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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洛·庞蒂现象学的奠基观念及其当下启示

2018-03-07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11期
关键词:庞蒂梅洛现象学

吴 新 民

(江汉大学 人文学院,武汉 430056)

人的心灵属性随附于物理属性,还是心灵属性能够引起一切物理属性(如行为属性),这在心灵哲学中是见仁见智的。然而,无论如何心灵状态有很多独有特征,如现象性和意向性等,这些似乎很难还原为非心灵的属性。应该说,现象学之所以不同于传统的哲学就在于它既不是认识论的,也不是本体论的,而是一种生活方式的反映。也因此,梅洛·庞蒂甚至认为在胡塞尔之前现象学就已经存在了。说到底,现象学就是把意识看成是活生生的纯粹现象,而非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实体。现象学主要关心的是认知的明证性基础和知识构成的奠基与被奠基关系。简言之,现象学徘徊于本质与实存、先验与经验、真理与意见这两极之间。因而有学者认为,在某种程度上这种不确定性,正是现象学的活力所在。胡塞尔堪称传统现象学的创始人,他的现象学被人们称之为先验意识的现象学。但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1908—1961)《知觉现象学》的新现象学不同,它既体现出了梅洛·庞蒂对传统现象学的认同,又展示出了他对心灵与身体二分观念的批判与修正。如今,人们深刻地认识到主体生活需要精神文化前提和物质基础前提,没有这样的两个前提,主体就难以“生存”,更难以正常地去“生活”。无疑,时下富起来了的国人精神生活诉求日益多元和高涨,而这一诉求趋势在某种程度上又与梅洛·庞蒂现象学的具身化观念有着深度契合。应当强调,尽管对于身体、环境等因素在认知中的作用论述,可以追溯至1942年梅洛·庞蒂出版的《行为的结构》,但梅洛·庞蒂现象学的主要观念都凝聚在了《知觉现象学》这一法国现象学运动的奠基作之中。而且,《知觉现象学》中颇多的现象学创新观念,也给人们留下了诸多有益启示。

一、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强调 认知的切身性以及心智属于生命

学术历程并不算太复杂的梅洛·庞蒂于1926年开始在巴黎高师学习哲学,几年后梅洛·庞蒂在巴黎多次参加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讲座,不久又在《法兰西哲学通讯》上发表了《知觉本性的研究计划》和《知觉的本性》两篇文章,声名鹊起。在这之后,梅洛·庞蒂攻读博士学位,他的博士论文《现象学与格式塔心理学中的知觉问题》于1934年获得通过。梅洛·庞蒂在学术界开始产生影响是在巴黎高师担任辅导教师时期,梅洛·庞蒂把“他在《现代》的工作与传统的大学教授的生涯结合起来。在里昂大学执教三年之后,他应聘赴索邦大学任教授,后在此教书,直到1952年被选入法兰西学院教书,直到1961年突患心脏病去世”[1]223,梅洛·庞蒂时年仅仅53岁。虽然说,人们津津乐道的是梅洛·庞蒂于1942年出版的第一部哲学著作《行为的结构》,但梅洛·庞蒂在这之后对现象学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并于1945年完成了他的哲学巨著《知觉现象学》。但值得强调的是,直到梅洛·庞蒂的第二部哲学著作《知觉现象学》的出版,才算真正奠定了梅洛·庞蒂作为新存在主义现象学运动主要哲学家的地位。后期梅洛·庞蒂的大多数文章虽然都收在了《意义与无意义》《符号》等出版物之中,但这些都是《知觉现象学》的基本观点向着语言艺术和政治这类题目中的引申。

