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与转换:语言复杂性显隐关系的新审视
——以汉语“时”类时间结构为中心
2018-03-18张福通
张福通
互动与转换:语言复杂性显隐关系的新审视
——以汉语“时”类时间结构为中心
张福通
语言显性复杂性与隐性复杂性的深层关系,有待结合汉语事实继续探讨。如在古汉语中,“背景事件+时候”概念先以“主谓”和“主之谓”形式出现,二者存在隐性复杂性。形式的多功能性促成结构创新,产生了显性复杂性形式“主谓结构+时”。该形式后来又可以表示条件、假设、因果等关系,进而具有隐性复杂性。当前研究认为语言复杂性存在显性与隐性的对立,而从“主谓结构+时”的产生与发展来看,语言显性复杂性和隐性复杂性还存在互动和转换。
语言复杂性; 显性复杂性; 隐性复杂性; “时”类时间结构; “主谓结构+时”
语言复杂性*所谓语言复杂性(complexity),“首先涉及事项(item)组成要素的数量和种类问题,同时也涉及事项组成要素在组织和运作层面上结构关系的复杂程度问题”。参见N. Rescher,Complexity. A Philosophical Overview,New Brunswick and London: Transaction Publishers,1998,p.1。在20世纪90年代后逐渐成为研究热点,其理论方法与研究对象不断扩展。如瑞士著名语言类型学研究专家Bisang(1959-)就指出,复杂性其实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依赖于形态句法形式的显性复杂性(overt complexity),二是主要依赖于语境的隐性复杂性(hidden complexity)。其中隐性复杂性又分两类:一类具有承载多种功能的形态标记;另一类不具有形态标记,且包含多种意义。他进一步认为,隐性复杂性和显性复杂性是经济性和明晰性两种不同方向竞争作用、两极选择的结果,二者存在对立,是语言复杂性的体现*W. Bisang,“On the Evolution of Complexity: Sometimes less is more in East and Mainland Southeast Asia”,In G. Sampson,D. Gil,and P. Trudgill,(eds.) Language Complexity as an Evolving Variable,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 pp.34-49。。
Bisang揭示了隐性复杂性现象,有助于推进相关研究。但该文侧重于语言显性复杂性与隐性复杂性的对立,未涉及二者间的联系。通过考察汉语历史文献可以发现,显性与隐性不止存在对立,还存在互动和转换。本文以“时”类事件背景时间结构*“‘时’类时间结构”指“主谓结构+时/时候”;“事件背景时间结构”指界定另一事件时间背景的事件结构。详见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370页;匡鹏飞:《上古汉语时间复句说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的产生发展为线索,考察时间标记“时”的强化、泛化现象,结合汉语实例探讨语言复杂性问题,并试图阐释语言显性复杂性与隐性复杂性的互动转换问题以及汉语词汇功能的变化对结构演变所起的重要作用。
一、“时”类时间结构的产生
1.形式强化:“时”类结构的产生
上古汉语时期,表示“背景事件+时候”概念的时间结构包括以下三种:一是“主谓”类时间结构(NP+VP),二是“主之谓”类时间结构(NP+之+VP),三是“时”类时间结构(NP+VP+时)。在时间脉络上,三者存在演进关系,即“NP+VP”→“NP+之+VP”→“NP+VP+时”*缩写:NP=名词性结构;VP=动词性结构;ProN=代词。。在三类时间结构中,“主谓”类时间结构最早出现,殷商时期的甲金文里已有用例。如:
(1)惠入自父庚夕酒,王受又又。(《合集》27396)
(2)唯返,王赏戍甬贝二朋,用作父乙齍。(《集成》2694·戍甬鼎)
例(1)中的“入自父庚夕”意为“从‘夕’祭父庚的场所进入(宗庙)时”,与时间词“暮”相对;例(2)中的“唯返”指返回的时候,王赏赐戍甬物品*例(1)(2)转引自张玉金:《甲骨卜辞语法研究》,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21-122页,并参照该书释义。“合集”指《甲骨文合集》,“集成”为《殷周金文集成》。。“主谓”类时间结构缺乏形式标记,往往通过语境显示时间信息,属于具有隐性复杂性的时间结构。
“主之谓”类时间结构则要到西周以后才出现。如:
