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接触对提升居民环保认知与行动的作用研究
2018-03-22张琪
张琪
2017年是“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大气污染治理结果备受社会瞩目。就感官而言,北京蓝天数量明显增加。那么,京津冀地区居民近年来对雾霾及其治理的感受和态度如何?自身行为发生了哪些变化?带着这些问题,有关研究者于2017年11月在北京、天津、石家庄、邯郸、承德5个城市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使用在线样本库,回收有效问卷1062份;在95%的置信度下,抽样误差为3.0%。
研究从关注、认知、态度、行为、预期5个层面对京津冀地区居民的雾霾经历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并将其与网络新闻的日常使用情况进行交叉分析,以判断网络信息对于提升居民环保意识、知识和行动的作用。在分析中,将受访者对网络的使用情况分为三种程度:一是轻度,指每天通过网络了解新闻消息的频率为1~3次或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二是中度,指4~12次或总时长为2~4小时;三是高度,指13次及以上或总时长超过4小时。
一、关注:雾霾及热点事件的关注程度
在大气污染问题的关注度上,调查者从两个维度进行了考察:一是通过直接询问对雾霾的关注程度,二是考察对热点事件的知晓程度。
总体来看,受访者2016—2017年对大气污染(或称雾霾)的关注程度高达78.8%,较2012—2013年(48.3%)和2014—2015年(41.2%)提高超过30个百分点。2016—2017年,中度和高度网络新闻使用者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心程度分别为81.9%和89.7%,显著高于低度网络新闻使用者的51.9%。
关于雾霾热点事件,“各地多次雾霾爆表,指数超过一千”所获关注度超过六成,“北京市铁腕治霾十大重拳”“北京市长 ‘生死状,治不好霾提头来见”“北京雾霾笼罩航班大面积取消”和“‘APEC蓝‘阅兵蓝”等的关注度超过五成。受访者对网络新闻使用程度越高,则对相关事件愈加关注和信任。调查所列的14项事件,所获关注度均呈低度<中度<高度网络新闻使用者的趋势,中度者超出低度者近20个百分点,高度者超出中度者近10个百分点。
二、认知:对网络雾霾信息的信任程度与实际知识水平
在对大气污染问题的认知方面,调查研究从两个维度进行了考察:一个是对相关网络信息的信任程度,一个是关于雾霾的知识水平。
对于调查所列的九种类型雾霾的有关信息(包括雾霾天气、影响、来源、政策、防治、案件、宣传等),除商业广告仅获25.1%的信任度外,其他获受访者的信任度均达七成左右。在不同程度的网络新闻使用者中,信任度比例呈现出低度者<中度者<高度者的特点,这意味着频繁接触网络新闻的人对雾霾相关信息更加信任。尤其是从空气净化商业广告所获的信任度可以看出,高度者的信任比例(41.5%)显著高于中度(22.1%)和低度(15.3%)网络新闻使用者。
针对六项雾霾知识点的考察,平均正确率为53.0%。其中“室内空气质量通常不受大气污染影响”说法的答对率达到78.6%;其次为“pm2.5含量越高,代表污染浓度越高”说法的答对率为71.5%;“用雾霾概念来指代大气污染是不对的”说法的答对率为54.3%。其他说法认知正确率均低于50%,分别是:“医用口罩可以起到防护雾霾的作用”说法的答对率为42.7%,“炒菜做饭会增加室内空气中的pm2.5”说法的答对率为36.6%,“pm2.5是指空气中半径大于2.5的细颗粒物”说法的答对率为34.5%。整体来看,不同程度的网络新闻使用者的答对率呈现出高度者<中度者<低度者的特点,这个结论一定程度上表明接触网络新闻并不能提升实际知识水平。
三、态度:对政府与企业的重要性认定和满意度认可
在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态度方面,调查研究就受访者对两类主体在两个维度上的态度情况进行了考察:一是对政府的重要性认定和满意度认可,二是对企业的重要性认定和满意度认可。
政府在环境问题防治方面具有公认的责任与权力。认为政府在“治理雾霾和改善大气质量方面”“比较重要”和“非常重要”的受访者比例高达84.2%;对政府相关工作感到“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比例为64.6%。不同程度的网络新闻使用者在重要性认定方面存在几个百分点的差异,但在满意度方面几乎不存在差异。数据表明,政府的实际表现与所受期望之间还存在明显差距(约20个百分点)。
企业在环境问题防治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认为企业在“治理雾霾和改善大气质量方面”“比较重要”和“非常重要”的受访者比例高达83.0%;对企业相关工作感到“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比例仅为34.6%。与上述政府数据的比较发现,受访者对两者的重要性认定相当,意味着期望值相当;但对后者的满意度显著偏低,意味着企业的实际表现令人失望。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高度网络新闻使用者对企业的满意度(50.5%)显著高于中度(29.0%)和低度者(24.9%)。
