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市场化与外商直接投资
2018-03-14何振王丽艳
何振+王丽艳
摘要:简政放权是十八大之后中央政府推动政府职能转型的重大措施,也是加快中国市场化进程的重要手段。文章利用1997年-2007年地市级数据实证检验了市场化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结果发现,提高市场化能够显著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资。异质性检验发现:提高市场化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作用在东部地区最大,中部地区较小,西部地区则不显著;腐败会降低市场化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
关键词:简政放权;市场化;外商直接投资
一、 引言
十八大之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将“简政放权”作为本届政府推动政府职能转型的重要手段,相继取消和下放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商事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意味着我国市场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1978年以来的市场化改革极大的释放了经济活力,引发了中国长达将近40年的经济腾飞(樊纲等,2011; 吕朝凤和朱丹丹,2016)。现有研究发现,市场化改革能够显著改善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正向作用。2007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世界各国经济增长速度开始放缓,中国也不例外,2008年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仅为9.63%,与2007年相比,下降了将近3.5个百分点。为了刺激经济,中国实施了前所未有的4万亿财政刺激计划,使得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在2009年再度回升到10%以上。但许多学者发现,虽然中国经济增速提高了,但经济增长结构缺出现了明显的问题,呈现出高杠杆、高风险的模式,这表明依靠大规模的经济刺激政策推动经济增长已经不可持续。十八大之后,中央提出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的科学判断,这意味着中国之前依靠出口和投资维系的高增长模式已经不可持续,下一阶段的中国经济增长应当依靠经济结构转型和升级,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新一届政府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了“简政放权”,通过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简化商事制度,将配置资源的权力交给市场,减少和改善资源配置扭曲程度,推动中国经济继续中高速增长。
现有研究外商直接投资选址的文献发现,基础设施不健全、熟练劳动力不足以及腐败程度均会减少外商直接投资。但尚没有研究市场化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可能的创新在于:首先,美国长期以来都是世界上接受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但美国的劳动力价格较高,并不具备劳动力比较优势,而具备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获得的外商直接投资往往低于发达国家。本文的研究有助于解释这种现象,本文的研究发现,市场化程度同样是外商直接投资选址的重要考虑因素,美国等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较高,因此获得的外商直接投资会高于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发展中国家。其次,本文的研究补充了现有研究外商直接投资选址的文献,现有文献主要研究了基础设施、劳动力价格、税收优惠等能够直接影响外商投资盈利的硬性条件,很少有文献研究资源配置机制等经济运行环境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弥补了这一文献空白。第三,十八大之后,新一届中央政府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更多的让市场配置资源,本文的研究结果有助于理解和评估“简政放权”对经济运行的影响。
本文使用1997年~2007年的地级市数据,实证研究了市场化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结果发现,本地市场化程度提高能够显著提高当地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并且结果比较稳健。按地区分样本估计后发现,市场化程度提高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在东部地区最大,中部地区其次,西部地区则不显著。按地区腐败程度分样本估计后发现,市场化程度提高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在腐败程度较高的地区会下降。本文其他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介绍本文的实证研究设计,包括数据和实证模型;第三部分是对估计结果的分析;第四部分是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二、 实证设计
1. 数据和主要变量。
(1)外资直接投资变量。参考现有文献,本文主要使用各地级市每年的外商实际投资额(Fid1)度量当地接受的外资直接投资。此外,现有研究还使用了各地级市每年的外商协议投资金额(Fdi2)和外商新签协议合同数(Fdi3)。由于上述三个指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衡量了各地利用外商投资的程度,相互之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因此,本文还使用外商协议投资金额(Fdi2)和外商新签协议合同数(Fdi3)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
(2)市场化变量。市场化概念较广,涉及经济、社会、法律制度等多个方面,现有文献中,有使用国有单位职工占比、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占比或国有工业企业产值占比等指标代理市场化程度。但这些代理指标只能反映当地市场化进程的一部分,而且不可避免的会引入测量误差,导致回归结果有偏。为了更全面的衡量市场化程度,本文使用了樊纲等(2009)公布的中国分省的市场化指数。市场化指数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等五个方面衡量了中国分省的市场化程度,能够更全面的衡量市场化程度。
(3)控制变量。本文研究市场化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现实中还有许多因素同时影响市场化程度和外商直接投资,本文在控制变量中选择最重要的因素加以控制。具体看,控制变量包括:各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用以控制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非农人口比例(Noagrpop),以各地区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衡量,用以控制各地的劳动力结构;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Agr),用以控制当地的农业产值占比;各地年末总人口(Popu),用以控制当地的劳动力规模;人口自然增长率(Popgrow),用以控制当地的人口增长趋势;人口密度(Dens),用以控制各地的劳动力密集程度;各地产权保护程度(Protect),用以控制产权保护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所有涉及价值的变量均按1997年价格水平进行了调整,并取了对数值。表1是对本文所有变量的統计性描述。
2. 市场化影响外商直接投资的实证模型。本文主要使用了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具体模型如下:
