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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重塑山西饲料行业健康发展新局面

2018-03-17关文超宋献艺崔小珍

山西农业科学 2018年6期
关键词:饲料行业山西省成果

关文超,宋献艺,杨 裕,崔小珍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饲料兽药研究所,山西 太原 030031)

饲料工业是支撑畜禽养殖生产的重要产业,也是衡量畜牧业现代化水平的标志性产业[1]。经过改革开放40 a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饲料生产国,实现了饲料产能和产量快速提升、畜产品供给量大幅增加、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等多个发展目标。然而,受市场空间和技术整合能力的限制,山西省饲料企业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整体水平处于全国较为落后的位置。近年来,在国家和省政府倡导产学研共建合作的政策引导下,省内饲料企业主动与高校与科研院所通过设立奖学金、开办共建班、共同申报创新项目等多种方式展开合作。这些实践为企业选择和培养人才,顺利通过项目审核和开展研发工作提供了便利和实惠[2]。在与企业的合作中高校、科研机构也锻炼了队伍,通过直接接触市场,开阔了眼界,拓展了科研思路。但是由于缺乏长效的协同机制,双方的合作往往随着项目到期而终止或受制于企业经费的限制,合作无法长期深入开展,致使山西省饲料行业的产研双方长期处于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孤立状态。

本研究从山西省饲料行业科技创新的供需两方入手,分析山西省饲料行业科技创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适合山西省饲料行业创新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1 山西省饲料行业现状分析

1.1 山西省饲料生产企业特点

2016年,面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畜产品价格低迷、环保压力增大等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全省饲料行业积极应对,较好地化解不利因素,取得了生产平稳发展,安全质量保持较高水平,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成绩。

1.1.1 产量增长放缓,产能过剩现象普遍 5 a来,随着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的不断提高,严格生产许可审批等政策法规的实施,淘汰了部分落后产能,企业数量减少30%;现有生产企业单班生产能力提高,但养殖和市场需求没有同步增长,饲料年产量始终处在300万t左右。按全省单班生产能力1 000万t计,仅为28%。

1.1.2 产业链发展趋势明显,禽业与草食畜养殖机遇与挑战并存 多年来,山西省饲料产量中禽料占比超过70%。文水大象集团和山西晋龙集团已形成禽类产品区域优势品牌,实行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一条龙经营。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带动周边养殖和其他中小饲料企业的发展。在重点养殖区域,依托当地存栏发展起来的饲料企业也逐步开始建立起自己的规模养殖场,发展现代化规模养殖或向产业下游延伸,产业链经营初见成效。目前,晋中地区和晋南地区成为山西省饲料行业发展的优势区域。但与南方先进省份相比,在养殖规模和养殖关键环节的技术指标上还存在距离。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关键技术,扩大品牌影响力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农业部关于北方农牧交错带的建设思路是国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山西省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是北方农牧交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行动起来,响应“突出发展奶牛,稳定发展肉牛肉羊”政策,发展地方差异化产品是山西饲料行业的又一次机遇。

1.1.3 技术研发工作保守,创新发展压力增大181家获证企业在组织机构中都设有技术或研发部,调研中发现技术部门的职责主要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改良型,自有配方积淀多年,已形成技术特点和品牌优势,技术部门重点开展新型添加剂的应用饲养试验,筛选适合企业定位的优质原料。第二类,依附型,从合作企业或集团总部采购核心料,技术部负责日常大宗原料的微调和生产过程监管。第三类,维持型,依托当地养殖存栏,产品单一。总经理或亲属有畜牧专业学历和从业经验,由其兼职技术工作,或聘请当地技术人员,配方调整范围次数有限。

对技术研发的投入与重视程度决定企业能走多远。行业知名的新希望六和、双胞胎、大北农、禾丰、正大等等,都是通过组建企业研发中心(所)与省级科研机构或国内外优秀团队经过不同层次、多种方式的技术合作交流,凝聚出企业独特的核心技术,再通过严密的技术控制流程,依托核心产品或技术提供以及市场实时反馈对接,使分散在各地的分子公司的产品与总公司保持同样的水准又不失地方特色。这些集团企业对辐射区域内的中小饲料企业发展形成巨大的压力[3]。

1.2 山西省饲料行业科技创新主体特点

山西省从事饲料、动物营养相关科学研究和推广工作的机构主要集中在省级农业科学院和山西农业大学,因此,本次调研重点关注以上2个单位。

1.2.1 拥有高级专业人才和先进设备设施,但资源共享不充分 随着国家对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力度的加大,农业高校和院所在人才吸引、设备更新、科研经费争取方面不断得到改善。省级科研机构现有高级职称近80人,其中,40%以上为博士学历,是名副其实的专业研究人才集聚地。建有多个重点实验室,拥有荧光化学发光凝胶成像系统、全能型转印系统、RT-PCR、原子吸收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研究级倒置显微系统(荧光)等多台套大型专业设备。