文本的视角是一种内视角,而“每一种文化在人类共同体中都是‘独立的存在’,强调各种文化之间的‘交流’是一种‘互动’即相互影响的关系”[2]。这是一种外视角,它强调文化间的互动影响。虽然现在无意识、意识与外在现实这三者谁对人的行为影响最大仍有争论,但人必定存在于世界之中,人必定是某种文化中的人,而切身性就是指人在现实遭际中的处身状态,关注它就是抽象主体性转向具体主体性。梅洛·庞蒂强调身体知觉意义,触及人的切身性,因此显示了关于自然而然生活经验的洞见。梅洛·庞蒂说:“笛卡尔认定心灵与身体的关系类似于舵手与他驾驶的船的关系,从而完全认可了心灵与身体的二分。”[3]对于直接面对事物本身的现象学而言,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所描述的是实在物。在梅洛·庞蒂看来,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的划分并不是对象域的划分,而只是研究范式与思维方法的划分。尽管有许多哲学家提出了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的区分,即对象意识以外的东西为对象,自我意识以意识本身为对象。但梅洛·庞蒂认为,人的“身心灵”是三位一体的。“身体在环境中的关系是实践、知觉的,即便是虚拟现实,依然要受到真实身体的行动制约,因为虚拟现实是单薄的,它永远不能获得肉体的厚度。”[4]梅洛·庞蒂就是将身体的意向性活动规定为知觉活动,也由此提出了人的这一知觉活动不仅生成具体认知,而且产生出各种人类文化形式。质言之,梅洛·庞蒂知觉现象所描述的是处在自在与自为之间、意识与物质之间的东西,这“两者之间”才是梅洛·庞蒂心系所在。因为在梅洛·庞蒂看来,既然现象学是对人的实在经历的存在的描述,那么黑白之间才是它的领域。也由此,有人认为梅洛·庞蒂是一位多向的哲学家,或者称梅洛·庞蒂为“暧昧的哲学家”。

有人认为,关注《知觉现象学》中的理论“焦点”在于,它恢复了“身体”与世界之间反思的链接。也可以说,“身体”的表达依据意义的社会链接而被人们理解。梅洛·庞蒂强调知觉身体具有一种内在的自我决断能力。因为在梅洛·庞蒂看来,知觉世界是人与世界的原初关系,所以主体必然“嵌于”世界之中,与世界和他者混同。因为精神直观以自然直观为前提,自然直观又以自然视觉或触觉为前提,而不论是触觉还是视觉,它都隐含了一种身体性的在场,因而精神越是洞察到哲视的圆满,它也就越是暗中利用了身体性的在场和感觉。应该说,梅洛·庞蒂知觉主体的观点要义是,人们理解心灵需要理解身体,因为生命物与非生命物的区别就在于,生命物能够表现出行为。行为是结构化了的总体,是一种有意义的总体。行为作为一种具有意向性的活动,是生命物的独有特征。而这种“生命预示着心智,心智属于生命”的特征,就是心灵具身性的前提条件。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指出,历史是物中间的人与人的关系,整个历史不是无意义的,但又不是只有一种意义。梅洛·庞蒂的这种“在世之中”的观点,可以理解为“身体”在本源意义上已经通过其朝向与世界对象在知觉中关联。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中的“身体”或“身体的存在”完全不依据物质的界限而被人们所理解,这种知觉主体同时是思维着的主体又是肉体的我。也由此,从梅洛·庞蒂的思想里,人们能够看到柏格森的生命哲学精神渗透与融会其中。换言之,与传统现象学不同,梅洛·庞蒂现象学的“新”就在于,他提出了返回到具体主体性哲学新定义,揭示了原初生活经验的哲学新领域,开辟了关注切身性的哲思新方向。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认同现象学的同时,摒弃本体论和身心二元论,接受“回到实事本身”的原则和面向“生活世界”的呼吁。在梅洛·庞蒂看来,人们日常生活与生产活动中的身体,早已延伸到了人们总是要打交道的事物之外。值得指出,虽然后期梅洛·庞蒂用知觉哲学的思想来求助于索绪尔的语言学,但分阶段来看他的研究重点,有些则是在梅洛·庞蒂出版了《知觉现象学》之后的十多年的时间里,也就是梅洛·庞蒂后期在语言学转向时所研究的重点。

