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8-03-07徐雪飞
徐雪飞
自从校本课程被提出以来,迅速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关注,很多国家都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国外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关注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始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国外校本课程开发领域的研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课程开发的实践性,理论研究相对较少;二是注重学校校本课程开发背后的教育哲学;三是教学设计逐渐成为课程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学校和教师在课程开发过程中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五是注重课程开发的评价环节。我国在2001年6月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要求:“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现状,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从此校本课程走入我们的视野,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引起了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近年来,随着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重点转向课程,校本课程逐渐成为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是一项课程改革任务,也是目前我国教育改革的热点问题。国家了校本课程开发在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校本课程开发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也明确了校本课程开发的重要性。我国学者对校本课程开发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进一步从理论上加以探究。在众多的研究中,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的一批学者的研究最为突出。研究所所长崔允漷认为校本课程最大的生命力是学生的兴趣,他的团队在江苏锡山高中进行了校本课程开发的实践研究,探索校本课程开发中国化的经验,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校本课程开发模式,催生了中国式的校本课程。国内的校本课程开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目前在我国关于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仍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学校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一、明确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之间的关系
国家课程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课程,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校本课程是国家基础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国家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进行校本课程开发,首先应明确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之间的关系。第一,校本课程是对国家课程的丰富和补充;第二,校本课程对国家课程起调节作用;第三,校本课程是国家课程的拓展与延伸。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之间不是相互割裂的,校本课程不是独立于国家课程体系之外的,它们是彼此关联、内在整合的。而且校本课程必须与国家课程及地方课程配套实施,学校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在国家课程与校本课程之间应达到一种平衡。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是以学校为本位,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应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由此可见,校本课程的开发必须基于政策,必须在国家政策的框架下进行,彰显学校的教育文化,要从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出发,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多样性需求,而不是一味地跟着感觉走。学校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将加强学校在课程决策中的地位,有助于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办学特色的形成,有助于完善学校的课程结构和教育功能。
二、明确教师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
校本课程的开发应该以师为本,教师应该成为课程开发的主体,成为课程的设计者、实施者和评价者。校本课程开发赋予教师课程开发的权利和责任,使教师成为课程开发的主体,对教师的课程意识和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过程中,教师在提高自身理论水平的同时,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经验直接转换为实践智慧,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成长。因此,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转变教师角色、提升教师的课程能力和专业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很大程度决定了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实施,决定了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的选择,同时也决定了教学质量的高低。现阶段我国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存在着缺乏课程开发理念、课程开发能力薄弱、课程开发缺乏主动性、教师在校本课程开发的过程中不能获得足够的自主权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学校应鼓励教师进行校本课程开发,鼓励教师成长为课程开发的研究者,保障教师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给予教师更多的自主权,提高教师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的积极性。学校要提高教师的校本课程开发能力,可以通过专家培训、教师自主学习、教师之间交流学习等几种方式来实现。学校可以建立校本课程的管理办公室,避免校本课程开发流于形式,形成好的监督氛围。校本课程不等同于教师课程,不能让“校本”课程变成“师本”课程。学校在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的过程中,一定要杜绝学校有什么资源就开发什么课程,教师会什么就开发什么课程的现象。
三、建立并完善校本课程评价体系
课程评价在课程体系中起着激励导向和质量监控的重要作用,所以一个完善的课程必须具备一套完善的课程评价体系。我国学校的校本课程评价体系仍然存在诸多不足。评价体系中往往缺少来自学校外部的评价,而学校内部的评价系统也不够完善,在教师评价方面缺少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在学生评价方面,很多学校仍在采用公开考试的方式,这种评价的方式单一,主体较少,只注重学生考试的分数,而忽略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因此学校应逐步地建立并完善校本课程的学生评价体系,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方式的多样化,更多地采用表现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因为大多数的校本课程是开放性的实践活动课程,引导学生进行综合性开放式学习,所以校本课程的评价也应该是开放式的。在学生评价方面,既要进行定性评价,又要进行定量评价。目前,在我国很多地区正在尝试建立学生个性化的学习档案。
学校在校本课程开发的评价阶段一般都意识到要对学生学习和对课程本身进行评价,但是却忽视了对教师专业成长的评价。在教师评价方面,在关注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的同时,更应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既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过程。对教师的评价,学校不仅要对课程开发组教师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价,也要对所有的参与课程实施教师的课程实施情况展开评价。很多学校校本课程评价主要釆用实践活动的形式,并不做书面评价。在这个评价环节中,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教师的评价可能就会流于形式,甚至为了减少工作量不予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也就没法得到科学的估量。因此,校本课程评价应该制度化,由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制定,评价制度应该包括对教师、学生学习和课程本身三个部分的评价。目前关于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评价,主要是学校收集本校教师和学生的反馈意见进行自我评价,这种自主开发和自主评价都在一个组织内部进行,缺少来自外部的监督与评价。总之,校本课程评价的起点和终点都应建立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教师专业发展和推动课程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基础教育教学现状的多元化的校本课程评价模式。
校本课程最大的生命力是学生的兴趣,学校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可以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多样性的需求,体现了学校办学的独特性。校本课程开发与实践不断深入,这对加速我国课程建设民主化、科学化进程,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为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省青年专项课题“黑龙江省小学语文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现状的调查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课题批准号:JJD1213009。)
編辑/赵卓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