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以泪眼对萧红
2018-03-07郭玉斌
郭玉斌
《文学自由谈》2018年第3期发表了评论家何英的《天使的堕落与拯救》(以下简称“何文”)。该文把萧红比作“被逐出伊甸园在凡间历尽劫数的折翼的天使”,提出要拯救“堕落的天使”,也试图对污名化萧红做一定的批判。可由于何英读萧红时被“不争气不理智”的泪水“搅乱”了,蒙眬泪眼所见,难免会是一片朦胧的世界。
一、萧红“没有从母亲那里享受到爱”吗?
在论及萧红是否缺乏“母性”的时候,何文说,萧红在幼年时,“母亲经常打骂她,她没有从母亲那里享受到爱”。这延续了惯常的说法,而且过于绝对。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萧红是母亲姜玉兰的头生孩子,姜玉兰回家省亲的时候,都要带上年幼的萧红,并且,识文断字的姜玉兰重视萧红的早教,领萧红回娘家时也要带上一些“字块儿”,教她识字。只是后来,姜玉兰的公婆年岁大了,丈夫又忙于公务,整个家政都压在了她的肩上,再加上接二连三地生养(除萧红外,她还生过三个男孩),她就对萧红疏于照顾了。《感情的碎片》是萧红回忆自己生母的短文,其中讲到母亲在弥留之际,与自己相对而哭。文中说:“母亲并不十分爱我,但也总算是我的母亲。”这里还存在一个比较的问题,幼年的萧红与祖父感情极深,她曾在纪实体性很强的《呼兰河传》中说:“等我生来了,第一给了祖父的无限的欢喜,等我长大了,祖父非常地爱我。”与祖父的“非常地爱我”相比较,母亲的“并不十分爱我”也就好理解了。确实,与祖父比起来,家里别的人都不会“十分”地爱她,但也许是九分、八分。这在萧红的弟弟张秀琢的文章中得到印证:“我家生活状况是比较优越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姐姐也算得上娇惯了。”(《重读〈呼兰河传〉,回忆姐姐萧红》)
从寻常人生的角度来看,萧红确实是一个很不幸的女子,而许多传记作者也愿意塑造一个悲情女作家的形象,但如果我们细加考察就会发现:幼年的萧红虽然没有享受到正午阳光般的母爱,但也绝不是穿越着一片母爱的废墟。
二、萧红是鲁迅所谓的“娜拉”吗?
鲁迅在 《娜拉走后怎样》中说:“娜拉或者也实在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何文把萧红比作娜拉,认为她“把自己的一生做成鲁迅这句名言的悲情注脚”。萧红当然没有 “回来”,她说:“那样的家,我是不能回去的,我不愿意受和我站在两极端的父亲的豢养……”那么按何女士的说法就是“堕落”了,就需要去“拯救”。这种非此即彼的判断倒是省力,但判断有误。萧红出走哈尔滨期间,有一百个理由堕落,但她没有滑入城市的陷阱。她曾义无反顾地离开不怀好意地收留她的老妇人,宁可流浪在初冬的寒风里;落难旅馆即将被卖到妓院抵债的时候,她投书报馆,希望借助舆论的力量来获得援助,并在萧军等人的帮助下脱离了险境。
