以及创业的减税和贷款政策等多项配套措施。但是,必须承认人员安置政策往往难以达到预期效果,退一步说,即便假设人员能够得到全部安置,无论他们未来是转岗、再就业还是创业,短期内都是处于失业状态,在过渡期都需要来自社会保障的支撑和帮助。这或许也是我国“政策保”“维稳保”①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测算人员安置压力的具体大小,就需要核算去产能各行业所涉及的人员数量。

根据国家的相关文件,需要去产能的产业包括钢铁、煤炭、石化、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目前首先启动的是钢铁和煤炭行业。就钢铁产业而言,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从2016年开始,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至1.5亿吨。由此导致的人员安置数量,据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2016年世界经济论坛上表示:“今年要去掉钢铁行业产能4500万吨,安置员工18万人。”另据人社部初步统计全国钢铁化解产能过剩,涉及钢铁系统约50万人。而根据学者的估计,需安置人数更多。赵峰等研究指出“未来的行业转型时期内,将有70~80万钢铁从业人员将面临转岗、再培训上岗,甚至离开。”[3]

煤炭行业压力更大,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3至5年内,将再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徐绍史在2016年世界经济论坛透露“今年要去掉煤炭行业产能2.8亿吨,安置员工70万人”。而据学者研究,煤炭的供大于求的形势更为严重。供给方面,“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在籍煤矿生产能力约36亿吨,加上试生产煤矿产能,实际生产能力超过38亿吨;在建煤矿1303处,新增产能10.8亿吨;资源整合煤矿产能2亿吨。总体看,目前全国各类煤矿产能已经超过50亿吨。”[4]但是需求方面,“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课题组对中长期煤炭供需进行了情景研究,在煤炭消费绿色革命情景中,我国煤炭到2020年达到消费峰值,低于30亿吨标煤,2020-2030年煤炭消费不再增长,并缓慢下降。”[5]由此可见,即便不增加新产能,当前煤炭行业的供给大于需求的量有大约20亿吨,假设这些产能全部去除,结合当前我国煤矿大约为5的全员工效来看,[6]也就是煤炭行业要减少120多万人〔2000000000吨/(5吨工*330日)=1212121.21人〕,如果再加上企业办社会所涉及的人数,需安置人员总数将远超人社部初步统计的约130万人。可见,仅仅是钢铁和煤炭两个行业需安置人数就不少于200万人。

钢铁和煤炭之外,其他几个行业的去产能任务也同样艰巨。2015年PTA、电石、聚氯乙烯、氢氟酸、有机硅甲基单体、丁苯橡胶、顺丁橡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4.1%、58.9%、68.5%、44%、55.5%、54.5%、45.1%,均严重过剩。[7]鉴于此,国家发改委先后推出《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启动了石化、有色两个行业的去产能和结构调整计划,并且都将化解过剩产能列为重点任务,也对人员安置提出了要求。虽然受条件限制,对于石化、有色行业去产能状况不易估算,但是其必然导致相当数量的需安置人员。根据石化行业45%-65%的产能利用率,如果过剩产能全部淘汰就高达40%以上,其带来的需安置人员数量也将很庞大。

(二)去产能通过资金渠道使社保缴费来源被压缩

多个行业的去产能会从资金方面影响社保费源的机理较为明晰。首先,作用对象是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保缴费。其次,影响沿两条路径发挥作用,一条是企业破产或重组会影响企业缴费部分,另一条是需安置人员的个人缴费很容易中断。会有多少企业断保、有多少需安置人员弃保显然是无法预测的。但政策安排要有应对最坏情况的打算,因此可以假设所有需安置人员都弃保和断保。这样就可以根据前文估算出的安置人员数量计算出社保各项目的缴费损失。

首先看养老缴费。2014年全国参保职工人数25,531.00万②,养老金收入25,309.70亿,折算人均缴费9913.32元,在假设最大弃保、断保损失情况下,结合钢铁、煤炭两行业安置人员最大数量210万,可以计算出养老金缴费损失为210*9913.32=2081797.42万元,也就是209亿元左右。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医疗保险最大缴费损失为802212.32万元,即80亿多一点;失业金最大缴费损失170019.83万元;工伤保险最大缴费损失70694.60万元;生育保险最大缴费损失为54981.31万元。由此可见,五项社保缴费损失大约为317.87亿元每年,去产能政策要持续2-5年。在安置人员数量不增的情况下,其总额在635亿元-1600亿元。《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按规定落实好其社会保障待遇”。这意味着需安置人员的社保缴费最终主要还是由政府负责,此处的社保缴费损失金额也是社保系统需要政府支持资金的数额。

