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园冶》屋宇篇浅谈明代以来古典园林命名法则变换
2018-03-25刘季渝
刘季渝
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 510640
正文:
1 《园冶》背景
《园冶》是第一本关于中国园林艺术理论的书,明末造园家计成著。明末清初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转变,诸如《园冶》、《长物志》等园林书籍在社会广泛流传。《园冶》是这一时期有关园林的著作,其屋宇篇总论之后提出了园林中各处单体建筑的命名法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社会思想。
2 园林建筑命名“无制可循”的现象
与《园冶》成书时期的明代末年不同,现存的中国古典园林建筑单体命名通常“没有定制可循”。李允鉌在《华夏意匠》中指出中国的单体建筑因其形式,目的和性质而分为多种类型。它们产生了很多不同的名称,如堂,殿,楼,阁,馆等,这些传统的建筑类型并不是按照同一的标准来划分的,有些是基于表单,有些是基于用法,更多是规模的大小。他认为,由于历史的变化,这些头衔仍然保留下来,但现在园林建筑的定义并没有那么严格的研究,虽然有时只是取其古雅,但名称不一定相同。刘志平在《中国建筑类型及结构》一书中写到:“我国园林宫苑等处常用亭、廊、轩、榭、斋、馆等建筑,这些建筑在早是彼此不同的,但是到了明、清以来有些建筑已无一定制度。”现在园林中很多建筑差异较小,而对于轩、榭、斋、馆就更难区分了。
在有关园林命名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自明代开始古典园林建筑类型之间的界限及命名法则已经开始模糊不清。因此笔者对《园冶》成书以后古典园林的建筑命名法则变换做出总结分类,并对其中演变变换做出总结思考,借此了解园林中建筑的名称转变与社会关系。
3 建筑名称演变及分类
在研究《园冶》建筑命名演变之前,笔者参阅了《园冶》的主要注释版本,按屋宇篇中十五种建筑的论述定义,将屋宇篇所提及建筑划分类四类:
(1)命名无变换,且形制仍与《园冶》中论述定义一致
(2)命名无变换,形制与《园冶》中论述定义有较大变化
(3)命名无变换,形制与《园冶》中论述定义有时相同有时不同
(4)命名方式已消失,但有形制与《园冶》中论述定义相同的建筑
3.1 命名无变换,且形制与《园冶》中论述定义一致
《园冶》原文:
“门楼:门上起楼, 象城堞有楼以壮观也。
堂:古者之堂,自半以前,虚之为堂。
楼:楼:《说文》云:重屋曰「楼」。《尔雅》云:陜而修曲为「楼」。
台:《释名》云:「台者,持也。言筑土坚高,能自胜持也。」园林之台,或掇石而高上平者;或木架高而版平无屋者;或楼阁前出一步而敞着,俱为台
亭:《释名》云:「亭者,停也,人所停集也」
廊:廊者,庑出一步也,宜曲宜长则胜。”
在命名与《园冶》中提及相同且形制仍然符合《园冶》书中描述的这几类建筑单体中,因约定俗成的规定从古至今并未发生改变的种类,门楼、楼、台、亭、廊皆属于此类。如寄啸山庄中部门楼,留园明瑟楼,南京雨花台,网师园月到风来亭,网师园射鸭廊等。还有从古至今并未发生较大改变的种类,如“堂”。现存拙政园远香堂,网师园万卷堂等。
3.2 命名无变换,形制与《园冶》中论述定义有较大差异
《园冶》原文:
“斋:斋较堂,惟气藏而致敛,有使人肃然斋敬之义。
室:古云,自半已前(后),实为室。
房:《释名》云:房者,防也。防密内外以为寝闼也。
馆:散寄之居,曰「馆」,可以通别居者。”
在建筑命名与《园冶》中提及相同但其形制与《园冶》中的定义有较大差异的单体建筑中,因书中并无明确的定义,只是单纯的性质型描述,该因此所承载的建筑形式与《园冶》时期的建筑形制有所不同的建筑单体有:斋、房。如寄畅园含贞斋,网师园集虚斋,留园涵碧山房,环秀山庄补秋山房等。
还有在《园冶》有一定的形制定义描述,但在演变中建筑形式本身已经有很大差异,只是因习俗沿用,名称仍相同的建筑有:室、馆。如狮子林卧云室,拙政园三十六鸳鸯馆,留园五峰仙馆等。
3.3 命名无变换,形制与《园冶》中论述定义有时相同有时不同
《园冶》原文:
“阁:阁者,四阿开四牖。汉有麒麟阁,唐有凌烟阁等,皆是式。
轩:轩式类车,取轩轩欲举之意,宜置高敞,以助胜则称。”
名称与《园冶》中提及相同的建筑类型中有一类特殊的建筑,它们中的建筑形制在《园冶》中就有确定,但在演变中逐渐变得灵活随意,变得无定制可循。如网师园竹外一枝轩,拙政园与谁同坐轩,拙政园留听阁,网师园濯缨水阁等。《园冶》中的:阁、轩皆属于此类。
3.4 命名方式已消失,但有形制与《园冶》中论述定义相同的建筑
《园冶》原文:
“榭:《释名》云:榭者,藉也。藉景而成者也。
卷:卷者,厅堂前欲宽展,所以添设也。”
在《园冶》中还有一类建筑类型,它们只是专用的建筑名称,并不会经常出现在建筑的匾额上。正因为它们是专用的建筑名称,因此自《园冶》成书以来变化不大,其对应的建筑形制至今仍然沿用当时的建筑名称。如无锡寄畅园知鱼槛水榭,网师园殿春簃冷泉亭等。这一类建筑有:榭、卷、广。
4 结语
正如童寯先生所说,中国园林基本是一块旷地,由建筑与走廊划分,其中起支配作用的是建筑,而非植物。中国园林建筑随意洒脱,赏心悦目,即使没有花卉树木,仍不失为园林。建筑在中国园林起着支配作用。
其实园林中有的古代流行的命名法则并未改变,我们依然能够靠以往《园冶》提供的论述定义来理解它们;而有些在《园冶》时期流行的或者说社会广泛认可的命名法则已经发生改变,因此在参观现存园林的有些时候我们会感到疑惑,有些相同的命名类型,如轩、榭、斋等,其建筑形制却大相径庭。实际上对于类型的研究并无特殊的价值,中国古代园林的命名法则最重要的是给参观者带来一个独特的视野,一种带入情景的园林体验方式。正如陈从周先生所说:“东方文化,当于园林求之。” 了解园林建筑命名的变化有助于理解东方文化的变化,然后在现代建筑设计中“探其合志,常套俱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