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文学作品中圣经引文的汉译问题
2018-03-18
近年来,国内一些出版单位对翻译英美文学作品中的圣经引文开始进行限制,要求译者必须抄录中文“和合本”《圣经》中相应的字句。出版者的这个要求或许是出于规范化的原因,看似是一个具体而微的操作问题,然而,由于中文“和合本”《圣经》的语言与现代汉语的兼容性不高,许多字句都难与翻译成现代汉语的英美文学作品的语言风格契合,结果这种规范性操作往往造成圣经引文字句与作品上下文在内容上不吻合,或文理上不逻辑、语意上不连贯、风格上不相称等情况。因此,英语圣经引文汉译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学界更多的关注。具体来说,翻译这些引文应该如何规范,或者说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原则?中国译者是否有权自己翻译英美文学作品中的《圣经》引文?一言以蔽之,中文图书中出现的《圣经》引文是否必须抄录中文“和合本”的译文?笔者以为,要为这个问题找出合理的答案,首先得回顾两种关系,一是英语《圣经》语言与现代英语的关系,二是中文“和合本”《圣经》的语言与现代汉语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再讨论英语圣经引文的汉译原则及策略。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涉及的主要英文版《圣经》有:1611年出版的TheAuthorizedVersion或KingJamesBible(简称钦定本)、1885年出版的EnglishRevisedVersionofBible(简称修订本)和1989年出版的NewRevisedStandardVersionofBible(简称新标准版)。中文“和合本”《圣经》指由多位欧美来华传教士合作翻译、于1919年在上海问世的中文《新旧约全书》官话和合译本。
一、英语《圣经》语言与现代英语
在今天之中国,有不少普通读者能直接阅读两千多年前的古汉语原著,如四书五经以及《离骚》《史记》和《道德经》等等。然而除少数学者外,当今英语国家读者大都只能读懂现代英语文本,因为别说古英语,就是中古英语与现代英语的差别,也远远大于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的差别。例如,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1385)原著起始两行是:Whan that Aprille with his shoures sote/The droghte of Marche hath perced to the rote,*李赋宁:《英语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00页。可一般英语读者读的都是翻译成现代英语的文本:“When the sweet showers of April have pierced/The drought of March, and pierced it to the root”;*Geoffrey Chaucer, The Canterbury Tales, trans. by David Wrigh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p.1.甚至连英美大学英语系学生读的也不是乔叟的原著,而是经学者改写并加注的文本:“Whan that April with his showres soote/The drought of March hath perced to the roote”。*M. H. Abrams et al, The 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 (6th Edition), New York and London: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96, p.70.由此可见,当今英语国家绝大多数读者读的都是现代英语文本,而现代英语在500年前才开始形成,其形成和完善都与英语版《圣经》有密切的联系。
英语的历史可分为三个时期:1. 古英语时期(公元5世纪至1150年);2. 中古英语时期(1150年至1500年);3. 现代英语时期(从1500年至今)。*William H. Harris & Judith S. Levey, The New Columbia Encyclopedia, New York & London: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5, p.873.有学者又把现代英语分为两个时期:“早期现代英语(从1500年到1700年)和现代英语(从1700年到现在)”。*李赋宁:《英语史》,第205页。英国人开始读英文《圣经》的时期正好与现代英语的发轫期同步,而英国文艺复兴文学的全盛期又恰好与钦定本英语《圣经》的问世和流行同期。英国神学家威克里夫(1320—1384)发起翻译并于1382年完成的英语《圣经》虽一度遭禁,但却在15世纪初期开始流传,成为当时唯一的英译本。就像马丁·路德(1483—1546)为翻译德语《圣经》而采集了德意志各种方言之精华,熔炼出了不少新的德语词汇一样,威克里夫的英文《圣经》也采集并熔炼了上百种当时在英格兰流行的方言。