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畜牧生产调研报告
2018-03-18商静静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畜牧局257091
郭 琦 商静静(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畜牧局 257091)
由于2017年畜牧养殖业实行了三区划定,畜牧业整体格局发生了重大改变,当前畜牧生产形势严峻,为掌握全区畜牧行业总体情况,进行了本次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1 东营区畜牧业发展现状
1.1 2016年畜牧生产情况 2016年,本区生猪存栏36400头(其中能繁母猪3916头)、奶牛存栏3593头、肉牛存栏7104头、蛋鸡存栏285533只、肉鸡存栏366168只、肉鸭存栏347741只、羊存栏24126只,全年完成肉蛋奶总量2.44万t。
1.2 2017年8月底畜牧生产情况 随着2017年畜牧养殖“三区”的划定,禁养区内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后,全区现有规模养殖场47家,养殖专业户190家,养殖散户3727户,生猪存栏21965头,减少144358头,奶牛存栏3020头,减少896头,肉牛存栏5181头,减少1923头、蛋鸡存栏19.1494万只,减少9.4039万只,肉鸡存栏59.61万只,增加22.9932万只,肉鸭存栏21.9万只,减少12.8741万只,羊存栏1.6575万只,减少7551万只。
2 当前养殖业发展的困难
随着东营区三区划定方案的出台以及环保要求,本来就是微利行业的畜牧养殖业,面临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搬迁,限养区内养殖场的提升,养殖场搬迁、新建养殖场所需要的土地、资金问题成了阻碍畜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养殖业融资难,更是阻碍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是机遇也是挑战,通过养殖业的洗牌和重组,标准化上规模的大型养殖场和产供销一条龙的养殖企业必将占领畜牧养殖业市场,养殖专业户和小规模养殖场将被淘汰出局。
3 下一步发展思路
下一步,全区畜牧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竟会进一步优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继续向资源节约型、技术密集型和环境友好型转变,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得到保障,畜牧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遏制。生猪和家禽生产向牛庄镇、六户镇、龙居镇集中,加快推进养殖场现代化、标准化和技术装备改造,提升生产水平,提高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程度;奶牛养殖仍以龙居镇、文汇街道、胜利街道为主,重点提高奶牛单产水平,引导中小养殖场向规模养殖场发展,全面推广优质牧草种植和青贮技术,规范奶站生产经营秩序,提升产业档次。肉牛生产以史口镇、牛庄镇、龙居镇和六户镇为主,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抓好肉牛品种改良和架子牛育肥以及基础母牛扩群,提高肉牛生产水平;肉羊生产龙居镇、牛庄镇、六户镇等老产区为主,重点稳定养殖数量,加强养殖管理和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力度,确保质量安全。
3.1 完善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环境(1)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调控方向,积极谋划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战略方针的大工程、大项目,以做好项目编制和项目储备为基础,主动与上级部门搞好对接,努力争取省以上资金和政策向我区畜牧业发展领域倾斜。另一方面,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养殖场区建设用地由各级政府专项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切实解决建设畜禽养殖场普遍存在的用地难问题。(2)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积极做好有关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通过立法明确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加快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的水平。严格按照《畜牧法》、《草原法》和《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为全区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3)加大宣传与执法力度。加大对现行畜牧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畜牧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相关法规规章,构建适应高效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动物防疫、检疫、兽药、疫苗、饲料、种畜禽的执法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的生产和市场秩序,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加强产地环境、投入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饲养管理备案制度,建立全程质量追溯制度,强化公共危机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3.2 拓宽融资渠道,提供资金保障(1)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按照规划要求,制定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全社会对畜牧业建设投入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投入专项资金,用于中心城区高效生态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2)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大招商、招大商。认真梳理产业发展短板,明确招商需求,瞄准有投资实力、有产业经验、有产品品牌、有产品市场的国内外企业集团,广开招商渠道,开展登门招商、以商引商。通过招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扩大项目建设规模,壮大产业发展龙头,更新产业发展理念,提升产业发展档次,打造产品质量品牌,拓宽产品销售市场,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大发展。(3)消除融资的关键性障碍。创新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手段,制定财政引导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龙头企业等组织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扩大贷款贴息范围,对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贴息,实现财政与金融的合作,促进金融供给与农业信贷需求之间的有效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对资信好的合作组织和畜牧企业,在贷款上给予优惠,解决畜牧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问题。稳步实施政策性畜牧业保险试点,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投保自愿”的原则,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不同产品的政策性保险制度,增强畜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3.3 创新经营机制,注入发展活力(1)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大力扶持龙头企业。
3.4 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技术水平(1)加强科技创新与推广。(2)加大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