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践探索
2018-03-25赵金娟华维娜
赵金娟,华维娜
(潍坊市水利局,山东 潍坊 261061)
2016年,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潍坊市在诸城市、安丘市、高密市、临朐县、昌乐县等5个县(市)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同步开展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初步完成改革面积9 313.33 hm2。2017年,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潍坊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潍坊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潍政办字〔2017〕26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计划到2024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2017年,潍坊市在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等8个县(市)开展了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成改革面积2.58万hm2,累计完成改革面积3.51万hm2,主要改革内容包括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灌溉工程建设、配套计量设施、确定农业水权分配、规范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建设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
1 经验做法
1.1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机制
潍坊市成立了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物价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市水利局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农田水利站牵头,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处等有关科室配合。潍城区、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等9个县(市、区)均成立了以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物价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全市各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1.2 合理制定改革规划
潍坊市坚持以规划为引领,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潍坊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潍政办字〔2017〕26号),方案制定了符合潍坊实际的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方案、夯实改革工程基础方案、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方案、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方案、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方案等五大分项改革方案,构建了全面、合理可操作的改革框架体系。
1.3 加强改革工作培训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面广,实际工作存在诸多困难,针对这一现状,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人员培训。2017年4月在安丘市召开了潍坊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培训会议,对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对县级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2017年12月在临朐县召开了潍坊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场会,组织各县(市、区)相关人员参观改革示范现场,邀请山东省水利厅有关领导就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新形势、新政策进行了授课。
1.4 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完善水权制度。2017年,编制完成2020年全市区域用水总量行业分配方案,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了各县(市、区),全市改革项目区共分配农业水权量6 941万m3。市级印发了《潍坊市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县市出台了《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2017年,潍坊市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等8个改革县(市)均出台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等政策文件,8个改革县(市)共安排145.08万元用于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根据水价改革进度及时发放到位。
1.5 创新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
2014—2015年,潍坊市在青州市、临朐县开展了省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通过产权确权和移交、搞活经营权、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创新项目管理方式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推进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创新。结合前期改革试点经验,潍坊市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全面推行“两证一书一台账”制度,为推进农田水利工程规范化运行管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2 意见及建议
2.1 进一步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虽然前期开展了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但全市尚未制定系统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方面的政策措施,导致各项试点成果没有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造成没有试点的县(市、区)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过程中走了许多弯路,在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方面滞后,直接影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整体推进。因此,建议上级尽快出台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方面的政策措施,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管理基础。
2.2 健全完善农业水权制度
虽然个别县市出台了农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但基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的水权交易平台尚未建立,小额的农业水权交易也主要在用水户间进行。建议进一步从国家层面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加快推进农业取水许可,推进农业水权交易,建立农业用水风险防范机制和补偿机制,尽快实现对农业用水有效可控,才能真正建立有效的水权制度,补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短板。
2.3 拓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筹集渠道
虽然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对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筹集渠道进行了规范,但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2017年仅从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和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中落实了部分资金,精准补贴资金缺口较大,随着今后几年改革力度的加大,精准补贴资金的缺口会越来越大。建议各市(县)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专项资金,明确市、县两级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缺口。
2.4 加强农业基层用水组织建设
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水费的计收主要依靠农民用水者协会等基层用水组织,然而农民用水者协会由于多数尚未建立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造成农民用水者协会运行效率低、水费征收不规范、水费实收率低等问题,严重影响用水管理和水费计收。建议各级加大基层用水组织的扶持管理,激发基层农业用水管理工作热情,提高基层水费征收管理水平。
3 结语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多个领域,从供水源头到田间用水、将资源、价格、产权等涵盖其中,需要政府全方位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和矛盾,才能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个环节有机协调起来,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行体系。市县两级作为改革的实施主体,只有加大改革创新、大胆探索,不断进行实践检验,才能解决好改革方案同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建立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体系,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准落细落实,使改革真正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