又像路德认为译出德语《圣经》“关键是要用德意志人民的德语,而不用拉丁化的德语”一样,*Reuben A. Brower, On Translation,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9, p.274.另一位早期英语《圣经》译者廷德尔(1494—1536)的追求也是要“译出让英格兰农夫也能懂得的经文”。*Jean Aitchison, “Drinker of the Devil's Dregs: Tyndale as a Translator” (Hertford Tyndale Lecture, University of Oxford, 22 October 1998), http:∥www.tyndale.org/tsj11/aitchison.html, 2017-10-01.此后,“许多英译本《圣经》,包括1535年的科威得勒译本、1537年的马太译本、1539年的《大圣经》、1560年的日内瓦译本和1568年的主教本,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借鉴了廷德尔译本,而正是这些早期译本使1611年出版的钦定本英语《圣经》达到了至善至美的程度”。*Philip W. Goetz et al, The New Encyelopaedia Britannica (15th Edition, Micropaedia vol.II), Chicago and London: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Inc., 1979, p.1.钦定本英语《圣经》由英王詹姆斯一世于1604年钦定54 名学者翻译并审定,该译本集此前诸译本之长,90%以上的词汇都是地道的英格兰本民族用语,行文简洁、明确、生动、有力,“不仅读起来更流畅,而且听起来也更悦耳”,*Robert Mcgrum et al, The Story of English, New York: Viking Penguin Inc., 1986, p.112.因此“很快就被英语国家的人们接受,……直到今天,无数的英语读者仍然会从这部经书中体验到一种无与伦比的‘家的感觉’”,*George Steiner, After Babel: Aspects of Language and Translation,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1, pp.366-367.“它让不识字的平民也谈吐文雅,……其语言风格已根植于英国民族传统”。*Ifor Evans, A Short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4th edition), Harmondsworth & New York: Penguin Books, ltd, 1976, p.301.由此可见,在现代英语的形成过程中,英语《圣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催化作用,其语言与现代英语具有天然的亲缘关系。
英语《圣经》不仅影响了英语国家人们的生活,而且也影响了英语国家作家、诗人的创作。正如路德翻译的德语《圣经》“创造了现代德国散文”语言一样,*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6页。“1611年出版的《圣经》标准英译本(theAuthorizedVersionoftheBible)*《圣经》标准英译本(the Authorized Version of the Bible)即钦定本(King James Bible)。奠立了现代英语散文的句法(syntax)和文体(style)的基础”,*李赋宁:《英语史》,第12页。“其风格渗进了那些志向远大的作家的文体。其措辞为诗人们的词章添彩增辉”。*Evans, A Short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4th edition), p.301.剑桥大学文学教授奥斯比曾说:“毋庸置疑,英语《圣经》对我们的文学产生了一种不可估量的影响。数以千计的精美字句融进了文学语言,形成了许多美妙的典故,较之其他任何源泉,这种影响都是无可比拟的。”*Ian Ousby, The Cambridge Guide to Literature in English,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p.91.讽刺作家斯威夫特认为:“与我们现在读到的任何英文相比较,英语《圣经》诸译者都堪称英语语言大师。”*参见Ousby, The Cambridge Guide to Literature in English, p.90.英国文论家及史学家麦考莱(T. B. Macaulay)宣称:“假使所有用英文写的东西全都毁灭了,只剩下《圣经》这一部书,那这部书本身也足以把英文里全部的美与力都显示出来。”*转引自王佐良等:《英国文学名篇选注》,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00页。实际上,即便没有这些褒扬赞誉,我们也不能否认英语《圣经》本身就是一部文学巨著,是英美作家创作的源泉之一。