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石油科技成果管理对比分析及建议
2018-03-19郑力会鄢爱民李忠慧胡晓宇
郑力会 鄢爱民 李忠慧 金 龙 胡晓宇 赵 炜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长江大学;3.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4.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国内石油科技成果数量众多,但质量参差不齐。主要原因是成果管理存在评价机制不系统、评价体系不健全、成果转化效率低等问题。科技成果评价的实施主体是科技行政部门,但评价成果所需要的细分专业的专家数量不足、领域来源不广泛,科技成果评价监督约束不够,出现很多鉴定单位推荐评审专家、自己评自己的情况。这种成果鉴定不仅全部通过,而且评价结论普遍偏高。同时,石油科技成果评价采用成果鉴定方式,只对科研结果做出评判,对此前立项可行性、项目实施的合理性未作评价,甚至科技成果转化这一项信息不缺项即可鉴定。另外,信息的不实时、不完整导致评价过程中定性评价占据主导地位,评审专家的直观印象决定了评价结果。这些给石油科技成果评价的可信度带来了负面影响,也成为成果评价的最大难点。
科技成果评价之后,国内科技奖励管理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科技奖励导向性偏差派生而来的功利性过强。科技成果奖励的根本目的是奖励科技进步贡献的团体和个人、激励研究热情,但实际情况则往往是与科研人员的职称、收入挂钩。科研成果获得奖励意味着可以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拥有更多的科研经费,产生更多的研究成果,又能获得更多的科技奖励,而不是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如此反复,科学研究的最终目标是成果获奖,至于科研成果能不能转化甚至推动整个行业或者社会技术进步,让使用者获得利益,则关心不够。因此,科研成果多数束之高阁,无法应用于社会进展或者经济发展,也成为必然。在这种动力下,有些科研成果在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很少考虑成果转化,项目缺乏实际意义。而且,现在很多科技奖励都是行政措施,奖励多少,事前都有指标。如果科技奖励的对象不是成果真正的拥有者,会极大影响研究热情,违背成果奖励初衷。
国内科技成果规模化转化为10%~15%,发达国家为60%~80%[1]。2010年后成果数量增加,转化率可能会更低。即便是转化效率较高的石油行业,国内60%左右的成果转化率也低于国外同行业的80%。比较而言,国外石油企业拥有成熟的科技成果管理体系,没有科技体制中固有结构性障碍,科技成果商业化更加高效,成果转化效率较高,科技成果管理良性循环。
本文拟从成果评价管理、登记管理、奖励管理、转化管理4个方面详细剖析国内外科技成果管理的差异,并针对国内科技成果管理面临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1 国内外科技成果管理现状对比分析
通过对比成果评价管理、登记管理、奖励管理、转化管理的差异,寻找差距,为后续提出建议提供基础信息。
1.1 成果评价管理
科技成果评价是评估科技成果的工作质量、学术水平、实际应用和成熟程度的过程。国内科技评价体系于20世纪50年代基本形成,80年代后逐步规范化。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主要依据《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2]、《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3]、《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4]、《科学技术评价方法(试行)》[5]、《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6]等管理办法。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科技评价实施主体[7],主要采用定性评价结合定量评价方法。定量评价范围小、权重低,以定性为主[8]。虽然努力实施现场定量评价,但由于对评价的认识不同,科技评价的客观性很难保证。
科技成果评价方式有鉴定、验收、行业准入、评估及知识产权5种,其中95%的科技成果评价采用鉴定方式[9]。10年前如此,目前也基本如此。科技成果鉴定由上级部门主导[10],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科技成果水平,所以沿用至今。但是,国内科技成果鉴定存在缺乏评价体系、评价专家挑选不广泛等诸多问题。
