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匡助排民难 弘扬新风建羊城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纪实
2018-03-13刘鹏飞通讯员阳树新
本刊记者/刘鹏飞 通讯员/阳树新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原名: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广州市司法局属下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成立于1995年11月9日,是全国首家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它的成立,被国务院收入《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被教育部编入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中《思想品德》教科书;并以高票入选改革开放30周年“广东十大法治事件”。它的主要职责就是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及承办法院、检察院、公安通知的辩护案件等。
全力解决“维权难”问题
2018年1月8日,《人民法治》记者来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进入援助大厅后看到这里有前台接待、排队取号、等候区、律师咨询室及案件受理台等,案件援助程序一条龙。在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进入到了其中的一间律师咨询室,值班的是法律援助爱心律师马环开。正在申请法律援助的是一位食道癌症患者,病情已经扩散得说不出话了,马律师全程用手比划,把文字写在纸上,仔细耐心地完成了咨询解释工作。马律师说,前来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的,基本都是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他们有的生活比较贫困,有的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因为缺乏法律知识所以走了很多弯路,最后才找到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2013年6月7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右排)到残疾人黄女士(左)家里受理申请
“维权难”一直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面临的困境,也是各级政府部门的“心病”。弱势群体打不起官司,是因为他们大多请不起律师。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成立22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委以重任、寄予厚望;国家、省市有关领导先后多次来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视察并予以关怀、鼓励;广州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并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据不完全统计,22年来,广州全市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3万余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50万余人次,追回赔偿、欠薪数以亿计。其中,2012年至2017年,全市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1511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334730人次,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就承办了法律援助案件22340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85318人次,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援群众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广泛认可,被司法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
“降低门槛,再降低门槛,就是要让更多的弱势群体能走进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希望。”为适应形势变化,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2016年9月,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推动建立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2016年省政府公布的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执行,大幅降低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门槛,使更多的低收入者都打得起官司,让更多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彰显了法律援助制度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保障功能。这一举措使得广州市成为了一线城市中第一个采取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城市。
高效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
广州作为中国特大城市,吸引了数量庞大的农民工来此工作,他们是中国产业建设队伍的主力军,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受经济下行压力、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企业用工成本持续攀升等多种因素影响,有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减员增效;有的因经营成本太高而降薪裁员;有的不遵守劳动法,随意拖欠农民工等群体工资,导致劳资关系复杂严峻,劳资纠纷时有发生,并处于高发态势。而一旦出现群体性纠纷案件,往往牵涉人员众多,且平息难度大,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引发重大的群体性事件。
2015年年底,广州市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拖欠500多名员工三个月工资及提成。2015年12月18日下午,几名员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通过了解得知法律援助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可为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打官司,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了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咨询。
员工反映,该公司拖欠全体员工三个月的工资总计近600万元,年终将至,很多工人都没有路费回家,甚至日常生活都成了问题,几百名工人已经派代表到市政府反映情况。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起重大的、敏感的群体性案件,在向上级汇报案情后,随即启动了“群体性案件快速处理机制”。
2015年12月21日上午9时开始,500多名员工按照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的指引,分成6个组,每组100人,分时段到广州法律援助处登记并核实相关材料情况。按照应急预案,每组选出3—5名代表集中反映问题及表达利益诉求;指派多名具有丰富的群体性案件经验的法援律师与该公司代表谈话、收集证据,做好庭审准备;通过广州司法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案件受理情况。
2016年1月4日,广州市天河区仲裁委对该案做出仲裁裁决,裁决广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员工工资5594314.89元、提成277075.81元,合计5871390.7元。
二十年一遇的特大群体性劳资纠纷,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仅仅用了15天,就成功化解,定纷止争,依法维护了500多名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案件结束后,多名工人用“难以相信、不可思议”来评价办案的高质和高效。然而,胜利背后却是凝聚了广州法援人22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在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农民工讨薪有着畅通的“绿色通道”,农民工申请法律咨询只需提交法律援助申请表、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的身份证明,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办理,无须审查和作出法律援助决定;申请人只要是因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案件”来申请法律援助的,不管是本地户籍的还是外地户籍,一律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农民工与本地居民一样可以享受均等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构建庞大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现在,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每年的办案数量都在递增,2010年才700余件,2015年飙升到6000余件,从某种程度说明,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了,遇到事情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合理维权。”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党总支书记、主任黄倩在接受《人民法治》记者采访时说道。
黄倩主任说,法律援助案件大量增加这对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是个很大的挑战。首先,当务之急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服务能力。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充分发挥广州市律师资源丰富的优势,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且具备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从事值班律师工作。同时,建立值班律师准入机制,公开招募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建立市、区两级联动值班律师库。目前,全市12家法律援助机构均成立了专门值班律师团队,共建立12支共349人的值班律师队伍。其次,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指导和协助全市各街(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看守所、法院、司法所、监狱、强制戒毒所、劳动仲裁委、青年文化宫、警备区及武装部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如今,广州全市已拥有12家法律援助机构、360余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080余个法律援助联络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刑事法律援助在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2017年10月31日,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这标志着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广州也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实施细则,率先具体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视点工作的办法》的城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实施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量预计将大增。2017年,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已经委托专业团队起草广州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这预示着广州的法律援助服务即将走向标准化,更加有利于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更好地服务受援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