小说家海明威就承认:“我是靠阅读《圣经》学习写作的,……主要是读《旧约全书》。”*库尔特·辛格:《海明威传》,周国珍译,杭州:浙江文艺出版,1983年,第22页。诗人柯尔律治则坚信:“如果没有《圣经》这个锚碇,我们贫乏的想象力会把语言变成一堆抽象的概念。”*Ousby, The Cambridge Guide to Literature in English, p.91.除灵感、构思、文法和语言风格受《圣经》影响之外,英美作家诗人还喜欢从《圣经》中援经引典。笔者据自己翻译出版过的部分英美文学作品统计,引用(包括化用或借典)《圣经》的地方,在莎士比亚的两部长诗和《十四行诗集》中共有20余处,在爱伦·坡的诗歌小说中也有20余处,在薇拉·凯瑟的4部早期小说中有30余处,在弗罗斯特437首诗和若干与诗有关的文稿中有70余处,而在培根那册薄薄的《随笔集》中则多达80余处。*莎翁当时引用的是《日内瓦译本》(Geneva Bible, 1560),培根爱引用《通俗拉丁文本圣经》(Vulgate),爱伦·坡、凯瑟和弗罗斯特都引用钦定本。据笔者多年的翻译经验验证,从上述前两个版本引用的内容均与钦定本相应的内容吻合。
以上统计的对《圣经》的引用,或援古证今、借题发挥,或据事类义、由此述彼,令引文所在的诗文简练含蓄,意蕴深厚。对长期浸淫于基督教文化语境中的英语读者来说,这些引用能让他们更深刻地领悟作家诗人们表达的观念、阐述的事理和抒发的感情。如爱伦·坡在《乌鸦》(The Raven, 1845)一诗中直接引用《旧约·耶利米书》8章22节首句“Is there no balm in Gilead”(难道基列没有香膏),这可让熟悉《圣经》的英美读者更深切地体验诗中那位痛失爱人的青年“绵绵而无绝期的伤逝”;又如弗罗斯特在《在富人的赌场》)(In Divés' Dive, 1936)一诗中暗引《新约·路加福音》16章中那则在基督教国家几乎家喻户晓的耶稣所讲的为富不仁的财主死后下地狱受罚、乞丐拉撒路死后上天堂享福的故事,从而使“美国是一家由狠心富人开的大赌场”这个隐喻彰明较著。*曹明伦:《田园诗人弗罗斯特的政治讽刺诗》,《外国文学》2013年第6期,第23页。当然,英美作家援经引典能产生这种审美效果,还在于英语圣经语言与现代英语具有天然的兼容性,援引在英语文学作品中显得珠联璧合,相得益彰。
二、“和合本”《圣经》的语言与现代汉语
较之《圣经》英译对英语语言文化的巨大影响,《圣经》汉译对中国语言文化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中文“和合本”《圣经》的语言与现代汉语缺乏兼容性,往往难与翻译成现代汉语的英美文学作品的语言风格契合,有时甚至会格格不入。
在“和合本”问世之前,中国已有多种由外国传教士翻译的中文《圣经》,如施约瑟(Samuel Isaac Joseph Schereschewsky, 1831-1906)等人翻译的北方官话译本和杨格非(John Griffith, 1831-1912)翻译的南方官话译本。经文南腔北调不利于宣扬教义,于是欧美诸在华差会于1890年在上海举行了一次宣教会,与会各方就统一中文圣经译本达成了协议,决定将南北两部官话圣经合并(和合),并据1885年出版的EnglishRevisedVersionofBible(《英文修订本圣经》,即钦定本的修订本)进行修订。这个“和合本”于1919年出版,此后在华各教会决定统一使用。虽然“和合本”译委会当时就申明“这部译本虽是宣教士尽了最大努力的产品,但决不能说是中国读者的理想译本。尤其在中文文体方面, 恐怕难以满足中国读者的愿望”,*朱树飏:《谈圣经翻译》,《外语研究》1988年第3期,第70页。但“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基督教协会和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沿用了这个译本”,*马乐梅:《汉语圣经和合本的翻译策略——兼论和合本的废与存》,《国外外语教学》2006年第4期,第54页。而且“近百年以来,塑造了一批对和合本持极端保守观点的信徒,他们认为《和合本圣经》逐字逐句皆出于圣灵启示,一个字都不可改”。*殷颖:《和合本圣经的特色与修订浅见》,《天风》2010年第10期,第28页。所以,尽管“和合本”中的许多译文今天读来都佶屈聱牙,不少文句都晦涩难懂,但仍然非常流行,迄今“尚无其他权威中译本可以取代”。*谢雪如:《〈圣经〉翻译史话》,《中国翻译》1984年第12期,第29页。当今中国大陆最流行的“和合本”《圣经》版本是中国基督教协会于2000年在南京印发的《简化字现代标点和合本》。*《简化字现代标点和合本》是中英文对照本,但与“和合本”中文对照的英文版《圣经》是1989出版的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NRSV,《新标准版》),而非一百年前翻译时所依据的1885年版English Revised Version(ERV,《修订本》)。
