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雅典民主制度之抽签选举制
2018-03-07杨虎
杨 虎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雅典民主政治制度是古希腊民主制的典范,我国学者王绍光也将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称为“迄今为止最为民主的政治制度”。究其原因,则与其主权在民、轮番而治、抽签选举等特点是分不开的。本文将以雅典抽签选举制度为例,从其起源、性质特征、盛行原因、在古代雅典社会中的应用与发展等方面研究和考察古代雅典民主制度的利弊。
一、雅典抽签选举制度的起源及盛行原因
古风时代末期至古典时期的雅典,因其工商业经济发达、民主与文明程度高而在希腊各城邦中较为显眼。究其民主程度之高、范围之广,则与雅典选官制度之一的抽签选举制度密切相关。抽签,又称拈阉或抓阉,指先把几个签写好选项,再把它们的内容隐蔽起来,打乱顺序后由一个或多个人抽取,即通过抓阉来决定是否被选中的过程称为抽签选举。
(一)雅典抽签选举制度的起源及原因
雅典抽签制度最初只是用于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如“普鲁塔克在《提休斯传》中记载:雅典每九年向克里特进贡七对青年男女,每到进贡的日子,青年男子的父亲就要去抽签。《伊利亚特》中的一节也讲到阿伽门农等九人要以抽签决定谁将与赫克托尔战斗,他们把阉放在头盔里后,便开始向宙斯祈祷。”[1]这两个细节都暗示最初人们利用抽签是想祈求神的决定,使得抽签和宗教信仰有了神秘的联系。首先,雅典政治生活中,为体现公正、公平,把难以决定的事情交给神灵裁决的这一思想便构成了抽签选举制度最早的起源及原因。其次,雅典抽签选举制度是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在雅典城邦中,王室和贵族之间的夺利争权、普通公民企图参政的要求以及平民、奴隶为争取自由平等而作的斗争,使得雅典城邦阶级对立、矛盾重重。宗教信仰下的抽签所独有的公正公平性已被广大公民所认可,抽签选举便成为有效调和对立者之间矛盾冲突、利益之争的创新性手段。
(二)雅典抽签选举制度盛行的原因
雅典人为何要如此广泛地运用抽签选举制度呢?首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雅典社会广泛追求政治平等和权利民主,普遍反映在追求加入政府权力运行机构、担任官职、参与政治决定、获得政治资源、享受政治福利的平等机会。其次,任官与美德荣誉相联系的传统观念,以及奴隶主、工商阶层为保护私有财产而在政治上迫切掌权的需求推动了抽签选举制度的广泛应用。最后,受频繁的海上贸易、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与交流影响下的雅典人思想开放活跃,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和开拓新,有利于创立和接受新的体制。
二、抽签选举制在雅典的广泛运用
雅典民主程度随着多次改革而逐渐强化,抽签选举制度也在历次改革中逐步发展和完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公元前594年,“梭伦为打破贵族对政权的垄断,以财富代替出身作为任官的资格,并且将抽签引入官员的选举程序”[2],让一些拥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平民通过抽签参与到国家政权中来,实现了官员选举中小范围的机会平等,有效地促进了公民政治权利的平等和民主。
第二,克里斯提尼对雅典选举体制和血缘团体进行了改革。他以10个新的地区部落代替传统的4个血缘部落,以每个部落各选50人组成了五百人会议,其成员产生方式由各地区部落先确定合格候选人,在候选人中按人口比例确定的名额由抽签产生。此次改革以制度的形式有效保护了各地区、各部落公民均等的被选举权,民主主体不再局限于贵族和拥有财富的公民,更多的人得到了平等的参政机会。
第三,“公元前487年,执政官不再经过选举,而是像五百人会议成员那样抽签产生……到公元前457年,公民大会便决定可让第三等级公民任执政官,后来又扩大到第四等级,并一律由抽签产生。”[3]更高等级的官职向公民开放,较低等级的公民也可以步入仕途,任官限制条件的降低和权力的下移进一步扩大了民主主体的范围。
第四,伯利克里在改革中规定:各级官职向一切公民开放,并都以抽签方式产生。像执政官这样的最高官职还须从各选区按比例提出的候选人中抽签决定,但候选资格已尽量放宽,不再有等级、财产、资历的限制;十将军制始终保持选举制,其他各级官职和五百人会议成员则在各选区从合法公民中直接抽签产生。在古代社会背景下,这种抽签选官制度为公民提供了最广泛、最平等的参政机会。
第五,抽签选举技术得到改进和完善。雅典抽签选举制中的抽签方式起初只有大豆抽签,后来为了减少选举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及派系斗争,采用新的抽签机抽签,并且“加入了许多巧妙的设计,使得抽签在技术上趋于完善,有效防止了舞弊行为的发生。”[4]
三、雅典抽签选举制度的优越性
抽签选举是雅典城邦创新性的一种选官方法,其丰富了雅典民主政治的时代内涵,具有时代背景下的优越性。
第一,抽签选举制度在理论上实现了小范围内的绝对民主。一个合法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雅典的抽签选举过程中,公民抽签的权利掌握在自己手中,每个公民都有抽签的机会。同样,每个公民都有被选中的机会,而且从概率论的角度来讲,“先抽后抽的中签机会是均等的”[5],每个抽签者被选中的概率也是一样的。从理论上讲,雅典抽签选举制度可谓是达到了选举权方面的民主和被选举权方面的民主,尤其从被选中机会的均等性方面来讲,抽签选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民范围内的绝对民主。
