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哲学的美学角度简析体育运动之美
——以田径运动项目为例

2018-03-17陈晓丹

运动 2018年18期
关键词:道德修养孟子体育运动

陈晓丹

(洛阳市涧西区王祥小学,河南 洛阳 471003)

田径运动被称为“运动之母”。因此,本文以田径运动为例,从“美”的视角对其做简单的剖析,能以此波及体育各运动项目,使观看者对运动员精湛技术和技能称赞的同时,更能客观、理性地对体育运动有一个更公正、更开放的评析。同时,基于田径运动员应普遍具备的相关运动素质,尝试从准确-节奏之美、协调-柔韧之美、力量-速度之美以及自由-修养之美这4个方面对田径运动进行剖析,以此对体育运动进行另一层面的诠释与解析。

1 中西方美学思想概述

1.1 中国美学思想代表

纵观中国美学史,对美的含义有许多不同的说法,进而融合成不同的美学思想。本文主要以孔子和孟子两位学者的美学思想为代表来予以探讨,他们的哲学思想对人类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

1.1.1 孔子儒家学派重要的代表人物孔子,主要是以“仁”的思想为基础,把“文”与“质”相互统一起来。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在孔子看来,“文”如同一件饰物,是形式的美,而“质”的个体内在的不易被改变的道德伦理品质,具有固定的性质。换句话说,人与其他动物本质的区别就在于,人有道德修养,并且通过外在形式可以把这样的品质表现出来。因此,“文”若是外在的形式,那么“质”就是其内在的道德修养。对于体育运动员来说,除外在的技能、精湛的技术及最后成绩的获得的“形式美”外,应还具有“内容美”,它是由外在的体能、技术与内在的品质相互融合的结果。换句话说,技术与内在的道德修养的整体结合才更能显出体育运动的“美”的精神与意义之所在,这与孟子美学思想有些许“不谋而合”之意。

1.1.2 孟子孟子非常明确地指出,味、声、色能够让人们的口、耳、目深感愉快,那么人的道德精神也即如此。因此,孟子的美学思想则认为美应是与人格有关的,而人格精神的美,恰巧是内在品质由外在形体而展现出的别样之美。孟子又概括为一个简明的命题为:“充实之谓美”(《尽心下》),即指个体通过自觉的努力,把他所固有的仁义等善的本性“扩而充之”,使之贯注满盈于人的形体之中。

把人格美作为审美对象,这始于孟子,同时这是一个人的道德修养的最高表现。若把孟子美学思想与孔子美学思想相互融合,从中不难发现,二者都有注重内在精神修养之意。体育运动先天的特性决定运动员的一些性质和使命。因此,精湛的技术再加上个人道德修养,他们的相互统一、交融才能到达一种和谐的境地,把道德修养通过个体行为表现出来,这是美的一种表达,而这样的美与西方美学思想又有着某种潜在的联系。

1.2 西方美学思想代表

从西方美学思想中,着重对康德和黑格尔两位德国大哲学的美学思想予以介绍,在整个西方哲学发展史中,他们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1.2.1 康德在康德看来,美可分为纯粹美和依存美,他认为只有这种不涉及概念和厉害计较,有符合目的性而无目的的纯然形式的美,才算是“纯粹的美”或“自由的美”;如果涉及概念、厉害计较和目的之类内容意义,这种美就只能叫作“依存的美”,即依存与概念、厉害计较和目的之类内容意义。因此,从目的方面,康德对美下了如下的定义:美是一个对象的符合目的性的形式,但感觉到这形式美时并不是对于某一目的的表现。在康德的《审美判断力的分析》这部书中,对“美的理想”

问题进行较为详细的探讨。他认为,人们表现出的道德精神的美才真正是“美的理想”。由此看来,把康德的纯粹美、依存美和孔子的“文”与“质”之美,以及孟子的人格美三者对比与融合,不难发现,

他们之间有某种契合的地方,那就是外在形式不可或缺,而内在通过外在的表现则更显美的意义与价值,给美的外在形体更增添几分色彩。与此同时,这在黑格尔对美的认识中,又有了更为充分的体现。

1.2.2 黑格尔黑格尔的《美学》一书中讲到,当“真”在它的这种外在存在中是直接呈现于意识,而且它的概念是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体时,理念就不仅是真的,而且是美的了,美因此可以下这样的定义: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他还认为,形式的缺陷纵使起于内容的缺陷,艺术作品的表现愈优美,它的内容和思想也就具有愈深刻的内在真实。因此,黑格尔所谈论的美分成了自然美和艺术美,并且艺术美被认为是高于自然美的。由此可见,黑格尔与康德、孔子、孟子的美学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处。他们都注重内在精神品质,当内在的精神通过美的外在形体表达出来时,此时的“事物”就会更美了。对于体育运动员来说,当体能、技术动作等外在的形式表现与个人内在的精神品质交融在一起时,体育新的“组合运动”才更得以完美展现。