其中,i代表地区,t代表时间。指标fdi代表各地每年的外商直接投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Fdi1)、外商协议投资金额(Fdi2)和外商新签协议合同数(Fdi3)。指标market代表各地的市场化指数。X代表控制变量,包括上文提到的所有控制变量。α代表城市固定效应,用以控制不同城市不随时间变化的因素对估计结果的干扰。μ代表年份固定效应,用以控制与时间相关的其他冲击对估计结果的干扰。ε代表误差项。β1是市场化指数market的系数,如果提高市场化能够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资,那么β1应当显著为正,否则,β1应当不显著或显著为负。
三、 实证结果分析
表2是本文方程(1)的回归结果,其中第1列使用了普通最小二乘回归法(OLS)进行估计,没有添加任何控制变量,此时估计结果显示,市场化程度提高会显著增加当地的外商直接投资。第2列在第1列的基础上,在控制变量中添加了年份虚拟变量,排除了宏观经济形势以及中央政策等对回归结果的干扰,此时市场化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高,并在1%的水平下显著。第3列在第2列的基础上进一步添加了其他控制变量,此时市场化指数的估计系数有所下降。虽然我们在回归中添加了控制变量,但仍然可能有其他未被控制的因素干扰回归结果,比如,城市的地理位置、文化等不随时间变化的因素。为了解决这类因素的干扰,我们在第4列控制了城市虚拟变量,此时市场化指数的回归系数大幅下降,但仍然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我们的回归结果是稳健的。为了排除外商直接投资度量方式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我们在第5列、第6列分别把被解释变量替换为外商协议投资金额(Fdi2)和外商新签协议合同数(Fdi3)。回归结果显示,市场化程度提高显著增加了当地的外商协议投资金额和外商新签协议合同数,表明度量外商直接投资的方法不会影响我们的回归结果。
表2中控制变量的结果也与现有研究一致。从本文最稳健的第4列看,当地经济水平提高会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资,这可能是因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基础设施越健全,外商投资建厂越方便。非农人口比例增加會显著降低当地外商直接投资,这可能是因为,农业人口为外商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非农比例越高意味着当地可使用的劳动力越少,外商投资建厂越可能面临劳动力不足的局面,因此外商直接投资越少。
为了更全面的分析市场化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我们还进行了分样本讨论。首先是地区异质性。我国经济发展并不平衡,东部地区发展水平较高,中西部地区相对较低,那么市场化程度提高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是否会因地区而不同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本文将全国分为东中西三个地区分别估计。回归结果见表3,其中,第1列、第2列、第3列分别是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样本的估计结果,结果发现,市场化提高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促进作用在东部地区大,中部地区的作用则有所下降,并且显著性水平也由1%下降为5%,西部地区则完全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东部地区发展水平较高,基础设施健全,并且临近海岸线,跨国贸易成本更低,因此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最大,西部地区则地处内陆,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健全,因此其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也最小。
其次是腐败程度。腐败是所有经济体都面临的问题,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极其恶劣的。本文以2003年~2007年中国各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察贪污贿赂、渎职涉案人数与公职人员之比的均值衡量各地区的腐败程度,将全国分为高腐败地区和低腐败地区,并分别回归。表3中第4列是高腐败地区的回归结果,第5列是低腐败地区的回归结果,从中可以看出,腐败会降低市场化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这可能是因为腐败会增加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的隐性成本,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外商会主动降低在高腐败地区的投资。同时,实证结果也间接表明,腐败会抑制外商直接投资,从而对经济增加具有负向作用。
四、 结论与政策建议
简政放权是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实施的重大举措,旨在减少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过多干扰,让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就是要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本文使用1997年~2007年的地级市数据,实证检验市场化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结果发现,市场化程度提高能够显著增加当地的外商直接投资,并且改变估计方程和被解释变量后回归结果依然稳健。异质性检验发现,市场化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促进作用在东部地区最显著,在中部地区作用有所减弱,在西部地区则完全没有作用。这意味着,简政放权可能对东部地区影响最大,东中西部的发展差距可能会进一步拉大。按腐败程度将全国分为高腐败地区和低腐败地区后发现,腐败会降低市场化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首先,继续加快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这对于当前释放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大意义。其次,在推动市场化改革中要有所侧重,特别是要注重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化进程,避免在推动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扩大地区发展差距。最后,市场化改革要结合政治改革同时进行,着力建设廉洁型政府,这有助于推动和扩大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和效果。
参考文献:
[1] 樊纲,王小鲁,朱恒鹏.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报告[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2] 樊纲,王小鲁,马光荣.中国市场化进程对经济增长的贡献[J].经济研究,2011,46(9):4-16.
[3] 吕朝凤,朱丹丹.市场化改革如何影响长期经济增长?——基于市场潜力视角的分析[J].管理世界,2016,(2):32-44.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号:15XNH041)。
作者简介:何振(1989-),男,汉族,河南省安阳市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财政金融理论与政策;王丽艳(1989-)(通讯作者),女,汉族,湖南省娄底市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公共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收稿日期: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