二、梅洛·庞蒂把身体和意识以及整个 精神活动看成是不可分的生命现象

事物的把握有直观和思维这样的两种方式:直观一般指感性的直观能力,思维又可以分为知性与理性两种情况。而在这两种情况之中,前者表示有限的思维能力,后者表示无限的思维能力。然而,尽管从柏拉图—奥古斯丁主义的“扬心抑身”传统,到笛卡尔所开辟的近代意识哲学,人的心灵作用与无限的思维能力被发挥到了极致。而现象学的产生,则是那种直接面对事物本身的认识论进路,直接面向实事本身乃是原初真理的自身显现。而且,这并不妨碍真理的内在构成充满着张力,它强调的是人的直观能力。但是,传统现象学将理性看成主体的根本能力与象征,忽视贬低乃至排除情绪、激情,情感等体验性的经验。到了梅洛·庞蒂,他又不满足于传统现象学对生命的探索,毅然决然地跳出了旧有现象学对生命考察的传统原则,把身体和意识以及整个精神活动看成是不可分的生命现象。梅洛·庞蒂既不同意胡塞尔把人最终还原为先验意识,也不同意胡塞尔的弟子海德格尔把人的生存还原为神秘的“存在”。“我思”必然把我显示于历史情境之中,现象学还原的结果就是先验性的知觉世界。尽管认知在于知,但这里的“知”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的上升过程,而人们在感知的同时,每一感知个体不断地具有对自身身体的觉知。梅洛·庞蒂认为,人不仅有“身心灵”三个层次,而且生命有广阔的意义,它包括人的意识甚至整个精神活动。梅洛·庞蒂把知觉主体和对象的共生认识关系作为原初实在,而反对把认识主体与对象实体的存在作为知觉现象分析的前提。在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里,缄默的“我思”,就是我自身被我自身所体验。或者说,梅洛·庞蒂正是根据理解结构及其与实践经验的关系,逐渐理解了人们如何处在一种与社会—历史之世界的巡回之中,并由此克服了把主体置于客体之上,或者把客体置于主体之上的传统哲学错误。因而有人评价说,梅洛·庞蒂以其自身的创造性视野,开拓出了现象学的崭新道路。

身体本身是一个与世界和他人处于不断互动和对话的主体,因为人的感知行为内在地与身体的行动交织在了一起。并且,知觉现象就其可能性而言,也是不可避免地依赖于身体的体验与行动。人们常说的“身体力行”,其实就是强调知觉行动,强调实践。说到底,实践活动的展开是一种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受动与被动、必然性与自由性等各种矛盾因素相互否定性的统一过程。也就是说,在身体知觉的深处,存在着为任何理智的反思所无法达到的主体与客体、物质与精神以及自在与自为的统一性。“身体在世界中,就像心脏在肌体中:身体不断地使可见的景象保持活力,内在地赋予它生命和供给它养料,与之一起形成一个系统。”[5]261梅洛·庞蒂说:“意识最初不是‘我思……’,而是‘我能……’”[5]183这里的“我能”,其实就是知觉行为,而行为就是实践。在实践活动中,所有主体因素和环节都失去了其独立存在的性质,而成为与对象相互作用、内在融合的关系。梅洛·庞蒂认为,传统现象学的错误就在于,继续使那些现象领域从属于一个先验的主观性领域,而且从属于只有通过反省或直觉的特殊行动,才能够接近的分离的和完全“内在的”世界。可以这么说,梅洛·庞蒂的身体概念,不论是前期的“身体图式”还是后期的“肉体”,这二者之间始终存在着明显的内在一贯性与相通性。这是因为,行动“固定在不断挑战我们的情境之中。他与存在主义者萨特相反,他不将行动设想为人类版本的持续创造;相反,首先与最初的选择,除了初始的知觉或初始的语词外毫无意义”[6]。而且,不仅如此,梅洛·庞蒂就是以“知觉现象”为核心,建构起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身体现象学。应该说,梅洛·庞蒂这时早已把意识和整个精神活动看成是一种不可分割的生命现象。虽然后期的梅洛·庞蒂开始了对语言认知的重视,而且认为只有语言才能够在所有的表达中真正地沉淀下来,并在主体间性中得到发展,但这些仅仅是“知觉现象学”的延伸。