2 从哲学的美学角度简析体育运动之美

2.1 准确:节奏之美

准确性一般指在实验或数据调查中,其获得的实验结果或统计数据与其真正的数值相接近的程度。而节奏感则是运动员在运动中,其肢体在空间或时间上的一种运行路线。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万物最基本的元素是数,而数的特性就是准确,他们还认为数的原则统治着宇宙中的一切现象,由此他们发现,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这是一种和谐的美。

体育运动中,准确性是其基本前提,节奏感就是对运动员能否按要求完成的有利条件。例如,在成年男子110m的跨栏跑中,数据的准确是不可否认的,从起点到第一栏架有固定的距离,是13.72m;从第1个栏架开始,要求运动员采用3步跨栏方式依次跨越栏间距相等的10个栏架,并顺利到达终点才算完成整个运动。由此可看出,准确-节奏之美让体育运动更准确,对运动员自身的体能、技术要求更严苛,这样的一种整体和谐之美正是“把杂多导致统一”有力表现。当然这种“统一”更少不了协调—柔韧之美的“参与”与保障。

2.2 协调:柔韧之美

协调素质是运动员在训练、比赛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不同身体部位、器官、系统等组织间密切而合理的互相配合,并完成体能、技术动作的一种能力;同样,柔韧素质,指运动员在运动时,其自身关节活动的灵巧性,以及能否延伸或跨过身体的韧带、肌肉等组织的延展性或弹性的能力。对于体育运动员来说,不管是协调素质还是柔韧素质,它们在运动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它们的相互结合所展现给人们的是运动的“刚柔”之美。例如,在跳高项目中,运动员上下肢肢体快速摆动的动作,与起跳脚迅速着地后的蹬伸动作相联结,并以髋、膝、踝、趾各关节的协调配合做基础,以此完成整个跳高动作。体育运动员用肢体来演绎一副“活”的“作品”,并成就一种“形”与“神”“刚”与“柔”相互协调又统一形式之美。主体尽情展现,客体尽享“盛宴”,此时主题更能与自然达到一种统一的境地,成就一种“纯粹美”,而力量—速度之美成为这种美的有力支撑。

2.3 力量:速度之美

体育运动中的力量,是运动员在比赛、训练时为克服或对抗外界阻力,由个体的神经肌肉系统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能力。同样地,速度素质是运动员在比赛、训练中表现出的快速运动,并使机体达到运动加速度和最大速度的能力。对于铅球这一项技术运动来说,力量是运动员能否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而速度是这一运动的核心。根据项目自身的性质特点,使运动员自身的形态和身体素质也应有其独特性,并且要符合运动生物力学的一般原理。

当运动员在最后用力的起始时刻时,应尽量加强躯干的扭紧程度,最大限度地拉长参与最后用力工作的肌群,为快速推球创造有利条件。通过自身独特性及最后的瞬时速度加之本身力量的完整结合,才能创造出这种“重量级”的力量—速度之美。因此,体育运动中,运动员的力量和速度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也就是对“度”的把握。并与准确—节奏之美、协调—柔韧之美合理配合,达到一种和谐统一的地步。若把前面所论之美作为运动员外在“文”的表现形式,那么自由-修养之美则是其内在“质”的修饰。

2.4 自由:修养之美

《罗素道德哲学》一书中对“自由”做了这样解释:“自由”就是不对人民实现欲望的过程设置任何外部的障碍。无独有偶,《美学》一书中黑格尔说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里的理念是绝对精神,是最高的真实,是自由的。由此可见,个体之外有法律法规来规范;个体之内则由精神或道德修养来“自由支配”。因此,自由的精神当通过外在形体合理表现时就成了“相对自由”,精神或道德修养是自由的“完善者”,并引导自由个体用意志来修缮道德品质。2年前,中国游泳运动员傅园慧参加里约热内卢奥运会,并取得女子100m仰泳铜牌,面对记者的提问时,她对自己取得的成绩所表现出的“惊奇”和欣喜的表情,是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的。这位运动员瞬间成了大众谈论的焦点,之所以成为“焦点”,并不仅仅是因为她获得的奖牌,更是因为她的知足、真诚、善良的道德修养打动了所有人,而这正是一位外在技术精湛的运动员所应具备的内在道德品质。

3 结 论

3.1 中西方美学思想代表都更重视对自身的内在品质的修养,但外在的感性表现是不可或缺的。

3.2 体育运动中,准确-节奏之美是前提,协调-柔韧之美是保障,力量-速度之美是支撑,自由-修养之美则是“质”的体现,它们共同的“组合运动”是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3.3 体育本身的独特性使运动员要把相关的技能、技术通过肢体表现出来,正是这些“不同”或“杂多”,才呈现给人们自由统一的视觉盛宴。

3.4 就体育本身来说,精湛的技术是体育的灵魂;对运动员来说,道德修养是自身的灵魂。二者相互交融使体育更显和谐与统一之美,这样的美是“真美”。

猜你喜欢

道德修养孟子体育运动
体育运动
论荀子虚壹而静道德修养方法
磨刀不误砍柴工
The Founding Fathers of Modern Sports 现代体育运动创始人
网络语言暴力现象及对策分析
呆呆和朵朵(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