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减轻企业负担的做法、问题与对策建议
2018-03-25姚海滨舒蛟靖
◎ 阎 逸 姚海滨 舒蛟靖
提 要:本文从浙江省减轻企业负担情况调研入手,梳理了减轻企业负担的创新做法,针对当前减轻企业负担 “力度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和 “供给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负担问题,出台各类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仅2017年,就通过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推动物流降本增效,清理金融、进出口等领域和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措施,为企业减负超过10000亿元。经济的活力主要看企业的活力,当前,虽然减税降费的措施接连不断,但仍有部分企业负担不轻、获得感不强。为了解浙江企业减负情况,笔者先后赴杭州、台州、嘉兴、衢州、绍兴、温州等地企业走访调研,从政策力度、政策落实、政策供给三个方面分析当前减轻企业负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 浙江省减轻企业负担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浙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降低企业成本的部署要求,先后出台多项减负政策措施,是全国出台企业减负政策最多、成效最显著的省份之一。
(一)政策不断加码,努力挖掘企业降本减负的空间
2016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两个减负政策文件,共推出了50多条 “让企业有获得感”的政策举措,从制度性交易、税费负担、用工、融资、用能、用地、物流、外贸、管理等9个方面,对降成本进行细分部署。2017年,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下发 《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再次出台10个方面35条政策措施。不少政策为全国首创,如在全国率先停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在全国率先推出最大规模的直购电交易、成为全国最早实现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 “零收费”的省份之一等。继2016年减负1010亿元后,2017年再减负1250亿元。
(二)创新方式方法,将税费减免与简政放权相结合
从之前的 “四张清单一张网”到如今的 “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省政府向自己 “动刀”,通过简政放权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如逐步减少涉企经营服务的政府定价项目,通过修订定价目录,进一步放开了节能评估、日照分析、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收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涉企服务收费,如对市政工程、人防、消防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法人数字证书 (电子政务)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取消向企业收费。
(三)着眼长远发展,不断健全清费减负的长效机制
以 “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各领域改革,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建设项目 “竣工测验合一”“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等改革,发挥互联网作用共享中介服务成果,减少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清单集中公开制度,强化收费清单动态管理,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健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机制,每年确定检查重点,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巩固清费减负成果。
二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存在的问题
尽管浙江省制定了许多减税降费政策,为降低企业税费成本做了努力,但调研也发现受区域经济特征和体制机制等诸多因素影响,企业减负降成本需求与政策供给之间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降低税费、社保缴费、物流成本等政策力度尚不到位;企业减负降本需求与政策供给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部分减负政策在宣传、服务、细则和执法等方面落实尚不到位;企业减负降本需求与政策供给之间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企业公共服务、原材料、房租、土地利用、高端要素获取等方面的减负政策供给尚不到位。
(一)减负政策 “力度不到位”
1.降低税费政策力度不到位
