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之辨析
2018-03-22刘耀岽杨逸淦柯丽萍
刘耀岽,杨逸淦,柯丽萍
(1.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广东 肇庆 526020; 2.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广东 深圳 518100; 3.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州 510000)
“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十二字,见于《叶香岩外感温热》之首,清代至今争议颇多,赞同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赞同者以吴鞠通《温病条辨》为代表:“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当今医著认同者较多;反对者则认为温病之发非皆首先犯肺,如伏气温病初起即是病发于里[1]。这两种对立的观点到底孰是孰非?
1 “上”与“受”之文字解析
2 赞同者医论辨析
吴鞠通《温病条辨》云:“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吴鞠通十二字被认为“是叶天士之论的翻版”[2],而实际上叶天士、吴鞠通之条文细读之下,差异巨大。
2.1 病位不同
叶天士并没有说凡是温病都始于上焦,而十二字实际上是一个假设句:“(如果)温邪上受(那么)首先犯肺,逆传心包”,只是说温邪如果“上受”的话,肺为娇脏,位于上焦的肺最容易遭受温邪侵犯。叶天士十二字只论述了“上受”这种情况,既然是“上”受,上焦只有“肺”与“心”,因此温邪侵犯“中”“下”肝脾肾的情况本来就在本条论述范围之外,并没有排除温邪“中受”“下受”的可能,实际上叶天士也有相关的医案及论述。如《临证指南医案·卷五》某(三三)案:“秽暑吸入,内结募原,脘闷腹痛,便泄不爽,法宜芳香逐秽,以疏中焦为主。藿香梗、杏仁、厚朴、茯苓皮、半夏曲、广皮、香附、麦芽”,用药即是调中焦为主,可视为“中受”。
2.2 病种不同
叶天士十二字仅论“暴感”(新感),并没有包括伏气温病,而吴鞠通十二字用一个“凡”字则把所有温病包含在内。王孟英在其《温热经纬》中选录了华岫云对叶天士此条之注释:“此所论温邪,乃是风温、湿温之由于外感者也”,说明王孟英也认同此条文所论仅为新感温病,不包括伏气温病。王孟英在《归砚录》对吴鞠通十二字进行驳斥: “伏气为病,自内而发,惟冬春风温、夏、秋燥,皆始于上焦……夫温热究三焦者,非谓病必在上焦始,而渐及于中下也。伏气自内而发,则病起于下者有之;胃乃藏垢纳污之所,湿温、疫毒,病起于中者有之;暑邪挟湿者,亦犯中焦;又暑属火而心为火脏,同气相求,邪极易犯,虽始上焦,亦不能必其在手太阴一经也。[3]”王孟英指出,伏气温病不仅可以“始于上焦”,也可以“病起于中”“病起于下”。
王孟英对叶天士十二字不贬一词,却对吴鞠通十二字严加驳斥,可能是因为王孟英发现了吴鞠通已经严重偏离了叶天士的原意。
3 反对者医论之辨析
反对者则认为温病之发非皆首先犯肺,如伏气温病初起即是病发于里。
从伏气温病角度对“首先犯肺”提出异议。肇始于华岫云之注:“邪从口鼻而入,故曰上受。但春温冬时伏寒藏于少阴,遇春时温气而发,非必上受之邪也。则此所论温邪,乃是风温、湿温之由于外感者也。”
3.1 “受”“入”“发”之文字辨析
