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企业开展EPC工程总承包业务发展浅析
2018-03-22何巡军
何巡军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成都 610041)
[定稿日期]2017-12-25
近年来,各省市陆续出台鼓励和发展工程总承包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建设部[2016]93号文的发布,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各地掀起了工程总承包热。许多民用设计企业也投身到了工程总承包浪潮中,开始承接EPC工程总承包业务。由于准备不足,民用设计企业开展EPC工程总承包业务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引起了一些对设计企业开展EPC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质疑。
1 EPC工程总承包的内涵
EPC工程总承包,英文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通常称为交钥匙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正逐步被国内所接受,但在民用建筑领域,采用率太低,还处在初级阶段。
2 民用建筑设计企业开展EPC工程总承包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外部环境[1-3]
(1)法律、政策环境。
目前我国实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还不是很健全,缺少配套的支持政策和相应的实施和操作细则。《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中没有相应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在法律中的地位不明确,实际执行中对工程总承包违法分包、转包质疑声不断。
(2)市场环境。
一方面,缺少规范工程总承包市场行为的文件规定。还没有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管理办法, 使得地方建设行政主体和企业在工程总承包招投标过程中缺乏可供操作的政策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还没有示范文本, 导致实际操作时, 或者参照国际上的FIDIC 合同条件和国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或者自己拼凑起草, 合同内容很不完整、规范。在工程造价、费用计算方面, 至今也没有指导性的意见。EPC 企业相互竞争, 合同文本、费用计算方面的不同, 使EPC 市场处于混乱状况。另一方面,法律中没有对工程总承包设立专门的准入门槛,现实中一些“假”的工程总承包业务,造成了社会各界对工程总承包的一些负面影响。
(3)建设项目业主。
目前工程总承包模式业主认可度较低,甚至部分业主认为担心实施工程总承包后,自己权利受到削弱,不愿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组织项目建设。业主缺乏专业、合格的项目管理人才,操作不规范,常常不合理压缩工期、随意变更等导致真正意义上的EPC模式难以实现。
(4)监理。
工程监理队伍实力不够, 难以对包括技术的变更在内的设计进行全过程监理。在EPC模式中, 工程总承包商可能会权衡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成本, 提出“合理”的变更, 而工程监理没有足够的技术实力对这类变更给予正确的处理意见,面对技术上的变更无所适从。
2.2 内部环境[4-5]
(1)企业体制、组织、管理等不匹配。
多数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设计企业体制尚未彻底转变,没有参照国际工程公司的模式,改造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服务资质和能力的综合型工程公司,只是设立了一个院属二级机构来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
企业组织和项目管理体系尚不健全、机构设置尚不合理。长期以来分离的观念,设计、施工、商务各自为政,各口子对项目理解、态度、目的和行动上不一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弥补不够,影响项目的进展和项目目标的实现。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系,与国际型工程公司还存在较大差距。
(2)企业融资能力不足。
部分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多或少会对总承包企业提出融资能力要求。设计企业属于人才密集型企业,并无太多固定资产,融资经验匮乏。当遇到这类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时,设计企业缺乏竞争力。
(3)复合型管理人才缺失。
设计企业以技术型设计人员为主,缺少施工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人员,在现场管理中缺少足够的经验积累。而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者,尤其项目经理需要具备设计、采购、施工、商务、组织等全过程的多学科知识能力。
(4)缺乏合理稳定的分包商、供应商关系网络。
设计企业长期作为乙方,业务单一。而作为工程总承包商需要有合理稳定的分包商、供应商关系网络。设计企业对分包商、供应商的管理体制、技术水平、资质信用等方面还在摸索积累阶段,项目推进中存在被绑架情况。
3 民用建筑设计企业开展EPC总承包业务的优势[6-8]
3.1 能够对工程进行全面控制和协调
能真正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商可以把资源最佳地配置、结合在工程项目上, 减少管理链和管理环节。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能充分发挥设计人员在建设工程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各设计专业之间的有效协调。同时,设计也可为施工服务,以技术手段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3.2 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设计企业在工程技术经验积累和新技术拓展方面优势明显,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够及时处理,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缺陷也能够及时进行设计变更。设计企业能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源头上控制项目工期。设计企业作为技术型企业对于施工的管理也会更加严格,确保项目品质与呈现效果。
3.3 能够有效控制工程成本
设计阶段是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设计方案可锁定工程总造价的60 %~70 %,施工图可锁定工程总造价的90 %以上。因此,设计企业承揽总承包项目对于业主降低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的优势。
4 民用建筑设计企业开展EPC总承包业务的建议[5,9-10]
4.1 争取较好的外部环境
(1)建立健全法律、政策环境。
推动在《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上位法中明确工程总承包主体地位。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EPC模式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工程总承包企业再发包规定,区别分包和转包。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 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 确保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
(2)规范市场环境。
扩大宣传,统一认识,行业推动政府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对工程总承包的认识。借助公众媒体,向社会宣传报道工程总承包的特点、优势和典型事例, 使工程总承包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同时,与有关部门以及企业管理协会等单位, 开展不同层次的EPC总承包研讨会、研讨班, 对业主进行培训。
(3)规范业主行为。
加快制定业主行业规范的制度, 防止业主将工程切割招标。严厉打击业主压价承包、垫资承包、索要回扣、拖欠工程款等不法行为, 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建设环境,充分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优势。
4.2 提升企业内部环境
(1)深化体制改革,按照功能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体制性改革和机制性改革进行结构调整,参照国际工程公司的模式,改造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服务资质和能力的综合型工程公司。在项目管理上, 强化以我为主进行项目管理, 强化对分包商、材料商的绝对控制,对各类资源的调配权力。
(2)创新企业融资渠道, 增加EPC实力。EPC项目需要总承包商具有很强的融资、筹资能力。目前设计企业融资渠道比较单一, 或者没有融资能力,大大制约了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开展。
(3)学习国外经验, 大力培养满足EPC 管理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积极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此外, 还要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设计、设备采办、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计划控制、投资控制、HSE控制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4)构筑较为合理稳定的分包商、供应商关系网络,对它们的管理体制、技术水平、资质信用等方面进一步整合,确保达到开展工程项目施工时一系列联动要求。
(5)重视技术人才培养,加强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设计人员商务意识,使设计成果既能满足功能与观感美学要求,又便于实施,兼顾造价成本需求。
5 结论
目前,民用设计企业开展EPC工程总承包业务虽然还存在一些内外部环境的阻碍,但应看到,国家正大力提倡和鼓励发展工程总承包,相关的配套法律和政策文件已经发布或酝酿发布,社会各界也越来越认可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企业在前期介入和技术支持方面都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设计企业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转变观念,参照国际工程公司,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招揽和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构筑合理的分包商、供应商关系网络,积累项目管理经验,设计企业发展总承包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是设计企业转型的趋势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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