一是税费减免力度较小。台州某小微企业反映,虽然企业已享受到所得税20%的政策优惠,但所缴税费基本上与利润持平甚至高于利润,减税的幅度跟不上企业盈利下降的幅度。从全省来看,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金仍占利润的63.7%,企业的纳税痛苦感较高。涉企税费种类较多、部分税费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省发改委和经济信息中心的调研报告显示,某食品企业仍需要缴纳18大类共300多项费用。二是 “营改增”尚不完善。抵扣链条还没有完全打通,增值税进项抵扣不充分,税负沉淀为企业的实际负担。如衢州某农副产品企业反映,其原材料大多来自农户,没有进项税发票。三是企业还存在重复缴费现象。如衢州某食品企业需按照用水量单独核算缴纳排污费,同时仍另外缴纳排污费,并且企业每隔几年还需购买排污指标,给企业带来较大负担。四是对 “夹层企业”[1]政策供给不足。目前各地对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都出台了激励性的政策,对小微企业也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但对中间的 “夹层企业”缺少实质性的优惠政策。台州某医药企业反映,作为地区人均效益、人均利润、人均贡献最高的企业之一,却并未真正体验到此次降本减负政策红利,企业的税费负担较重。
2.降低社保缴费政策力度不到位
虽然浙江下调了企业社保缴费费率,但下调幅度低于广东、江苏,调整后浙江企业要缴纳的 “五险”社保费率仍占工资总额的27.5%,高出广东近5个百分点。同时,不少企业是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上调,抵冲了费率下降的效果,企业实际缴纳社保费用仍然在上升。如杭州市企业2017年度比2016年度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最低费用每月增加近100元。台州某食品企业反映,“当前企业承担的社保缴费负担丝毫不亚于税费负担”,社保缴费比重已占到利润的25%左右。
3.降低物流成本政策力度不到位
虽然浙江出台降成本政策,加快建设智慧物流体系,但目前商贸物流企业拥有标准化托盘和货架的企业比重不到50%,导致上下游企业标准不衔接,降成本政策效应难以显现,物流成本仍然处于高位。如省商务厅调研报告显示,某医药企业所销售的某药品毛利率仅为3.50%,而物流费率已达4.21%。此外,浙江对办理并适用高速公路货车非现金支付卡的货运车辆实行 “车辆通行费按现行标准优惠3%”的政策,而广东力度更大,实行 “通行费八五折优惠”。
(二)减负政策 “落实不到位”
1.宣传不到位,减负政策获知难
虽然各级政府出台了众多惠企政策,但企业知晓度不高,未能享受到一些税收优惠、财政奖励、补贴及融资等政策。如杭州市对1000多家服务业企业的调查显示,企业对人才公寓、大学生公寓等人才房政策知晓度很低,44.4%的企业不了解人才公寓政策,65.9%的企业不了解大学生公寓政策。实际享受的更少,享受过人才公寓政策和大学生公寓政策的企业分别只有7%和11%。调研组在某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也未发现企业减负政策相关的宣传信息,工作人员针对类似 “大学生创业”等企业优惠政策也表示不熟悉、不清楚。
2.服务不到位,减负政策办理难
某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部门舍不得把素质强、业务精的同志派到前台,大部分窗口是下属单位人员或是临时工,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很多政策的学习和解读不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政策咨询的体验度和办事效率。此外,部分政策申请程序复杂,如嘉兴某企业反映在申请享受人才补贴等政策时,由于对办理程序不熟悉,为享受政策往往还要跑很多次。有些事情通过 “黄牛” (中介)办理更加省事,这也变相增加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3.细则不到位,减负政策落地难
如在企业融资方面,由于缺乏针对性强的实施细则,金融机构落实减负政策时“新瓶装旧酒”,客户准入门槛并未实质性下降。与江苏等相比,浙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费用率[2]偏高。2016年浙江省工业企业财务费用率为1.23%,高于广东的0.51%、江苏的0.78%、山东的1.05%。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更高,台州某企业反映,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附加条件较多,不但贷款利率要上浮30个百分点左右,还要求追加房屋等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如果抵押物较少,在支付正常利息的同时还要承担10%的担保费用。还有企业家反映,部分金融机构还要求企业经营者的个人财产用于 “加保”。民间借贷由于附加条件少、审批快且灵活,成为小微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浙江省民间借贷监测利率显示,2012~2016年民间借贷利率虽有下降,但仍是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5~4倍。
4.执法不到位,减负政策兑现难
如在产权保护方面,诉讼周期长、举证难,以及法院判决后的执行难、赔偿低等问题导致了企业超高的创新成本。杭州某科技型企业反映,利润空间较高的新产品被仿冒问题突出,并且由于判决后执法效率低、执法难等问题,事后向法院起诉的比例很低。这导致企业只愿从事短期的、浅层次的研发创新,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一般只有4~5个月,绍兴柯桥纺织品的创新生命周期甚至只有半个月,这类创新很容易被模仿,缺少市场竞争力。
(三)减负政策供给不到位
1.对企业公共服务政策供给不到位
台州某企业反映,希望政府在 “堵”污染的同时为企业 “疏”渠道,由于缺乏处理废料的公共基础设施,该企业既不能私自填埋,又难以批建焚烧炉 (审批权在省一级),缺乏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只能以高价 (2万/车)外包处理,环保成本很高。再如,浙江作为信息经济强省、国家唯一的信息经济示范区,信息网络宽带速率仅列全国第8位,在很大程度上抬高了信息产业类企业的成本。
2.对企业原材料上涨的减负政策供给不到位
浙江某钢结构行业的龙头企业,在创新投入和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情况下,由于钢材等原材料的大幅上涨,盈利能力出现下滑。从全省来看,自2016年10月以来,浙江工业购进价格 (IPI)涨幅已连续19个月高于出厂价格 (PPI),持续呈现“高进低出”的运行态势,挤占了利润空间,也冲抵了部分降成本政策带来的红利。2018年1~4月浙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1.3%,增长速度低于全国3.7个百分点。