(3)民之初生,自土沮漆。(《诗经·大雅·绵》)
(4)天之方难,无然宪宪;天之方蹶,无然泄泄。(《诗经·大雅·板》)
虽然“主之谓”类具有标记“之”,但“之”并非时间标记。因此,“主谓”类、“主之谓”类都没有明确的时间标记,都具有隐性复杂性。这种情形就容易催生显性时间标记。
战国时期,出现包含时间标记“时”的结构,并呈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NP+之+VP+时”,如:
(5)故人之欢欣和合之时,则夫忠臣孝子亦愅诡而有所至矣。(《荀子·礼论》)
(6)寡人之在东宫之时,闻先生之议。(《吕氏春秋·审应》)
一种是“NP+VP+时”(典型的“时”类时间结构),如:
(7)王方为太子之时,辨谓静郭君。(《吕氏春秋·知士》)
(8)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
其中,“NP+之+VP+时”形式较早产生并占据数量优势。
两汉以后,随着时间结构的继续发展,这一形式逐渐消失。如例(5)(6)后来就被注释或转写为“NP+VP+时”形式:
(9)欢欣之时,忠臣孝子则感动而思君亲之不得同乐也。(《荀子》杨倞注)
(10)寡人在东宫之时,闻先生之议。(《论衡·知实》)
至此,“背景事件+时候”类时间结构的演变基本完成。同时,上古汉语“时”类时间结构只具有显性复杂性。
2.“时”类时间结构的产生机制
“NP+VP+时”属于结构创新,它的产生是汉语时间概念系统发展的结果。就语言复杂性的表现方式看,印欧语多借助于形态变化,汉语等孤立语则重在运用特殊的词汇模式*Riddle认为,像汉语、老挝语、泰语这类孤立语在词形变化诸方面可能比较简单,但在某些特殊类型的词汇模式上比波兰语、英语还要复杂,如量词(classifiers)、连动(verb serialization)等。E. M. Riddle,“Complexity in Isolating Languages: Lexical Elaboration Versus Grammatical Economy”,In M. Miestamo,K. Sinnemäki,and F. Karlsson,(eds.) Language Complexity:Typology, Contact, Change,Amsterdam: Benjamins,2008,pp.133-151。。“时”就是承载复杂性的词汇手段,这对时间结构的演变机制有规约作用,即“时”的发展极易受到同类词语(年/月/日等)的影响。《说文解字》:“时,四时也。”段玉裁注:“本春秋冬夏之称,引伸之为凡岁月日刻之用。”*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302页。“时”本指季节,后引申出时候义并成为时间标记。由于同是词汇手段且意义具有相关性,“时”与年、月、日形成对应关系:一是功能相似性,年、月、日等时间词和“时”都可以表示时点;二是形式相似性,时间词和“时”都可以后置于名词性结构。两种形式又不完全对应,“NP+VP+时间词”很早就出现,出于形式对应的需要,才类推产生“NP+VP+时”。
1)“NP+VP+时间词”的类推
“时”最初见于“NP/ProN+时”形式,“时”的修饰语是名词性的。如:
(11)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尚书·君奭》)
(12)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左传·庄公八年》)
商周时期,先民有意识地改进纪年方式,西周时已有“NP+VP+年”形式。如:
(13)唯公大保来伐反夷年,在十又一月庚申,公在盩师。(《集成》2728·旅鼎)
此后,又有“NP+VP+岁”形式。春秋晚期到战国初期,受“NP+VP+年/岁”形式的影响,纪月、纪日也产生类似结构。如:
(14)公薨之月,子产相郑伯以如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15)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论语·季氏》)
战国初期,“NP+VP+时间词”形式逐渐定型。“时”与时间词存在以下关系:
NP/ProN+时(存)—— NP/ProN+时间词(存)
NP+VP+时(缺) —— NP+VP+时间词(存)
在此背景下,就类推产生“NP+VP+时”。其类推路径是:汤崩之年>公薨之月>死之日>孝文且崩时。以君主去世这一事件为例,可以用“年”搭配“NP+VP”来界定事件发生的时间;类推得出,也可以用“月/日”搭配“NP+VP”来界定事件发生时间,还可以类推得出,“时”作为相对泛化的时点,也能搭配“NP+VP”来界定事件时间。