(三)去产能通过资金渠道影响社保支出

去产能政策作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过程很直接,如前所述待安置人员无论最后如何,中间都要经历一个失业期,这必然使失业金支出增加。但失业金总体增加的金额不易估算,因为各省市失业金发放标准不一。经过翻阅多地失业金发放文件发现,各地失业金标准都参考了当地的最低工资和低保标准。例如上海低保标准880元,最低工资标准2190元,其失业金第1-12个月1415元到1520元,这个标准与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中间值1535元非常接近。各地对失业金标准的界定办法实际上大同小异,基本可以取当地最低工资和低保标准的中间值来计算失业金。虽然各省份之间低保标准差异、最低工资差异也较大,但是观察相关改革文件和数据容易发现,目前煤、钢去产能任务较为集中的湖北、河北、河南、山西等省份,其低保标准排名和最低工资排名都相对集中在31个省份的中间位置,其中湖北省在两项排名都为15位,居于全国省份的中位,较有代表性。以湖北为样本,根据《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湖北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770元到1085元每月不等,省直单位按1085元每月执行③,这与其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的中值1005很接近。因此参考湖北省的失业金标准估算煤、钢行业去产能可能引起的失业金支出额有:210万人*1085*12*1.8=492.16亿元,式中12表示第一年的十二个月,1.8表示第二年的失业金按第一年的80%发放。按照现有规定失业金领取最长期限是两年,因此钢、煤行业去产能所发生的失业金支出金额约为500亿元左右。

单独来看,煤钢去产能造成的失业金支出的增加500亿元左右,并不算多。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保制度环境下,失业是一种身份,具备了“失业身份”的人及其家庭能够连带享受很多项其他福利和救济政策优惠,比如社区福利、医疗救济、教育支持以及各类专项和临时救济等,将这些关联救济、福利支出加总将是失业金的数倍。如果不挤占现有其他困难家庭的福利,就必须在所有失业及关联救济、福利项目上都增加支出,这要求所有关联社保制度的连锁变化。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安排两年1000亿元用于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安置,但是这个资金主要以奖补的方式发放给企业,或政府购买岗位、就业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及税收优惠等,并不能直接填补社保负担增加的缺口,这或许意味着社保资金缺口要单独安排预算。

(四)减税降费通过资金渠道全面压缩社会保障费源和补贴收入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其中最直接的政策是降低企业承担的社保缴费。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措施是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大多数省份已将此政策在失业金、养老金等多个社保项目上付诸实施,后续还将有更多省份、在更多社保项目上落实企业减费政策。显然,该政策会全面减少社保缴费来源。“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情况初步测算,下调社保缴费率政策每年可为企业减负1000亿元以上。”[8]这意味着社会保障的缴费收入会减少1000亿元。间接地,以“营改增”为主要形式的减税政策也会减少财政收入、压缩各项开支,地方政府对社保的各级财政补贴也可能受到影响。在社保各项支出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单侧降低各项社保缴费,其结果必定造成社保的财务压力。

(五)供给侧改革给社会保障造成收入减少、支出增加的综合压力

总之,当前的供给侧改革政策至少从三个方面影响社保缴费:一方面是去产能导致的企业和个人缴费减少;只考虑目前启动的煤炭、钢铁两个行业,会产生180万-210万的人员安置需求,按两年算会带来各项社保缴费损失635亿元左右;第二个方面是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的减税降费政策,其中“降费”政策主要是降低企业的社保缴费,这会使企业至少减负1000亿,也就意味着社保收入减少1000亿;第三是人员安置增加社保支出负担,比如失业金支出增加500万元左右,提前退休使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各项福利、救济资源被安置人员挤占等。整体来看,只是两年内社保系统就要承担缴费减少、支出增加的压力至少在1635亿元。当然,这还只是启动了煤炭、钢铁两个行业的去产能,随着改革扩展到更多行业、持续更长时间,再考虑到社保制度的关联性,还要伴随诸如救济支出、就业支持支出、福利支出等,其给社会保障带来的负担金额很可能翻倍甚至更多。