3.对企业房租、土地成本上涨的减负政策供给不到位
杭州某企业反映,受房地产市场上涨影响,其仓储用地成本不断升高,下沙配送中心仓库租金成本比苏州高约25%。衢州某食品企业反映,其设在杭州的冷藏仓库2017年的租金比2016年上涨了50%。衢州某制造企业反映,近年来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从8元/平方米上涨至12元/平方米,每年仅此项税就要多缴纳30多万元。浙江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大多以租用厂房为主,相关调研反映,部分企业厂房租金每年至少上涨10%,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
4.对企业获取高端要素的减负政策供给不到位
从台州调研了解,目前仍存在政府科技投入不足,创新平台和载体发展滞后等问题,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类创新资源在当地难以得到满足,从而增加企业的创新成本。浙江不少位于县城及以下的上市公司、龙头企业由于缺乏高端要素的集聚平台,只能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地以设立研发中心等形式集聚高端要素,成本较高。同时,近年来浙江不少民营企业并购境外优秀技术成果、研发机构、销售网络及品牌资源等高端要素,但目前浙江缺乏跨境融资平台,向海外发行股票上市和发行债券的直接融资行为均要借助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公司,成本高且手续复杂。此外,桐乡某互联网企业反映,虽然当地生活成本较低,但是要让高层次人才到桐乡工作,就需要提供更高的待遇,人才引进成本很高。浙江用工成本高于广东、江苏,且近5年的年均增速 (9.6%)也高于广东 (9.35%)和江苏 (9.04%)。绍兴某服装企业反映,以一件西服成本的费用构成来看,劳动力是仅次于原材料的第二大成本,并在各项成本中上涨最快,从2017年20元/件上升为56元/件。
三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对策建议
针对企业减负的 “痛点”、“堵点”和 “难点”,浙江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加强政策落实、增加政策供给,在减轻企业负担上走在全国前列。
(一)进一步加大企业减负政策力度
1.加大企业减税降费力度
一是深度清理规范重点领域环节涉企收费。在清理整顿中,对符合规定但重复交叉的项目要予以合并,征收标准过高的要降低标准,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加大对取消停止收费项目落实督查力度,建立企业减负长效机制,防止乱收费问题反弹。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进行全面梳理清理。二是加大 “营改增”政策推进力度,全面打通企业抵扣链条,加强对不同行业营改增进项税抵扣的重点辅导。不断完善 “互联网+营改增”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行业分类搭建营改增专项管理云平台,帮助不同企业顺利实现 “营改增”的平稳过渡。三是尽快弥补对 “夹层企业”减负降本的政策空白。考虑将市场占有率、企业贡献率等作为鼓励实体企业发展、制定优惠政策的指标之一。对符合浙江产业导向的企业放宽研发费占销售额的比例、放宽研发人员占全部职工人员的比例等要求,使具有一定研发和创新能力的 “夹层企业”能享受到低税率的优惠。
2.加大减轻企业社保负担力度
一是研究制定社保缴费基数和费率变动联动机制,统筹考量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根据国务院印发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积极推进浙江国资划转社保工作,进一步充实社保基金,为减轻企业社保负担腾出空间。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市开展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试点,在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者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可以适当下浮费率。三是对缴纳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进行补贴,如对认定的困难企业且裁员率低于一定水平的,可按照上年应缴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
3.加大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力度
一是加大对民营物流企业的 “财政、税收、融资、土地、基建、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农产品电商配送车辆信息系统,通过车辆统一标识和诚信记录等方式,免除农产品配送车辆空车的过路过桥费。二是规范公路收费管理,如山东省在全面取消二级公路收费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取消了一级公路收费,进一步放开公路运输市场价格,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公路运价的机制。三是出台促进跨境电商物流便利化专项政策,进一步完善货物通关有关政策和制度设计,实现电子口岸结汇、退税系统与电商平台、物流等系统的有效对接,减少跨境电子商务配套物流企业不必要的制度成本。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减负政策落实
1.加强政策宣传,让企业及时了解减负政策
一是借鉴天津市经验,开发降本减负政策信息推送平台,依托政务服务网站开设 “降本减负政策一点通”专栏,形成平台流程图、服务清单示意图,方便企业政策咨询做到一键直通、高效便捷。二是推进降本减负政策梳理归类。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政策体系,采用 “政策包+政策服务清单”模式,在浙江出台一系列降本减负 “政策包”的基础上,按照政策实施对象和各部门工作权责等进行分类梳理,形成 “政策服务清单”,方便不同类型企业对应查找。
