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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视角下的汉代孝行

2018-03-20

南都学坛 2018年2期
关键词:后汉书孝子事迹

翟 麦 玲

(华南农业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2)

孝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它不仅能够调整家庭关系,而且能够维护封建社会秩序。孝道思想自西周起源后,受到历代政府提倡,社会上孝行越来越多,成为中国社会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因此,孝的研究也备受学术界关注。肖群忠著的《孝与中国文化》是研究孝的一部力作[1],此外一些研究论文也为孝文化研究打下了基础*此类文章如周予同的《孝与生殖器崇拜》,《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王慎行的《论西周孝道观的形成及其特点》,《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1期;朱岚的《论传统孝道的文化生态根源》,《伦理学》,2002年第8期;查昌国的《西周孝义试探》,《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2期;秦进才的《两汉〈孝经〉的传播与孝行管窥》,《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1期;孙筱的《孝的观念与汉代家庭》,《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3期;李建业的《孝与汉代家庭教育》,《东岳论坛》,2007年第5期;黄修明的《中国古代孝治天下的历史反思》,《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张仁玺的《汉代强化孝伦理的措施及社会影响》,《云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等。。孝既属伦理道德的范畴,又是史学中的重要内容。在西方,整个人文科学,尤其是伦理学、哲学、史学领域中,性别视角分析已经占有重要地位[2]。而在中国,无论是史学领域,还是伦理学领域,性别视角分析还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汉代是中国历史上孝道思想首次被大力提倡的时期,从性别角度讲,也是父权的大力宣传时期。那么,从社会上的孝行实践这一现象来看,汉代孝的对象确实能反映父权吗?本文拟从性别的视角来考察汉代的孝行现象,并就原因试作分析,以求教方家。

一、汉代的孝行事迹

要对汉代的孝行做性别视角的分析,首先要知道汉代有哪些孝行事迹。孝道在中国历来受到社会重视,因此,自《晋书》以后,历代正史大都设有《孝友传》《孝义传》或《孝行传》,这就为研究其时代孝行提供了方便。而汉代的孝行事迹则散见于《史记》《汉书》《后汉书》《东观汉记》《八家后汉书》《二十四孝》等书中。要从性别角度考察汉代孝行的特点,最具说服力的就是把史书中孝子的事迹全部检录出来,然后做数据统计和分析。为了使统计数据具有代表性,本文以《二十四孝》《汉书》《后汉书》三部书作为数据来源。因为:第一,《二十四孝》是元代郭守敬根据民间流传的经典孝子故事编写的,一直受到研究者的重视,其中也包括了9位汉代孝子的故事;第二,《史记》《汉书》《后汉书》是研究两汉历史最重要的三部正史著作,而《史记》中对汉代孝子事迹的记载基本在《汉书》中都有。所以,为了避免重复统计,没有必要再检录《史记》的孝行事迹。此外,要说明的是,《汉书》《后汉书》不像《二十四孝》是记载孝子的专书,它涉及人物众多,有些人虽然是孝子,如以孝命名或被举孝廉等,但书中没有记载其具体孝行事迹,所以不在检录之内。另,儒家把孝行分为尊敬、侍养、侍疾、丧葬、祭祀五大类*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顺治注、雍正注、玄宗注,程德明标点注释:《御注孝经》,海南出版社,2012年版,第46页。。所以,其他的孝行诸如:为父母报仇、替父母排忧解难、令父母心情愉快、按父母意志行事等,则一般被视作尊敬父母的表现。因此,以下表格中对孝行表现的划分也大体遵此。

表1 《二十四孝》中汉代的孝行事迹

以上《二十四孝》中的孝子事迹,参考李然策划、杨君撰述的《二十四孝图说》,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表2 《汉书》中的孝父事迹

表3 《汉书》中的孝母事迹

以上《汉书》中的孝行事迹,参考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年版。

表4 《后汉书》中的孝父事迹

续表4 《后汉书》中的孝父事迹

表5 《后汉书》中的孝母事迹

续表5 《后汉书》中的孝母事迹

续表5 《后汉书》中的孝母事迹

表6 《后汉书》中的孝父母事迹

表7 《后汉书》中孝悌、孝祖母事迹

续表7 《后汉书》中孝悌、孝祖母事迹

以上《后汉书》中的孝行事迹,参考中华书局点校本,1965年版。

二、汉代孝者的性别身份

表1—7总共列举了108位孝子的孝行事迹。下面分别对上述表格中行孝者与被孝者的性别身份做一统计分析。

从表8可以看出,无论西汉还是东汉,孝男都远远多于孝女。其原因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表8 孝子的性别身份

