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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精准扶贫实践及改进路径

2018-03-07陈军

中国经贸 2018年3期
关键词:产业扶贫张家界

【摘 要】从贫困地区湖南省张家界市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实践出发,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承贷载体不足、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困难、金融扶贫保障措施有待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探讨了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服务、金融支持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政策保障等方面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张家界;金融精准扶贫;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

张家界市地处武陵山脉腹地,辖2区2县,2县为国家级片区贫困县,2区为省级贫困县,是湖南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通过深入贫困区县、贫困村和农户,召开相关部门及银行机构座谈会、访谈等方式,对我国目前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主要做法、各项扶贫政策的协同,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调查发现,虽然金融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承贷载体不足、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困难、金融扶贫保障措施有待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在下阶段的金融扶贫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措施,为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金融的重要力量。

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实践

1.加强个人精准扶贫,帮扶贫困户脱贫

截至2017年9月末,张家界市扶贫小额信贷余额5.58亿元,到位风险补偿金8118万元,符合1:10的风险保障要求。今年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68亿元,完成省定年度任务的68.4%。其中,永定区新增4215万元,完成率70.4%;武陵源区新增37万元,完成率6.4%;慈利县新增7956万元,完成率110.5%;桑植县新增4638万元,完成率42.8%。今年张家界市新增贷款4238户,完成省定年度任务的42.7%。其中,永定区新增865户,完成率39%;武陵源新增10户,完成率4.7%;慈利县新增1815户,完成率68%;桑植县新增1548户,完成率38.5%。

2.加强产业扶贫,充分发挥实体经济的带动作用

截至2017年9月末,张家界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达到了56.45亿元,同比增长83.22%,高于张家界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2个百分点。其中,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增速分别高于该区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1.48%、75.3%、97.8%、67.6%。张家界市产业扶贫贷款余额6.29亿元,同比增长584%。一是大力推进金融支持“一线一片”旅游扶贫战略。引导银行机构投放12亿元信贷资金,支持沿线3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3200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出台金融支持大鲵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扶持特色产业发展。二是大力推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市政府召开张家界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推进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截至2017年9月末,全国试点县慈利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1.2亿元,今年新增0.78亿元,参与发放该项贷款的银行机构由慈利县农商行1家扩展到邮储银行、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工行等4家,初步实现了“增量扩面”目标;张家界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为0.87亿元,今年新增0.21亿元,有效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难问题。三是开展扶贫再贷款示范点创建。张家界市共建有14个市级扶贫再贷款示范点,向湖南省推荐了3个省级示范点。累计投放扶贫再贷款11.1亿元,撬动了更多银行信贷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发展。

3.加强项目建设,着力改善贫困地区面貌

(1)全面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截至2017年9月末,市农发行共计支持了张家界市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4个,贷款支持11亿元,已支付4.4亿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万人。

(2)全面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7年9月末,项目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4.09亿元,同比增长64.1%。

(3)全面支持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发展。开展公共服务领域融资模式创新,华融湘江银行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张家界交通发展基金,其中银行出资19.5亿元,目前已投放5亿元;华融湘江银行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1.9亿元,支持七星山线路道路建设;市建行与市经投公司合作,成立20亿元张家界旅游扶贫基金,支持茅岩河线路的西线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目前已投放3亿元。

4.加强保障措施,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实施。

(1)着力建立“1(货币政策)+N(财税政策、扶贫政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工作机制。与市扶贫办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张家界市金融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张家界市贫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普惠金融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启动了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工作。

(2)扎实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和产品宣传。组织开展了张家界市“金融精准扶贫宣传推进月”系列主题活动,通过知识手册和传单、电视台专栏节目、文艺表演、报纸、微信、网络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

(3)推进金融扶贫服务站的建设。在全面建成358个服务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档案资料和服务设施。张家界市18个站实现了“三站”(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电商服务站)融合,150个站实现了助农取款服务点和电商服务站“两站”融合。

(4)深入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督查。今年開展了两次全面督查。人民银行抽查、市级银行机构督查、银行机构支行自查同步推进。向30家督查银行机构区县支行通报了督查情况,重点整改了5个方面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金融精准扶贫承贷载体不足

(1)扶贫项目储备不足。张家界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项目不多,承载的扶贫贷款有限。

(2)部分扶贫项目建设进展较慢。部分扶贫项目贷款已通过审批,由于项目建设进度迟缓,提款需求不足,影响信贷投放进度。endprint

(3)产业扶贫的承贷企业实力较弱。张家界市产业结构单一,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较小,管理上欠规范,抵押担保不足,符合条件的承贷主体不多。

2.扶贫小额信贷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拓宽发放覆盖面难度加大。目前未获得贷款的贫困户缺乏产业发展项目,符合扶贫小额贷款条件的贫困户不多。绝大部分扶贫小额信贷均由农商行系统发放,银行机构参与面有待拓宽。