既然未沦落风尘,那么所谓“堕落”大概就是所谓“姘妇”了。何文称:“凭着《生死场》《商市街》已经冲到最前沿作家行列的萧红,终于有资本还击总在当姘妇的命运了。”好像是说:萧红与萧军的关系是“非法”的,或者再往前推,萧红与汪恩甲的关系也是非法”的。萧红何曾做过“姘妇”?萧红的第一个男人是汪恩甲,两个人是有婚约的,只是未完婚而已;萧红出走北平逃婚,逃的就是与他的婚。后来再度出走哈尔滨,她宁可屈就于汪恩甲也不回家。汪家不同意这门婚事后,萧红还曾指斥汪恩甲的哥哥汪恩厚“代弟休妻”。人们都认可汪恩甲是萧红的未婚夫,那么,与未婚夫同居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不能称为“姘妇”。萧红的第二个男人萧军是大家最为熟知的,他们共同生活了六年,并没人说他们是姘居。不仅他们自己,外界也都把他们视为夫妻,他们在上海成名后人称“二萧”。鲁迅自始至终把二萧看作夫妇,他致二萧五十三封信,祝颂语出现“双安”“俪安”“俪祉”字样的就有四十二封,他在致二萧第二封信的落款后就写道:“令夫人均此致候。”而第五十封信在称呼上还直接写道“刘军兄及其悄吟太太”(“刘军”与“悄吟”是二萧用过的笔名)。鲁迅日记中也三度出现“萧军夫妇”的字样。萧红的第三个男人端木蕻良也是人所共知的,他们共同生活了四年,直到萧红逝世。他们是举办过婚礼的,所以他们的婚姻得到了何英的承认。
那么何英是如何定义姘妇的呢?难道只有领过婚书、办过婚礼、摆过婚宴的才不算姘居吗?若按此标准的话,战时该有多少文化人的婚姻是非法的。作家黄秋耘曾说:“比经济压迫更容易造成两性间的悲剧的还是战争,战争使家庭解体,破坏了美满的姻缘,它使男女倾向于暂时的结合,产生对恋爱和婚姻随便游戏的态度和心理。在抗战期间,中国出现了许多所谓‘伪组织’和玻璃丈夫’的问题。生活在暴风霪雨的时代,人们的情操会变得浮薄轻佻。封建时代的海誓山盟,已经为一时冲动、片刻欢娱所代替了。况且,伴随着战争而来的社会混乱,更彻底摧毁了贞操和道义的藩篱。”(《悲剧的绵延——略论恋爱·婚姻·家庭》)但我们看到被烽火狼烟追逐的萧红,无论是与萧军的结合,还是与端木的结合,都显然不是奉行所谓的“杯水主义”。从古到今,“姘妇”一词都含贬义,何文如此称萧红,让我不禁想起电视剧里常出现的一句话:“女人何苦难为女人呢?”
“堕落”,包括“黄赌毒”等不良的生活习气,按照何文的说法,萧红除了有点儿涉“黄”之外,她还涉“毒”——吸鸦片。这恐怕又是来自极不可靠的“小道消息”了。萧红不但不曾抽过鸦片,还对此深恶痛绝。举两个小例子。其一,萧红高小时的同学陈瑞玉的婆婆是个大烟鬼,陈瑞玉每天要侍奉婆婆吸鸦片到后半夜,熬得她面黄肌瘦,再加上丈夫吃喝嫖赌,让她很不遂心,结婚不久就抑郁而死了。萧红对学友的早逝十分惋惜,也对抽大烟极为反感。其二,萧红读“哈特女一中”的时候,家里给她定了门亲事,未婚夫就是汪恩甲,当时萧红并未表示反对。但在与汪恩甲的接触中,萧红发现他有些庸俗,更要命的是他有抽大烟的恶习。萧红几次劝阻不听,就渐渐地对他生厌了。在毕业前夕,萧红非常苦恼,她曾对同窗室友沈玉贤说:“我为什么要嫁给一个吸食鸦片的烟鬼呢?!”此时,萧红对这桩婚事有些后悔了。对吸鸦片如此深恶痛绝的萧红,怎么可能再去沾染它呢?有位友人在回忆萧红的文章中说,萧红“是一个善于抽烟,善于喝酒,善于谈天,善于唱歌的不可少的脚色”。这透露出萧红生活比较个性化,但所有可靠的资料中都没有萧红吸鸦片的记载。
萧红出走后,既没有自暴自弃走向堕落,也没有向家里妥协再次回家,而是硬生生地闯出了第三条路来,最终逆袭成功,成为一颗璀璨的文学之星。有鉴于此,萧红不是“娜拉”,她不仅不是鲁迅那句名言的“悲情注脚”,甚至还是那句话的反证。
三、《生死场》“强扭了一把抗日”吗?