2) 结构的重新分析(reanalysis)
在“NP+VP+时”出现之前,已有身兼名、形两种词性的词搭配“时”。如:
(16)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论语·季氏》)
(17)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左传·僖公三十年》)
例(16)中的“少”既可以理解为幼年(名词),又可以理解为年幼、年轻(形容词)。结合上下文,“少之时”实为“其少之时”,而此处存在重新分析的可能。“其少之时”本应分析为“NP+时”,但“其壮”“其老”都是“主之谓”结构的变式,“壮”“老”属于谓词,对比例(17)的“臣之壮”“今老矣”即可印证。在此基础上,“其少之时”就存在两种表层结构:“其+NP+时”或“其+VP+时”。“NP+之+VP”具有名词性特征*相关讨论较多,可参看沈家煊、完权的综述,我们接受朱德熙先生的观点,认为很大一部分“NP+之+VP”都具有指称性,功能近于名词性短语。详见沈家煊、完权:《也谈“之字结构”和“之”字的功能》,《语言研究》2009年第4期。,通过结构的重新分析,就产生了《庄子》“始臣之解牛之时”这类“NP+之+VP+时”形式。
“NP+之+VP”虽然具有名词性特征,但与“NP+VP”的关系极为密切。在“NP+之+VP+时”和“NP+VP+时间词”的推动下,“时”类时间结构极易出现新变化。像《尚书·君奭》“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就可能被理解为“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当然,为与“[NP+VP]1,时[NP+VP]2”区分,新生结构都表现为“NP+VP+之+时”形式。西汉以后,随着“时”类时间结构的类型确定,“之”才变得可有可无。
二、“时”类时间结构的演变
1. “时”类时间结构成为主导结构
东汉开始,“时”类时间结构在口语中已占据主导地位。如学者在注释典籍时大都倾向于用“时”类时间结构解释“主谓”(18)、“主之谓”(19)类时间结构。如:
(18)齐子归止,其从如云。(《诗经·齐风·敝笱》)
郑玄笺:文姜初嫁于鲁桓之时,其从者之心意如云然。
(19)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孟子·梁惠王下》)
赵岐注:言往者文王为西伯时,始行王政,使岐民修井田。
郑玄、赵岐注释《论语》《孟子》的原因之一就是时人已不太读得懂这类典籍,所以注释时自然要尽量用口语化的语言。注文显现出“时”类时间结构已经在当时口语里占据优势。
另外,通过定量分析,也能看出“时”类时间结构的优势地位。详见表1:
东汉佛经相对于一般中土文献口语性更强,《〈论衡〉与东汉佛典词语比较研究》“内容提要”部分就说:“佛典词汇比《论衡》词汇更趋新,……《论衡》口语还远远不及佛典”*胡敕瑞:《〈论衡〉与东汉佛典词语比较研究》,成都:巴蜀书社,2002年。。同时,佛经也比随文注释的注疏文献更具系统性。通过表1的数据可以发现,“时”类时间结构的使用比率已经远高于其他两类结构。
2. 泛化:“时”发展为隐性复杂性标记
“时”类时间结构成为主导结构后,使用范围有所扩展,这为显性复杂性向隐性复杂性转换提供了条件。董秀芳、江蓝生等都曾考察过“时”语法化的情形*李泰洙:《〈老乞大〉四种版本从句句尾助词研究》,《中国语文》2000年第1期。董秀芳:《论“时”字的语法化》,《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1期。江蓝生:《时间词“时”和“後”的语法化》,《中国语文》2002年第4期。。“时”本来只是结构中界定时间的名词,由于语境的变动而逐渐凝结语境义,进而产生多种功能。近代汉语里(唐五代以后)在表示惯常义或未然义的语境中,“时”逐渐发展为假设/条件标记。如:
(20)男女有亦好,无时亦最精。(《王梵志诗·男女有亦好》)
(21)师云:说时即听,不说时还听也无。(《祖堂集》卷五)
“无时”具有惯常义,原句实际表示“没儿女也很好”。这类语境下的“时”易于语法化为假设/条件标记。进一步发展,“时”又可以用于让步、转折等语境。如:
(22)恁好房子里不教俺宿时,则这门前车房里,教俺宿一夜如何?(古本《老乞大》)
(23)虽然这般时,房子委实窄,宿不得。(《老乞大谚解》)
(24)新罗参时,又好,愁什么卖。(《老乞大谚解》)
例(22)“恁好房子里不教俺宿时”句,指既然好房子不让我住,那么门前的车房能否让我住呢?“时”属于让步标记。例(23)“虽然这般时,房子委实窄,宿不得”,指虽然知道对方的情况,但房子实在狭窄,不能留宿他。“时”属于转折标记。例(24)“新罗参时”句,指要是新罗参的话,很好,不愁卖不出去。“时”已是纯话题标记。
