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营商环境是让法治成为习惯
2018-03-12法人刘兴成
文 《法人》特约研究员 刘兴成
中国各地之间的经济竞争,就是营商环境的竞争。目前营商环境越好的地方,越是着力于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为未来的竞争力奠定基础
分别于2018年1月3日和1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两次常务会议,都聚焦了同一个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执政党、政府和司法机关相继采取强力措施,以期达到平等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精神和改善营商环境的目的,中国的法治经济有望进入良性循环。
经济竞争就是营商环境竞争
国家统计局2018年1月18日公布,2017年中国GDP总量为827122亿元,首次登上80万亿元的门槛,GDP同比增长6.9%,增速较2016年提高0.2个百分点。这是自2010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首次加速。2017年中国GDP实现了减速的逆转,是否形成加速增长的长期拐点,有待进一步观察,取决于建设营商环境的进度。
全国的GDP总量,是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贡献的,东南沿海地区贡献大,东北和西北地区贡献小,西南地区和中部地区居中。全国各地的人均GDP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很明显,也是东南沿海地区的人均GDP和城乡居民收入高,东北和西北地区的低。
各地区GDP贡献大小、人均GDP和城乡居民收入高低取决于什么因素?从科学的角度讲,取决于经济要素的各个方面,但将所有的经济要素简化,区别在于营商环境。哪里的营商环境好,哪里的GDP贡献大、人均GDP和城乡居民收入高,反之亦然。
广东省2017年GDP达8.99万亿元,占全国的10.5%,连续29年居中国首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13万亿元,成为全国首个超万亿元的省份,但广东省反而在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方面坚持不懈下功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21日发布《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就全省法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鼓励包容的创新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10条意见。
在国家之间,经济竞争同样体现为营商环境的竞争。为评估各国企业营商环境,世界银行通过对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调查研究,对构成各国的企业营商环境的10组指标进行了逐项评级,得出综合排名。营商环境指数排名越高或越靠前,表明在该国从事企业经营活动条件越宽松。相反,指数排名越低或越靠后,则表明在该国从事企业经营活动越困难。
数据显示,高收入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营商环境指标普遍靠前,近80%的OECD国家的营商环境指数排在前30名。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排名一直靠前。
相应地,中等收入国家排在营商环境的中间位置,低收入国家的营商环境排名靠后。2005年,中国企业营商环境指标综合排名第91名。中国的营商环境有4项指标比较靠前:注册物权排第24位,跨国贸易排第48位,合同执行排名47,企业关闭排第59位。中国的营商环境有6项指标比较靠后:雇佣和解雇排87位,投资者保护排第100位,借贷取得排第113位,税制排第119位,企业开办和申领营业执照分别排在第126位、136位。
为了提升国际经济竞争力,中国一直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2017年,中国每天平均新设企业1.66万户。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在过去的5年间,中国营商环境的全球排名上升了18位,在世界经济论坛等其他国际组织机构的排名中上升幅度更大。
营商环境反映到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上,2017年全球FDI投资下滑,中国FDI投资逆势创新高。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发布的《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报告》显示,与全球GDP及贸易增长改善形成鲜明对比,2017年全球FDI连续第二年出现下降,从2016年的1.81万亿美元下降至约1.52万亿美元,降幅达到16%。发达国家FDI流量下降27% ,是全球FDI下降的主要原因,其中欧洲、北美分别下降27%和33%。在2017年全球十大外资流入国家和地区排名中,美国仍是最大的FDI流入国,吸引外资约达3110亿美元。中国2017年FDI流入约144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全球排名第二。
如何建设中国法治营商环境
从纵向上比,中国的营商环境已有不少改善。但在横向上比,中国仍有不少营商环境的短板要补,中国的营商环境国际排名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在国际营商环境竞争中,中国应秉持既不妄自尊大,又不妄自菲薄的态度,运用法治扎扎实实建设和提升中国的营商环境,以实现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目标。
在理念上,中国把建设营商环境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7月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李克强总理强调,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强化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规定,严格把握产权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确保依法、准确、及时、有效打击侵犯产权犯罪,保障涉案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形成多元化产权保护格局,依法化解产权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确保产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为建设和改善营商环境把好最后一道司法关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规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准确把握市场准入标准,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市场交易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破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规定,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的知识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切实纠正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不断完善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
优化营商环境要靠法治。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从计划经济体制改革而来的,而计划经济体制主要依靠人治。过去养成的人治习惯,导致产权保护制度、竞争或反垄断和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的法治化,需要一个艰难的过程,要抛弃人治习惯,养成新的法治习惯。
只要养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新的好习惯,中国的营商环境一定会大幅改善和提升,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必然进入良性循环,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会自然而然地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