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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非孝批儒的目的、策略和得失
——以周作人作品为研究样本

2018-03-07叶季夏

文化学刊 2018年9期
关键词:文学革命个人主义子孙

叶季夏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2)

一、目的:“养成人的道德,实现人的生活”

1918年到1919年间,周作人发表了《人的文学》《平民文学》《思想革命》《祖先崇拜》等论文,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新文学新道德新文化主张。

周作人提倡“人的文学”,主张“文学革命”。他说,人的文学以人的道德为本。人的道德必须是自他两利的道德,必须承认每个人都有获得自由和幸福的权利。儒家的“纲常名教、忠孝节烈”,把人当作奴隶,妨碍人的自由和幸福,这是非人的道德。我们提倡人的文学,反对非人的文学,必须实行“文学革命”。

周作人认为,文学革命包括文字革命和思想革命。“文字革命是文学革命的第一步,思想革命是文学革命的第二步”,“第二步比第一步重要”。“思想革命”的任务,是非孝批儒。所谓非孝批儒,就是以个人主义为思想武器,打倒儒家的“纲常名教,忠孝节烈”这些“非人”的道德,其目的是“养成人的道德,实现人的生活”。

二、策略:“废去祖先崇拜,改为自己崇拜——子孙崇拜”

(一)采用“祖先崇拜”这个外来词汇,偷换“祭祀”的概念,造成孝道理论的自相矛盾

祭祀是孝道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西方人将中国人的“祭祀”活动用英文表述为ancestor worship,“祖先崇拜”则是对英文ancestor worship的直译。周作人采用“祖先崇拜”这个外来词汇,偷换“祭祀”的概念,达到了两个效果:一是把中国人的“祭祀”活动的解释权交给了外国人;二是在语法上形成了所谓“祖先崇拜”跟“子孙崇拜”的对立,造成了孝道理论的自相矛盾。周作人提出,“我们不可不废去祖先崇拜,改为自己崇拜——子孙崇拜。”周作人把“自己崇拜——子孙崇拜”牵扯在一起,作为“不可不废去祖先崇拜”的两大理由,这并不恰当,实际上,在中国人的“祭祀”活动中,子孙崇拜跟祖先崇拜本是同一事情的两个方面,无所谓此存彼废的问题,而周作人所谓的“自己崇拜”,实质上就是主张个人主义。周作人把西方个人主义当成了文化现代性的唯一标准,以为不符合这一标准的文化就是落后文化,就应该被淘汰。

(二)提出“欠债说”,否定“报恩说”,端掉孝道的理论基石,造成孝道理论的破产

周作人认为,首先,子女之于父母,是天赋的债权人;父母之于子女,并非是恩人而是债务人。“父母生了子女,便是他们(父母)的义务开始的日子,直到子女成人才止。世俗一般称孝顺的儿子是还债的,但据我想,儿子无一不是讨债的,父母倒是还债--生他的债--的人。”其次,“报恩说”要求子女为父母作出牺牲,要求子女对父母尽义务,这不符合自然律。“在自然律上面,的确是祖先为子孙而生存,并非子孙为祖先而生存的。”按照自然律,祖先生了又死,古代的文化来了又去,但人类总在进步,人类的文化也总在进步,所以,我们不必崇拜祖先,也不必留恋古代的文化。

提出“欠债说”,否定“报恩说”,孝道赖以存在的思想感情基础不见了,孝道的理论也就随之破产了。

在非孝批儒的策略运用上,周作人是成功的,可以说是“思想革命”大获全胜。但是在学理上,周作人对孝道有故意的曲解,对孝道的诘难有不实之词。其一,祭祀虽是孝道的重要内容,但祭祀不等于是“祖先崇拜”。其二,祖先为子孙而生存,还是子孙为祖先而生存?这是一个伪命题。实际上,一切的家庭都是祖先为子孙而生存,因为人类建立婚姻家庭的原始目的就是繁衍和培养子孙。提倡孝道,提倡感恩和报恩,并不是什么“祖先崇拜”,也不是什么 “子孙为祖先而生存”,并不违背“自然律”。

三、得失:“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

(一)非孝批儒的“得”:促进了思想的大解放,为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创造了条件

非孝批儒的行动目标,是要“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1]。这免不了受到文化守旧势力的“数典忘祖,刻薄寡恩,无情无义”的指责。对此,陈独秀及时地做出了回应和反思。他说,现代道德的理想和新文化运动的方向,是教人将家庭中的爱情扩大,不是教人将爱情缩小[2]。将爱情缩小,是全盘西化的个人主义的方向;将爱情扩大,是大同主义、世界主义的方向。沿着将爱情扩大的方向,必然走向马克思主义。于是,在新文化运动阵营的内部,原来在反对家族主义和非孝批儒的问题上高度一致的中国知识分子,由此而发生了分化。以周作人、胡适为代表的一部分知识分子,仍坚持个人主义,主张全盘西化;以李大钊、陈独秀为代表的一部分知识分子,迅速转变成为马克思主义者,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积极传播者。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是新文化运动的必然结果,也是非孝批儒的一个意外收获。

(二)非孝批儒的“失”:片面夸大了个人与家族的对立,贬低了家庭在现代社会的价值,破坏了道德生成的文化土壤

非孝批儒的要害,在于错误地理解个人与家庭的关系,片面夸大了个人与家庭的对立,贬低了家庭在现代社会的价值,把家庭视为个人的牢笼,视为个人自由和幸福的羁绊,欲通过否定家庭制度和家族(本位)主义,实现人的解放,达到“养成人的道德,实现人的生活”的目的。这么做,反而破坏了道德生成的文化土壤,这是缘木求鱼的做法。

非孝批儒,把儒家的“纲常名教、忠孝节烈”一概视为奴隶的道德、非人的道德,把忠孝伦理与平等自由人权的价值观对立起来。这种观点,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合理性进步性,但在今天看来,也有一定的理论局限性。忠孝伦理与平等自由人权的价值观的冲突,就其本质来说,是个人与其生活的共同体之间的对立关系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既然个人不能不生活在共同体之中,就不能不对这个共同体承担责任和义务,因此,任何把个人和共同体对立起来,把个人权利和个人对共同体的责任义务对立起来的看法,就都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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