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中叛逆女性形象的文化解读
2018-03-07王理超
王理超
(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
一、传统文化中的女性地位及女性形象
自母系氏族社会后,处于传统社会文化支配地位的一直是男性,而女性则必须适应男性文化的要求。反映在文学作品里,女性也总是以一种被压迫、被约束的形象出现。
(一)先秦时期,“男尊女卑”的观念已经被社会价值判断所认可,而女性形象在文学作品中曾被视为与小人同列。可见,在先秦时期,女性在社会文化中已经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她们的形象被异化、遭偏见。
(二)秦汉时期,以周礼为核心的儒学得到了进一步的以法令形式进行的推行。此时的文学作品中,女性的形象表现为男权统治下无辜的牺牲品。如《孔雀东南飞》中端庄淑惠的刘兰芝。由此可见,秦汉时期,封建统治者强化了男权意识对女子的支配。
(三)唐宋时期的封建传统文化发展到了鼎盛阶段。唐代社会风气宽松,但女性并未摆脱附庸的社会地位。以唐传奇中的女性形象为例,她们中多是风流士子排遣寂寞的对象,如《会真记》中张生对莺莺的“始乱终弃”被认为是“善补过”。而宋代理学把传统儒学对女性的规范延伸到女性的精神世界,它要求女性视贞节比生命更为重要。
总体而言,元代以前,由于封建传统文化统治的逐步加强,女性始终在男权统治的阴影下生存,即便在文学作品中,也扮演着男性附庸的角色。
二、元杂剧中叛逆女性对女性形象的创新
元代以前,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多为柔顺,即便有复仇的作为,也仅限于超现实的做法,如《霍小玉传》中霍小玉遭欺身死后化为厉鬼,“使君妻妾,不得安宁”[1]。而到了元代,元杂剧中所塑造的女性形象则显示出叛逆的新质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挑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元杂剧中塑造了一批叛逆果敢,勇于追求自身幸福的女性形象。元杂剧的大量剧目描写了青年男女无视封建礼教,反抗父母,爬墙跳窗,私下幽会的故事。剧中的这些女性不甘于受封建家长的摆布,敢于追逐自主的婚姻,她们忠于自身的意愿,体现了鲜明的反叛精神和主体意识。如《墙头马上》中的李千金,身为大家闺秀,却与墙头一见倾心的裴少俊月夜私会,甚至与之私奔到裴家后花园同居七年。她可谓是直接、正面地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发出挑战,是元杂剧中叛逆女性形象的典型代表。又如《西厢记》中的崔莺莺,她本与表兄郑恒有婚约,但在寺中遇到情投意合的张生时,她没有顾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弃郑嫁张,同样显示出女性叛逆的性格新质素。
(二)反对“女子无才便是德”。元杂剧中还有一批富有胆识,敢作敢为的女性。她们少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用自己过人的才能与胆识与恶势力斗争,誓要摆脱任人摆布的命运。例如《赵盼儿风月救风尘》中,妓女赵盼儿为解救失足落入火坑的好姐妹谭记儿,勇敢地智斗贪财好色的阴险淫棍周舍,她不受“女子无才便是德”思想的愚弄,大胆地利用自己的才能救姐妹于水火,体现了女性叛逆的性格特征。这些女性“离经叛道”的举动无疑是对封建传统礼教的有力挑战,从她们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与元代以前女性形象不同的、女性强烈的叛逆精神与自主意识。
(三)蔑视“一女不嫁二夫”。元杂剧的作家们还塑造了一批冲破贞节观念的叛逆女性形象,她们对节烈观念极为淡漠,不仅“休夫”,还要再嫁,体现了反传统封建道德的勇气,亦是元杂剧中叛逆女性形象的一类典型。例如《救风尘》中的谭记儿不愿过寡居生活,要找个知重她的人嫁了。这些女性群像都敢于从根本上否定“一女不嫁二夫”的妇女信条,实现对自身的解放,这在封建传统文化的背景下无疑具有进步意义。敢于突破传统的窠臼是这些叛逆女性形象的闪光之处。
三、叛逆女性形象产生的文化因素
(一)文化的碰撞——草原游牧文化的加入。元代文化在传统文化体系中具有特殊性。元朝时期传统的中原农耕文化与北方民族草原游牧文化产生了大范围的冲突与融合,这使得元代的文化环境较历代而言变得宽松。这为元杂剧作品中出现离经叛道的人物提供了有利的社会文化环境。“元杂剧的繁荣不是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产物,恰恰是在传统文化猝然断裂的缝隙间茁壮而出的。”[2]如此,便很好地解释了个性反传统的叛逆女性形象缘何在元代粉墨登场了。
(二)文化的主体——文人心态的改变。元代文士的社会意识与前代相比有着极大的不同。蒙古铁骑在踏破传统的儒家文化环境的同时,也给予了文人“高度的思想自由、精神自由、创作自由。”[3]宽松的文化环境下,作为文化主体的元代士子的个人意识渐渐产生,他们的心态不受儒家传统伦理纲常的束缚而变得更为自由,于是在元杂剧的创作中,推出众多个性张扬、无视节烈的女性形象,展示她们的追求与抗争。传统文人试图张扬女性人格意识,如此,叛逆的女性形象便在元杂剧中应运而生。
(三)文化的受众——观众审美趣味的变化。创作元杂剧一度成为元士子谋生的手段,作为一种商业演出,元杂剧必须迎合的审美趣味,因此,作为文化的受众,观众的审美趣味催生了元杂剧叛逆的女性形象。观众这一群体的思想意识表现出了很多与儒家正统思想背道而驰的方面:“儒家重名节,市民重享乐;儒家提倡以理节情,市民欣赏以情抗礼;儒家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市民则看重情与欲的满足与宣泄。”[4]正是这种与传统不大相同的审美趣味才呼唤出了叛逆女性形象。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在元杂剧之前仅仅具有模糊的女性意识特征。元代以来女性主体意识得到空前张扬,元杂剧中的女性人物因反礼教的面貌、叛逆的精神和崭新的道德观念而具有独特的风采。她们张扬的个性背后,给予支撑的是元代特殊的文化背景。可以说,元杂剧中叛逆的女性形象是元代文化自由的缩影。
[1]李昉,等.太平广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1.34.
[2]高益荣.元代的文化精神阐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129.
[3]周贻白.中国戏剧史长编[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223.
[4]程国赋.唐代小说嬗变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