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认识 振奋精神扎实推进环保工作上新台阶
——四川省农业厅副厅长杨朝波在全省农业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培训班上的讲话要点
2018-03-19杨朝波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抓的一项重点工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最终目的是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方案上报国务院后,习近平总书记将亲自审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效果是检验大家“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省委常委会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强调要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省政府常务会会议专门审定整改方案,杨洪波副省长亲自带队到国家环保督察办汇报四川省整改方案编制工作,全省89项整改任务也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其中的15项重点整改任务更明确了牵头督办的省级领导。大家务必要深刻认识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对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向中央要求看齐、向省委要求对标,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扎实推进农业厅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四川省农业厅成立了祝春秀同志任组长的厅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一把手局长就是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主要负责人并亲自进行战前动员、全程参与指挥调度,明确各分管局长必须要直接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既挂帅又出征、以上率下抓整改,明确原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机构和人员原则上不变动,确保整改责任细化到人。
2 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务必全力以赴推动农业系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是一项要结硬账、算总账的严肃政治任务,2018年是全省环境问题整改年,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是2018年的重中之重,在全省合力攻坚的大局大势面前,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大家要坚决摒弃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农业厅根据全省89项整改任务,已梳理确定整改任务12项,细化形成整改措施42条,按照省整改销号工作要“精准交办、细化责任、属地负责、限期交账”的原则,厅属各有关单位和市(州)农业部门一定要对照整改实施方案,梳理工作短板,及时分析研判、及时汇报反馈、提前预警、提早谋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做出决策,加强一线指挥确保重点任务突破,逐项逐条狠抓工作落地落实,既要紧盯牵头任务,重点做好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关闭搬迁问题反弹、沱江流域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搬迁及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水生生物自然保护违法违规等明确农业系统牵头的整改任务,又要兼顾配合任务,积极主动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烧、农业投入品减量控害以及水电站下泄流量指导监督等其他整改任务。
在此,要特别强调一下畜禽养殖问题的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我省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部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禁养区划定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禁养区内仍有规模养殖场未关闭搬迁、禁养区外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不配套等现象。为了推进这些问题的整改和销号,一要明确职能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协作,督促指导禁养区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合环保等部门做好禁养区内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搬迁工作。二要优化区域布局,调整完善禁养区划定,会同有关部门对禁养区划定不科学、不合理,边界不清、拐点不明的进行调整完善,严禁盲目扩大或刻意缩小禁养范围,确保8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完善工作。三要切实完成畜禽养殖问题的整改销号,要根据省农业厅、环保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第三十项、第三十四项进行整改,既要按时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又要对禁养区外无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规范化整治。要对已经整改完成或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加大监督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3 协调联动、精细沟通,务必确保上下左右部门内外衔接畅通信息对称
省环保整改办已从包括农业厅在内的省直部门和市(州)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了整改工作专班,建立形成了全省纵向贯通、层层传压,横向联动、运转灵活的整改工作体系。农业厅为强化整改工作衔接和信息沟通,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纵向上下联动,组建了“1+7+13”的推进机构(即1个领导小组、7个牵头单位、13个责任单位),1个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厅整改任务的整改落实销号工作并主要对接7个牵头单位和省环保整改办。7个牵头单位分别牵头负责12项整改任务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导、佐证资料管理和整改落实销号等工作,并主要对接相应整改措施的责任单位。13个责任单位分别具体承担42条整改措施的工作痕迹管理和逐条整改落实销号等工作,并主要对应收集主管行业领域各市(州)的整改进展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横向协调联动,特别注重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尤其在中央督察意见反馈后,农业厅已向省环保整改办汇报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有关数据和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并在省环保整改办召开的市(州)方案编制对接会上进行了数据口径的统一,在此请各市(州)农业局也一定主动与厅畜牧业处、市(州)环保整改办加强沟通,确保有关数据口径上下一致,全省统一。
4 完善机制、精确施策,务必确保每项整改任务及每条整改措施全部落实销号
截至目前,《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办法》是我们开展整改工作的基本规则,全省农业系统要按照“清单制+责任制”整改总要求,坚持日常调度与销号管理相结合。一要压紧整改责任,对照省整改方案和厅整改方案要求,厅整改牵头单位和市(州)农业部门要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必须落实牵头督办领导,每一项措施明确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自上而下、层层传压的督查督办,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二要严格整改时限,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抓紧时间、倒排工期,逐项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按月报送工作进展调度报告,及时掌握整改工作成效及问题,加强预警调控,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三要严格销号管理,督察整改不是一时的整改,不能出现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目标未实现就交账的情况,更不能搞假整改,要确保整改销号经得起检验,终身负责,切实确保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层层销号。四要坚持工作核查与资料收集归整相结合,加强痕迹管理,注重资料收集归档,尤其聚焦重点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标准、要求和程序办理,加强重点案件的督察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部办结销号。五要坚持巩固提升,一手抓行业发展,一手抓生态环保,厅属有关牵头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控害、生猪屠宰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六大专项治理行动。
5 加强宣传、精于引导,务必全方位展示农业系统督察整改实效
省环保整改办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的函》,厅整改领导小组成立了宣传报道工作组,编制了《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宣传报道事实方案》,厅门户网站专门也设置了《农业生态环保专栏》,厅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各级农业部门相关行业领域利用各类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教育手段,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农业整改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宣传在深化整改中的推动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整改攻坚氛围,全面提升整改效果,全面展示农业环保督察整改和生态建设成果。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省环保整改办也一再强调“四个一律”:一是对2018年内要完成的整改任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按期交账的,一律移送问责;二是对跨年度的整改任务,2018年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一律移送问责;三是对攻坚不力、整改不到位,造成问题反弹,被国家和省里组织的巡查、暗访和“回头看”发现的,一律实行问责;四是对假整改、伪整改的,一律实行问责。由此可见,追责问责不会到此为止,面对当前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进入一个新阶段,大家一定要深化认识、振奋精神,紧盯问题趁势而上,严防问题反弹,真正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减、力度不减,扎扎实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