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内外的道德与尊严
——评刘震云的《我不是潘金莲》
2018-03-07姚鸽
姚 鸽
(上海杉达学院,上海 201209)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一部代表作品,小说中的褚慎明说英国有句古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这大概就是对小说题目的一个形象解释。所以,后人也多用“围城”来形容婚姻的现实状态。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这部作品中的主人公李雪莲和秦玉河的关系就是对婚姻“围城”概念的最好解释,李雪莲与秦玉河在“道德”与“尊严”中相爱相杀,使他们的“围城”故事愈演愈烈。
一、李雪莲与秦玉河的“围城”纠葛
李雪莲和秦玉河的纠葛源于意外怀孕。丈夫秦玉河是化肥厂的员工,这个非法二胎会让秦玉河的一切都化为虚无。因此打胎便成为唯一选择,但李雪莲躺在手术台上,肚子的一动使改变了主意,她决定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于是选择假离婚。离婚后,一人一个孩子就不算非法生育了,然后再各自带着孩子复婚。[1]然而李雪莲这个单纯的妙计使她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使孩子生了,也不能复婚了,因为秦玉河和县城开发廊的小米结了婚,并有了孩子。就这样,李雪莲将自己与秦玉河的“围城”拆了,并走上了复仇之路,然而李雪莲在新婚晚上承认和前男友发生关系的事一直存在秦玉河心底,所以秦玉河称李雪莲是潘金莲。[2]这一说法使李雪莲觉得离婚真假不重要了,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她走上了上访之路。
二、人性与政治:“围城内”的道德尊严
《我不是潘金莲》交代的李雪莲与秦玉河“围城内”的内容较少,但这一部分却是整个主题事件的前提背景。其“围城内”的生活也是普通夫妻的幸福生活:
“……我得把他生下来。”
“不能生。生下他,我就被化肥厂开除了。”
……
“这主意(假离婚)是好,但也不能因为孩子,咱俩就离婚呀。”
……
“你肚子里不但藏着一个孩子,还藏着那么多花花肠子,我过去小看你了。”[3]
因为工作会想到打掉二胎,为了二胎暂时割断婚姻关系。潜在的人性道德意识让他们反复地衡量生活与工作,最后是人性占了上风,决定将二胎生下来,然而假离婚的欺骗手段却又丧失了道德,对道德、尊严的追求及其缺失在“围城内”表现得淋漓尽致。
莫言在《蛙》中也谈到了农村计划生育这一话题。同样作为生命孕育与不可孕育的题材,刘震云让《我不是潘金莲》的主人公从另外一个角度解决这一问题。当人性与中国特定时期的政治政策相冲突时,人性深处的利我性便会更强大,同时代的人会更有感触。所以说,《我不是潘金莲》虽然不是一部政治性小说,但传达的主题是面对人性、生活和当下社会的。
“围城内”突显的道德尊严的焦点在维护夫妻二人共同的道德与尊严上,无论其追求与缺失是否被大众接受,但至少是李雪莲与秦玉河共同的决定与选择,因此也是幸福与甜蜜的。
唯一不足之处在于,李雪莲与秦玉河的出发点:为了二胎而假离婚,然而结果却忽略二胎而处理假离婚问题,道德与尊严再一次面临挑战。从人性的角度来说,生命高于一切,面对这一新生命的到来,秦玉河不管不问,并抛弃妻子,自私自利。然而作为母亲,李雪莲也对无辜的生命憎恨不已,甚至在复仇道路上越走越远,已然忘记了初衷:
“一时杀不着秦玉河,李雪莲便把气撒到了两个月大的女儿身上。女儿正在哭,一巴掌下去,把她扇的憋了气,不哭了。”[4]
因此,虽然小说对“围城内”的生活提到的不多,但主人公道德与尊严面临的挑战与矛盾却显现在字里行间。
三、带着伤痛画圆:“围城外”的道德尊严
“《我不是潘金莲》讲述的就是一个农村妇女为生命寻‘圆’的故事,开拓了描写当下农村女性追寻生命尊严的题材。她们不仅要衣食无忧地活着,更要有尊严地活着。”[5]这里的“圆”指的是李雪莲作为女性追求的“大我”,女性常常被认为是弱者,面对困境会选择逃避,而李雪莲偏偏要证明自己,最主要的是寻找作为人的尊严,这在旁人看来纯属折腾瞎闹,但对于李雪莲本人来说却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意义,为了实现潜意识里的“大我”,李雪莲不惜一切努力试图将这一“圆”画得更完美。
“围城外”的初始阶段,李雪莲为了证明真离婚是假离婚,证明假离婚变真离婚这一环节,单向思维地试图改变为了二胎和秦玉河的“假出围城”这一行为,再“进围城”证明自己的婚姻。只要画好这一笔后,李雪莲的内心就完美了,“大我”也就实现了。在这一尊严的至高点,她要潇洒地名正言顺地“真出围城”,离开负心的秦玉河,最终完成“围城”的“走出—走进—再走出”,达到自我尊严的实现。
然而这并不简单,寻求尊严的过程荒诞离奇,更重要的是多次与道德冲突纠缠。在冲突面前李雪莲牺牲了道德,舍弃了初心——“带着伤痛画圆”。比如在“围城外”,为了追寻尊严,其第一步选择“快刀斩乱麻杀了秦玉河”,找到弟弟李英勇,但李英勇却开溜了,再找到“杀猪的老胡”,这时的道德缺失处于思想层面:
“老胡,咱俩关系咋样?”