长期以来,研究院所设备的购进方式主要是老旧设备淘汰更新或新立项课题添置,因此,设备的使用范围往往对内以课题组为界,对外以研究所或院系为限,实际上部分高级精密设备使用率并不高。以液相色谱仪为例,课题组通常在检测试验样品时集中使用,开机使用时间有限。而对于饲料添加剂企业,液相色谱仪为必备的检测仪器,购置一台(国产或进口)色谱仪需要经费10万~40万元。对于生产规模较小、生产品种多的企业而言,设备费与后期维护运转费是一笔大额开支。如果通过设备共享或委托检测的方式,将企业与科研单位连接起来,既能充分发挥财政投入购置设备的回报率,发挥科研院所的设备、人力优势,又能降低企业负担,一举多得。

1.2.2 科研项目多,成果丰硕,但带动行业发展作用不强 据统计,5 a来山西农业大学和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相关单位获得的各类财政支持项目不少于200项,项目经费过亿,而被成功转化或大面积推广的产品和应用技术却非常有限。从全国来看,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现象普遍存在,农业领域里尤为明显。由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承担稳定百姓生活的社会职能和生态职能,政府在很长一段时期都将是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的主要提供方[4-5]。而在现有科研体制下,科研人员工作的动力来自于对政府负责,完成规定的科学研究任务(主持或参与省部级项目、获得省部国家级奖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取得专利成果),进而晋升职称,兑现相应待遇。科学研究与需求方(市场)没形成直接的供求关系,立项时没有转化成果的设计、研究的开展不是以解决生产问题为初衷,导致鉴定的成果和产品“三品”(展品、样品、礼品)现象和科研“贵族化”倾向始终存在[6]。供需方不直接对接的科研机制不能顺应产业融合的大趋势,阻碍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1.2.3 支持科技创新、为科技人员松绑政策不断,但制度协同不到位 2015—2017年山西省连续出台《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山西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和方案,为科研人员进行知识创新,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形成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体系,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了支持与动力。

但是由于政策来源渠道多(省委省政府、财政厅、科技厅、发改委、农业厅、教育厅),往往自成体系,没有形成促进科技创新的合力;指导性强,宏观性、概念性内容为主,具体制度和机制还不明确,执行困难,削弱了现有政策权威性。如在成果归属和利益分配方面,仅明确了发明人(主要贡献人)享受不低于70%的现金奖励或股权,而对于成果持有者最关注的成果价值评估、利益分配具体细则鲜有说明,致使成果发明者与意向购买者难以形成成果的有效转移,制约了成果的快速转移转化,影响科研工作者创新的积极性[7]。

2 机制创新 重塑山西省饲料行业竞争力

纵观全国,虽然规模饲料企业近几年来不断加大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设立研发中心也集聚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人员,获得了技术创新突破,但现阶段,国家的农业科技研发资源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省市科研院所。特别是山西省中小饲料企业短时间内不具备基础或应用研究的资金和技术力量,要进一步焕发饲料行业的技术创新活力,产研结合是效能最高的方式[8]。山西省产研结合的一部分阻碍来自于科研单位的创新机制不健全,没有有效地激励科研人员与市场需求充分结合,导致科研成果供大于求与供不应求同时存在。要发挥科研的创新驱动力要从创新机制上逐步推进。

2.1 完善立项机制,促进科技创新

创新立项机制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基础,是确保科技成果创新性的基本保证。对于应用类研究项目,转化推广是根本目的,在立项阶段就将市场需求考虑进去,能够促进适合市场需要的成果不断涌现[9]。

2.1.1 拓宽项目征询信息渠道 在项目征集上,“公开征集”与“定向征集”相结合,“竞争立项”与“委托立项”相结合。减少行业内固定专家、固定团队项目征询等“路径依赖”的影响,通过饲料工业协会或专业组织,扩大收集渠道,获得更接近需求方的项目命题[10]。

2.1.2 完善立项评估机制 第一,加强立项查新。采用计算机检索和手工检索相结合的手段,运用综合分析和对比分析方法,为评价项目的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提供文献依据[5]。避免科研工作低水平重复,有助于集中人力、物力创新关键技术。

第二,根据各类科研项目的取向和管理特点建立不同的评价体系。如应用研究类项目从技术先进性、适用性评估;成果转化类项目侧重于评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础研究类项目侧重于对理论性和科学性的评估[11]。

第三,优化专家评估程序。在同行评议阶段,为保证双向匿名评议的有效性,重大项目评议可引入外省或权威专家参与评议;在同行评议基础上使用层次分析法和计量经济学等定量分析法,尽可能减少评议产生的臆断[12]。

2.2 完善共享机制,大力开展协同创新

产学研协同是指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之间的共同合作,企业通常做为技术的主要需方和转化方,研究机构和高校是技术的提供方,产学研协同是形成研究、开发、生产一体化的创新系统,其合作的实质是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推进协同创新是创新发展的方向,是解决农业科技创新市场化不足的有效选择。

