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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创新创业营改增下税负筹划的研究

2018-03-24叶润林周惠仪

财税月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筹划营改增控制

叶润林 周惠仪

摘 要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通过对2012年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效益分析,截止到2017年第一季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通过减少重复征税以及科学化征税已经累计减税约7000亿元。

关键词 营改增;企业税负;筹划;控制

引言: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营改增概述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

减轻企业税负是政府对企业带来的优惠政策与减免政策,通过对2012年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效益分析,截止到2017年第一季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通过减少重复征税以及科学化征税已经累计减税约7000亿元。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之后,3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李克强说,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重头戏"。营改增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它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

二、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一)营改增后企业税负趋势的影响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不仅有利于国家税制统一,也有助于减轻企业税负、抵御经济下行压力。”李克强说。他强调,减税也相当于“放水养鱼”,让大多数企业受惠,最后实现“爆发式”增长。

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抵扣,将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

全面实施营改增,一方面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营改增后企业计税方法的影响

1.税率:现行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7%、低税率11%和6%。

2.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3.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4.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出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税率或免税制度。

三、营改增后企业税务的筹划

企业经营的根本目的就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利润不仅是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保证,而且是判断企业经营业绩的核心指标。因此,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必须要尽量降低经营成本,以实现较高的利润。而对于企业来说,税收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一项重要支出。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所以,企业要根据新税制对涉税项目进行筹划,合理安排企业的财务活动,努力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利润。

(一)税负的计算

税负率即税收负担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实践工作中,税负率评价有一定的差异,计算口径不尽相同。

营业税税負=当期应纳营业税÷当期应征营业税收入*100%

增值税税负=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征增值税收入*100%

案例1: 珠江公司2017年截止11月份累计销售额为275万元,纳税2.3万元,期末留抵税额2.6万元; 12月销售额22万元,税额3.74万元。计算该企业本年度的税负率。

解析:(1)全年应税销售额累计数为275+22=297万 ;

(2)11月份期末留抵2.6万元,12月销项3.74万元,

12月应纳税额= 3.74-2.6=1.14万元 全年应纳税额=2.3+1.14=3.44万元;

(3)全年税负率为= 3.44÷297= 1.16%。

由上例可知,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于原营业税纳税人来说,税负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等指标配合使用,将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和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的均可列入疑点范围进行毛利率测算分析、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分析和销售额分析指标的分析,需对其形成异常申报的原因作出进一步判断。

(二)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的分析

营改增有力地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对一些行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这些行业的税负不降反升。

1.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分析

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后,营改增之前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税率大多是5%,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率3%,下降幅度为40%,但同时由于增值税不能税前扣除,致使小规模纳税人的所得税会增加。

案例2:珠江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年营业额40万,成本费用25万。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2万元,城建税0.14万元,教育费附加0.06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0.04万元,企业所得税3.19万元,税负率为5.6% 。

营改增之后:增值税1.2万元,城建税0.084万元,教育费附加0.036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0.024万元,企业所得税3.714万元,税负率为3.36%。

由此可见,营改增后,流转税大幅降低,但所得税负是增加的,但总体税负率还是降低的。

2.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分析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税负有加重现象,如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业被纳入增值税的范围,税率由营业税税率3%提升到11%的增值税率,加之进项税额较少,税负增加较为明显。

案例3:珠江交通运输企业全年取得营业收入1800万元(含税),全年的汽油花费300万(有专用发票),其他相关费用400万(没有专用发票)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54万元,城建税3.78万元,教育费附加1.62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08万元,所得税259.88万元,税负率为17.8% 。

营改增之后:增值税221.98万元,城建税15.54万元 ,教育费附加6.66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4.44万元,所得税234.64万元,税负率为29.8%。

税负率提高的十二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营改增”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健康发展。但对于部分一般纳税人而言,税负则会略有增加。

(三)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的筹划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于原营业税纳税人来说,由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不同,对于同企业不同规模所产生的应纳税额不同,即税负不同。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应税收入×税率

案例4:江东公司, 本月向一般纳税人购进材料20 000元, 销售产品70 000元。

假设1:江东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江东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销项税额=70 000×17%=11 900元 进项税额=20 000×17%=3 400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额=11 900-3 400=8 500元。

假设2:江东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江东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本月应纳增值税额=70 000×3%=2 100元

结论:此时江东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比一般纳税人应納税额较少。

案例5:江东公司, 本月向一般纳税人购进材料60 000元,销售产品70 000元。

假设1:江东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江东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销项税额=70 000×17%=11 900元 进项税额=60 000×17%=10 200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额=11 900-10 200=1 700元。

假设2:江东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江东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本月应纳增值税额=70 000×3%=2 100元

结论:此时江东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比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较多。

综合上述可知,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物料消耗大,进项税额比较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有利, 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减少材料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物料消耗小,进项税额较少,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有利,进项税额抵扣少,按小规模销售时的征收率3%纳税,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

四、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筹划的控制

营改增可以说是一种减税的政策。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面实施营改增,可以促进有效投资带动供给,以供给带动需求。对企业来讲,如果提高了盈利能力,就有可能进一步推进转型发展。

“营改增”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这将从深层次上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部架构。多角度、多层次诠释此次税改政策,帮助试点企业即刻分析,掌握新规,应对新规。

2017年,我们越来越感到金三的管控力度,随着金三系统的不断完善、大数据比对与分析的升级,让每个企业的财务数据与纳税信息都显露无疑。税负偏低,不一定是问题,但这是税收风险分析的一个重要指标,也可能是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切入点。

因为税负在各个行业,不同地方,甚至不同年份都是很大差距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税收政策没有要求必须达到多少税负!税负一定要辩证看,税负低不一定有问题,税负高不一定没有问题。

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及时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检查企业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漏记收入的行为。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存在漏记、是否合理、有无将外购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捐赠等情况。

五、结束语

企业要高度重视“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应当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严格执行税制改革规定,使财务人员能够正确处理“营改增”前后经济事项,明确计税基础及适用税率等。通过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及学习等活动,使财务人员明确企业的性质及选择的税率,适时邀请税务部门的专业人员到企业进行指导,以使企业的财务人员可以及时开展工作,准确处理企业相关业务。

科学地看待税负,重视税负,不要“紧”盯着税负,也不能“仅”盯着税负,知己知彼及时分析注重细节妥善处理!实事求是,加强学习,掌握政策,依法纳税!

参考文献:

[1]张晓红.浅析“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J].会计之友,2015(20).

[2]耿贵珍,李善星,陈灏杰,郭燕,陈思颖.再议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J].财会月刊,2013(03).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叶润林,职称:中级审计师、讲师,工作单位: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第二作者:周惠仪, 职称:中级会计师,工作单位: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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