逻辑是求真的工具,“乃是因为逻辑真理必然地排假,除此之外,则无其他逻辑可能性,这也是逻辑推理有效性的根源”[7]。然而,一个没有物性大脑基础的主体,不可能产生意图或计划打算。这是因为,在梅洛·庞蒂的现象学看来,具身的主体只能是“我—意向”,那些“我们—意向”则要受社会交互性条件的制约,这也就包含着社会实践。但实践活动的对象是可变的,它是伦理、政治、经济并以善为导向行动最终生成实践智慧,它的目的与理论活动、理论智慧一样,也有求知与求真的要素。因而梅洛·庞蒂的现象学就在于强调人的知觉信息,并认为身体与语言是密不可分的,“是身体在表现,是身体在说话”,不存在不表达的哑巴身体。“我的身体作为一个自然主体、作为我的整个存在的一个暂时形态的情况下,我是我的身体。”[5]257可以这么说,这里梅洛·庞蒂强调身体作为一个自然主体,是身体的体验或实在的身体,而不是大脑里的观念或反省运动,或者说不是单纯的求知或求真的理论沉思活动。有学者认为,《知觉现象学》所展开的身体分析标明了一种张力,它号召人们“回到经验”,主张对事物的本质不作解释和分析,应作描述。值得指出,尽管梅洛·庞蒂的具身主体中言语与身体、知觉杂糅,但在面对“世界与我”这一终极关系时,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与传统现象学显现出了不同的路径。知觉现象学通过“在世之中”将“世界与我”这一关系拉入到了在世之人的视域之中,并根据具身存在的日常活动来加以理解。有人认为,梅洛·庞蒂的历史只是因为主体的体验才存在,它的意义也只是由人来赋予的,而根本没有客观规律可言。笔者认为,这是对知觉现象学的一种误解,因为知觉本身不完全等于主观,主体间性也不是主体性,物性的大脑以及具身存在的日常生活活动,这本身就有客观性。梅洛·庞蒂只是强调主体不是孤零零的,它是切身主体。而且,主观事实也不是客观事实,它是那些最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说出的事实。这种主观事实以及由主观事实所构成的具体主体性,是实证科学所不了解和传统意识哲学主体性所完全忽视的。

三、梅洛·庞蒂身体现象学探讨了身体 与世界以及身体与历史等问题

梅洛·庞蒂认为,我们就是心灵与身体的混合物。身体向我们提供了一种不得不被认为是原初的,也许是首要的接近世界和客体的方式,即“实践—知觉”。“在身体离开客观世界和在纯粹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形成第三种存在的同时,主体也丧失了它的纯粹性和它的透明性。”[5]441这里梅洛·庞蒂既强调了身体知觉的认知作用,又批判与修正了脱离身体的主体哲学。在梅洛·庞蒂看来,尽管“精神状态”可以被作为一个抽象的类来思考,事实上并不存在一个与身体活动完全分开的纯粹的精神状态,它们都有与之相关联的身体活动,哪怕只是基本的代谢与呼吸。因为人们所讲的“精神活动”同时伴有身体的活动,“身体活动”也同样伴有精神活动,二者都是身心一体的活动。应该说,梅洛·庞蒂时代的思想姿态是,身体作为“性存在”是一种“历史理念”,而不完全是“自然物种”。身体是以肉身的身体来感知世界的肉身,并且世界的到场是它的肉身向着我的肉身的到场。但值得指出,作为近代哲学以来那个可普遍化的主体一般,它是意识的发出者,是贯穿并支配所有小我的那个普遍主体的大写的我。说到底,它就是笛卡尔的Ego、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或胡塞尔的先验自我。换句话说,尽管摆脱意识哲学的假定后就会导向面向显现升华的存在概念,身体至多只是作为一种存在论的见证,但是梅洛·庞蒂身体现象学中的这个主体,却并不完全是贯穿所有人的那个我,它是必须从众人中站出来说“我在此”的那个我。可以这么说,梅洛·庞蒂真正看重的是从“果品”这个概念“一般”,重新回到苹果、梨、香蕉等等这样一些现实果实的“个别”,是从沉思的主体哲学中回到“尘世”的实践哲学之中。

