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杭州湾海涂湿地的“森林卫士”
——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森林公安局
2018-03-13谢欢欢
谢欢欢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森林公安局前身为上虞市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成立于1997年,现有民警6名,主要管辖着全区5.33万公顷山林和2万多公顷的海涂湿地,承担着全区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行政、刑事执法工作,同时还承担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能。全局民警本着“吃苦耐劳,创优争先”的优良作风,认真履行国家、社会赋予的神圣职责,战斗在基层,守卫在一线,深入林区,深入群众,着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管护森林资源。近几年,上虞区森林公安局在国家、省、市三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多次获得集体嘉奖。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学习理论,夯实民警队伍建设
上虞区森林公安局民警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思想,深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修养和业务技能,坚定理想、增强责任、提高能力、树立形象。局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工作上开拓创新,在作风上严于律己,在学习上勤勉向上。平时狠抓内部监督管理,对本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张榜公布,督促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党的十八大后,上虞区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在日常管理上,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各项措施,在全体民警中落实每日上班签到制、出勤出警登记制、值班上报责任制、处警办案主办制、集体议案制和外出请假销假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在执法工作中,要求全体民警充分履行一岗多职的职能作用,做到“该打击的坚决打击、该整治的坚决整治、该管理的坚决管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切实维护林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减少森林资源的流失。
二、开展专项行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构筑生态屏障
2018年,上虞区森林公安局立足“打防并举,以打促防”的执法原则,在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部署开展的“飓风一号专项行动”“禁种铲毒工作”“2018雷霆行动”“绿剑2018”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开展了“涉林案件查处专项行动”“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海涂鸟类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等专项行动,及时高效地查办了一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林案件。2018年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33起,侦办刑事案件1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人,其中12人被依法移送起诉。
(二)构建联合执法新模式,形成保护合力
为进一步提高打击力度,上虞区森林公安局着力构建相关单位、业务部门参与,各司其职,各尽所长,权责明确的联合执法模式,形成保护合力。
(三)探索强化执法要素,提升执法内力
上虞区森林公安局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剖析执法要素。一方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在海涂湿地非法猎捕鸟类的行为作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重点违法行为从严打击;另一方面按照“主动出击,防治并举”的策略,对绍兴市虞南林区和海涂湿地等重点区域进行布控,对重点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条件一经成熟,就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打击。
三、开展错时巡查,确保林区资源安全
上虞区森林公安局以“林区警长制”为推手,将全区划分为6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落实1名民警开展巡查,对责任区内社情、民情进行不间断的调查和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打破常规的上下班制度,开展6小时以外巡查工作,通过错时巡逻,突击检查等手段,严打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随着巡查工作的开展,全局民警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得到了有效提升,履职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采取多项措施,严守森林消防阵地
上虞区森林公安局作为承担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全区的森林消防工作上也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在每年的森林防火期,全局民警除了要完成森林公安日常执法打击工作,还要加强林区的防火工作。近几年,上虞区森林公安局从“宣传工作全方位、队伍建设规范化、火情处置快速及时”等方面着手,不断加强“责任到位、资金到位、人员到位”,林区火源管控工作效果显著,连续5年全区森林消防“零火灾”。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区级森林消防物资库1个、各乡(镇)级物资库17个、配有森林消防远程救援车2台、高压水泵83台、风力灭火机165台、阻燃服937套等灭火器具和装备,基本能够满足全区森林消防工作需要。同时,上虞区森林公安局还积极指导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向上争取资金,更新消防器械,储备消防物资,实现装备的不断优化,并会同电信部门围绕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GPS护林巡护系统,在有森林消防任务的乡镇、街道建立系统监管平台,加强对护林管火员的巡护管理,以进一步完善全区森林巡防管理,科学全面加强对全区护林管火队员的考核,使护林队伍真正发挥防火主力军作用。在做好扑救应急准备工作上,上虞区森林公安局不定期协助各乡(镇、街道)加强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的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和队员之间的协同作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