(1)成果评价缺乏科学指标体系。科技成果评价机构为保证评价结果科学性、准确性,针对成果特点,采用不同评价指标量化评价[11]。但是,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管理办法只提供评价方向,没有明确的评价指标。因此,实际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中主要采用会议评价形式,定性评价为主,成果鉴定权威性就易受到质疑。评价只涉及成果评价,不评价科技项目、科技计划、参与人员及科技成果转化等。往往导致科研人员过分强调科技成果先进性,忽略科技成果转化性。管理办法没有细分成果类型,如基础项目和应用项目,评价标准上没有区别等。
(2)评价专家挑选程序不够合理。国家规定科学技术评价工作一般由科技成果使用者、完成者或项目管理部门作为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评价成果。科技部门应当建立评价专家共享机制,本着随机、回避原则从专家库中挑选专家,申请评价单位不得推荐和聘请评价专家。但在实际工作中,行业专家数据库尚未形成,或者建成的专家数据库中专家的研究方向笼统或挑选的都是大专业的专家,对专业中细分方向的研究进展程度未必了解。这就造成很多评价工作依然沿用成果承担单位推荐评审专家名单的方式,评价的公正性有待提高。
(3)科技成果评价监督机制不健全。国家规定建立健全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信誉制度,委托方应建立专业评价机构、评价专家的违规和失误记录档案,规范评价专家行为,促使专家评价更加慎重、严谨。但在实际操作中,委托方没有监督机制,自己管自己,管理规定中未提出具体的操作措施。
(4)科技成果存在泄露风险。许多成果是否保密,保密级别难确定。专家不签订保密协议。技术秘密有时会有意无意地泄漏、流失。
国外很多国家,应用科技评估方式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利用比较完善的评估程序、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成果各个环节的实际效果。简言之,评估科技活动的全过程。与国内科技评价侧重评定科技成果不同,国外更注重评估科技成果的前前后后,如项目、政策、计划、人员、组织等[12]。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经过多年努力,建立并完善了评估体系、评估规范、评估机构。
美国科技评估活动历史最悠久,评估体系较为完善。科技评估机构包括政府科技评估机构、民间科技评估机构和学术机构[13]。其中,政府科技评估机构包括科技政策办公室、国家科技委员会和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主要评估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实施;民间科技评估机构指的是技术咨询和科技成果评估公司;学术机构是指国家科学院理事会,主要对重大科学研究项目开展评估活动。美国政府没有设置负责科技评估的部门,针对具体项目评估,一般情况下由政府出资,委托民间科技评估机构代理。这种组织方和评估方分离、相互监督的制度,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科技评估的公平性和合理性[14]。美国针对科技评估活动制定了统一的项目评估标准,保障了评估活动的质量。
法国的科技评估评价体系分为国会评估、政策评估、机构评估3个层次。操作机构分别为国会科技评估局、国家研究评价委员会、机构内部科学委员会。国会评估、政策评估主要评估和审查国家和政府科技政策、科技规划,为政府选择科技发展方向论证;机构评估是评估科研机构内部[15],主要评估机构、项目等内容,量化指标涉及目标、经营等成果的方方面面。成果转化是科研成果成败的最终检验标准。评估机构评价只是整个成果管理的环节之一。科技评估方式采用全社会广泛认同、透明、标准的评价程序和方法[16]。
日本科技评估体系较为完整,科技评估采用开放的方式、方法,引入外部机制,设立评估机构,制订评估指标,跟踪评估过程[17]。科技评估范围涉及研究课题、研究机构、研究人员等,评估机构大致分为事业性、专业性、企业性3种类型[18]。
国外科技评估体系无论在机构、内容,还是范围、结果等,与国内比较存在诸多不同。
(1)国外科技评估拥有政府、科研院所和企业、民间等多层次的科技评估机构。机构间相互监督、互为补充,保障了科技成果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合理性、公平性;国内科技成果评估机构主要是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和企业科技部门,民间独立的科技评估公司和中介机构很少。
(2)国外科技项目评估内容涉及立项可行性、管理、运作、完成情况,以及管理水平、人员实力等,从项目立项时的事前评估、项目实施过程的事中评估和项目完成后的事后评估、跟踪评估都要参与其中;国内则注重科技成果评估,类似于鉴定项目评估,属于事后评估[19]。
(3)国外科技评估与奖励联系不大。发达国家国民知识产权意识较强,科技成果大多利用知识产权保护自身利益;国内科技成果鉴定,企业和科研单位往往更加注重如何利用鉴定结果申报和奖励,不太注重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转化。
1.2 成果登记管理