四、行为:个体应对行动与社会应对行动
在与大气污染相关的应对行动方面,调查研究从个体性应对行为和社会性应对行为两个维度进行了考察与分析。
总体来看,过去几年在个人应对雾霾方面的一些行为(包括采取防护措施、重视污染预警等),受访者“从未”和“偶有”的比例显著降低,“经常”和“总是”的比例显著提高。就2012—2013年、2014—2015年、2016—2017年三个时段来看,“从未”比例从34.2%依次下降到7.5%和2.6%;“偶有”从46.1%依次下降到39.5%和18.7%;“经常”的比例在最近两个时段高达40%,顯著高于2012—2013年的14.4%;“总是”比例显著提高,从4.4%依次上升至11.1%和35.7%。不同程度的网络新闻使用者在个人应对行为方面的比较在三个时间段均呈现出低度者的行为倾向<中度者<重度者的特征,这意味着网络新闻接触和使用越多者在个人应对雾霾方面的行为越积极。
同样,过去几年社会在应对雾霾方面的一些行为,受访者“从未”和“偶有”的比例显著降低,“经常”和“总是”的比例显著提高。就2012—2013年、2014—2015年、2016—2017年三个时段来看,“从未”比例从36.8%依次下降到15.2%和3.2%;“偶有”从44.0%依次下降到36.9%和29.2%;“经常”的比例在最近两个时段约达35%,显著高于2012—2013年的12.4%;“总是”比例显著提高,从5.3%依次上升至10.4%和32.1%。不同程度的网络新闻使用者在社会应对行为方面的比较在三个时间段均呈现出低度者的行为倾向<中度者<重度者的特征,这意味着网络新闻接触和使用越多者在社会应对雾霾方面的行为越积极。
就社会性应对行为与个体性应对行为之间的数据比较来看,受访者在前者上的行为倾向程度略低于后者。具体到不同层级的社会性应对行动来看,社会卷入度和行动成本较低的两项行为 “与朋友同事等认真讨论雾霾有关话题”和“家人通常会听取你防护雾霾的建议”,获受访者选择的比例相对最高,均超过六成;社会卷入度和行动成本较高的两项行为“参与过抗击雾霾的集体行动或公益活动”和“因为雾霾有过检举、抗议或其他的抗争行动”,获受访者选择的比例相对最低,仅约两成。网络新闻使用程度越高者的社会应对行动倾向更高,在五项社会卷入度和行动成本较高的行为中,低度、中度和高度网络新闻使用者的选择率都呈现出10%左右的递增。
五、预期:空气质量改善与个人应对行动的可能性
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的预期层面,调查者考察了受访者对所在地区空气质量改善时间的判断,以及个人投入和参与到实际防治工作中的意愿。
在预期空气质量显著改善的时间时,受访者反馈呈现出比较均匀的分布,23.8%的受访者认为是“5年内”,28.6%选择“5~10年”,29.0%选择“10~20年”,约10%选择“20年以上”。网络新闻使用程度越高的受访者倾向于选择所需时间更长。45%的低度网络新闻使用者选择了“5年内”,32%的中度网络新闻使用者选择了“5~10年”,合计51.8%的高度网络新闻使用者选择了“10年以上”。
对于“未来一段时间,您最有可能参与哪些机构或群体的大气质量改善工作中来”,只有4.4%的受访者选择了完全否定的答案(不会参与到任何相关工作中)。政府、企业、媒体、环保组织、社区与市民、科技工作者六类主体的选择率分别为22.1%、28.8%、27.5%、46.1%、54.0%、16.4%。由此可见,受访者对于力所能及的大气质量改善工作还是存在着较强的参与可能性的。对于政府、企业、媒体和科技工作者四类主体的工作,网络新闻使用程度越高的受访者的参与可能性越高;在社区与市民方面出现相反特征。
六、结论
此次调查的初步结果显示:在关注层面,受访者对大气污染的关注程度很高,且比较关注与雾霾有关的热点事件;在认知层面,受访者对绝大多数与雾霾相关的网络信息的信任度较高,但实际知识水平却不容乐观;在态度层面,受访者非常认可政府和企业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但对企业的表现存在明显不满的态度;在行为层面,个体性和社会性应对行动均呈现极高的情况;在预期层面,受访者对于空气质量改善时间的观点出现分化,对于力所能及的改善工作具有一定的参与可能性。加入对网络新闻使用程度的进一步分析后发现,对于网络新闻的接触或使用越多,在关注、认知、态度、行为和预期层面的多数维度上相应表现越好;但在实际知识水平、空气改善预期判断、参与社区与市民工作三个指标上存在相反表现。
综上分析认为,京津冀地区居民近年来愈发关注与关切大气污染及其防治,也以实际行动身体力行对大气污染进行抵抗;网络新闻的接触与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了居民的上述行動,但也存在盲点,如对科普知识传播的作用不明显,这可能造成一种风险,即所信非真,从而可能影响民众参与防治的实际效果。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世界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