老胡眼中放了光:“不错呀宝贝儿,你买肉哪回吃过亏?”
……
李雪莲:“你帮我打人,我就跟你办那事。”
老胡大喜,上前就搂李雪莲,手上下摸索着:“宝贝儿,只要能办那事,别说打人,杀人都成。”[6]
面对外形强大的秦玉河,李雪莲的思想开始有所转变,愿意违背道德牺牲自己的肉体寻回尊严。
而后,李雪莲决定找回尊严和摆正事理,于是进入了“围城外”的高级阶段。李雪莲不惜一切地层层上访要求得到重视,然而却事与愿违。当李雪莲想坚守道德,渴望秦玉河也坚守道德不昧良心,找到秦玉河再次让他证实当初的离婚是假离婚时,而秦玉河“你是潘金莲”的回应彻底将她的道德幻想击得粉碎,矛盾的再一次升级使“围城外”的纠葛更上一层。
行贿、静坐、主动精心打扮牺牲色相换取老胡帮她杀公职人员等一系列情节都突显了李雪莲为了挽回自己的尊严不顾一切。“仇夫的怒火集中体现在其‘离家’行为,李香莲和女儿关系疏离,没有任何亲密交流,长期离家进京上访。”[7]为人母,李雪莲也是悲痛的,这些身心的伤痛只为了寻回自尊。然而这自尊来源于夫妻关系的嫌隙,更来源于外部的评价体系。
四、走出“围城”却走不出自我
《我不是潘金莲》更值得关心的是那个在“围城内外”不顾道德缺失,带着伤痛为生命的尊严画圆的李雪莲。“婚姻”“爱情”主题常被提及,走出“围城”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态,然而走出自我却形态种种。李雪莲看似走出“围城”,但始终画地为牢,走不出自我。
“自我的婚姻之牢”可以说是这部小说最显眼的“牢”,看似通过假离婚走出了“围城”,但李雪莲的自我内心实则并不想走出,在后续证明自己婚姻的过程中,丈夫秦玉河的身心早已完全走出,使得李雪莲在无奈之下又要找回爱情的尊严。李雪莲看似独立、坚贞,其实内心脆弱、不堪一击。
“自我的信念之牢”是李雪莲最无奈的“牢”,为了证明自己的婚姻、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的清白,李雪莲抛弃了一切,在上访之路上一头扎到底,但却忘了自己还是一个独立的个人,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浑身上下均是“入世”的细胞,却少了“出世”的情怀。
“自我的命运之牢”是李雪莲无法改变的“牢”,作为柔弱的女性,李雪莲的命运似乎更弱势。小说中出现的大部分人物都是男性,然而没有一个男性能发自内心地拯救她、协助她,包括自己的亲弟弟,有的看似伸手援助却是别有用心,比如杀猪老胡、赵大头,尤其是赵大头可谓是对李雪莲当头一棒。[8]出现的极少的女性是温暖的,比如看厕所的妇女[9]、孟兰芝[10]。这说明,男权社会环境下李雪莲有注定逃不脱的命运。
[1][2][3][4][6][8][9][10]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6.12-15.65-71.14.14.9-11.228-230.15-16.26-27.
[5]孙伟.评刘震云的《我不是潘金莲》[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3,(3):32.
[7]王颖.论刘震云小说的仇恨意识:恶魔表征与仇恨归因——从《一句顶一万句》到《我不是潘金莲》[J].文艺争鸣,2015,(5):18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