梅洛·庞蒂认为,人的身体是有差异的,而性欲与身体的反应及其变化这些知觉现象,又始终是保持着直接的关联。人们对“精神分析的意义不在于把心理学变成生物学,而是在于在被认为‘纯身体的’功能中发现一种辩证的运动,把性欲纳入人的存在”[5]288。换句话说,在梅洛·庞蒂看来,“身体”是灵与肉的统一,灵魂是不能够独立于身体而存在的,脱离身体而游荡于时空中的幽灵是完全没有的。没有灵魂的身体只是肉身,那只是具有动物性特征的身体(躯体)。但值得指出,梅洛·庞蒂并没有谈及灵魂的随附性问题。在梅洛·庞蒂身体现象学里反复强调的是,人的主体并不是自为的意识,而是“身体”以及身体所形成的“知觉物”。因为在梅洛·庞蒂看来,人的身体首先是现象身体,而不是客观身体。可以这么说,有灵魂的身体与没有灵魂的躯体在梅洛·庞蒂那里完完全全得到了清晰的划分,只不过梅洛·庞蒂侧重强调那些没有离开身体的灵魂而已。对此有人评价道,当人们考虑如何解释远近、彼此不同方位中的对象与存在的照面等诸多问题时,梅洛·庞蒂在他那里所运用的术语则表述为“身体的意向性”。不难看出,这里与心灵实在主义所强调大脑的“我—意向”是有区别的。梅洛·庞蒂的这种“身体的意向性”,恰恰反映出了他的具身的日常活动不仅是身体行动,而且知觉现象是有认知向度的。因为精神直观以自然直观为前提,自然直观又以自然视觉或触觉为前提,而无论是触觉还是视觉都隐含了一种身体性的在场,因而精神越是洞察到哲视的圆满,它就越是暗中利用了其身体性的在场和感觉。应该说,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认同传统现象学,但摒弃本体论和身心二元论,接受“回到实事本身”的原则和面向“生活世界”的呼吁。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的“新”就在于,他提出了返回到具体主体性的哲学新定义,开辟了原初生活经验的哲学新领域,以及关注切身性的哲思新方向。

进一步讲,人的物性大脑并不是自困之城,它的信息与反馈来源于身体的知觉与知觉现象。并且这里尤其重要的是,人所具有的知觉过滤现象。因为人的眼、耳接受信息的能力远远大于和快于脑的信息处理能力。这样一来,知觉与知觉现象就有了一种信息的知觉选择问题。周遭扑面而来的信息,哪些必须认真对待,哪些视为属我的主体性意义上的事实,哪些我能够相信,面对将我卷入其中的生活和动机,我将取什么样的态度等等。尽管在梅洛·庞蒂所处的时代,人们还不可能知道基因组图与基因链接等生命科学所揭示出来的脑神经科学奥秘,以及与之相关的生命科学实验依据。但梅洛·庞蒂从身体现象学的角度认识到,身体之于知觉犹如语言之于世界。因而在思想观念表达上,梅洛·庞蒂明确地保持了对原初表达和重新表达的区分,这种细微的区分不仅最先出现在《知觉现象学》中,而且在这之后梅洛·庞蒂还以“被言说的语言”以及“为言说的语言”两种不同的说法,重新提起这种区分。梅洛·庞蒂提醒人们要注意“身体”与“形体”的不同,以及“身体”与“形体”在表述上的差异。美国学者阿霍在研究了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后认为,梅洛·庞蒂所谓的“身体”知觉,通过构建一个视域而伸展到了形体之外。“身体”的界限不只是身体自身,“身体”的界限是由知觉构成的视域而决定的。当人们在日常活动中熟悉的处境中运动时,“身体的界限”因为“身体的朝向”而进行着不断地改变。因此,阿霍评价道:在梅洛·庞蒂的观念里,事物依据身体朝向、依据身体区域的熟悉性被“前反思”地遇到。

