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护理在血透室工作中提高护理满意度的效果评价
2018-03-19丛建进
丛建进 )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七病区肾内科,江苏 南通 226006)
血透是指血液透析,也称之为人工肾、洗肾,清除机体内多余水分及积累的代谢废物为血透主要目的,有效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进而改善患者临床症状。优质护理服务是指以病人为中心,强化基础护理,全面落实护理责任制,深化护理专业内涵,整体提升护理服务水平[1]。为进一步了解优质护理服务在血透室的应用价值展开研究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血液透析室实施血液净化护理的88例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44例。观察组44例患者中男23例,女21例,年龄22~74岁,平均(53.5±2.1)岁,原发疾病:肾脏引起的肾衰竭24例,糖尿病肾病10例,痛风性肾7病例,狼疮性肾炎3例;对照组44例患者中男25例,女19例,年龄25~68岁,平均(54.4±2.3)岁,原发疾病:肾脏引起的肾衰竭22例,糖尿病肾病8例,痛风性肾病8例,狼疮性肾炎6例。两组患者年龄、性别等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 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观察组患者给予优质护理服务,包括以下护理措施(1)心理护理:血液透析的治疗方案需要终身使用,对患者的经济、心理、生理都造成巨大的困扰,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和不良反应等,都会让患者产生焦虑、抑郁、压抑的负面心理。护理人员需热情主动,向患者解释血液透析的原理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鼓励其尽快适应频繁的血透,提高疾病治疗的自信心。(2)内瘘的护理:局部要保持清洁,做各种活动时均应小心、衣着勿过紧,外瘘管勿扭曲、受压、脱开,注意瘘管处有无渗血、出血。要保持造瘘口局部清洁干净,注意勿在瘘管所在肢体上输液、测血压等,以防止阻塞。内瘘管每次透析均需穿刺,两穿刺点间距离应在10mm左右,每次穿刺时应避开明显的疤痕,可选择靠近前一次穿刺点的部位,拔针后应压迫穿刺点20分钟以上,以免出血。(3)血液透析前护理:了解患者基本情况,包括饮食习惯、患者干体重、营养状况等,了解患者心、肺、肝、肾功能状态及贫血、感染、出凝血情况。(4)血液透析过程中护理:在患者透析时,首先成功建立血管通路,详细记录患者心率、呼吸、血压和血糖等生理指标变化状况。除此之外,护理人员还应对血流量、时间、透析液流量和和脱水量等各项指标进行详细观察并记录。整个操作过程坚持无菌原则,防止感染。并且同一患者两次透析间隙时应控制体质量增长量,其不能超过5%[2]。透析中应密切观察血流量、静脉压、有无血液分层、血液及透析液颜色,如发生分层、凝血,提示肝素用量不足,一般加大肝素剂量即可。透析液颜色变红说明发生了破膜应立即停透并更换装置。(5)血液透析后护理:嘱患者卧床休息,取头低脚高位以增加回心血流量,密切监测患者血压;观察穿刺部位有无渗血;帮助患者养成良好的饮食和生活习惯,加强营养管理,合理饮食;保持病房通风,防止透析后感染[3]。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及家属的护理满意度。患者及家属的护理满意度:采取科室自制的护理满意度调查表进行调查。调查表内容包括护理人员的基础护理、专业技术、服务态度、健康知识宣教等方面,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总分100分,80~100分表示非常满意,60~80分表示满意,低于60分表示不满意。
2 结果
观察组患者满意度95.45%,高于对照组患者满意度84.09%,两组间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护理满意度比较[n(%) ]
3 讨论
对于绝大多数患者来说,血液透析是平时接触较少的治疗方式,因此大多数患者在治疗前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负面心理;其次,由于血液透析会对患者的正常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再加上透析后护理质量的高低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治疗效果,因此,在整个治疗过程中都必须保证护理的高质量[3]。优质护理服务的内涵主要包括:要满足病人基本生活的需要,要保证病人的安全,要保持病人躯体的舒适,协助平衡病人的心理,取得病人家庭和社会的协调和支持,用优质护理的质量来提升病人与社会的满意度。
本次研究中,观察组患者满意度95.45%,而对照组患者满意度84.09%,说明优质护理服务能够提高血透患者的护理满意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次研究中,通过对血透患者的心理护理、内瘘护理及血液透析前、中、后的详细而周到专业的区别对待护理,不仅护理效果得到显著提升,护理满意度也得到提高,值得在临床大力推广。
[1]娄丽萍.优质护理服务在血透室的应用价值探讨[J].当代医学,2015,21(30):111-112.
[2] 梅利平.血透室开展优质护理的效果研究[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5,26(1):238-239.
[3] 李宁,张菊花.优质护理在基层血透室的应用[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6,8(24):26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