科技成果登记、统计管理是指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形式审查、办理登记的过程。成果登记、档案管理、成果及科技发展情况统计分析,为宏观科技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快科技成果信息交流,促进后续科技成果转化。
国内科技成果登记由企业的科技成果登记管理部门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类别主要包括应用技术科技成果、基础理论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目前国内石油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积极性仍然不高,登记量少。据统计,76%的石油企业了解并进行成果登记,主要是为了取得成果登记鉴定号,不太关注登记管理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一般情况下,要评奖时才会成果登记,因为不登记不能评奖。登记的部门不少,但登记的人不多。因为与自身利益相关性不强。
相对而言,国外科技成果登记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登记量高。以日本为例,日本科技成果的登记和公告通过数据库向外界发布,与科学技术有关的情报统计部门有十几个。如国立情报学研究所、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情报提供服务中心、专利电子图书馆等。通过建立数据库登记、统计科技成果。数据库达1143个,其中,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31.5%,商业30.3%,一般类3.1%,社会人文科学6.5%,其他1.6%;企业创立的数据库有142个,专业、非专业各半。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的目的不仅仅统计成果数量,还为推广科技成果提供基础数据。
与日本相似,国外很多石油企业建有管理系统,如斯伦贝谢公司建立了覆盖全球的网络知识共享体系。以知识管理为核心,涉及各专业领域的产品、技术服务、研究、管理等信息,方便公司各地的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迅速有效地查询所需知识信息和帮助,实时登记科技进展,促进企业内部技术交流。
1.3 成果奖励管理
科技成果奖励是对取得重大突破的团队和个人的激励机制,目的是肯定贡献、激发热情、督促计划、培养人才。
但是,国内科技成果奖励管理制度是通过国家和地方部门审查和评价申报的科技成果,统一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成果奖励设置名额,限制指标,获奖往往伴随着可以得到更多的项目经费,获得更多的物质好处。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申报单位争抢指标,想方设法和评审机构搞好关系,影响奖励客观性。严重者不利于团结,挫伤部分成果完成人的科研积极性,其他项目研究人员申请奖励的积极性也会受到打击。
国外科技成果奖励宽泛,不设置具体名额,注重精神奖励,获奖与项目通过验收、获得更多经费关系不密切。如法国的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及一些基金组织都会设定奖项,奖励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奖励涉及领域广泛,奖项多达上千项。美国科技成果分为国家科技奖励和部门科技奖励,还有民间物理学会、化学学会等各种奖励,几乎涵盖所有领域。奖项设立专业的评审机构,保证奖励的公平性[20]。
国外石油企业的奖励基本符合国外奖励制度。如斯伦贝谢公司的奖励体现了物质性、精神性、发展性3种功能[21]。物质性奖励包括提高工资、发放奖金、购买公司职工股票及提供新设备等;精神性奖励包括提供更为自由的工作空间、创造平等的合作文化、通过各种评奖鼓励和表扬等;发展性奖励包括建立良好的职业生涯计划、升迁、轮岗、参加培训与学术会议、承担有挑战性和创新性的项目等,鼓励员工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进步。
1.4 成果转化管理
科技成果转化是对科技成果进一步试验、完善,形成实物、产业等[22]。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则是对转化过程的监督。推广应用只是其中一个环节。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是成果走向市场的最后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但是,目前国内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15%,石油科技成果转化相对较好,转化率为60%,但也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近几年国家虽然一直推动成果转化力度,但在投入强度、立法支持、转化中介结构发展等方面与国外比较仍存在较大差距。