四、梅洛·庞蒂的具身现象学不是先验 与超验的而是关注具身化精神

梅洛·庞蒂认为,主体是“身体”以及身体所形成的“知觉物”,所以,在此意义上的虚拟现实是单薄的,它永远不可能获得肉体的厚度。在原则上,离开了人的眼光来看自然规律和自然科学是不可能的,感知主体对身体周遭加以定向和排序时,身体的感知能动性与主体认知的信息视角已经直接影响着人的认知内容,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将之称为“运动意向性”。从知识论的角度看,一方面人类认知的极限处有可知的经验现象与不可知的自在之物的区分,显然现象学的对象是前者,后者之所以有人认为不可知,并不是因为未来太复杂,人的认知能力无可企及,而是因为它不属于认知领域,它应该属于自由意志的实践领域;另一方面身体也不是形体,身体作为主客统一体已经摆脱了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因为“世界的介体”的物性自然是明显的,身体之肉、语言之肉只不过是自然之肉的绽裂。值得强调,在梅洛·庞蒂的具身主体性看来,一切以主观自我或纯粹意识为指向的传统思维问题,根源就在于无法理解或根本没有注意到身体本身的交错性与暧昧性。身体作为一种原初性和创造性的力量发挥着自己的独特作用,身体内容是某种含糊的、偶然的和不可理解的东西。因为“人类认知始于‘我能’,因此‘我’才能存在于世界之中,并与世界互动”[5]255。可以这么说,梅洛·庞蒂的“肉身”本意,就是称呼我们身体与世界最初接触的体验,因而梅洛·庞蒂的精神只能是“身体”的精神,是一种具身化的精神,而不是虚无飘渺的存在。应指出,人的表达具有不同的层次,属于原初的表达层次里,本来就有身体和知觉的表达,所以,我们的身体的任何使用就都已经是原初表达。也因此,有学者认为在这一意义上梅洛·庞蒂才有了“我存在于世界之中并与世界互动”这样的论述。

在梅洛·庞蒂看来,既然人是“身心灵”三位一体的,那么身体在环境中的关系就是实践知觉的,所以在本质上感知也是一种具身的行为。在感知中被经验到的身体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事物,它是一个被体验得到的,起到构造性作用的身体。梅洛·庞蒂认为,文化世界是活生生当下的“生活世界”,是充满“体验之流”的世界与充满意义的原初世界。在这里,梅洛·庞蒂就是把“人在世界中”的统一看成是现象学的根本起点,并且梅洛·庞蒂把意向性视为表达世界和意识不可分解的统一。这是因为,在梅洛·庞蒂看来,身体和意识以及整个精神活动是不可分的生命现象。梅洛·庞蒂认为,语言的表达与音乐的表达相类似,如在音乐中,不存在音乐的意义与“表达”它的声音相分离的问题。但应指出,在仔细阅读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的导论部分后,人们不难发现梅洛·庞蒂批评的并不首先针对笛卡尔主义及其身心二元论这一命题本身,而只是拒斥在该假设下发展出来的不同知觉理论。质言之,梅洛·庞蒂提出了与胡塞尔传统现象学不同的“具身主体性”这一概念,而且这一概念不仅为克服笛卡尔的二元论提供了一种极具现实的可能性,并形成了他与传统现象学不同的现象学的理论基础。后来在结合语言的研究转向过程中,梅洛·庞蒂又有了许多新的看法与观点,如他认为语言表达主体在意义世界中采取了立场,而语言就是这种立场本身。又如在类似康德的那些在针对经验的意识分析与针对判断的语言分析中,各人的意识存在着差异,判断则是普遍的,所以相较于意识分析,语言分析的优势就在于有普遍的、确定的结构等。

