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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型旅游景区中传统民居向旅游民居的演变研究
——以丽江古城为例

2018-03-20

关键词:丽江民居古城

刘 洋

明代著名旅行家、学者徐霞客曾以“居庐骈集,萦坡带谷”描述木氏土司统治下的丽江大研镇的景象。1997年,丽江古城根据文化遗产遴选标准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委员会对古城建筑作出重要评价:“古城的建筑历经无数朝代的洗礼,饱经沧桑,它融合了各个民族的文化特色而声名远扬。”在此契机下,丽江古城140户民居被分列为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民居院落。2011年,丽江古城被评选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自1997年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以来,经过近20年时间的发展积淀,丽江古城在云南乃至全国众多的知名景点景区中已占据一席之地。丽江古城享负盛名的众多因素中,古朴的建筑风貌、多民族交融的建筑文化是其中的关键吸引要素。丽江古城被称作是民居建筑的活化石,许多其他地区因历史更迭、时代变迁,快速城镇化发展而逐步消失的传统建筑形制、建筑构件等在丽江民居建筑中仍被广泛而实际地应用着。

近年来,丽江旅游业一直保持着平稳快速的发展趋势,并为繁荣地域经济,拓宽居民就业渠道,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等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丽江旅游业也出现了一些问题。2015年10月9日,因存在宰客等行为,国家旅游局给予丽江古城严重警告处分,限期6个月整改。2017年2月25日,基于游客投诉率长期居高不下,古城内原住民与旅游经营者矛盾突出等原因,丽江古城再次被严重警告。现如今,古城内的原住居民与旅游经营者已实现了全面的空间置换,以纳西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原住民大批量离开古城,旅游经营、服务人员作为新居民全方位入驻古城。众所周知,人是文化的创造者与传承者,民居建筑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改造群际关系后形成的重要物质财富。当下,丽江古城民居建筑的使用主体、客体、功能、时间等已发生剧变,古城民居的建筑类型、材料、空间、构件等也进而发生着深刻变化。

一、概念界定

(一)传统民居

朱良文先生认为,传统民居指的是传统的民之居所,是住的空间[1]。单德启认为,传统民居指大体在建国以前,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城镇和乡村普通老百姓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建筑[2]。蒋慧等人指出,传统民居指那些分布于乡村或城市中的传统民居建筑,以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关联的部分公用建筑[3]。总之,传统民居强调传统性,与现代建筑在类型、形制、布局、材料、装饰等方面有所不同。

(二)旅游民居

林敏飞等人提出,旅游民居是在旅游的介入下,原住居民或相关经营者通过对民居本身的相应改造,完成对传统民居空间、功能、风貌的转型,使其成为一种旅游资源并对游客开放[4]。旅游民居为游客提供旅游关联服务,是旅游商业活动的主要空间场所。此外,高端阳等人以“丽江民居的现代化”等词汇对丽江古城新建、改建民居建筑进行描述[5]。孙九霞将丽江旅游性建筑分为旅游店铺、酒吧和客栈3种类型[6]。

二、传统民居向旅游民居的演变内容

(一)民居建筑类型的变化

丽江传统民居多为汉式合院建筑,随山势、河流、街巷而建,布局严整有序,空间分布合理,兼具公共性与私密性。典型建筑类型为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等。三坊一照壁的三面是相对独立完整的房屋,正房略高于两侧厢房,常为三开间,正房对面为一堵“一字平”或“三叠水”式的照壁,三坊房屋与一堵照壁共同围合成一个独立的院落空间。四合五天井是以四坊相对独立的房屋围合成一个四合院,院中不建照壁。院中四角各建一座耳房,四个耳房与主房相交空间形成四个小天井,再加上院子中间的大天井,共有五个天井。其中,四合五天井式民居建筑占地面积较大,房间也较多,明清至民国时期主要为家中经营马帮的富庶商贾家庭修建,普通老百姓家庭修建此种建筑类型的则不多见。现今,丽江古城中除上述主要建筑类型外,因旅游业迅速发展带来古城内土地、房屋租金价格翻倍式上涨,加之为尽可能多地在原有空间基础上营造出客栈房间或临街铺面,使得当下古城内除主体的三坊一照壁外,四合院、两坊院、两坊一照壁,甚至是不规则形状的院坊等大量涌现。新建旅游民居受制于院落面积有限和院落形制不规则,部分传统民居中极富文化寓意的建筑构件被弱化、简化,或是呈现出其他不同程度的变化。