国内科研投入强度低于发达国家。研发投入是国际通行、规范化程度最高的可用于反映国家科技投入情况的指标。2007年国内研发投入达到488亿元,研发强度为1.49%,研发经费为美国14.2%,为日本和韩国的50%略强[23]。2016年国内研发经费达到15676.7亿元,研发强度为2.11%,与韩国、日本和美国3%~4%的研发强度仍有差距[24]。国外石油企业十分重视科研投入,斯伦贝谢、贝克休斯等公司研发投入强度为3%左右,国内石油公司2011年研发投入强度为1%左右,2016年降至0.6%左右,远低于国外石油公司研发投入强度的平均水平。
美国为了改变20世纪80年代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情况,曾出台一系列支持法案,如著名的《拜杜法案》及《史蒂文森-怀德勒技术创新法案》、《中小企业创新开发方案》、《联邦技术转让法案》、《贸易与竞争法案汇编》等辅助法案。同时颁布相关行政命令,明确了科研人员、科研单位、投资者的利益关系,清除了成果转化道路上的障碍,促进了科技成果的商业化、有型化,造就了美国科技成果转化的繁荣。斯伦贝谢等石油公司内部也确立了市场导向、技术协同、技术合作等技术领先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国内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5]、《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等,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给予了指导。但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利益分配、转化模式、科研人员的产权保护等没有涉及,可操作性不强。国内石化行业发布了《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与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不过收效甚微。
国内在经费总量、机构类型、行业分布和研究项目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也不小。美国设立各种科技中介机构促进科技成果交流和转化,高校有成果转化办公室,政府有国家技术转让中心、联邦实验室技术转移联合体和美国国家技术信息中心。石油公司也设有专门的技术转化和技术服务部门[26]。国内为促进成果转化,成立了创业投资中心、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园区等成果转化机构。不过这些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烙印,实际操作中各部门相互分割,协调配合不够,很多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足,无法沟通科技成果转化双方真正意图,成果转化效果不明显[27]。近几年虽发展比较迅速,但仍没有摆脱“两张皮”现象。特别是,一些大型石油企业虽设立了许多寻找成果的内部单位,但由于从业人员对技术需求不清楚,对成果信息掌握不全,对成果带来的利益分享理念不同,造成许多成果被束之高阁。总的来看,对科技成果转化存在4方面问题。
(1)科技成果转化意识不够或缺乏激励和引导机制。科研人员重成果、轻应用,忙于完成立项、报奖、论文撰写,对成果如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考虑不多[28]。
(2)缺乏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构。国内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设有科技处,其工作重点是帮助申报课题、评奖、成果鉴定,帮助已有科技成果转化则投入较少,科技成果转化不及时。
(3)缺乏中试环节和资金支持。新技术在生产中应用成功,大致经过前期实验、中间放大实验、产业化试验3个阶段。据统计,国外3个环节所需资金大致为1∶10∶100,国内则为1∶1.1∶1.5[29]。中试环节缺失使得很多有价值的科技成果得不到转化,经济发展高速度更恶化了这一状况。许多企业想不投入拿来即用,不愿在转化方面投入过多。
(4)缺乏法律支持。立法缺失,科技成果交流壁垒难打破,阻碍成果转化。科研人员知识产权保障以及投资者、转化人员的利益保障存在困难。
纵览国内外石油科技科技成果管理可以发现,国外石油科技成果更注重成果全过程的管理,国内则较注重其中的某一环节或者某几个环节的管理。信息、政策、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更加突出。
2 提升国内石油企业科技成果管理水平 的相关建议
科技成果管理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30]。科技成果管理促进了许多重大科技成果产生,形成了先进的配套技术和工艺。仅“十二五”期间,国内石油企业获得专利授权10193件,国家级奖励155项,协会、政府省部级奖励据不完全统计不少于1000项,其他奖励数量更多[31]。但由于存在科研项目定位不准、研发资金利用率低、应用为导向的科技项目监督不足、企业内部信息交流不通畅等问题,目前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根据国外石油企业科研成果管理在研发、交流、推广方面的经验,建议国内石油企业从信息共享做起,结合奖励政策和知识主权拥有者准入政策,促进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强力发展。