“和合本”中不合文法、晦涩难懂、佶屈聱牙、不知所云的经文很多,简单举例,如:“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创世纪》4: 10-11);“摩押的英雄被战兢抓住,迦南的居民心都消化了”(《出埃及记》15: 15);“畜类人不晓得,愚顽人也不明白”(《诗篇》92:6);“她与持守她的作生命树, 持定她的俱各有福”(《箴言》3: 18);“把创世以来所隐藏的事发明出来”(《马太福音》13: 35);“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马书》6: 11);“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加拉太书》4:23);“你们向马其顿全地的众弟兄固然是这样行,但我劝弟兄们要更加勉励;又要立志作安静人”(《帖撒罗尼迦前书》4:10-11)。这些经文,别说农夫工匠,恐怕连汉语言文学专家也难免被弄糊涂。
当然,我们不可因此而怀疑那批欧美传教士的汉语水平,实际上他们都是精通中文的汉学家。但语言毕竟是一种社会现象, 它必然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改变。在“和合本”产生的年代,清末官话(国语)的书面语表达尚不成熟,*清政府于1909年才设立“国语编审委员会”,把当时通用的官话正式命名为国语。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语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标准现代汉语的推广使用尚有半个世纪之遥,*中国科学院于1955年召开“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国务院于1956年2月6日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标准现代汉语”(汉民族共同语)由此开始推广。当时连饱读诗书的中国翻译家在翻译西方典籍时都感叹“索之中文,渺不可得,即有牵合,终嫌参差”,*严复:《天演论·译例言》(1898),罗新璋:《翻译论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37页。而汉语并非那批传教士的母语,所以“这部译本……难以满足中国读者的愿望”绝非仅仅是“和合本”译委会的谦辞。
不可否认,“和合本”经文通过牧师神父“牵合”,在教会信徒中可消弭“参差”。但与中国数亿非基督徒的读者大众相比,教会信徒毕竟是小众,若在英美文学作品的汉译本中也抄录这种经文,对广大中国读者和引用《圣经》的英美作家来说皆非幸事,因为正如前辈学者指出的那样,和合本有两大“致命伤”:一是“‘硬译’或‘死译’,甚至有些英语特有的成语, 一旦变成汉语后, 竟成为毫无意义的词组或句子”;二是“有些不十分复杂、僻奥的地方,也表达错了或表达得不合当时(或今天)的汉语规律, 读者看了如堕五里雾中,不知究竟”。*朱树飏:《谈圣经翻译》,《外语研究》1988年第3期,第70页。在此笔者就用亲历的《圣经》引文翻译为例,替前辈学者的这个结论补充一个论据。
《旧约·诗篇》第23篇第4节,钦定本和修订本的措辞都是:“Yea, though I walk through the valley of the shadow of death, I will fear no evil; for thou art with me; thy rod and thy staff they comfort me.”这句经文被引频次很高,很多英美作家都曾引过,有人甚至多次引用。如爱伦·坡不仅在《黄金国》《莫诺斯与尤拉的对话》和《泄密的心》等诗文中暗引或借用此典,还画龙点睛地把“Yea, though I walk through the valley of the shadow”用作“Shadow—A Parable”的题记。笔者以为该题记当译为“是的,虽然我穿行在死荫幽谷”,*拙译《爱伦·坡集:诗歌与故事》(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上卷,第263页)就如是翻译。但若严格遵照“和合本”,则“穿行在”就得改成“行过”。*拙译《爱伦·坡暗黑故事全集》(上卷),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3年,第134页)却被出版者擅自改为“和合本”译文。只是,对于习惯了读“我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沈从文家书》)的中国读者来说,这“行过”容易让他们把题记中所说的“正在经历”误解成“经历过了”。
无独有偶,笔者在翻译莎士比亚的长诗《维纳斯与阿多尼》时,其中第1001-1002行的原文是:“Then, gentle shadow—truth I must confess—/I rail'd on thee, fearing my love's decease”(“所以温柔的死荫哟,实话实说,/我骂你是因为我怕我爱人已丧命”)。这是维纳斯在责骂死神一通后发现阿多尼还活着时说的话,其中对死神的称谓是“shadow”(“死荫”),而这个称谓也是出自《诗篇》第23篇第4节,考虑到中国读者的理解,笔者加注释并将这句经文自译为:“虽然我穿行于死荫之幽谷,但我不怕罹祸,因为你与我同在,你会用牧杖引我,用权杖护我。”尽管只是对一个诗文用词的注释,这里笔者仍未按照出版者的要求采用“和合本”译文,而是坚持采取自译。因为在笔者看来,引自《圣经》的文字应与《圣经》原文的内容与风格保持一致,而不该与某个中译本一致。“和合本”《诗篇》第23篇第4节的译文是:“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这种文字不仅难与莎士比亚的诗句兼容,而且其字面意思和行文风格与英文原文也有差距。