综上可知,在古汉语中,“时”首先发展为显性复杂性标记,并逐渐在同类结构中占据优势地位。此后因为语境语义等原因,“时”语法化为表示假设、条件、让步等功能的隐性复杂性标记,其间有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
三、语言复杂性:“时”功能发展的深层动因
1. “主谓”“主之谓”类时间结构的隐性复杂性
“主谓”“主之谓”类时间结构所依托的表层形式“NP+VP”“NP+之+VP”具有多种功能。“NP+VP”具有隐性复杂性,商周时期已经如此*张玉金:《古代汉语语法学》,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356-366页。例句略作订正。。如:
(26)唯敬德,亡攸违。(《集成》4341·班簋)
(27)宫令宰仆赐甹白金十钧,甹敢拜稽首。(《集成》48·甹钟)
例(25)前后小句之间存在转折关系,例(26)前后小句之间是条件关系,例(27)前后小句之间是因果关系。处于背景位置的“NP+VP”并无显化的时间信息,不能视为“主谓”类时间结构。这说明,“NP+VP”很难明晰表达时间关系。
“主之谓”类时间结构所依托的“NP+之+VP”形式同样具有隐性复杂性*何乐士:《〈左传〉的[主“之”谓]式》,《左传虚词研究(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67-72页。。如:
(28)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29)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左传·宣公十五年》)
(30)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让其下。(《左传·襄公十三年》)
例(28)中的“戎之生心”表示假设/条件义,例(29)中的“虽鞭之长”与“不及马腹”构成转折关系,例(30)中的“世之治也”则表示原因/条件义。
由于“NP+VP”“NP+之+VP”具有隐性复杂性,其表时功能会受到其他功能的冲击。纯粹的文本内容未必能完全揭示“主谓”“主之谓”类时间结构与表示其他关系的主谓结构、主之谓结构的区别。久而久之,“主谓”“主之谓”类时间结构的衰落也就非常自然。
同时,不同时间结构的显性复杂性程度也有区别。从听者角度看,“主谓”类时间结构显性复杂性程度相对较低。“主谓”类时间结构多是无标记形式,想要准确识解需要结合语境、文例等多方面因素。“时”类时间结构显性复杂性程度最高,存在明确的时间标记“时”,可以直观地判定结构性质。“主之谓”类时间结构的显性复杂性程度居中,当文本中存在该形式时,会引起阅读者对语义关系的注意,但“之”并非时间标记,故“主之谓”类弱于“时”类;而从识别度上来说,又优于“主谓”类。三类事件背景时间结构的显性复杂性梯级应为:“主谓”类<“主之谓”类<“时”类。从历史演变角度看,“时”类时间结构先以“NP+VP+之+时”形式出现,应是受到“主之谓”类时间结构的影响,说明在“时”类时间结构出现之前,“主之谓”类时间结构的表时功能更强。
2.强化:凸显显性复杂性的要求
Bisang指出,显性复杂性反映意义层的明晰性,促使说者采用更直观的编码方式来表现语法范畴。这符合Horn的Q原则。Q原则基于听者角度,要求说者的话语要充分(参照第一数量次则);说得尽可能多(在符合R原则的前提下);下限原则,诱发上限会话含义*L. R. Horn,“Toward a New Taxonomy for Pragmatic Inference: Q-based and R-based Implicature”, In D. Schiffrin,(ed.) Meaning, Form, and Use in Context: Linguistic Applications,Washington, D. C.: Georgetown University Press,1984,p.13。Q、R原则的中文翻译部分,参见姜望琪:《当代语用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55页。。
显性复杂性的凸显就是基于听者角度,要求信息表达足量,在话语必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多说,如此则更利于听者理解,使表达具有更直观的效果。“NP+VP”“NP+之+VP”可以表示多种关系,则“主谓”“主之谓”类时间结构容易与其他关系混淆,出于信息表达足量的目的,“时”类时间结构产生并成为同类表达中的主导形式就顺理成章。同时,三类时间结构存在表时强度的差异,“时”类时间结构的出现可以提高显性复杂性。这种过程是通过“类”和“量”两种路径的强化得以实现的。“类”的强化:出现时间标记“时”,强化同类时间结构。“量”的强化:“时”类时间结构产生,并占据数量上的优势地位。