其一,女性的社会角色。女性一生扮演三种社会角色: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汉代实行早婚,女子一般十三四岁就出嫁,出嫁前为人女时年龄尚小,养家糊口的重担一般落在家里男子身上,女子一般在家职责就是侍奉父母衣食起居,而这对女子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没有必要在史书中费笔墨,史书中留下记载的都是有超凡之举的。如西汉缇萦为父赎罪,东汉赵娥为父报仇,曹娥投江觅父之类。女子出嫁为人妇后,面对的主要是公婆,从天性来讲,在孝敬父母方面,为人妇当然不如为人子者。而且,为人妇者与公婆的关系因姻亲而结,对公婆的孝敬最重要的是曲从*班昭《女诫》第七章《曲从》篇专门论述侍奉公婆之道。,要曲从一个对自己没有抚养之恩的人,让为人妇者确实有些困难。至于公公,还存在男女之大防。这些都会影响为人妇者对公婆的孝道实践。所以上述女性孝子,多半是孝父,少半是孝姑婆,还未见孝公公者。

其二,汉代女教的宣传还未深入。汉代的女教读物有《礼记·内则篇》、刘向的《列女传》、班昭的《女诫》等。这些早期的女教读物一般比较艰涩深奥,不够通俗,多在宫廷贵族士绅家庭流传。唐宋以后,女教读物以《女论语》为标志,开始世俗化。到明清时,以《女儿经》《闺训千字文》为代表的一大批通俗易懂的女学读物才遍布民间。可见,女教的世俗化与深入人心是一个漫长渐进的过程。与后代相比,汉代女教应还属于开始传播时期。所以,《汉书》中才收录了2个孝女的事迹,到《后汉书》中也才增加到8个,而明清时期,随着女教读物的世俗化与普遍化,孝女或孝妇人数成几百倍的增长[3]。

表9 被孝者的性别身份

从表9可以看出,孝子孝敬的对象主要是父母,另外还有个别孝悌、孝祖母者。孝悌与孝祖母可以看作是对孝敬父母的延续。但就父母个体而言,母亲是被孝敬的最大群体。无论是西汉还是东

①李祥林《论戏曲上母亲崇拜的原型威力》认为中国戏曲史上多“孝母、认母、寻母、救母”题材,其原因在于母系社会以来人类存在的母亲崇拜情结,见《四川戏剧》,1999年第3期。赵小纲《先秦散文人物意象析论》认为先秦历史散文多记载孝母形象,诸子散文多宣扬孝父思想,但对原因未做分析,见《西北师大学报》,2001年第5期。韦燕宁、王伟萍《从六朝墓碑文看中国孝文化中的孝母现象》认为六朝多孝母现象,原因是母亲持家养育子女的辛劳,见《学理论》,2009年第24期。谢超凡《论中国古代小说的孝母主题及文化底蕴》认为中国古代小说中多孝母主题,原因有四个方面:儒家创始人的孝母行为是后世儒人的典范;佛教传入中国后劝世人孝母;道家把女性当作万物之源;对女性地位低的怜悯,见《福州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

汉,孝母者都是孝父者的好几倍①。又由表8可知,汉代孝子人数是孝妇和孝女的8.7倍。所以可以说,儿子孝敬母亲是汉代孝行的鲜明特征。

众所周知,汉以“孝治天下”而著名。孝在汉代被大儒董仲舒纳入三纲学说,甚至用五行关系渲染子应对父的孝,说“父者,子之天也”。也就是说,在汉代的礼教宣传中,子应以父为天,父在家庭中拥有绝对的地位;既然这样,那么,为何社会上频频出现的是孝子多孝母的现象呢?

三、汉代孝子多孝母的原因分析

表1—7所述70则孝母事迹,有11则明确提到父亲早逝,独与母居。那么这应是其中一个原因,但它仅占孝母现象的15%左右;而85%的则有可能是在父母俱在的情况下孝母事迹特别突出了。但这又和“孝莫大于父也”的儒家孝道观不符,而这又说明汉代的孝道宣传和汉代的孝行实践是不吻合的,甚至可以说是有大的冲突。那么,其深层原因又是怎样的呢?

