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原理》思想中的自由
2018-03-08张晓丽
张晓丽
(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党校,河南平顶山 467000)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这部著作中对客观精神做出了详尽、系统、全面的阐释,从抽象法、道德、伦理这三个不同层面进行研究。黑格尔认为无论是抽象法、道德抑或是伦理都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自由所呈现出的形式也并不相同,它存在于这三种特殊的法律之中。
在抽象法中,自由的表现是抽象形式的法。人们往往无法感受到在法约束下是享有自由的,但其实此时人民所享有的自由是被约束于抽象法上的一种形式上的权利,并且由于形式上的不同享有自由的方式也各不相同。而在道德法中,自由则表现为一种主观的形式,人们通过接受道德的指引,从而由内心感受到自由。最后的伦理则是自由的最高阶段。综上我们可以看出黑格尔是想通过对人的自由意志的分析来阐释法的原理和精神。人的自由意志在这三种不同的、特殊的法阶段的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将前两个阶段最终统一于伦理阶段,此时的自由意志才能算得到了充分的实现。因此,要对黑格尔法哲学中自由的概念进行深入剖析,必须深刻把握其中自由的意义与内涵。
1 黑格尔法哲学思想中自由的三阶段
1.1 法律保障自由
法律保障自由是因为自由是人类的基本权利,而法律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保护则是无微不至的。抽象法是否定的自由,其针对个别主体的个别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限制,从而让绝大多数人实现权利,而这些人在实现权利的同时也充分感受着其所带来的自由。法赋予了人类形式上的权利,也给予了人类实现自身权利的自由。当然,自由也不是绝对的,如若不对个体的自由加以限制,整个社会将易产生动荡与恐慌。综上所述,黑格尔想要呼吁通过制定完备的法律来实现人类的自由与社会的稳定。
1.2 道德营造自由
道德是人主观意识上的自我约束的法,也是客观主体对于物质世界的外部表现,更是人类主观意识的自由体现,通过被个人情感所约束的道德规则。“道德情感对道德行为起着定向、激励和强化作用”,若道德走到了“良心和善”的这一高级阶段,其便会促使社会的普遍个体都追求“善”,从而也就达到了书中所述“善就是被现实了的自由,世界的绝对最终目的”。因此,当社会个体在遵循道德标准的条件下,追寻“善”的行为,并产生实现自由的氛围,就会落叶归根达到自由的本真。
1.3 伦理实现自由
黑格尔在阐述伦理的作用时指出,伦理价值的实现是要由家庭、社会和国家来共同构成的。在伦理的框架之中寻找自由,家庭就成了这之中无法取代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家庭是社会组织的初级形态,一个人生来就享有家庭这个组织所赋予的一切权利,与此同时也接受其他家庭内部成员的制约,这时的人们总是产生“人生而不自由”这一理念,当然这样的想法往往是考虑不够全面的。倘若人从呱呱坠地就放任其自我发展,而家庭成员并不给予适当的关怀,那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其一定会处于混乱的社会环境之中,从而使自己陷入一个孤立无援的局面当中。因此,家庭这一最基本的社会组织,起到的不仅是对于新的家庭成员的限制和约束的作用,更是保护其处于一个安全稳定的生存环境之中,直到这一个体成长到可以独立面对外部社会环境的重重考验。
2 法哲学思想中所蕴含的自由
2.1 自由源自理性
自由并不是说每个人可以为所欲为、肆意行事。这样的自由是非理性的自由,是缺乏理性的思考自由,这是没有经过大脑就直接条件反射而产生好感性行为。一个非理性的个体所表现的非理性行为,都是由其非理性思维所控制而产生的不自主的行为。通常,当人为所欲为时,他们都会认为自己是在追寻自我意识,是在自由自在地生活,实现自我的价值观,而且不用受任何人的牵制。但他并不知道,这所谓的“自由”正将他自身置于一种非理性的状态当中,而这种非理性的状态会将其带入更深的不自由中。当然,每个个体都应追求理性,正是由于个体追求理性的行为,才能使其有意识地发展。这就告诉我们做事应当三思而后行,在理性的指导下做出正确的决定,在遇到事情的时候要透过事情的表面现象抓住其本质内涵,然后根据自由发展的理性路径为将来做准备和选择,以此来实现最终的自由。
2.2 法是自由的衡量标准
自由的发展历程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化的历史进程相一致。当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的发展达到需要通过法和社会普遍道德加以约束的时候,法和道德的相互制衡在本质上就不应当是在传统意义上闲置了社会个体的自由,而是为人类在追寻自由的道路上提供了积极的助力。在黑格尔所阐述的伦理阶段,家庭、社会和国家这三种不同的伦理主体实际上都成了法的主要载体,以此来达到自由的实现,并使其物化。这三种不同的伦理主体,国家就成了其中最重要的主体。大量的家庭单位的集合形成社会,各个社会层次的集合最终形成国家。法的存在之所以能够保障人们诸多的权益,就源自其开拓了自由之所及的界限、类别和内涵。法律所界定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种种事宜,其内容也恰恰是自由所力不能及且无法触碰的。法律明确划定了人类所具有的自由权限,所以说,法是自由的具体衡量标准。
3 结语
法的精神是保护自由,不同历史阶段的各式的法律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能实现真正的自由。我们通过黑格尔的法哲学作为理论基础,以黑格尔想追寻的自由为契合点,解释了自由含义的本源。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自由观各个阶段的分析,最终还是将落脚点放在了现实生活和具体实践之中,表达了个人对自由精神的理解,也明确了正确的自由观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努力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我们运用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实现人民的自由意志,即人民个人的自由。因此我们应当在现行法律的规定范围内正确、合理地行使公民的个人权利,把握好法律的标尺,真正实现个人自由意志,真正践行好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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