(二)民居建筑材料的变化

新建或改建旅游民居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相较传统民居已有了较大变化。新城自不必说,砖混结构、钢混结构建筑已大量取代传统木构架穿斗抬梁式建筑。即便在古城内,民居建筑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民居除大量使用木材外,外墙以石头或土坯垒砌,以土坯垒砌的四边镶上青砖,构成“金镶玉”的墙基。木材、泥土、石料、稻草、竹片是传统民居中广泛而普遍运用的建筑材料。这些建筑材料大多可以就近获取,是丽江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在建筑文化方面的集中体现。现今,旅游业发展带来古城内客栈、酒吧、商铺等商业形态大量聚集,建房盖屋、翻修改造等工程数量大为增加。此外,随着政府对林业采伐的管控愈加严格,木材价格随之一路高涨,建造房屋时木材的使用早已非任意之事。水泥、钢材、混凝土、砖瓦、瓷砖、玻璃、塑料、布艺等现代建筑装饰材料开始在丽江古城旅游民居中大量使用,并呈现出不同的组合与创新方法。

(三)民居建筑空间的变化

建筑空间是人们为满足生产、生活需要,运用各种建筑元素与建筑形式所构成的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的统称。笔者侧重思考的是民居建筑中的墙、地面、屋顶、门窗等所围成的内部空间。丽江传统民居建筑通常为上、下两层,上、下层房间高度在不同时期也有一定差别,如“上六五下七五”、“七上八下”或“上八下九”等。传统民居中下层一般是生活起居或会客接待的场所,二层在人口较少的家庭中为供奉神灵或祖先牌位的地方,也有的用于储放粮食、火腿或其他杂物等。

改造为旅游民居后,上、下层空间都被充分利用起来,现多改建为设独立卫浴设施的不同房型,并增设供水、通风、采光系统,更好地满足游客对现代生活方式与生活品质的强烈诉求。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不少新修客栈上、下层房间的高度区分已不再明显,甚至上层房间有更受欢迎之势,其同时期的租售价格也要略高于下层。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有3点。第一,由于丽江古城民居建筑一层的主要功能是保暖、防盗,多不开外窗,故采光、通风等均受到较大影响。此外,丽江雨季时间较长,雨水较多,一层接近院坝,使游客在心理上倾向认为一层会略为潮湿,难以获得最佳的居住体验。第二,木构架房屋具有的一个共同特点,即上层游客在房间内或走廊上走动时,下层对应房间中的客人会有明显的噪音侵袭感受,故而安静的休息环境难以被保证。第三,现代人在心理上普遍愿意接受高层空间所带来的独占性和排他性,并愿意为此付出更高价格以期成为共享同一院落空间的松散群体中拥有更强消费能力者的象征。

(四)民居建筑构件的变化

丽江古城传统民居中有悬鱼、木窗、院墙、门楼、柱础、吊柱灯笼、天井铺地等突显丽江纳西族建筑特色的建筑构件。随时代发展、社会变迁,这些传统建筑构件如今也显现出新的变化发展趋势,笔者选取了楼梯、天井、门窗等几个构件进行简要说明。