有关《生死场》中的抗日书写,何文认为它“只不过在最后强扭了一把抗日”。因为“强扭的瓜不甜”嘛,所以何文认为作家没有“写自己熟悉的生活”,从而导致“抗日部分的描写一贯受到诟病”。如果仅看文本,得出上述结论并不奇怪,但文本分析毕竟有着明显的局限性。对此,我们还是应该本着知人论世的态度,采用社会历史批评的方法来分析。
《生死场》共十七章,后七章是写抗日的,大约占整个篇幅的三分之一。这部分若说是“最后”似会产生误导,应该是“后一部分”。而从历史的角度看,也不见得就是“强扭了一把”。因为“九一八事变”震惊中外,可谓“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当时中国的政要尚惊惶不已,更何况小百姓了。所以只要联系历史背景,小说在这里的转变不但不突兀,反而是符合实际的顺理成章的安排。
从作家的生活积累来说,《生死场》也不是写了陌生的生活。我们先来看一下《生死场》成书的几个时间节点:1934年动笔于哈尔滨,其前两章连载于当年4月20日至5月17日哈尔滨的国际协报》,此时哈尔滨已沦陷两年了(哈尔滨1932年2月5日沦陷);1934年9月9日完成于青岛,此时二萧逃离“满洲国”还不到三个月;1935年12月出版于上海,此时恰处在东北沦陷四年后、全面抗战爆发前夕,东北人民身受的亡国之苦,已成为全国人民的切肤之痛,中国又面临着日本大举入侵的新的危机。从上面简单的勾勒,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生死场》与战争贴得是多么的紧。
萧红不仅仅有东北沦陷区的切身体验,也掌握了不少抗日素材。二萧在哈尔滨期间很活跃,交际面很广。他们参加了“维纳斯画会”“星星剧团”等社团,还经常参与哈尔滨文艺沙龙“牵牛坊”的活动,而“牵牛坊”的朋友都是关注社会时事的爱国人士,舒群、罗烽等还是中共地下党员,负责“北满”的宣传工作。为了用文艺来宣传抗日,舒群曾直接把从磐石游击区来的中共满洲省委巡视员傅天飞介绍给二萧,傅天飞特意向他们讲述了他跟随杨靖宇将军在磐石创建中国最早的一支抗日游击队的事迹,这件事萧红在散文《生人》中有所反映。与“牵牛坊”的朋友的交往中,萧红了解到哈尔滨及附近地区的许多抗日事迹。有很多青年投军报国,组成“学生军”:一面坡抗日义勇军成员多是学生,珠河游击队中有不少哈工大的学生,抗联第六军也是以学生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哈尔滨近郊还活跃着“大刀会”“红枪会”等抗日武装组织。萧红用这些素材创作了被称为“抗日文学”的《生死场》,小说中就出现了“学生军”“红枪会”“磐石人民革命军”等抗日组织的名称。可以说,《生死场》中抗日斗争的描写,来源于活生生的现实生活。
四、萧红同端木结合是“沦入绝望的深渊”吗?
何文说萧红同端木结婚,“再次沦入绝望的深渊”。这种看法在过去很长时间流传着,但这又与事实严重不符了。萧红与端木相识的时候已经经历了感情之舟的颠簸,因而在选择端木的问题上是理智的。最早发现萧红与端木情感走向的是聂绀弩,他曾提示萧红说:“萧军说你没有处事经验。”而萧红的回应是:“在要紧的事上我有!”这“要紧的事”当然是指在处理与萧军、端木的关系上。可见,萧红并非一时冲动,也不是对萧军快意的“复仇”,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端木固然不是“暖男”,但也有其可取之处。在经历了萧军一定程度的家暴和感情的不忠之后,端木这样儒雅的“文艺男”未必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那么然后呢?然后萧红就掉进“深渊”了吗?非也。