表10 孝母的表现方式

从表10可以看出,汉代孝子对母亲的孝表现最多的是在侍养和丧葬两个方面,侍养约占40%,丧葬约占30%。

表11 孝父的表现方式

从表11可以看出,汉代孝子对父亲的孝行70%体现在丧葬上。

从表10和表11可以看出,汉代孝子孝母多表现在侍养上,而孝父多表现在丧葬上。这又是为何呢?我们且先看儒家所宣扬的孝道观。

孔子说:“事父母,能竭其力”[4]3,“父母在,不远游”,“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怒”[4]33。可见,汉代社会虽然在伦理观念上不断强化父权,但是在宣扬孝的对象时,是将父母并举的。但是,儒家思想也认为父母毕竟有别,如 “一家二贵,事乃无功。夫妻持政,子无嫡从”[5],这样,家里的至尊只能有一个,那么在父权制社会里就只能是父亲,父亲应该享受儿子的“至尊”待遇。那么,儒家的孝道观如何体现对父亲的至尊呢?

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6]178曾子说:“孝有三:大者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7]“尊亲”,清代人孙希旦解释曰:“严父配天也。”[8]即,在儒家看来,尊亲是最大的孝,尊亲远远大于养亲。而最能体现尊亲的就是儒家的丧葬礼制。如孟子说:“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6]154《仪礼·丧服》曰:“为父何以斩衰也?父至尊也。”[9]1110“父在为母,传曰,何以期也。屈也,至尊在,不敢伸其私尊也。”[9]1104其意就是,父亲是至尊,所以儿子要为父服斩衰,而母亲是私尊,只能服期丧。也就是说,孝子多把对父的孝体现在丧葬上,是一种“礼尊”。虽然儒家的孝道观认为尊亲大于养亲,但是,在物质生活并不富裕的封建社会,养亲是一切孝行的基础。如前文表格中所列的蔡顺、赵咨、刘茂、朱儁、施延、孔嵩、孙期等孝子,都是在家庭贫困的情况下,以殷勤侍养母亲而闻名的。即孝子对母亲的孝更多的是一种私尊的反映。

既然礼尊父亲是儒家孝道观的要求,那么汉代孝子为何又多“私尊”母亲呢?本文认为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其一,汉代多妻的婚姻现象。一夫一妻的家庭里,子女有共同的父母,父母有共同的子女,一家人感情上是一个整体。而汉代社会,多妻现象比较普遍[10]。多妻的家庭里,矛盾一般比较多。在这些矛盾群体里,子以母贵,母以子贵,母子很容易结成荣辱共同体*这在汉代皇族家庭里表现尤为明显,如皇族子女感情上普遍尊崇母系,或以母系姓名之,或亲近母系家族成员,给予母系家族成员更多财富与权力。。在这个共同体里,母亲把所有爱给了自己孩子,孩子从母亲那里得到的爱多,自然地回报母亲也就多。上述表1-7中列举的贵族子弟,多生活在多妻家庭中:如西汉的汉文帝、梁孝王、王莽,东汉肃宗、东平孝王敞、孝王刘和、清河孝王庆等,其孝行对象都是母亲。而父亲,随着一房接一房地续娶,对子女的爱也会随之而淡。如上述薛包的父亲在另娶以后,甚至欲把薛包赶出家门。而薛包之所以还能成为孝子,孝敬后母,可以说是礼乐教化的结果,与发自内心的孝母不同。所以说,多妻制在给予父亲多妻权利的同时,也拉开了与子女的感情距离。

其二,汉代道家思想在社会上有很大影响,而道家思想明显有重母情结。汉初实行无为而治,黄老思想在社会上影响很大。如窦太后好黄帝、老子之言,也令“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11]3945。当武帝欲推崇儒术时,她极力反对。窦太后病逝后,武帝虽然定儒学为一尊,但这并不意味着道家思想在现实生活中的消失[12]。在官方,汉家制度是霸王道杂而用之,并非纯用儒学。在民间,儒道虽别为两学,但不排除士人兼修儒道。儒学作为正统,士人必须习之,但不能左右个人喜好。如西汉士人司马迁“崇黄老而薄五经”[13];班嗣“虽修儒学,然贵老严之术”[11]4205。东汉,道家思想在社会上也很流行。如汉桓帝曾三次去老子故乡祭祀老子。东汉隐逸士人之多,也与道家思想流行不无关系。近人杨树达也曾说:“汉世老子之学盛行。”[14]而老子之学有两个特点:一是“重母性”,二是“重柔弱”[15]。老子生活在周衰亡时期,他看到周代礼乐制度衰败,便向往重视母统的母权社会,所以他在书中常常赞美母性,把天下万物的根本、万物的原始都称作母,并赞扬“牝常以静胜牡”[16]。老子的女性主义思想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可以说是最为显著的[17],其思想渊源于殷代的哲学著作《归藏》的首坤次乾思想。这种思想经老子继承发展,到汉代影响仍然很大。如传子制度在西周已经确立,到了汉代,景帝还仍然多次给弟弟梁孝王说要传帝位给他。窦太后也因偏爱次子,在景帝面前援引“殷道亲亲,周道尊尊”的说法[18]2091*殷道亲亲,即殷代重视母统,传位于弟,反映母权社会的遗风;周道尊尊,即周代重视父统,传位于子,反映父权制已经确立。殷代的哲学著作《归藏》首坤次乾,周代的哲学著作《易经》首乾次坤,说明了两个时代不同的社会特点。,希望景帝立太子不要立其子,而立其弟。在帝位传承的事上出现这么大的举动,可见老子重母思想对汉代人的影响了。

