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护理干预在呼吸内科重症患者中的应用价值分析
2018-03-19
(海门市中医院 江苏 海门 226100)
近年来,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以呼吸困难、咯血、胸痛、咳嗽等为主要临床症状[1],对患者的日常生活质量造成严重的威胁,病情严重会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本文旨在研究综合护理干预在呼吸内科重症患者中的应用价值,我院将呼吸内科重症患者50例作为此次的研究对象,以下是详细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我院收治的50例呼吸内科重症患者,计算机随机分为两组,每组25例患者。对照组:男性14例,女性11例,平均年龄62.75±3.14岁。观察组:男性13例,女性12例,平均年龄范围62.79±3.18岁。对照组和观察组患者在基线资料方面比较差异不明显(P>0.05)。
呼吸重症的诊断标准:急性呼吸衰竭需要呼吸机支持、肺栓塞并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短期内出现呼吸恶化、需要加强呼吸道管理患者、大咯血、呼吸衰竭行紧急插管等。
1.2 护理方法 为呼吸内科重症患者采用常规护理(对照组),对患者的意识、心电图、心率、呼吸以及体温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将异常情况汇报给医生进行对症处理。
在上述护理干预措施的基础上对呼吸内科重症患者采用综合护理干预(观察组),具体操作如下(1)心理护理:护理人员在对患者的病情和心理状况进行评估之后,将治疗方案、使用的药物种类及用法等情况告知患者,将治疗成功的病例向患者介绍,进行针对性的心理开导,增强患者对治疗的信心,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治疗和护理,告知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使其做好心理准备,缓解其负性情绪。(2)生命体征监护:实时监测并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增加巡视次数,尤其是在凌晨和半夜。了解患者是否出现异常情况,若出现恶心、呕吐以及头晕等并发症,则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对症处理,稳定患者的生命体征。(3)氧疗护理:在患者进行氧疗时,对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观察,若出现进展迅速的缺氧症状或呼吸困难症状则立即给予吸氧,面罩或鼻导管吸氧的选择视患者的实际情况而定。(4)机械通气护理:对呼吸机是否正常运转进行观察,及时清除患者呼吸道内的分泌物,使呼吸道保持通畅,促使患者能吸取充足的氧气。注意合理氧疗防止损害呼吸道黏膜和出现感染。定时清洁患者的口腔,及时排出痰液,防止相关口腔并发症的发生。(5)营养支持:由专业的营养师制定科学合理的饮食计划,使患者的机体抵抗力增强和体力恢复,还可通过静脉输液的方式补充患者机体中缺乏的营养物质。(6)药物指导:对患者的重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临床安全合理用药,降低不良事件发生率。
1.3 观察指标 对两组呼吸内科重症患者护理前后的心率、呼吸次数、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以及pH值进行测定。
2 实验结果
2.1 护理前两组呼吸内科重症患者的心率和呼吸次数对比差距不大(P>0.05);在经过护理后,观察组呼吸内科重症患者的心率和呼吸次数明显比对照组更佳,统计学具有意义。见表1
表1 对比两组呼吸内科重症患者的心率和呼吸次数
注:与对照组护理后相比较(P<0.05)
2.2 对比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以及pH值,两组呼吸内科重症患者护理前比较无统计学意义,两组患者护理后的上述指标均有改善,且观察组的改善程度更大(P<0.05)。见表2
表2 对比两组呼吸内科重症患者的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以及pH值
注:与对照组护理后相比较(P<0.05)
3 讨论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也随之增加[2]。呼吸内科重症患者的病情危急,若未及时进行积极的治疗和有效的护理干预可能导致患者死亡,因此在呼吸内科重症患者接受治疗的同时给予护理干预十分重要。
常规护理仅仅根据呼吸内科患者生命体征的变化实施护理措施,未在患者的心理方面以及其他护理环节中进行干预,会对治疗效果产生影响,其护理效果一般。
在本次研究中,予以综合护理干预,可使患者得到全方位的服务[3],积极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因此要求呼吸内科的护理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观察力和处理紧急事件的应急能力[4],与常规护理相比更加全面、细致。通过心理护理可将患者的不良心理状况改变,减轻或消除患者的担忧、害怕等情绪,促进治疗依从性的提高[5];生命体征的监护有利于患者的异常情况的及时发现;氧疗护理有利于治疗效果的提高;机械通气护理有利于呼吸道的畅通和吸氧效率的提高,减少并发症发生率;饮食护理和药物指导有利于患者体质和抵抗力的增强。
我院将收治的50例呼吸内科重症患者计算机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观察组在此基础上采用综合护理干预。观察组呼吸内科重症患者护理后的心率、呼吸次数、pH值、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同对照组相比优势更加明显(P<0.05),表明综合护理干预可改变患者的呼吸状况,促进患者各项生命体征的恢复。
综上所述,综合护理干预在护理呼吸内科重症患者中的效果确切,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
[1]罗衬章,罗日凤.综合护理干预在呼吸内科重症患者中的应用[J].齐鲁护理杂志,2015,21(11):83-84.
[2]罗素霞.综合护理干预在呼吸内科重症患者中的应用效果分析[J].河南医学研究,2014,23(11):142-143.
[3]李亚男,张超杰,付巍.呼吸内科重症患者护理干预效果探讨[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6(21):237-238.
[4]梁秋霞.护理干预对呼吸内科重症患者的临床效果观察[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6,7(13):237-238.
[5]杜文辉.探讨护理干预对呼吸内科重症患者的效果观察[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6(8):20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