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岂容贪
2018-03-09吴之如
财政监督 2018年5期
●吴之如
《北京晨报》报道,中国石油大学教授王新海利用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虚报劳务费等方式骗取科研经费共计576万余元,并将其中320余万元揽入个人腰包。此外,为承接科研项目,他还行贿50万元。一审因贪污罪和行贿罪获刑11年半并处罚金200万元后,王新海提起上诉。近日,北京市高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这桩贪污案,虽然额度不过数百万元,在今天遍地都有落马巨贪的社会背景下,无疑难以名列腐败大案榜的前茅,但是因为其所贪污的不是别的钱,恰恰是全国人民特别珍视的对于现代化建设事业有着非凡意义的科研经费,所以显得格外卑劣而招人愤慨。有道是:
建设大业闯雄关,
科研经费岂容贪;
中华崛起冲天势,
反腐潮流震宇寰。
人们都已经认识到,我们的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正确的方向和科学的轨道,其中就包括宪法和法治的保障。而反腐倡廉的深入开展,正是牢牢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人民的政权不会腐化变质的重大举措。否则,若听任贪风四起,硕鼠横行,那么,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都会出现停滞甚至倒退,受到损害的只能是国家和亿万百姓。
可以相信,严惩科研领域的贪污腐败行为,必将有力地促进科学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