汉代孝子私尊母亲,除了上述两个因素,应该还与母亲对子女的辛勤抚养及母亲不同于父亲的教育方式等普遍性因素有关。

就养育子女而言,母亲通常比父亲承担着更多的责任。汉代社会,男子结婚年龄一般是十四五岁。婚后,男子或从事农、商,或外出求学,或入仕。从事农、商的,多在家庭之外忙碌。这样,养育孩子的任务无疑落到母亲肩上。外出求学的,更是没法照顾孩子。如东汉乐羊子外出求学,一去就是七年,照顾子女及父母自然就成了乐羊子妻的任务。而入仕者,一般都住在官舍。在汉代,普通官吏任职期间一般不携带家眷[19]。所以,教育子女自然落在为人母者的肩上。心理学家认为,儿童早期是形成对父母之爱的关键时期,在这关键时期,谁好好照顾儿童,儿童就最易与谁建立深厚感情[20]34。因此,子女在幼小时期和母亲朝夕相处,母亲的养育与言传身教,子女都会铭记在心。如《诗经》中唱到的:“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21]327“母氏圣善,我无令人……有子七人,母氏劳苦……有子七人,莫慰母心。”[21]46可见,孩子念念不忘对母亲的报答,与母亲的辛勤养育是分不开的。

就养育方式而言,父亲多扮演严父的角色,母亲则多以慈母出现。由于传统家庭伦理观念赋予父亲很高权威,所以父亲在权威主义下,对子女管教相对严苛,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也。父亲管教孩子时多板起面孔,这就使孩子对父亲产生一种畏惧感,并由此出现感情隔阂。相反,母亲这时却常能给孩子以感情慰藉,这就使孩子产生亲母疏父倾向。这种倾向心理学上称之为恋母情结[20]31。这种情结在汉代文献中也有体现:“今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能;母之亲之也,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母亲而不尊,父尊而不亲。”[22]正是这种养育方式的不同,使得孩子心灵深处很早便形成了母“亲”、母“慈”的意识。这样,孩子和母亲之间很容易形成情感互动。如表5中的东汉肃宗皇帝“亦孝性淳笃,恩性天至,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便是此例。这种慈母意识很容易上升为母亲崇拜,这样就具有了很强的感染力。如上文中的蔡顺、江革、刘平、赵咨等人,在遇到强盗时,就是其孝母之情感染了强盗,才使其免于灾祸。

四、结语

通过对以上汉代孝行的性别视角的考察,我们发现:其一,汉代的孝子远远多于孝女或孝妇,这与男女的家庭身份角色不同有关;其二,汉代孝母现象远远多于孝父现象,这种现象与汉代儒家的家庭伦理观强调父权看起来是矛盾的;其三,汉代的孝母多体现在侍养上,而孝父多体现在丧葬上,这与儒家的孝道观强调对父亲要礼尊,礼尊要大于私尊的思想是相一致的;其四,孝子多孝母,则与汉代家庭多妻制、汉代道家思想影响很大,道家思想重视母性以及母亲对孩子的辛勤养育,母亲在孩子教育中扮演的慈母角色有关。通过该文的研究,我们还发现,一个时代所宣扬的一种观念,与这种观念在当时社会的实践有时并不完全吻合。有时是实践具有滞后性,有时也并非尽然。就汉代孝道观与孝行实践而言,其原因是复杂的,而且二者的不吻合在以后社会也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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