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原则
2018-03-07刘素霞郭杰
刘素霞 郭杰
摘 要:从关爱性原则、早期教育原则、长期强化原则,就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原则进行阐述。
关键词: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原则
近年来,我国儿童孤独症的发病率有所升高。对于此类儿童,教育康复机构通过采用一系列教育康复手段,可以使患儿的社交能力、沟通能力以及行为等得到一定改善。在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过程中,一般需要遵循关爱性原则、早期教育原则、长期强化的原则,下面我们就不同的原则逐一进行分析。
一、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的关爱性原则
1.进行关爱,杜绝溺爱
关爱孤独症儿童,应当从有利于改善患儿各种非正常行为的角度出发。我们发现,很多孤独症儿童家长在孩子患病之后,通常是以心疼、怜悯的心态一味纵容、迁就孩子的各种非正常的社会性行为,这种溺爱对于患儿的康复是极其不利的。在家庭康复中,我们认为家长应当做的是积极帮助患儿纠正各种不良行为,建立正确的社会行为,促使患儿进行情感表达,提高其与人沟通交往能力,助其规范自身行为等,从而使患儿可以尽早回归社会。
2.促使孤独症儿童各方面均衡发展
很多家长对于孤独症儿童的关爱仅仅表现为关注患儿的语言、行为、认知等方面能力的改善。事实上,一个健全人的发展不仅包括生理上的发展,同时还包括心理方面的发展。而孤独症家长要做的就是促使孩子在生理方面能力得到发展的同时,也要重视心理发展对于孩子更好地回归社会的重要性。
3.关爱要凸现“三心”
对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要做到“有爱心、有耐心、有信心”,这是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的基本信念。
二、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的早期教育原则
对孤独症儿童开展早期康复教育,有利于患儿得到最大限度的康复,而对孤独症儿童进行早期康复教育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早期教育要根据不同的年龄(月龄),结合日常生活,进行教育。(2)要因势利导。对孩子要助兴,不要扫兴。要顺着孩子的兴趣及爱好,在情绪高涨时进行教育。因为孩子兴趣高,注意力集中,教育后的效果也会好。(3)要珍惜孩子的求知欲。(4)要循序渐进,因人施教。(5)要耐心,多鼓励。(6)要及早训练语言和思维。(7)要注意培养孩子有健康发展的性格和品德。培养孩子有健康发展的性格和良好的品德,是开发智力的重要手段。
三、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长期强化的原则
由于孤独症儿童认知方面具有特殊性,因此必须帮助他们建立一個正确的、与之生存和发展相关的概念。在对孤独症儿童进行教育康复的过程中,家长以及儿童教育康复教师应当做好对一个概念进行长期、反复讲解、示范的心理准备,通过不断强化孤独症儿童的认知达到促使其康复的目的。
1.接收并处理外界信息
孤独症儿童存在因为疾病造成的信号处理的延迟性,对一个行动指令,往往必须无数次下达,并要求他们去执行。在对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过程中我们发现,只要他们明白了指令的要求,而且是他们有能力完成的,他们都会去做。如果指令下达的任务有点难度,他们会退缩,表现出烦躁的情绪,但是只要鼓励他们去做,表现出相信他们一定能完成的信念,孤独症儿童还是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实践中我们发现,只要我们正面面对孤独症儿童,降低发出指令人的说话高度,授话距离在50~80厘米,语速稍慢,只要孤独症儿童能注视授话人(哪怕是瞬间注视),所有指令,他们都能很好执行。否则,效果就不是很好。
2.学习语言的障碍
孤独症患儿的语言障碍一直是孤独症儿童学习的一大障碍。语言是人类交际的工具、沟通的桥梁。孤独症儿童要么表现出无语言,要么表现出“鹦鹉学舌”等被认为怪异的语言。对“无语言”孩子,学习“腹式发声”方法是诸多教育康复内容中第一位的事情,也是教学的一个难点,应该充分予以重视。只要坚持不懈,方法得当,“无语言”孩子都是可以说话的。科学研究表明,人在“说话”的时候,可以刺激大脑皮层,使大脑的血流量增加,改善脑部的供养情况,从而促使思维更加活跃。对于存在“鹦鹉学舌”现象的孩子,家长以及康复教师可以将其看做是正常孩子的“仿说”行为。对于此类儿童,不要刻意去纠正孩子这种学人说话的现象,而是应当加强与患儿的交流,尽量让其多学多说,使其在不断说的过程中逐渐提高语言能力。
3.控制情绪与建立表达方式
学会控制情绪、表达思想情感是进行孤独症康复教育的高级阶段,家长需要与教师进行密切配合,通过长期不懈的坚持,达到教会孤独症儿童正确进行情绪控制、情感表达等方法的目的。当患儿的情绪不稳定时,教师以及家长可以让患儿尝试进行深呼吸,通过调整呼吸来缓和情绪;当患儿有表达欲望的时候,可以鼓励其站在交流对象面前注视对方的眼睛,大胆将自己想要说的话表达出来。而平时家长在家中应当加强对孤独症儿童各方面能力的训练,从而不断强化康复效果。
参考文献:
[1]龚文嘉.浅析孤独症儿童音乐教育的意义[J].黄河之声,2009(19):106-107.
[2]邓猛,黄伟,颜廷睿,等.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现状与思考[J].残疾人研究,2014(2):37-42.
编辑 孙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