我们常看到一些对端木不利却严重失实的资料,典型的有绿川英子的《忆萧红》,其中写道:“我想到微雨蒙蒙的武昌码头上夹在濡湿的蚂蚁一般钻动着的逃难的人群中,大腹便便,两手撑着雨伞和笨重行李,步履为难的萧红。在她旁边的是轻装的端木蕻良,一只手捏着司的克,并不帮助她。她只得时不时地用嫌恶与轻蔑的眼光瞧了瞧自己那没有满月份的儿子寄宿其中的隆起的肚皮——她的悲剧的后半生中最悲剧的这一页,常常伴随着只有同性才能感到的同情与愤怒,浮上我的眼帘。”绿川英子在上海和重庆两度与萧红有过短暂的相处,但她从未在武汉与萧红有过交集,那么在“武昌码头”的一幕就纯粹是想象出来的。问题是,对于这样连作者本人都承认是想象的一幕,人们为什么愿意相信它是真实的呢?此无他,因为情绪化的表述易于引起共鸣,在同情心的驱使下,端木这个“施虐者”就成了发泄愤恨的对象,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就“信以为真”了。
再比如章靳以的《悼萧红》,文中说:“有一个时节她和那个叫做D的人同住在一间小房子里,窗口都用纸糊住了,那个叫做D的人,全是艺术家的风度,拖着长头发,入晚便睡,早晨十二点钟起床,吃过饭,还要睡一大觉。”这里的“D”指的是端木。别的且不说,章靳以是怎么知道端木的作息时间的?尽管他是端木复旦大学的同事兼上下楼的邻居,也不见得就了解端木的坐卧行止等私密的事情吧?更绝的是,若按章靳以提供的这份作息时间表,端木每天睡眠在十八个小时以上,这是只有婴儿才有的状态啊!让章靳以这么一说,好像端木整天不授课、不编刊、不写作,整天沉醉无何有之乡似的。要知道,当时端木可是在复旦大学新闻系授课,同时还兼任《文摘》副刊主编。此间端木的创作极为勤奋,据曹革成编撰的《端木蕻良年谱》记载,端木在渝期间创作短篇小说十余篇,长篇小说一部,此外还有一些诗文,著名的抗战歌曲《嘉陵江上》,就是根据端木的同名诗歌谱曲而成的。章靳以如此拙劣的撒谎,已经不是简单地给端木“画漫画”了,简直就是肆无忌惮的污蔑。但遗憾的是,人们也愿意相信他指责端木的种种不实之词。
周鲸文比较熟悉萧红和端木在香港两年的生活,他说:“两人的感情基本并不虚假。端木是文人气质,身体又弱,小时是母亲最小的儿子,养成了‘娇’的习性,先天有懦弱的成分。而萧红小时没得到母爱,很年轻就跑出了家,她是具有坚强的性格,而处处又需求支持和爱。这两种性格凑到一起,都在有所需求,而彼此在动荡的时代,都得不到对方给予的满足。”这是比较客观公允的判断。我们不能根据一时一事,甚至夫妻之间的一句抱怨、一句戏言来判断他们的感情,而要从总体上体察。
从萧红这方面说,当初她清楚地看到端木身上的弱点和缺点,但她还是决定与端木结婚,那就意味着她能容忍端木的这些弱点和缺点。正是因为萧红对于重新获得的这份情感的珍视,再加上她长端木一岁,才处处像姐姐一样关爱端木。比如说,在重庆北碚住的时候,端木要进城办事,萧红总是要他坐汽车,不许他坐船,因为当时嘉陵江经常发生翻船事故;端木为香港《星岛日报》写连载的长篇小说《大江》的时候,有一次病倒了,实在写不动了,但又不能中断连载,于是萧红就帮他写了一节;萧红还为端木的《大江》和《科尔沁前史》的连载题写刊头。从端木这方面,当初为了萧红,他都可以接纳萧军的孩子,这并不是很多男人能做得到的事。端木给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写后记,给萧红的《马伯乐》命名(萧红原想以《马先生》作为书名),给萧红的最后一篇小说《小城三月》配了题头和一幅与小说情调十分和谐的优美插图。有人见到,萧红病重期间,为了让卧病的萧红躺得舒适些,端木一天要几次挪动床的位置。柳亚子也见证了端木尽心照料萧红的情形,他写诗赞云:“文坛驰骋联双璧,病榻殷勤伺一茶。”