第二,从理论上讲,每个公民都具备为官执政的可能性时,他们的参政意识、主动性和积极性自然而然地被调动起来,所以,“建立在抽签选举基础之上的雅典民主制度能够唤起公民的参政积极性以及培养公民的公共责任感。”[6]
第三,抽签选举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像投票选举那样人为的、感情化的、个人崇拜方面的自主性,因而选举过程不会受到别人声誉、权势、帮派的影响,也有效防止了任人唯亲、荫蔽后代的舞弊行为。抽签技术的改进和短任期制,使富人失去了运用其财富和地位影响操控选举、改变选举结果、族垄断仕途的可能,为普通公民提供了最广泛、最平等的参政机会,极大地提高了穷人的社会地位,有利于实现人民权利的平等。
第四,雅典社会抽签制度的应用,在解决个人纠纷、利益冲突、社会矛盾、政治争端等问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抽签选举制把雅典的民主政治推向了一个顶峰,而雅典的民主政治制度又为雅典社会的高度文明创造了必要条件,促进了雅典科学技术、农业、手工业、工商业经济和文化的繁荣与昌盛。
第五,雅典民主制度中,由抽签方法产生的五百人议事议员、陪审员、一般行政官员、十将军委员会和九执政官任期均为一年,不得连选连任。这种有任期限制的抽签选官制度体现了轮番而治的特色,轮番执政的管理方式否定了政治特权,使雅典难以产生个人专权,实现了权利的平等与制衡。
雅典抽签选举制度具有抽签机会的均等性、抽签结果的偶然性、中选概率的均等性和整体意义上的公正、公平性。抽签选举制度在全体公民范围内进行,实现了多数人的统治和平等民主主义原则,从而具备了公民范围内的高度民主性,体现了主权在民的鲜明特色。
四、雅典抽签选举制度的局限性
雅典抽签选举制度具有明显的政神融合色彩,但任何社会制度都是由人创立的,人的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决定了创造物的局限性。雅典抽签选举制度也不例外,它在民主程度方面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
第一,建立在抽签选举制之上的雅典民主政治制度存在民主范围的阶级局限性和民主主体的狭隘性,是一种奴隶阶级性质的半民主制度。在雅典社会,只有公民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元前431年,雅典全部居民人数约40万人,而享有公民权的人数只有4.2万人,只占全体居民总数的1/10左右。”[7]雅典社会公民的范围有限,奴隶、农奴、边区居民、外邦人和妇女被排除在公民范围之外,所谓的民主只是实现了公民范围内的高度民主,而不是全民形式的民主。
第二,“抽签选举制使得人们不能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公职,忽视了不同公职的特殊要求,不仅不利于人们特长的发挥,甚至相当于剥夺了人们的自由择业权,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8]这种制度实际上是一种政治上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忽略了每个公民在政治才能上的差异和专长,脱离了实事求是、选贤任能、唯才是用的用人原则,是对国家和人民的不负责任,存在着不利于国家职能部门持久、稳定发展和高效发挥作用的潜在危险。
第三,抽签选举制下的公民综合素质被估计得过高。“为避免招阄及普选的任性,尚有一种预防:新官员须受试验……可是试验不在能力或才干;只询问那人的品行及其家族;每个官员更须有祖传的田产。”[9]尽管抽签选中者履职前还必须通过一系列考核,但考核内容都与知识、智慧、思想、技能、经验等综合素质及从政能力无关,而是侧重于考察是否为雅典公民、是否为合格公民(根据城邦道德标准考察)两项。所以,这种选官制度不可避免地让一些综合素质不高、无才无能的人混入了官场。
第四,抽签选举不是人民集体意志的真实表达,只是一种随机性、偶然性的结果,是一种“天意”,无法使公共政治权力(政府)获得正当性、合法性,不能保证重大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决策,不能保证路线方针沿着正确、合法、科学的方向前进。
第五,抽签选举官员轮番而治和任期一年的制度使得官员更替频繁,整个城邦政治处于一种运动的状态,这也构成了雅典社会政治局面不稳定和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五、结语
雅典的抽签选举制度成就了雅典的民主政治,随着抽签限制条件的减少和抽签范围的扩大,实现了多数人的统治和平等民主主义原则,从而具备了公民范围内的高度民主性,体现了主权在民的鲜明特色和雅典公民追求平等权利、崇尚法制的精神,为后世的民主政治提供了历史借鉴。但在奴隶社会中,因奴隶不具有公民权而失去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奴隶阶级的压迫、剥削及民主范围狭小的事实也是存在的,所以这种民主制度又具有不完整性和半民主性,它实质上是一种奴隶阶级性质的半民主制度。因此,只有科学地、辩证地认识雅典抽签选举制在历史上发挥的作用,才能批判性地继承和弘扬民主法治的精神,为人类民主制度的发展提供有意义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