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调解息讼的司法传统与崇尚和谐的中华民族精神

2018-03-13张晋藩

21世纪 2018年2期
关键词:乡邻县官宗族

在古代司法中,并非一味以刑杀为威,相反,所追求的是“讼简刑清”,力求实现刑措而不用的和谐社会。孔夫子所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发挥了长久的影响作用。历代所谓“盛世”,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法致中和,囹圄常空”。“以和为贵”的司法理念在实践中即表现为调解息讼。

早在汉朝已经有调解和息争讼的史例。据《汉书·循吏传》刘炬为县令时,“民有争讼,矩常引之于前,提耳训告,以为忿恚可忍,县官不可入,使归更寻思,讼者感之,辄更罢去”。韩延寿为左冯翊守时,“民有昆弟相与讼田自言”,韩延寿自责未宣明教化,遂闭门思过。两昆弟深刻自悔,表示终死不再相争。韩延寿以此“恩信周遍二十四县,莫复以辞讼自言者”。

至唐朝礼法结合进入新阶段,司法官多以伦理为据调解争讼。例如开元中韦景骏任贵乡令,“县人有母子相讼者,景骏谓之曰:‘吾少孤,每见人养亲,自恨终无天分,汝幸在温情之地,何得如此?锡类不行,令之罪也。’因垂涕呜咽,仍取《孝经》付令读之,于是母子感悟,遂称孝慈。”有些著名的良吏致仕以后,乡人也请其裁决纷争。唐高宗时,元让以太子右内率府长史任满还乡,“乡人有争讼,不诣州县,皆就(元)让决焉。”说明唐时调解息讼渐成风气。

宋时调解称为“和对”,已有官府调解、乡曲亲戚调解、宗族调解之分,而且趋向制度化。

元朝调解结案以后,严定不许再起讼端,违者治罪:“今后凡告婚姻、土地、家财、债负,如原告被论人等自愿告拦休和者,准告之后,再兴讼端,照勘得别无违错事理,不许受状。”“今后凡告婚姻、田宅、家财、债负,若自愿告拦,详审别无违法,准告以后,不许妄生词讼,违者治罪。”

至清朝,调解息讼案件的形式已经多样化和规范化。清朝调解分为州县官调解与民间调解两类。州县调解是在州县官主持下对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是诉讼内调解,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根据档案材料,在当事人“吁请”息讼的甘结中,双方都申明“依奉结得”,即遵命和息。州县官还通过“不准”状的办法,促成双方和解,所谓“善批者可以解释诬妄于讼起之初。”

由于调解息讼是州县官的治绩和“大计”(考察地方官)的重要指标,因此州县官对于自理案件,首先着眼于调解,调解不成时,才予以审结。康熙时陆陇其任河北灵寿县知县,每审民事案件,则传唤原告、被告到庭,劝导双方说:“尔原被(告)非亲即故,非故即邻,平日皆情之至密者,今不过为户婚、田土、钱债细事,一时拂意,不能忍耐,致启讼端。殊不知一讼之兴,未见曲直,而吏有纸张之费,役有饭食之需,证佐之友必须酬劳,往往所费多于所争,且守候公门,费时失业。一经官断,须有输赢,从此乡党变为讼仇,薄产化为乌有,切齿数世,悔之晚矣”。

张晋藩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终身教授

民间调解是诉讼外调解,其主要形式有宗族调解、乡邻调解和基层保甲长调解,而以宗族调解最为普遍。族内调解一般先由族长剖决是非,不得轻易告官涉讼。安徽桐城《祝氏宗谱》规定:“族内有争竞者,必先鸣户尊、房长理处,不得遽兴讼端,倘有倚分逼挟侍符欺弱及遇事挑唆者,除户长禀首外,家规惩治”。江西南昌《魏氏宗谱》也规定:“族中有口角小愤及田土差役账目等项,必须先经投族众剖决是非,不得径往府县诳告滋蔓”。由此可见,民间发生的大量民事纠纷,在告官兴讼之前,往往在家族内部经由族长调处化解。但由于宗族内部成员在身份上有严格的尊卑之分,又有远近亲疏的支派之别,特别是门房的人丁财势有强弱,嫡庶之间法定的权利有高下,因此族内成员在接受调处时,往往因其在族内的地位而处于不平等的状态,说明宗族调处也带有某种强迫性。

至于乡邻调解,在中国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中国古代封闭式的经济、政治环境,形成了安土重迁的观念,由此而产生了强固的地缘关系。乡邻之间几代人比邻而居,有无相通,患难相扶,一旦发生争讼,乡邻调解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调解息讼之所以成为司法的一个传统,除儒家思想的影响和州县官追求政绩外,也与最高统治者——皇帝的指向密切攸关。例如,康熙《圣谕十六条》明确要求:“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息诬告以全良善”。

调解息讼的司法传统,反映了中华民族重和谐和睦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伦理道德的影响,以宗族内部的和睦相处为重要的价值取向;又在生产生活的斗争中体验到人与人之间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才能取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正是这种朴素的规律性的认识,使得中华民族形成了以和为贵,以争为耻的理念。在固有国情影响下形成的稳定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也为重和谐和睦的民族精神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条件。如同宋人胡石壁所说,“大凡乡曲邻里,务要和睦。才自和睦,则有无可以相通,缓急可以相助,疾病可以相扶持,彼此皆受其利。”这种民族精神不仅缔造了调解息讼的司法传统,而且还是中华民族凝聚力之所在和多元一体的民族关系赖以形成的重要因素。

链接:西汉游侠郭解调解的故事

郭解是西汉时河内郡人,以游侠而闻名。《史记·游侠列传》中记载有郭解进行调解的故事。

原文:雒阳人有相仇者,邑中贤豪居闲者以十数,终不听。客乃见郭解。解夜见仇家,仇家曲听解。解乃谓仇家曰:“吾闻雒阳诸公在此闲,多不听者。今子幸而听解,解柰何乃从他县夺人邑中贤大夫权乎!”乃夜去,不使人知,曰:“且无用,待我去,令雒阳豪居其闲,乃听之。”

译文:洛阳有两家人结仇,本地乡贤、豪强数十人前后从中调解,仇家都不肯罢休,于是有人去请郭解帮忙。郭解连夜去见仇家。由于郭解的名声太大,仇家勉强答应放弃复仇。郭解又跟仇家说:“我听说本地很多乡贤曾来调解也没效果,如今你给了我面子,我怎么可以从外地来干涉本地乡贤的事呢。”郭解又连夜赶回去,临走前嘱咐仇家:“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我来过,你暂且对外还是说不肯答应,等我走后,再有人前来调解,你就答应他吧。”

猜你喜欢

乡邻县官宗族
缩写《聪明的县官》
县官对“员外”忌惮为哪般?
县官断案
外出打工开眼界 返乡创业富乡邻
循环种养 带富乡邻
“惠”泽乡邻情如“海”
79首同名民歌《放风筝》的宗族关系
代际分化与“俱乐部式宗族”的形成
一个汉族宗族的认同符号——重庆永川松溉罗氏宗族个案研究
从宗族建筑楹联看吉安地区宗族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