如上文所述,钦定本英语《圣经》行文简洁、明确、生动、有力,虽说因出自多人之手,加之新、旧约原文写成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全书语言风格并不完全统一,如《旧约》诸“记”古朴简洁、庄重典雅而《新约》诸“福音书”生动形象、寓意深刻,但《圣经》毕竟要供神父牧师宣讲,所以无论新旧约,其语言都有节奏鲜明、声律和谐的特点,作为可配乐吟诵的《诗篇》更是讲究音韵节奏。英文《诗篇》第23篇第4节,意义明确,音韵和谐,节奏铿锵,读之可深切地感受到大卫作为上帝信徒的坚定信仰和作为以色列君王的豪迈气概,然而“和合本”译文则很难令人感受到原文的这些特点。以意义而论,“行过”二字会产生歧义;就音韵而言,第二和第三停顿处的“害”“在”二字同韵同声,缺乏音韵上的跌宕起伏;至于“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从大卫王口中说出,别说表现什么气概,恐怕还真会像朱树飏教授说的那样,让读者“如堕五里雾中”。
值得注意的是,“你的杖,你的竿”正是“和合本”硬译或死译的产物。“和合本”译委会曾制定过译经的五项原则,其中第四项为“与原文切合”,“这项原则最为重要, 表明和合本的翻译是形式对等的翻译”。*马乐梅:《汉语圣经和合本的翻译策略——兼论和合本的废与存》,《国外外语教学》2006年第4期,第50页。但从结果来看,“与原文切合”却往往被强调成了“字词一致”,译者生怕改动了上帝或圣人的话,便尽可能地用一个汉语词汇去对应一个英文单词。例如rod这个单词在修订本的《诗篇》中出现了5次,结果“和合本”就对应了5个“杖”字(分别见于2:9、23:4、89:32、110:2和125:3)。其实参考一下有注释的英文版圣经或圣经解读,就会发现此节中的rod意为“instrument of authority; used also by shepherds for counting, guiding, rescuing and protecting sheep”(行使权威的器具,亦是牧人用以清点、引导、营救和保护羊只的器具);staff则为“instrument of support”(施援之器)。*Robert G. Hoerber, Concordia Self-Study Bible, St Louis: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1987, p.807.而据英美牧师常用的AnalyticalConcordancetotheBible(《圣经解读索引》),此句中的comfort意为“to brighten up或encourage”。*Robert Young, Analytical Concordance to the Bible, Grand Rapids, Michigan: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64, p.188.结合上下文语境,encourage在此处应取“to give help or patronage to”之义,即《韦氏第三版新国际英语大词典》(Webster'sThirdNewInternationalDictionaryofEnglishLanguage)中encourage这个词条的第三义项;而comfort这个词本身也有assist、help(帮助或支援)的意思,亦即《韦氏三版》动词第2义项和陆谷孙《英汉大词典》动词第4义项。正是基于这些考察,笔者对此节经文采取上述自译。当然,拙译引文并非不可改进,“和合本”中的字句也并非完全不能借用,甚至抄录。只是较之“和合本”译文,拙译脚注中的《圣经》引文与正文语言更具兼容性,内容与风格也更加一致。
三、英语圣经引文的汉译原则及策略
有学者在论及圣经引文汉译时就曾建议:“《圣经》英译以AV(钦定本)为准,中译以官话本(和合本)为准,……作为书面语时,可以直抄,一般不必自行翻译”。*黄旬:《英美医学书刊中〈圣经〉引文浅识》,《中国科技翻译》2000年第3期,第28页。
笔者以为,此建议相对合理,可作为英语圣经引文的汉译原则。这意味着圣经引文并非“切勿自译”,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自行翻译,甚至必须自译。那么在哪些情况可以自译,甚至必须自译呢?美国圣经专家、普林斯顿大学神学院教授、《新标准修订版圣经》翻译委员会主任梅茨格(1914—2007)曾在《译本序言》中强调该版本的翻译原则是“as literal as possible, as free as necessary(可能时就直译,必要时才意译)”。*Bruce Manning Metzger, “Preface to Th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of Bible,” 2001-02-01, http:∥www.bible-researcher.com/nrsvpreface.html, 2017-10-02参考这项原则,我们可以把英语圣经引文的汉译原则完善成:可能时就直抄,必要时就自译。
这里说的直抄,是指从“和合本”直接抄录其译文。“和合本”由多人合译,译文质量参差不齐,但其中不乏意思准确、语言通顺、风格切合的经文。照抄这样的经文,对译者来说有事半功倍之效,对部分读者来说也便于互文印证。不过译者对这个原则须把握好尺度,或者说对译文读者的认知语境须有正确的判断,否则就会出现对读者读不懂的“和合本”经文照抄不误,或对能读懂的字句自行翻译反倒令读者不知所云等情况。