1.楼梯

传统民居的楼梯多置于正房后部或正房与两侧厢房的连接处,受空间所限,楼梯往往修建得逼仄狭窄。在改建为客栈型旅游民居后,因游客多携带较宽大的行李箱,狭窄陡峭的楼梯在搬运行李和游客上下的过程中极为不便,屡遭诟病。此外,木构架房屋在上下楼梯时,楼梯连接部分会发生明显震颤并发出较强烈声响,影响了附近房客的居住体验。因此,许多新建或改建客栈都不约而同地将楼梯移至院坝中,并通过增加宽度、改缓坡度的方法解决前述问题。这样,既方便了游客的上下出入,又避免了对下层和楼梯附近游客造成的影响。

2.天井

丽江传统民居庭院中多铺设下沉式天井,天井与外廊的垂直落差在0.5 m左右,以卵石、瓦块、瓦片等铺装出“四蝠捧寿”“暗八仙”“八格图”等吉祥图案。丽江在每年的5—11月雨季期间降水量较多,下沉式天井有助于及时排水与防湿、防潮。同时,在将传统民居改造为客栈后,天井成为主要的公共休闲场所,几乎所有客栈都会对这一区域进行重点布置,植花卉、置盆景、布假山、造园林,安放茶台、遮阳伞、秋千架等休息休闲设施。通过功能延伸与再造,使这一区域成为古城内客栈弥补客房面积狭小,休闲空间有限的重要空间。如今,这一建筑元素也发生较大变化,部分客栈在向外扩展空间受阻的情况下,转为向内寻求空间延展。为突显庭院整体空间,将天井填高,与宽大的外廊齐平或近乎齐平。还有一些客栈因院形不规则,便不再进行传统吉祥图案的铺装,而是改为以青砖、防腐木、玻璃钢架等进行与外廊齐平的修饰。天井铺地从形制图案到装饰材料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3.门窗

传统民居中一楼外墙不开窗,二楼外墙开1 m2左右的对开木窗,一、二层均主要利用面向院内的门窗透光采阳。丽江地区的太阳辐射量居云南省之冠。过去,大多数家庭冬季使用的取暖设施极为有限,主要是通过燃烧炭火盆来增加室内温度。新建或改建客栈为强化采光通风效果,通常在外墙立面开设点窗,同时注重增加面向院内房间的门窗面积。也有将面向道路一侧的厢房墙体整体拆掉嵌装上木框架或钢框架的玻璃幕墙。甚至有些客栈将二层屋顶的部分瓦片拿掉,换以玻璃镶嵌,满足游客对古城客栈房间采光与观景功能的双重需求。

由上述内容不难看出,丽江古城民居建筑的变化,有居住主体结构需求、建筑装饰材料改变等内在原因,也有从其居住的舒适性、安静性、安全性等角度考虑的外在原因。内外因交织,共同推动着丽江古城内民居建筑由传统民居向旅游民居演变和发展。

三、古城民居建筑演变的作用

丽江古城传统民居向旅游民居的演变发展,既能顺应民居建筑自身随时代变化、功能变化的需求转变,又能保护、传承和创新传统民居建筑。与此同时,更应注意因某些过度考量经济利益、空间效益的因素给传统民居带来面目全非式的改变,这种改变使古城民居作为纳西族民族民俗文化在建筑方面的物化体现与传承发展趋向式微。

(一)积极作用

学者们将当下的丽江古城民居建筑称为“新传统民居”“丽江民居的现代化”或“旅游民居”等,并对这种发展变化趋势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当前旅游民居建筑正以一种创新方式保护与传承着丽江纳西族的建筑文化。民居建筑从古至今的首要功能是居住,而现今居住主体的构成、诉求、居住时间等都已发生了显著变化。因此,古城传统民居建筑根据居住主体的改变在建筑空间、格局、元素等方面进行自发式变化调整也是合理而必需的。