三、供给侧改革带给社会保障的协调发展机遇

改革会带来弃旧除弊的阵痛,但也同时孕育着创新发展的契机,这正是改革的价值所在。供给侧改革给社会保障带来挑战的同时,更提供了二者协调创新发展的机遇。尽早发现机遇、及时抓住机遇才不负改革代价,提升改革整体效益。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言,其内涵不仅仅是去产能的“减法”,而是包括“加减乘除”四则运算[9],其中“加法”“乘法”的内容主要是加快推进城镇化和鼓励创新、创业等政策,这些政策会提高部分人群的收入、催生新的产业,社会保障在适应变化的过程中,也获得了自身业务增长和水平升级的发展机遇。

(一)持续的城镇化给社会保障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供给侧改革并非是对需求的否定,而是改善供给以适应我国居民已经提高的需求,从而达到更高层次的供需平衡。我国当前较高的需求水平正是以往城镇化的结果,供给侧改革的“加法”即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2015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到56.1%,预计到2030年达到70%左右,这是我国经济结构性变化的根本推动力[9]。在城镇化过程中,居民身份的转变往往始于职业的变化,这种变化要求打通职业类型间社保的转移通道,这就对我国现有城乡分割、职业分割的社保系统提出了挑战,这个挑战已经在一些地方造成“断保”“弃保”现象的涌现。从人力资本的角度看,当前多角度分割的社保制度安排增加了职业转换的成本,提高了地域流动的代价,形成了对人才的“社保禁锢”,从个人角度看不利于其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对整个社会而言限制了人力资本的潜能发挥,降低了人力资本的配置效率。在供给侧改革明确进一步推进城镇化的背景下,社保系统必须作出调整,一方面要打通社保制度中的职业隔离,另一方面要做好城乡社保的转化衔接,并尽量降低人员职业转换、身份转换以及区域迁移过程中的社保成本,这样才能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城镇化。

供给侧加快推进城镇化对现有社保制度提出挑战,但同时也给社保系统的发展扩大了空间。根据到2020年实现全国人口70%的城镇化率计算,就要求至少14%的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其绝对数值有近1.5亿。基于当前社保城乡差距的现实,意味着数以亿计的人口在社保水平上要提高,其享有的社保类型也要增加,这无疑会形成社保新的增长点。

(二)社会保障在保障创新、创业中培养新的增长点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乘法”是指通过发挥创新的乘数效应拉动经济增长,各方面的政策密切配合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这其中也应包括社保政策对创新、创业的保障。从社会保障的发展性功能来看,创新能力的提高离不开教育水平提高,教育救助是提高教育密度的基础环节。比如基于移动互联的微商、专车等各类业态不断涌现,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的出现,但这些都建立在用户、业主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教育救助能提高贫困群体素质,对于扩展创新、创业的基数作用巨大。此外,在城乡差异较大的背景下,扶贫开发、农村救助也为新技术的推广铺平了道路。比如在城镇网购发育充分条件下,农村市场是网购新的增长点,扶贫开发救助有利于农民利用网络能力的提高。

从社会保障的保障性功能看,社保体系对创业者的保障支持也尤为重要。少数的创业成功总是以大量的创业失败为基数的,想要“大众创业”成功,就要有应对更多大众创业失败的准备。社保制度对创业失败者进行生存救助,帮助其度过最困难的时期,这对于保护创业人才的信念尤为重要。只有在社保的支持下,创业者积累了足够的经验,才会形成大面积创业成功的局面。从这个角度看,社保的救助制度和发展帮扶制度是实现创新、创业的关键性政策环节。反之,在创新、创业政策有效实施条件下,新业态的出现增加了社会保障的企业缴费源泉,就业人口的增加能为社保提供新的参保人口,这些都形成了社会保障新的增长点。但是,新兴企业往往是小微企业或个人创业,如何将这部分人群纳入社保体系是现有社保制度需要努力的方向之一。

四、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协调配合供给侧改革的改进建议

明确了供给侧改革挑战社会保障的作用渠道和影响力度,也就是明确了社会保障当前的任务:要强化就业安置、兜底保障功能以应对改革后果。另外,也要善于发现和把握城镇化推进、创新创业等改革政策创造的发展契机,将改革催生的新产业、新群体培育成社会保障的新增长点。这些都需要对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做出调整和改进。