例如,有本翻译教科书在讲《太阳照常升起》扉页上引自《旧约·传道书》的第二则题记时,把“One generation passeth away, and another generation cometh; but the earth abideth for ever. The sun also ariseth, and the sin goeth down, and hasteth to his place where he arose.”翻译成:“一代人逝去,又一代人降临,可地球运转不息,太阳照样升起,照样落下,又慌忙赶回他那升起的家。”*郭著章等:《英汉互译实用教程》第四版,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49页。而翻译家赵静男教授则照抄了“和合本”译文:“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海明威:《太阳照常升起》,赵静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第1页。两相比较,后者显然更像传道者所罗门说的话,与海明威作品的语言风格也更吻合,所以此处照抄“和合本”译文比自行翻译好。
不过,对有些意思准确、语言通顺的“和合本”译文,译者在翻译或注释文学作品中的圣经引用时也不宜照抄,甚至不可照抄,而应该看相应的“和合本”译文与自己翻译的作品在内容上是否吻合,文理上是否逻辑,语意上是否连贯,风格上是否相称。也就是说,我们不仅需要“可能时就直抄,必要时就自译”的原则,而且在抄录“和合本”译文时还得讲究策略。就此而言,尽管赵静男教授照抄“和合本”译文比例举教科书的自行翻译更好,但较之原著书名与题记之契合,译文仍显得不那么相宜,因为原著书名TheSunAlsoRises和题记中的“The sun also ariseth”*此句各英语版本措辞不同,钦定本和修订本作“The sun also ariseth”;美国版钦定本(American King James Version)作“The sun also rises”;新美国标准本(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作“Also, the sun rises”;福音版(Good News Bible)作“The sun still rises”;新标准版和新国际版(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作“The sun rises”。在钦定本、修订本和新美国标准本中,“also”一词的意思都是“in the same manner as something else”,语法上作前后两句的方式状语,即“太阳升起,太阳落下”就像“一代过去,一代又来”一样。意思和措辞都一致,而对同一个语境中的同一句英文,中译本在封面上翻译成了“太阳照常升起”,在扉页上却抄录“和合本”的“日头出来”,这未免略显失宜。若译者只借用“和合本”的句式,而将这段题记的后半段改译成“太阳升起,太阳落下,急归所出之处”,那么前后文就会更显熨帖,语意也会更精当。
不可照抄的情况很多,在此仅举两例。培根在“Of Counsel”(《论进言与纳谏》)中说:“The wisest princes need not think it any diminution to their greatness, or derogation to their sufficiency, to rely upon counsel. God himself is not without, but hath made it one of the great names of his blessed Son,TheCounsellor. Solomon hath pronounced, that,incounselisstability.”句末的“incounselisstability”(安稳在于听劝)是培根引自《通俗拉丁文本圣经》并译成英文的,对此英文原著都会加注,请读者参阅《旧约·箴言》第20章第18节。该节在钦定本中为:“Every purpose is established by counsel; and with good advice make war.”在“和合本”所据的修订本中作:“Every purpose is established by counsel; and by wise guidance make thou war.”而“和合本”的译文是:“计谋都凭筹算立定,打仗要凭智谋。”这句译文意思不可谓不明确,语言不可谓不通顺,但在此处却不可照抄。笔者在翻译《培根随笔》时,将包括这句引文的整段文字译为:“明智的君王不必以为求言从谏会有伤其龙颜,或有损其君威。上帝若不倡从谏,就不会把‘劝世者’之称谓作为其圣子的诸多尊号之一。所罗门曾曰‘从谏如流方可长治久安’。”*参见拙译《培根随笔》,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70页。并加注释:“《旧约·箴言》第20章第18节云:‘从谏如流方可长治久安,多见听纳才能百战不殆。’”显而易见,若照抄“和合本”译文,用“计谋都凭筹算立定”来取代笔者自行翻译的“从谏如流方可长治久安”,那可就方枘圆凿,文不对题了,很容易使译文读者产生疑惑,培根在论述纳言从谏,为何用“计谋都凭筹算立定”作为论据?