历史长河中,多少优秀传统文化都因现实生境发生改变而随时间流逝逐渐归于沉寂,或是脱离实际功用被观赏式地保存保护起来。丽江民居建筑在百余年间的发展过程中吸收了大量汉族和周边其他少数民族的建筑风格、建筑样式,并结合丽江地理区位、气候类型的实际情况,经不断调整积淀形成今天的建筑格局。在此过程中,民居建筑自身早已经历着自主式的变化调整。如今的“新传统民居”也是在这一趋势下对丽江古城民居建筑作新一轮的自我调整、自我更新。游客对异民族文化普遍存在一种好奇、猎奇的心理,丽江古城的幽深庭院、蛮楼厦子、柱础翘角都是使他们感到独特新奇并产生强烈体验意愿的重要原因。在此背景下,原本已趋向衰落的土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在大研、白沙、束河等古城、古镇中被强势复兴。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对丽江传统民居建筑的传承与延续有着不可小觑的价值和意义。正如学者们所言:“传统民居作为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个生命体,让其自然生长,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得到相应的发展才是传统民居保护与发展的可持续之道。 ”[5]

(二)消极作用

1.过度改造对独特民居建筑文化的随意式消解

“一个民族的建筑不仅仅是他们挡风避雨的地方,更是他们精神交流、精神寄托的重要场所,是他们表达自己文化观念、传承文化意识的重要符号。”[7]丽江民居建筑是千余年来丽江地区以纳西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创造的重要物质文化,承载着丽江地区各民族厚重的文化底蕴。无论是宏观角度的建筑类型、建筑格局、建筑空间,还是微观视角的建筑构件、建筑元素等都体现出纳西族人民的包容心态与营造智慧。一柱一梁、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无不是悠久民族文化的物化体现。然而,一些古城内的民居建筑在改造为客栈商铺的过程中,过度追求建筑的独特新颖、空间效益、奢华体验等内容,大量使用与古城古镇氛围毫不搭调的建筑装修材料,或是过度复制城市建筑样式,简化传统建筑构件,使得丽江古城建筑空间文化意象逐渐萎缩。这些改变不利于向外地游客展示和宣传丽江独特的纳西族建筑文化,充其量只能是成为众多古城古镇中大量存在的严重趋同化的又一仿古建筑集群而已。

2.主体置换对古城民居建筑文化的遗缺性解读

丽江古城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原本居住在古城里的以纳西族为主体的本地少数民族居民在高房屋租金的诱惑下,大量搬出古城搬入新城,腾空房屋租给外来经商群体,并部分参与或完全经由他们将老房子开发改造为客栈、酒吧、旅行社门店及售卖各种旅游商品的店铺等。如今,真正在古城内居住、工作与生活的绝大多数是各类旅游商品的终端经营者,他们已成为古城新居民。但是,这些外来经营者、管理者、服务者对丽江历史文化知识、纳西族民族民俗文化,特别是对丽江传统民居建筑文化等缺乏系统全面的了解,也几乎没有专门机构针对他们开展相关培训。商户群体和他们聘请的管理者、服务者借由各种正式、非正式的渠道东拼西凑起对丽江及纳西族相关历史文化知识的理解与印记。这些经营者、服务者是直接面向游客、服务游客的关键一环,也是最后一环,游客对丽江、对纳西族的认识了解很多都直接源于这些相关从业者。丽江民居建筑是纳西族民族文化的集中体现,也凝结着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群体的共生智慧,它们往往是游客来到丽江后的主要兴趣点和兴奋点。客栈型旅游民居的经营者、服务者等旅游从业人员对建筑文化理解认识的缺失不仅难以满足游客的好奇需求,甚至可能因传递错误知识造成游客的不当认知。

四、古城古镇型景区旅游民居发展的思考

建筑是一个国家、民族和地区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物化凝结。丽江民居建筑是纳西族融合汉、藏、白等周边民族建筑形式的基础上形成的建筑样式。至今,古城内还有不少明清时期的古建筑并吸引大量游客。因此,保护与传承建筑文化,思考旅游民居顺应客观趋势的新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引导调控,避免优秀民居建筑向商业建筑的过度流转