2.提升服务效能,让企业方便享受减负政策
一是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结合 “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机关职能归并,实质性推进 “两集中、两到位”,确保将部门审批事项和权限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建立健全干部容错机制和正面激励考核机制,激发政府部门干部勇于担责、为企业办事的积极性。二是推进 “最多跑一次”改革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延伸。创新优化中介服务机制,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收费公开、职业公示、报告复审等制度,制定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做好与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完善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
3.提高可操作性,让企业感受得到减负效果
一是组织开展金融服务专项检查,重点排查 “企私捆绑”“以存转贷”“收顾问费”等不合理收费,禁止以任何方式增加企业贷款成本。二是健全融资风险补偿与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加快建设中小微企业信息信用平台建设,提高小微企业信息透明度,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信用担保代偿补偿机制等方式,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加快发展普惠金融。探索把政府数据平台与阿里数据平台进行有效对接,打造更可靠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为企业提供更快捷、更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四是完善政府融资担保体系、信用补偿机制、转贷资金基金等制度,加大扶持力度,避免一味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推给银行。
4.完善产权保护,让企业稳定获得减负红利
一是以 “打造知识产权生态最优省”为目标,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充分利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合作会商工作机制的有利条件,结合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遏制互联网领域假冒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优势产业聚集地区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拓宽快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二是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力量,改善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条件,提高执法力度和执法效率。总结推广杭州、新昌、长兴等地开展的 (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加快将专利行政执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三是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侵害企业家产权纠纷,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尽快取得突破,帮助受侵害者追回损失。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法律援助,提高企业纠纷案件的执行效率,避免因执行时间过长影响申请执行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甚至资金链断裂等情况发生。合法合理处置职业打假人恶意投诉举报等行为,加强典型案例的正面宣传,切实减少企业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或 “赢了官司,垮了企业”的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增加企业减负政策供给
1.进一步改进企业公共服务供给
一是推进降本减负需要的各项 “硬”设施建设,如高起点提升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 (5G)和超宽带关键技术研究,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全面向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IPv6)演进升级,加快建设全光网省。又如由政府牵头、企业共同参与,在产业集聚区共建环保设施。二是进一步优化企业降本减负的“软”环境。用足用好122项在浙国家改革试点的政策红利,加强各领域重大改革试点、重大战略、重大项目的联动和集成,用改革的办法清除企业减负的 “绊脚石”。建立健全企业资产类的环保投入奖补制度,通过税收优惠、创新补贴、人力资源培训等措施,刺激企业进行环保技术创新,减少企业技术创新成本,提高企业环保技术创新成功率。三是鼓励发展第三方的方案解决供应商,以共享经济思维方式,降低企业成本。如借鉴上海做法,在中心城区推出共享会议室,帮助企业减少在会议室上的空间和成本浪费。另外,借助大数据,推进物流资源共享,包括车辆运力、货源信息、仓储空间等,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2.努力帮助企业控制原材料成本