2.1 研发过程信息的实时共享机制
国内石油企业应摒弃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的单一模式,采用全过程多层次的科技评估体系,推行项目研发过程信息实时共享机制。这一共享是有针对性的,对谁开放,开放到什么程度,则由立项者确定。共享内容涉及机构、项目、人员、计划、政策等评估内容,体系、目标、经营、方法、场所、时间、创新、效益、进度、经费及人才等评估指标,事前、事中、事后等所有环节跟踪、记录。
实施信息共享,落实技术商品化应用为科研的终极目标,把技术研发和商品化过程融为一体。全过程管理信息翔实、准确,包含前期评估、产品开发、产品商业化、产品寿命周期等。需要时可直接在数据库中查询、打印,避免了以往寻找研发资料困难。如没有这些信息将无法通过鉴定、登记或奖励等。产品推广应用与商业化、产品退出市场前的技术更新换代都纳入统一管理,以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速度。坚持推行把成果管理纳入项目管理,改变为成果而成果的观念。从思想上指导研究人员必须牢记科学技术研究的目的,是为社会、经济带来效益,本身不是赚钱的工具。
本课题组已经开始应用创新思想管理承担的国家省部级项目。从立项开始,建立包括整个项目所有信息的数据库,研发查询软件,开发了应用大数据分析寻找主控因素为目标的剥茧寻根算法,为成果转化提供信息保障,并分析成果优劣的主控因素。
2.2 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需深入研发奖励投入,放宽科技成果奖励指标,拓宽科技成果奖励范围,持续研究奖励政策,激励科研人员工作热情,促进科研人员培养[32]。这些工作需要石油企业在注重科技研发物质奖励改变研究者生活质量的同时,兼顾以人为本理念,特别是要注重员工在研究岗位上的个人发展。通过帮助员工规划良好的职业生涯计划,参加培训班、轮岗等举措,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进步,肯定技术地位,实现员工自身价值。还要在研究条件上支持成果不断改进,宣传成果和成果贡献者。当然,也要让科研人员认识到科研的艰苦性,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同时,成果转化专业化也是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产学研用政”一体化,基础研究、工程技术开发、仪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培训一体化,研究—工程—应用一体化。不仅有助于制订研发选题方向,也有利于研发成果为现场服务,加快产品商业化速度,缩短回收投资周期[33]。
本课题组通过积累与研究工作相关的数据信息,利用剥茧寻根算法对较大信息量的数据开展跟踪研究,获得科研人员成才的主控因素。例如,一个特色技术研究人员,需要做哪些基础工作才能达到技术目标和个人目标;一个技术成果要想在现场应用10口(次),哪方面工作必须做到现场才能让成果不断试用。以此指导研究人员按照正确的方向开展科技成果管理,为科技人才培养提供方向性建议。
2.3 实施成果转化贡献者分割获利的多赢战略
科技成果研发成功后的产品推广、中试环节和产业化生产,是成果向商品转化的关键阶段。利用网络促进共享机制高效运转,如及时更新科技产品、技术服务、研究动态、项目管理等各环节信息。一旦产生效益,各方按照既定方案分享科技成果带来的利益,使得研究成果拥有者和成果使用者通过科研成果管理联系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这不仅能促进项目的投资者热情,也会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增添成果转化动力。因为成果从酝酿到产生,各环节的工作量是明确的,投入是清楚的,利益分配时也是清晰的。
本课题组通过科技管理控制系统,结合工作定额管理,将各工作环节所产生的费用及时记录并落实,为分摊投入、评价成果价值和分享成果利益,打下信息基础。运行中发现,许多科研投入在过去未有考虑,但实际工作中占据较大比例,如人工费用、通讯费用和管理费用。事实证明,算清投入是分享成果的必要基础工作[34]。
3 结论与建议
(1)石油科技成果管理以奖励为推手,向前延伸满足客观公正评价,向后延展满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求,是科技成果推动社会进步的基础。
(2)全过程信息共享机制、持续研究鼓励机制及应用所得利益贡献者分割机制,不仅适用于石油科技成果,对整个社会科技成果管理也有借鉴意义。
(3)科技成果管理落实,需要科技管理者努力,也需要成果拥有者支持,如信息及时采集、数据精准分析、制度坚决执行等。只有科技成果拥有者和科技成果管理者坚持不懈地实践,不断完善成果管理措施才能达到成果为社会进步服务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