首先,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定期对古城内以民居建筑为主体的传统建筑进行梳理、摸底、清查、修缮,特别是加强对重点保护民居使用流转情况的监察力度。适当增加民居博物馆、展示馆以及以传统民居建筑为载体的相关文化场馆、传习体验馆等建筑物的建设比重,避免大量有着特殊文化意蕴的优秀传统民居建筑因经济利益驱使而一概流转为客栈和商铺等。其次,侧重对马帮商号、名人故居、牌楼坊巷等有一定传奇性、故事性、文化性的民居建筑进行复原开发,向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免费开放,通过全方位地展示讲解使外来游客了解丽江民居建筑及其背后所蕴藏和承载的厚重历史文化。再者,鼓励条件合适的私人院落建设私人民居博物馆,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发挥民间力量在民居建筑保护传承中的特殊作用。

(二)制定完善相关保护规划,加大监管实施力度

丽江政府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修缮与再利用,颁发了《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规划》《丽江古城传统民居保护维修手册》《丽江古城环境风貌保护整治手册》等一系列保护性规划、手册。这些保护性规划、手册等对古城内新建或改建民居建筑在诸如建筑层数、坡顶形制、装饰细节等方面进行了较严格的限制。但是,也依然存在着实施力度不够、监管措施不严,审批通过宽松,纵容默许随意拆建等现象。而且,在民居建筑的建筑材料、建造范式等方面未有明确性、规范性指导,以致许多旅游民居在改扩建时过度从空间利益和经济利益考虑,粗暴否定或改动传统建筑中极具文化内涵、文化特色的建筑元素。因此,应进一步完善相应保护规划、保护手册内容,特别是在落实、监管环节加大力度,严格审批。可考虑设计、形成并推广建筑分级评定体系,在民居建筑评定中增加建筑特色、建筑形制与建筑装修装饰等细化内容,如将建筑高度、层数、类型、材料、特色等都纳入评定体系中进行综合考量。

(三)开展针对旅游民居从业者的专题知识培训

由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针对旅游民居经营群体的关于丽江历史文化、纳西族民族民俗文化、丽江建筑文化等专题培训,使旅游民居从业人员了解丽江民居建筑的丰富文化内涵,关注建筑构件背后的深刻文化寓意。在向游客讲解介绍的过程中,直接面向游客的终端服务者应避免因自身知识的贫乏给游客造成误解甚至是无解的尴尬。当然,在此过程中,也可以让相关从业人员对丽江民居建筑有更深入了解,从而产生对纳西族建筑文化的认同并树立起自觉进行建筑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意识。

五、结语

综上,丽江古城等古城古镇型景点景区中传统民居向旅游民居的演变发展是顺应时代潮流、社会变迁的不可逆转之趋势。然而,在此过程中,如何避免因过度遵循市场规律和受经济利益驱动而造成民居建筑文化的不可挽救式流失更是一项重大挑战。特别是,在丽江古城饱受过度商业化诟病与屡遭被推向舆论风口浪尖的困境后,在民居建筑领域寻求优秀传统文化与现实经济诉求的合理平衡是旅游民居演变发展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朱良文.传统民居价值与传承[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5).

[2]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传统民居的保护与改造:访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单德启[J].设计家,2009(6).

[3]蒋慧,黄芳.传统民居进行旅游开发的理性思考[J].经济地理,2007(3).

[4]林敏飞,车震宇.丽江旅游民居的发展与构筑:以白沙束河为例[J].华中建筑,2014(8).

[5]高端阳,翟辉.从赖家大院的改建看丽江传统民居建筑的发展[J].建筑文化,2011(10).

[6]孙九霞.旅游商业化与纳西族民居的“去地方化”:以丽江新华社区为例[J].社会科学家,2015(11).

[7]施惟达,段炳昌.云南民族文化概说[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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