凸显显性复杂性的目的,还可以通过东汉“时/是时……时”形式进一步得到印证。如:
(31)或时奏《清角》时,天偶风雨、风雨之后,晋国适旱。(《论衡·感虚篇》)
(32)时菩萨学般若波罗蜜时,诸波罗蜜皆悉属。(《道行般若经·学品》)
例中各句,均同时出现两个“时”,但所表达的意义基本相同。例(31)的“或”是推测之词,此篇主要驳斥传言之虚妄,故以“或”发语,表示不能确定。《感虚篇》既有“或时城适自崩”的表达,又有“师旷学《清角》时”的表达,合二者而有“或时……时”的形式。关于后例的意义,何亮指出:“从语义的表达看,以上各句‘尔时/是时/时’与后面的‘……时’在所指时间上完全相同,只需保留‘尔时/是时/时’或‘……时’中的任一个就可以了,二者既不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表达同一个时间,也不是大时点加小时点,后面的‘……时’不是对前面大的模糊宏观时点的具体化”*何亮:《从时点时段的表达看东汉译经的性质》,《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文中连续出现两个“时”,正说明说者希望更明确地传达时间信息。总体而言,“时/是时……时”这种形式表达的信息已经过量。在东汉以后,由于“主谓”“主之谓”类时间结构的衰落,单用“NP+VP+时”已经足以凸显时间,“时/是时……时”就很少再使用。
总之,“NP+VP”“NP+之+VP”具有隐性复杂性,由于凸显显性复杂性需求和Q原则的推动,表时强度更高的“时”类时间结构产生并发展成熟。
3. 泛化:形式经济性推动下的隐性复杂性
东亚、东南亚语言中不乏“承载多种功能的个体标记”,如高棉语的ba:n(come to have)在不同文本中具有多种意义,泰语的量词也会基于不同结构形式而具有多种功能,二者均具有多功能性(polyfunctionality)*W. Bisang,“On the Evolution of Complexity: Sometimes Less is More in East and Mainland Southeast Asia.” In G. Sampson,D. Gil,and P. Trudgill,(eds.) Language Complexity as an Evolving Variable,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pp.34-49。。ba:n由显性词汇语法化为助动词(类似于英语的can)、过去时标记、确认标记(类似于英语really)等。泰语量词由分类(Classification)功能而发展出个体化(Individuation)、单数成分(Singulative)、定指(Definiteness)、对比(Contrast)等功能。古汉语中,“时”的语法化也属于这类情形。
与意义层的明晰性相对应,形式层的经济性重在避免话语冗余,其结果是可能使结构或成分具有隐性复杂性。这受到R原则的推动。R原则基于说者角度,要求说者的话语应是必要的(参照关系准则、第二数量次则、方式准则);只说必须说的(在符合Q原则的前提下);上限原则,诱发下限会话含义。
随着“时”类时间结构的广泛使用,它逐渐与关系词搭配,像“若”“既”等。如:
(33)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清商曲辞·华山畿二十五首》)
(34)既这般时,价钱哏亏着俺。(古本《老乞大》)
例(33)是六朝时期的曲辞,指如果你怜爱我的时候,棺木就会打开。前后小句之间属于假设关系。“时”还处于过渡阶段,并非假设标记。例(34)指既然这样,俺就亏点卖吧。前后小句之间属于让步关系。此时“时”语法化程度已很高,介于时间标记和让步标记之间。
由于“若”“既”等的存在,“时”对句内关系的作用并不明显。这类意思可以通过语境体现,如“欢见怜时”“这般时”“如此说时”通过前后文足以表达假设、让步、因果等义。按照R原则,即使不出现关系词,句子意义也可以传达出来。在这种背景下,“时”就逐渐将语境义内化成本身的功能,并发展为多种关系标记。不过,“时”内化语境义的能力受到限制,在表示转折关系等时,还是需要搭配关系词“虽”等。
当“时”发展为纯粹的话题标记时(例24),已经很难体现出时间背景。此时,“时”的隐性复杂性对理解一般的时间背景义的句子造成负面影响,这就需要进行功能调整,要么催生新的时间标记,要么舍弃部分功能。从进一步的发展看,“时”的话题标记功能已基本消失,这是显性复杂性和隐性复杂性协调和平衡后的结果。
四、结语