萧红和端木不仅在生活上相互关心,在创作上也互相支持,在创作题材、风格上都有较为明显的互相参照的迹象,这在夫妻作家中也很少见。就1938年以来的抗战小说而言,端木写了《螺蛳谷》,萧红写了《旷野的呼喊》;端木写了《找房子》,萧红写了《逃难》;萧红写《黄河》,端木写《风陵渡》;端木写《北风》,萧红写《北中国》。创作风格的相互影响也是显见的,而且萧红受到的影响更大。比如,端木写长篇讽刺小说《新都花絮》,萧红写同样风格的《马伯乐》。再如,端木的创作一直紧紧围绕家乡来写,从《科尔沁旗草原》开始,到《大地的海》《大江》,以及他后来创作的短篇小说,都有鲜明的地方色彩和自传性。萧红以往的创作也写自己的家乡,但乡土气息并不是很浓的,并且也比较零散。与端木结合后,萧红开始自觉地、有目的地创作“呼兰河系列”,即她后期的小说《呼兰河传》《后花园》《北中国》《小城三月》等。
萧红和端木结合后,两人佳作频出,在当时很引人注目。虽然他们只有四年的共同生活,但这四年恰恰是他们创作的丰产期,其中在香港的两年,更是他们弥足珍贵的黄金时代。就说萧红吧,她仅有的两部长篇小说《呼兰河传》和《马伯乐》都是在香港完成并发表的,她的两部短篇小说集之一《旷野的呼唤》是在香港出版的,她的四部散文集中的两部也是在香港出版的。这恰恰印证了端木说的一段话:“关于有人肆意歪曲事实,其实,也很容易理解。一对夫妇天天吵架,不可能和他们的创作成比例。或者说,夫妇不和绝不是创作的动力。排比一下我们的创作产量和质量,这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的。”萧红和端木的结合虽然还算不上是美满姻缘,却称得上是一对文学生涯中相师共勉的同路人,而绝不至于像何文说的那样,萧红由此走向“深渊”。
五、文献引用可以这样随性吗?
可能是泪水模糊了双眼的缘故吧,何文的文献引用显得有些凌乱:有的引文似是而非,虚实莫辨;有的引文报错家门,张冠李戴;有的引文断章取义,残缺不全。总之,只要方便证明自己论点的引文,拿过来就用。且看下面几例:
其一,为了证明萧红没有得到母爱,何文引用了这段文字:母亲一向是这样,很爱护女儿。可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爱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根茅草也要超过人的价值。”然而,这话出自小说《生死场》。以虚构的小说里的文字作为支撑材料来证明作家的经历,无异于沙上建塔,令人匪夷所思。
其二,在谈及《生死场》的深刻与批判精神的时候,何文引用了这段文字:“蚁子似地生活着,糊糊涂涂地生殖,乱七八糟地死亡。用自己的血汗、自己的生命肥沃了大地,种出食粮,养出畜类,勤勤恳恳地蠕动在自然的暴君和两只脚的暴君的威力下面。”引文出自胡风的《生死场·读后记》。但何文在引用的时候,在其前面陈述的是《生死场》的情节,在其后并列引述了《生死场》中的语句:“在乡村永久不晓得,永久体验不到灵魂,只有物质来充实她们。”于是给人的直觉是中间引用的文字也出自《生死场》——或许何英就是这么以为的亦未可知,不然何以把这句话放在中间而不作任何说明呢?
其三,在谈及《生死场》的语言的时候,何文引述道:“语法句法太特别了,多数却只是对于修辞的锤炼不够”,并明确地说这是茅盾对萧红语言的评价。这又错了。茅盾评论萧红的文字并不多,为人知晓的是1946年10月17日初刊于上海《文汇报》副刊《图书》第二十四期的《萧红的小说——〈呼兰河传〉》,次年6月在上海寰星书店出版《呼兰河传》时收该文为《序》,称为《〈呼兰河传〉序》。该文并无此评论。原来,所引的话还是出自胡风的《生死场·读后记》,但原文在“语法句法太特别了”之后还有文字:“有的是由于作者所要表现的新鲜的意境,有的是由于被采用的方言,但……”引文要尊重原作,断章取义会误导读者的。
一件美丽的衣裳因为做工欠精细而大打折扣,实在是可惜了!读何英的这篇文章就是这个感觉。何英说:“现在,我也是一个八卦达人了。”但用“八卦”对“八卦”的方式,如何来拯救天使的“堕落”呢?苦难成就了萧红,萧红几乎是用苦难浇灌了艺术之花,对于这样一位作家,我们还是莫为泪水遮望眼,摒弃一切不真实的东西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