(2)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变更导致扶贫小额信贷存在潜在风险。按照中央对湖南省脱贫攻坚工作督办意见,今年以来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清理,部分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再是贫困户,如果这部分贷款不享受财政贴息,那么贷款收回风险将加大。张家界市清理出借有扶贫小额贷款的贫困农户1788户,涉及贷款8066.8万元。

(3)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流程手续繁琐。贴息需经村、乡镇、区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层层审核上报才能拨付资金,操作流程复杂,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量大,审核周期长,要先自付利息后再财政贴息,容易导致贫困户因无力还息而产生信用不良记录。

3.金融扶贫保障措施有待完善。

(1)融资担保体系还不健全。张家界市仅有2家融资担保公司,且实力较弱,区县还没有设立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贷款增信担保的能力有限。

(2)产业扶贫的风险补偿机制亟待建立。目前建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补偿基金仅到位30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还没有建立信贷支持产业扶贫的贴息激励机制,影响银行机构的积极性。

(3)金融扶贫服务站功能发挥不足。个别服务站设施不全,服务站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从事服务站的管理力不从心。另外,服务站本身没有收益,工作人员没有报酬,影响工作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建站经费的财政补贴还没有全面落实到位。四是“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配套政策有待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县慈利县土地虽然确了权,但还没颁发新证;产权交易平台虽然建立,但交易量只有4笔;风险补偿金也仅有400万元,不符合1:10的最低保障要求。9月29日,在湖南省金融精准扶贫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指出了土地确权、交易平台、风险补偿金等配套措施不完善的问题。试点县应引起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全力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力争取得试点成效。

三、下阶段改进路径

1.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服务

探索推进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电商服务站“三站”融合共建。因地制宜推动服务站点在物理空间叠加建设,对于业务量偏小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可以通过重新选址将其功能整合至电商服务站;对于设立在村级组织的金融扶贫服务站,有条件的可以迁至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电商服务站;新建的电商服务站优先选择扶贫服务站或助农取款服务点进行叠加建设。涉农银行机构要积极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提质升级。已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国有大型银行和新设银行机构,要优先向深度贫困地区设立县域分支机构和网点。进一步完善贫困户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和应用机制,及时归集信用信息,生成信用档案,评价信用等级,更新信用状况。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评选,积极争创省、市级金融安全区。

2.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

拓宽银行机构参与面,除农商行以外,其他银行机构要积极参与,直接投放有困难的,可以采取有偿委托贷款模式。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用评级可以按照“开发共享、风险自担”的原则,实现共享共用。坚持“谁贷谁用”原则,信贷资金必须用于发展产业,贫困户必须自愿自主参与项目实施。防止投向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符合“四有两好一项目”要求的,要做到应贷尽贷。应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村支两委和服务站的作用,加大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的推荐力度,可将该项工作纳入驻村帮扶工作队、村支两委的目标管理内容。

3.强化金融与实体的对接

落实差别化信贷优惠政策。向上级争取在信贷行业准入、贷款审批权限、信贷产品创新等方面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大力实施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各银行机构要密切跟踪关注贫困地区扶贫建设项目,积极做好对接服务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支持贫困户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银行机构要按照名录逐一做好对接,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并进行动态管理,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对接会。

4.完善金融扶贫政策保障措施

地方政府加大培育扶贫产业的有效信贷需求力度。策划推介扶贫项目,制作扶贫项目名录,引导各种资源投向扶贫产业。加强金融与扶贫、财政、农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完善确权颁证、农村产权交易流转、贷款风险补偿、贴息等配套措施,加大贫困县统筹财政涉农资金用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力度,更好地撬动扶贫信贷投入。建立扶贫产业风险补偿基金,政府将一定比例的财政涉农资金用于风险补偿和奖励。各区县分别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企业增强融资能力。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完善专项评估考核机制。实行金融扶贫工作按月统计、按季通报,开展年度讲评。区县政府下达信贷投放计划,金融办、人民银行进行考核。人民银行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将评估结果与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金融市场工具使用挂钩,与人民银行开展“两管理、两综合”挂钩。推进金融扶贫信息共享,银行机构要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精准采集扶贫企业和扶贫项目信息。报送至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的数据要与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要求保持一致,确保报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全面性。

参考文献:

[1]周双、刘鹏.我国贫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创新研究[J].上海金融,2017(1):17-22.

[2]段愛民.金融发展与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及扶贫攻坚对接问题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 2014(12):69-72.

[3]杨钊.金融精准扶贫的路径选择与实践演进路径选择与实践演进[J].武汉金融,2016(11):60-66.

[4]宋海.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力度的研究[J].全球化,2017(2):17-28.

作者简介:

陈军(1978—),男,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研究方向:宏观经济金融政策。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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