2.2.1 加强科研仪器设备共享 加强科研仪器设备的统一协调,是创新主体内部统筹、协同的重要步骤,具体可分步实施。第一阶段,在科研机构和高校健全共享管理办法,避免大型设备重复购置和闲置,实现组织内设备共享;第二阶段,实现仪器设备使用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入专业化服务机构促进全行业共享。第三,进一步发挥“创新券”等设备使用费用优惠政策,引导创新企业或组织通过共享设备进而共同开展创新研究。

2.2.2 加快科技创新团队建设 加快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是推进协同创新的关键。一是结合单位的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以省级重点实验室为依托,通过整合学科资源,凝练学科方向,确立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二是合理配置团队成员,注重老中青合理搭配,保持创新的持续性;三是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全面实施分类评价。对偏重于基础研究的团队,以学术创新性为主,偏重于应用创新的团队以学术与经济评价相结合为标准,针对推广开发类团队,则以经济效益为主[13]。

2.2.3 凝练协同创新项目,促进产业融合 凝练协同创新项目,是协同创新的抓手。首先,要梳理出饲料行业产业链的技术路线,并根据山西省行业发展不断修正更新;其次,依托山西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以“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的牛羊功能基因挖掘利用与精准饲养、粮草复合耕作与饲草高效生产以及“上党盆地特色农业区”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与节能减排健康饲养为起点,展开科技创新协同研究;第三,遵循“结构调优、产业调强、品质调高、产品调特”的总体思路,围绕饲料产业链发展特点,通过全省农业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题,把科技资源集中配置到山西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突破禽类一条龙经营企业的精准养殖、中小养殖场户科学饲养、减抗、减氮、粪污处理等一批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

2.3 健全成果评价与汇交转化系统,促进成果转化

2.3.1 完善成果评价体系 科技成果评价是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效益进行评价的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科技创新。

2.3.1.1 培育独立的评价机构 政府应逐渐从科技评价系统中退出,成为科技创新的引导者和服务者。科技评估应向社会中介开放,引入市场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克服“自导自演”的弊病[14]。

2.3.1.2 完善评价管理制度 依据科技创新的特点和已有的国家相关文件,尽快建立健全评估单位的监督监管制度,健全评价专家信誉制度,完善科技创新评价申诉制度等。优化不同类型创新项目的评价标准,减少不必要的评价。

2.3.1.3 完善专家评审程序 一要打破地域界限,吸纳外省甚至海外评审专家,提高专家库质量和数量,减少“人情”干扰;二要突破行业限制,逐步建立自荐、推荐、民主推选专家的制度,适当引入地方饲料企业高层和技术负责人以及相关行业资深专家。通过网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要完善专家回避制度,最大程度保障评审的公平、公正[15];四要建立专家诚信追制度,对违规行为给予诚信处罚[16]。

2.3.2 健全科技成果汇交转化系统 完善科技成果信息汇交系统。制定科技成果收集办法,疏通信息收集渠道,推行信息采集、加工与服务规范,丰富科技成果信息库内容,实现财政支持的应用类和基础研究中具有应用前景的科研项目成果信息汇交,实现行业内各级科技成果数据资源互联互通,为科技成果扩散、交流提供信息资源支持[17]。

2.3.2.1 构建畜牧业成果转化与知识交易平台 由农业厅牵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示行业最新科研成果;鼓励科研单位成立专门的技术合同服务机构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机构,鼓励中介机构开展有偿技术咨询与技术协助等活动,积极探索饲料行业成果转化评价方法,差异化促成成果转化;省财政出台研发费用补贴办法,对成果转化供需双方实行双向激励。

2.3.2.2 行业协会对接产业联盟,促进产研结合出成果 饲料工业协会是非营利性社会中介组织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行业协会一方面接受省农业厅的指导,对农业领域的政策、法规和发展导向能够及时了解,另一方面,协会保持着与饲料产业产供销各方的密切联系,是天然的连接饲料产业与政府的桥梁,借助行业协会实现产、学、研、政府的有机结合是一种有益尝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研治理机制,整合全省农业科技优势资源和力量,形成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2016年,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业厅共同发起成立“山西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联盟是山西省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通过重大科技任务牵引、科学运行机制保障,聚集山西省农业科研优势资源和力量,在技术研发、产品创制、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成果转化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着力解决全局性、区域性、长期性、公益性的重大战略与共性关键性技术问题,做强创新链,延长产业链,做大农业科技产业增量,带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效率和应用水平整体提升。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八大产业提升”科技需求,组建产业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工作中。畜牧业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协会以行业代表的组织身份积极与创新联盟对接,为联盟输入行业企业第一线的最基层的需求,借助平台呈现联盟单位已有的应用成果,利用年会或交易会的方式向社会传播,在必要时可以组织技术交流会,使科研机构的专家与企业面对面,为双方牵线搭桥,推进产研结合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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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 [EB/OL].[2018-01-04].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8/1/4/art_2442_230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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