再以周扬翻译的《安娜·卡列尼娜》为例。该作是根据英译本转译的,转译肯定会产生“二度变形”,*方梦之:《中国译学大词典》,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33页。但该书扉页上那则题记出自《圣经》,其译文与力冈据俄文原版翻译的译文别无二致,都是“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这句话出自上帝之口,在钦定本中是“Vengeance is mine; I will repay”,在“和合本”所据的修订本中作“Vengeance belongeth unto me; I will recompense”,而“和合本”相应的译文就是“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先后出现在《罗马书》(12:19)和《希伯来书》(10:30)中。这里无须赘言“伸冤”“报应”的含义,但据中国人对这两个词的语意共识,“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很容易让人产生疑惑,读者若不据注释仔细斟酌,很难一下就领悟托翁“勿以暴抗恶”的宗教伦理观念。可译者本人对这点应该是了然于胸的,为周扬译本写序的陈燊先生就解释过这则题记的由来:“作家最初是从叔本华著作中转引的。据尼·古谢夫说,在叔本华的解释里:任何人无权评判、报答和惩罚别人,存在着‘永恒的审判’。”*陈燊:《译本序》,见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周扬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2页。须知对一部文学作品来说,题记应该是画龙点睛之笔,能起到揭示作品的主旨和内涵、昭示作者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引导读者阅读的作用。可对《安娜·卡列尼娜》中文版扉页上的这句题记,别说普通读者会产生误解,就连有的教会也觉得“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语义晦涩,如在香港当代圣经出版社于1987年印发的《当代福音》(新约全书)中,此句就被译成了“裁决权在我,我要使各人得到应得的报应。”当然,这句译文作为题记稍嫌冗赘,可要是翻译成“复仇在我,我必令恶人各得其报”,或者照叔本华的解释翻译成“赏罚在我,我终令世人各得其报”呢?这样是不是更像上帝在说话?是不是更有可能让译文读者感悟这部小说罪与罚的主题,感知作者探索人类命运和宗教拯救的努力呢?
以上实例说明,“可能时就直抄,必要时就自译”确为英语圣经引文汉译的一条可行原则,遇到“和合本”圣经译文与译者翻译的作品在内容上不吻合,或文理不逻辑、语意不连贯、风格不相称的情况,译者应根据所译作品中引用的英语原文,结合作品的内容和风格自行翻译。当然,自行翻译时可参考或借鉴“和合本”译文。总而言之,不论是直抄还是自译,引文译文都应该与英语《圣经》原文的内容和风格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定以下几个事实,并由此得出相应的几个结论:第一,英语圣经语言与现代英语具有天然的兼容性,援用进英语文学作品中的圣经文字往往都能与作品正文珠联璧合,相得益彰,因此英美文学作品汉译本中的圣经引文也应该尽可能与作品正文珠联玉映,相辅相成;第二,中文“和合本”《圣经》的语言与现代汉语兼容性不高,许多段落和字句都难与英美文学作品现代汉语译本的语言风格契合,因此翻译英美文学作品的中国译者在处理作品中的圣经引文时,不必都从“和合本”照抄,必要时可以自行翻译,以保证中译文的内容和风格与英语《圣经》原文的内容和风格一致;第三,根据上文提及的《圣经》版本,可知英语国家的教徒和普通读者读的是不同语言风格的英文版《圣经》,华人地区的教会也使用不同版本的中文《圣经》,因此要求中国读者只读某个汉译本《圣经》,即便是具有权威的“和合本”都是不切实际的,不过“和合本”中不乏意思准确、语言通顺、风格切合的经文,因此仍值得文学译者参考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