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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原因及对策

2018-03-23朱涵月

石油库与加油站 2018年4期
关键词:责任事故承包商石油

朱涵月

〔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 浙江杭州 310000〕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是 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石油石化行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的发展改革压力,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石油行业企业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石油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石油企业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新举措,需要石油企业通过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原因的剖析,制定有效的对策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企业防灾减灾的能力。

1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原因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缺陷引起的。石油企业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多以承包商事故为主,占所有事故总数的60 %。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应纳入用人单位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承包商事故要纳入发包单位统计范围”的规定,承包商事故给石油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2008年9月21日,安徽某油库发生一起承包商触电事故,致一人死亡。2014年11月22日,大连某加油站发生一起承包商高处坠落事故,致两人死亡,一人轻伤。

1.1 人的不安全行为

海因里希在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中提出,几乎所有的因工伤害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程序,采用具有危险性的做法。上述三起事故中有作业前岗位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缺乏相应知识与技能,现场监管人员和企业检查人员工作不到位;有现场监护人员违章指挥,在脚手架上有3名保洁人员的情况下,调整作业面,横向推移脚手架;有施工人员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铁质撬棍,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爆了可燃气体等。

1.2 物的不安全状态

斯奇巴在轨迹交叉理论中提出,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两种因素都对事故的发生有影响,且物的不安全状态对事故发生的作用更大。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由于物的能量异常释放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主要有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保护措施和安全装置的缺陷。上述三起事故中有因施工设备接线不牢固,现场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线头松动部分裸露,造成施工人员触电;有脚手架为承包商自行搭建,未经检验就投入使用;有作业人员使用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器已经超过使用期限。

1.3 管理的缺陷

博德在现代因果连锁理论中提出,事故因果连锁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安全管理。管理缺陷是指在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而导致事故的情况。上述三起事故中有现场监管人员监管缺位,发现现场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而未及时指出;有对于承包商监管人员的违章指挥行为,加油站安全管理员不在场,未能及时制止;没有严格审核承包商施工方案,在发现浮箱存在苯残液后,未及时告知承包商罐内存在的燃爆风险,现场配备的监护人员专业素质不能满足监护要求,现场苯检测人员不具备检测资质。

综合分析三个承包商事故案例的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占50 %,物的不安全因素占20 %,管理的缺位占30 %。事故中虽然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但引起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是人员未按时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保养或者是发现生产安全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而造成的。

2 预防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策

当前,我国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安全管理基础尚不牢固。一方面,是对生产过程中相关风险的识别、防范不力。比如在设计环节为节约成本而降低了本质安全设计。多起事故证明,后期发生事故所付出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费用远大于前期设计上的投入。另一方面,自然灾害频发多发引起的,比如成品油运输管道建成后由于山体滑坡等原因,因防范措施未能发挥有效作用而导致的泄漏等。在此,结合行业特点提出相关对策措施:

2.1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适用性审查机制,实现“安全制度发展”

企业的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和国家的繁荣安定。长期以来一直被国家、政府和行业主管高度关注:从“史上最严”安全生产法出台,到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实施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从深化机构改革新设应急管理部,到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石油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也制订了相应的企业管理制度与标准,要求从业人员贯彻执行,并且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制度的适用性进行审查,对不适用或者缺乏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制度结合管理实际及时予以更正。

虽然有的石油企业为安全生产管理出台了不少严格化限定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为了迎合市场需要,在执行中出现“两张皮”现象:迎接检查一套台账;实际上又以经济效益最大化而简化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的现象。对比只要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管理层承担起本部门、本层级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确保制度落实,类似的违规现象就会越来越少。

2.2 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提高企业安全业务管理能力

(1)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石油企业可以借助全国“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文化深入人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措施和应急意识。通过教育和培训,不断向从业人员宣贯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同时,制定基层单位安全文化标准化手册,将安全理念外化于形,激励从业人员主动参与危害识别,以“身边案例”警醒安全意识,从而增强个人安全生产意识。

(2)提高安全生产技能。石油企业通过对从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的严格把关,把岗前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上岗的前置条件和基本必要条件,防止业务能力不足、岗位安全知识不了解的员工盲目上岗。可以通过技能比武、岗位练兵与作业现场标准化等手段,让从业人员“知风险、守底线”,提高个人安全技能。

(3)提高安全业务管理能力。石油企业要建立现场督察制度,制定督查处罚细则,将“四不两直”检查常态化,将典型问题通过信息平台“时时晒”,明确主管、监管连带责任。对承包商实行年度动态考核淘汰制度,制定省、市两级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根据风险等级明确各级、各部门防控责任,省级安全风险逐项编制评估报告,半年滚动更新。安全生产管理不能有任何弹性,只有100 %执行,从轻微伤害事故事件、未遂事故深入分析背后的原因,并严格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

2.3 理顺企业管理层次和体制机制

以基层落实和执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捋顺过程管理的各项机制,才能落实管理责任。以某国有石油企业为例,从总公司到基层加油站一共有五个层级,一个加油站有四个上级和多个政府部门进行监管,形成倒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总公司一个安全生产的文件通过层层转发,到达基层效果已是大打折扣。只有解决倒金字塔式的管理,真正做实做强基层,才能压实管理责任。不能管理角色错位越位,中间层过度折腾,消耗有限的管理精力,不能精准发力,最终变成“上头急、中间忙、下面依然老样子”的局面。

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

“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体现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答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即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实现安全发展,从生命至上出发,不仅可以保障国家石油能源安全,同时更有助于实现石油企业改革的新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石油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原因的剖析,责任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人;要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就要做好风险识别和防控,规避事故风险。石油企业要针对高危的工艺、高危的场所、高危的作业等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评估并实施分级管控,落实安全生产的“五”道防线:第一道树意识,有意识才会有行动;第二道担责任,负责任就要有担当;第三道管风险,辨识风险才懂得防范;第四道治隐患,消除隐患才能预防事故的发生;第五道严执行,只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石油企业唯有将安全理念贯穿生产全程,使安全意识成为全员共识,企业才能安全生产,经济发展才能高质高效,社会才能安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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