可以说,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不是观念论的,他的那种直接面对事物本身的知觉现象学方法,就是对传统现象学的一种超越。人的“感觉属于被构成东西的范围,而不属于有构成能力的精神”[5]64。观念和思想是人行动的条件。“当我们在感受时,我们没有意识到我们的感觉是在心理生理关系网上被构成的东西。我们没有感觉的真理。”[5]74在《符号》中,梅洛·庞蒂说:“哲学的最高点也许仅在于重新发现这些自明之理,思维在思,言语在说,目光在看。”[8]25应该说,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就是把生活世界的思想作为现象学描述的焦点。“在知觉方面的主体性不是别的,就是时间性,就是能使我们把它的不透明性和历史性交给知觉的主体的东西。”[9]20人们常依据习惯把“人”分为知性(的人)、理性(的人)、情感(的人)三种,但这更多是从思维与表达的角度来考虑的。理性是无限的,理性概念不以感性之物为对象。相比之下,知性是有限的,它一般不把自然本身作为整体来把握,只有从理性领域里借概念。情感则是一种情绪体验,它可以是情绪的连接。在情绪控制下的人,不可能有理性的洞见,也不可能有知性的清晰,只是一种有意向性的情感体验。所以说,人的主体性不是悬空的,它也不是先行给予的规定。也因此,共相与殊相、主体与客体、理性与情绪等,有时又在实践的意义上有着某种自然同一性。

五、结语

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序言中说,“现象学像巴尔扎克的作品、普鲁斯特的小说、瓦雷里的作品或塞尚的作品一样在孜孜努力——靠着同样的期待和惊奇,靠着同样的意识要求,靠着同样的想要把握初生状态的世界或历史意义的意愿。现象学在这种关系下与现代思想的努力融为一体。”[5]序尽管在梅洛·庞蒂“肉身”的阐明中间接包含有语言表达问题,但由于人的知觉经验与人的言语经验之间存在着目前人们仍然无法消除的距离,所以也就促使梅洛·庞蒂在他的《知觉现象学》之后的十多年时间里,不得不深思这一距离,不得不转向语言表达问题的思考与研究。有学者认为,梅洛·庞蒂尝试用语言转向来解决“人们如何从静默的世界走向由言谈所表达的世界”这一最为困难的问题。对于语言转向后的梅洛·庞蒂而言,人们与存在之间的距离就是语言,或者说作为肉身的存在的到场就是通过肉身的语言而到场的,人们与存在的关系就是通过语言符号而中介化的。可以说,这些都是梅洛·庞蒂后期关注之所在。施密茨认为:“现象学家的任务就是在不寻常的情况下和在问题的重要的内在联系中搜寻现象。”[10]11这与梅洛·庞蒂“强调人的精神是一种具身化的精神”的观念如出一辙。在此意义上,梅洛·庞蒂现象学的奠基观念给予当下人们诸多有益启示,如梅洛·庞蒂的“身心灵”都立足于物性,而又不只“唯物”的知觉现象观念,能给当下“尘世生活”的人们带来类似于宗教情怀的启示,从而避免或减少社会戾气和盲目的群体事件。又如相对于人的这一主体而言,即便是虚拟的现实依然要受到真实身体行动制约的思想,能在当下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有利于平衡居住空间与精神空间的关系。还有来自于梅洛·庞蒂丰富生命美学的资源,如梅洛·庞蒂“肉体间性”的身体美学论述,对当代生命美学与生态美学的深化与拓展也有独特的启示作用。

总而言之,先验形式是没有内容的要素,而人的心理尤其是意向性,是意识的每一个行为都指向某些客体这样的一个概念,它是把主体和客体视为在本质上相关联的解释相一致。尽管梅洛·庞蒂的知觉认知还不是第二代认知科学“4E”(具身的、生成的、嵌入的和延展的)这一研究范式的基础或萌芽,但是他的具身主体理论,真正关注认知的实践维度,强调人的具身心智以及由此而展开的认知活动。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的文化属性与社会的动态特征,都指向了人的身体知觉与人的生存环境的契合度。有人认为,梅洛·庞蒂那种从混沌形式到可变形式的生命创生运动理论,能给当下城市纳入多元异质要素“实现动态均衡的社会”诉求,提供了解决难题的有益启示。如身体问题所显示或牵引出来的巨大而迷人的可能性,能够启示人们对生活世界的全面把握,以及对社会问题的细微洞察,从而启示人们在人化的自然与动态的社会群体中找到个体的“精神家园”等。概言之,梅洛·庞蒂现象学的奠基观念在理顺能动的改造自然与“顺其自然”的关系方面,在平衡技术与具身的“生活世界”以及社会秩序等方面都能够给予人们诸多有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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