通过以上对汉语时间结构的历时考察和分析我们发现,语言复杂性不仅存在着显性与隐性的对立,而且存在着显隐的互动和转换。首先,二者存在互动。某类概念的表现形式如果具有隐性复杂性,就容易促使显性标记的产生,使表现形式具有显性复杂性。其次,二者存在转换。显性标记定型后,出于形式经济性的要求,趋向于承载多种功能,进而成为隐性复杂性标记。先秦时期,“NP+VP”“NP+之+VP”可以表示多种关系,故“主谓”“主之谓”类时间结构具有隐性复杂性,这促使结构创新。为凸显显性复杂性,“时”类时间结构产生,表示时间的功能得以强化。“时”成为显性标记后,又进一步发展为表示假设、条件、让步等关系的标记,从而变成具有隐性复杂性的多功能标记。“时”类时间结构的产生受到显性复杂性的驱动,发展演变后又归于隐性复杂性,正是两种复杂性互动和转换的体现。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汉语中存在较多隐性复杂性现象,但历时地看,在某些历史阶段,相关形式可能仅具有显性复杂性,对语言复杂性的考察需要共时与历时相结合。语言显性复杂性与隐性复杂性的对立与联系也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它们的互动往往取决于形式-意义的匹配关系,当形式的经济性使得听者难以准确理解时,就会凸显显性复杂性;当意义的明晰性导致结构日益繁冗时,一定程度上又推动隐性复杂性的发展。
InteractionandConversion:ANewLookattheRelationshipbetweenOvertandHiddenComplexity——BasedonChineseTemporalStructuresofthe“Shi(时)”Category
Zhang Futong
(School of Liberal Arts,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23, P.R.China)
It’s necessary to explore the underly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overt complexity and hidden complexity based on Chinese. In ancient Chinese, the concept of “background event+time” emerged firstly in the form of “subject-predicate” and “subject+zhi(之)+predicate”, both of which the hidden complexity exists in. The polysemy prompted the innovation of structure, resulting in the overt complexity form, namely “subject-predicate + shi(时)”. This overt complexity form evolved into a structure representing conditions, assumptions, causality and so on, which then generated hidden complexity. Existing research shows that there is an opposition between overt complexity and hidden complexity. However, through the emergence and development of “subject-predicate+shi(时)”demonstrated by this paper, it is suggested that there are also interaction and transformation between them.
Language complexity; Overt complexity; Hidden complexity; Temporal structures of the “shi (时)” category; “Subject-predicate+shi (时)”
2017-03-08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唐代诏敕文书词语研究”(17YYC005);全国高校古委会项目“敦煌歌辞校注”(1732)。
张福通,南京大学文学院助理研究员(南京210023; zhangfutongqf@163.com)。
[责任编辑:以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