一是完善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机制,推进市场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及时准确掌握原材料及其他重要商品价格波动,建立健全价格专家咨询库,提升价格分析研判水平,及时预警市场价格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二是鼓励并支持企业改善成本管理,通过专家授课、先进企业示范、财政奖补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诸如采用先进管理技术优化供应链管理、加大技改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组建产业联盟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延伸、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等方法,主动有效地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三是完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类原材料非理性价格上涨的监管,抑制和分散涨价因素,控制流通环节利润过高,严防违法和不正当涨价行为,及时曝光和制裁价格垄断行为。
3.积极应对企业房租、土地成本上涨
一是建立房地产价格跟踪机制,加强对重点城市的监测,对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等情况的,及时采取警示函、约谈等监督措施,及时预调微调,确保将房地产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二是借鉴深圳市经验,采取临时干预措施应对租金上涨过快现象,由各市发布租金指导价,根据指导价确定合理租金,引导租金定价合理。三是探索工业用地的租赁办法,结合 “三改一拆”拆后土地的多元化利用,依据不同产业灵活采取弹性出让年限、只租不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分期供应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推进低效存量工业用地再利用,缓解工业用地供需矛盾。四是提高企业的组织化程度、系统化结合,充分利用各市县的开发区平台引导企业抱团合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大中小企业协同、跨行业跨界融合互补发展。在园区发展规划上适当向小微企业倾斜,鼓励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入园,以 “园中园” “准园区”等方式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土地空间制约、升级难等突出问题。五是推广杭州市建设临时租赁房的思路,利用闲置的公共用房、学校、企业厂房、集体宿舍、市场等建筑改建为外来务工人员租赁房,引导社会投资主体将城镇中的 “烂尾楼”、闲置厂房、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等改造为企业员工租赁住房,降低企业员工租房成本。
4.着力降低企业获取高端要素的成本
一是充分利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等高能级平台,集聚科研、人才、金融等高端要素。二是利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政策优势,努力降低上市公司等龙头企业集聚国际高端要素的成本。尽快建立浙江省跨境融资平台,为相关企业提供便捷的跨境融资配套服务。将境外并购项目回归纳入浙商回归支持范围,鼓励通过并购、重组、参股等多种方式高水平嫁接国外高端产业、高端要素,全面参与国际分工合作和资源全球化配置。三是通过税收减免、人才经费奖励等方式激励企业充分挖掘现有人才的潜能,为企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深人才 “蓄水池”。帮助企业低成本柔性引才,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 “新型灵活就业云人才库”,为各类企业主体与灵活就业者提供全国甚至全球范围的精准对接、远程匹配。
5.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对减负政策的诉求
一是建议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专家研究编制实体经济企业运行成本指数,及时了解和把握新情况下企业运行成本的变动情况,形成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并分析引发企业成本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完善降本减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及时收集企业的发展诉求,建立政策实施反馈机制和企业降本减负投诉平台,构建全面、完善、反应迅速的企业成本诉求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查漏补缺和回应诉求的快速反应机制。三是建立省级企业信息直报点机制,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长期、稳定的跟踪调查对象,并不定期地对入选企业进行优化调整,及时掌握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注 释
[1]夹层企业,是指规模、技术条件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且年收入500万元以上不属于小微企业的企业。
[2]财务费用率,是指财务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的百分比。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筹集资金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支出、汇兑损失、手续费和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