笔者认为仅从文字、行文笔法分析,叶天士十二字所述之温邪也不包括伏气在内。华岫云对此条文注释从文字上来说是有瑕疵的:“邪从口鼻而入,故曰上受”,但上“受”并非上“入”,“入”是入口,是通道,“受”是遭受。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病从口入”,饮食不当可以引起腹泻,病位在大肠,但“口”腔并不一定得病,是病从口“入”而大肠“受”病。华岫云将“受”解读为“入”,于是认为叶天士十二字与伏气温病不相符:“春温……非必上受之邪也”,实际上伏气温病本非上“受”乃是内“发”。在叶天士的医论中,对伏气温病不曰“受”而曰“发”,如“冬寒内伏,藏于少阴,入春发于少阳”“夏暑发自阳明”。“受”者自外而内用于描述新感;“发”者自内而外用于描述伏气。因此一个“受”字,就已经说明此条只论述新感,伏气温病本来就不在论述范围。
3.2 上下文之联系
叶天士十二字接下的文字是“肺主气属卫,心主血属营。辨营卫气血虽与伤寒同,若论治法则与伤寒大异也”。而叶天士在《温热论·三时伏气外感》对于伏气所致的春温明言“不与暴感门同法”,而以黄芩汤“苦寒直清里热”。又曰:“暑热深入,伏热烦渴,白虎汤、六一散。”黄芩汤、白虎汤皆为《伤寒论》方,叶天士怎么会说“若论治法,则与伤寒大异”?因此也可反证叶天士十二字论述的仅仅是上受之温邪。“温邪上受,首先犯肺”的“首先”二字说明温病初起,“犯肺”二字说明病位尚浅,仅仅是温病治法的起手治法(“初用辛凉轻剂”)与伤寒大异而已。总之,叶天士十二字仅仅论述外“受”之温邪,且是仅仅论述侵犯“上”焦之温邪,并没有论述伏气温病。
3.3 叶天士两篇之联系
《叶香岩外感温热》初名《温热论治》,章虚谷认为本篇所论温病是外感(即新感),所以他将《温热证治》改名为《叶香岩外感温热》。王孟英承袭其篇名录入《温热经纬》,后面紧接由《幼科要略》摘录编辑而成的《叶香岩三时伏气外感》,与《叶香岩外感温热》前后交相辉映,一篇仅论新感,一篇主论伏气。
因此,叶天士十二字本来就不论及伏气温病,则反对者之言论乃无的放矢。
4 叶天士十二字绝非温病之总纲
目前多个版本的《温病学》教材都认为“本条为温病证治总纲”[3],笔者觉得值得商榷,理由如下。
4.1 与叶派医论不符
叶派中人如王孟英、章虚谷等均认为本篇仅论新感,不论伏气。总纲应有普适性,而此条文并不适用伏气温病,又如何能称为“总纲”?
4.2 与叶天士医案不符
关于伏气温病, 叶天士医案有多处记载,如《临证指南医案》温热门杨案曰:“伏邪发热”、马案曰“少阴伏邪”等,均非首先犯肺。
4.3 与成书的背景不符
《温热论》初名《温热论治》,首刻于《吴医汇讲》。唐大烈序云:“《温热论治》二十则,乃先生游于洞庭山,门人顾景文随之舟中,以当时所语,信笔录记。”由此观之,本篇实为叶天士语录体著作,经唐氏稍事修饰。叶天士忙于诊务无暇著述,偶游洞庭山,二十则条文乃答门徒之问而成,肯定存在师徒之间的问答互动,否则也不可能在游兴正酣时独自连续说上三千余言的《温热论》。在问答的过程中仅录叶天士之答复,未录门徒之提问,随问随答,口授笔录,因此不可能像著述那样文思缜密,在第一句条文就提纲挈领地提出温病之总纲。
5 总结
“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十二字,文字圆满,医理通彻,但此条并非温病之总纲。姜春华说:“(本条文)是指一病而言……后人竟以此十二字作为一切温病提纲,误在后人。[4]”后人之所以存在争议,主要是因为对原文的误读,特别是忽略了“上”与“受”这两个关键字。然“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出自《温病条辨》上焦篇,也许吴鞠通十二字仅讨论上焦病,如此则吴鞠通原意亦为后人误读矣!
[1] 瞿岳云.“温邪上受”非皆“首先犯肺”[J].中医杂志,2005,46(8):635.
[2] 赵国荣.论“温邪上受,首先犯肺”[J].中医杂志,1999,40(1):9-11.
[3] 马建.温病学[M].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186.
[4] 柴中元.外感指迷[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