(一)提高失业金领取的可及性,充分发挥其对去产能的保障作用

去产能政策会导致相当数量的待安置人员,众所周知,失业不单是丧失经济来源的问题,还涉及到家庭完整、犯罪率、儿童成长、群体性事件等广泛而长期的问题,必须得到妥善解决。失业金是解决安置人员最直接的社保制度安排。然而现有的个人失业金领取条件相当复杂,失业者要申请领取各种证件、填写各种表格,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各个部门盖章签字,手续之繁琐可能比新找一份工作更难。这是导致失业金领取比例极低、无法发挥其对失业者保障作用的一个重要原因。个人领取门槛过高,使失业金积累成了一些企业获取补贴的渠道,造成一些“懂政策、有路子”的企业利用相关鼓励就业的政策大量获取失业金,这就使失业金的社会保障功能大打折扣。设立失业金的初衷是保障失业者的个人生活,当前情况下,应该借助供给侧改革的契机,利用人员安置集中的压力,打通各部门界限,简化失业金领取条件,减少手续、压缩环节,真正做到个人可及,使其真正发挥对个人的保障作用。

(二)直接补贴安置人员的个人社保缴费,防止其社保利益损失扩大

清理僵尸企业、去除过剩产能很可能造成企业为其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中断,同时个人缴纳部分也很可能中断,因为待安置人员失去了工作和工资收入,也就丧失了社保缴费的经济来源。我国现有社保制度强调的是领取权利对应缴纳义务,中断社保可能会造成未来领取权利的重大损失。《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按规定落实好其社会保障待遇”。实践中企业缴费部分一般最终会通过各种方式由政府财政补上,但是个人缴费部分各地政策不一。因去产能等改革措施造成的个人社保缴费中断,这属非个人原因,理应获得一定的公共财政补偿。具体而言,待安置人员在重新就业之前的时间段,其社保缴费的个人部分应该得到适当补贴。最好的补贴方式是通过财政账户直接拨付到个人各项社保账户,这样可以避免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当然,还要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兜底功能,增加对改革相关社保项目的财政补贴力度。毕竟无论有多少种措施,都不能保证妥善解决全部问题,各项政策遗漏最终只能由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托底。

(三)创新社保服务方式,着力末端,强化力度,培养社保新的增长点

供给侧改革鼓励创新创业,正适应了基于信息化、网络化的各类新业态的兴起和成长。居于大网络中的成千上万个小节点就是新兴的各类企业,规模小、人员少是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它们同时也是社会保障新的增长点。然而目前的社保服务企业的方式还不能适应这些小微企业的需求,这造成大量网店、微商、快递、专车等没有进入社保系统,大量从业人员并没有参与各类职工保险。这就要求社会保障要创新服务方式,以更灵活的方式,借助发达的信息技术将这些新兴业态的大量企业纳入到社会保障系统里来,实现社保新的增长,同时也为新兴行业的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总之,无论是供给侧改革通过资金、就业等渠道影响社会保障,还是社会保障在改革中获得发展机遇,这些都是改革与社会保障协调关系的具体体现。两者之间的协调关系看似简单,实际上会影响很多人的生活,甚至关系着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充分认识社会保障在供给侧改革中的地位,明确二者协调发展的作用过程、作用机理,使社会保障能够主动出击,在服务提供、资金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预先安排,以更好地协调配合供给侧改革,并及时把握自身发展机遇。

注释:

①政策保一般指政府部门为安抚企业改制下岗员工和失地农民,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维稳保指基层政府为了减少上访和平息群体性事件,将当事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保和维稳保中有些人可能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

②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年鉴2015》,后面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相关数据同此来源。

③数据来自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y12333.gov.cn/html/fggw/zcfg/2015/1029/192532.html。

[1]赵磊.对“供给学派”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6(2).

[2]车海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逻辑[J].中国发展观察,2015(11).

[3]赵峰,王凌晗.我国钢铁企业“十三五”人力资源战略思考[J].冶金管理,2015(11).

[4]贺佑国,叶旭东,王震.关于煤炭工业“十三五”规划的思考[J].煤炭经济研究,2015(1).

[5]王娟,苗韧,周伏秋.“十三五”能源与煤炭市场化改革与发展[J].煤炭经济研究,2015(1).

[6]王迪.中国煤炭产能综合评价与调控政策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

[7]傅向升,杨传玮.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推动石化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研读体会[EB/OL].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www.sdpc.gov.cn/fzgggz/gyfz/gyfz/201608/t20160812_814594.html.

[8]关博.降低“五险一金”缴费率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EB/OL].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yxj.ndrc.gov.cn/zttp/jdjjcbgz/gzjz/201608/t20160831_816974.html.

[9]胡鞍钢,周绍杰,任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和引领中国经济新常态[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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