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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十年书学研究之楷范
——丛文俊的书法史学成就

2018-03-07王力春

文化学刊 2018年2期
关键词:书法史书体学术

王力春

现代学术意义上的书法研究,中兴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三十年来,伴随着高校书法硕士和博士招生的扩大,以及当代书法创作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书法研究也逐步走向全面和深入,分工的细化与研究者层次的提高,使书法研究朝着专业化和学科建设的方向迈进。蓦然回望,最初的那些草创之作和其间某些人的炒作已渐次退出学术舞台,而一批积学深厚者,正以其严谨的学术作风、过人的学术水平和旺盛的学术精力,营造着当代书法研究的新局面,他们的治学态度和思想方法影响了和正在影响着新一代的书法研究者。丛文俊先生就是这样一位厚积薄发的学者,近些年在各种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十余部,其书法研究成果与学术地位已为学界所公认。丛先生的书法研究领域极为广泛,其深广之程度常让人有不能望其项背之慨,故莫若窥其一隅。有鉴于此,本文仅探讨先生之书法史学成就。

回顾三十年的书法史研究,丛文俊先生的建树是十分突出的,其成果突出体现在博士论文《隶书体研究》、专著《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揭示古典的真实》一书所收录的二十余篇书法史研究论文等著作中。现择其要者,析为四类,对他的书法史成就和学术特色述评如下。

其一是书体研究。

丛文俊先生对书体的研究,始于他的学生时代,首先关注的是隶书。其硕士论文《隶变研究》和博士论文《隶书体研究》,奠定了他在文字学界的学术地位,也是他此后将学术重心转向书法研究的拐点。其选题之初衷,源于他敏锐地看到了隶变是古、今文字的分合点,学界关注甚众但舛谬最多,急需理清头绪,以正本清源。他在研究中,首先所做的工作是建立一套科学的字体考察标准,抽绎出体和式两个方面,以此来考察隶变的成因和隶书的名实问题,纠正了学者们的诸多模糊认识。他指出:“隶变有三种因素占主导地位,即笔划方向、笔顺、笔划连接方式,它们是隶变以笔划部件式变革为本质特征的第一层次的内容,而笔法、笔划连接及组合位置是第二层次的内容,体态和字式是被动的第三层次的内容。层次是构成变化的活性因素,后一层次是被动变化的惰性因素。”*引自《论隶书一兼说隶变的早期特征》“分析”部分最后一段,文载《揭示古典的真实》一书。之后,再对隶变及隶书的正体化作深入探讨,与以往的研究不同的是,他注重了这一问题的动态分析,始终以书体演进为主线,并创造性地提出了被已往文字学家所忽视的书写性简化问题。丛先生认为,“隶变的书写性简化是独特的、一直被忽略的简化形式,它同样广泛存在于古今文字之中,只是在隶变中表现最强烈、最典型、最集中,效果也最明显”,“书写性简化是所有用字者在下意识中进行的一种文字简化,具有普遍性;它字形的改造,在书体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往往表现为局部的,而如果累积至书体演进状态,则表现为普遍性”。*丛文俊《隶变与隶书体研究》提纲第五章第二节,吉林大学1991年博士论文。在此基础上,又以秦简为例,并参照秦汉间的诸多文字遗迹,钩稽相关文献记载,对隶变的基本形式及其与文字简化、偏旁分化、偏旁混同的关系以及隶书体的样式等诸多问题,进行了具体详细地分析。在发抉其学术价值的同时,也触及到了先秦和秦汉书法史的方方面面的学术前沿问题,从而为他此后的书学研究奠定了至为重要的基础。《论隶书——兼说隶变的早期特征》《论“善史书”及其文化含义》《汉唐隶书通论》等文章,便是与他隶书研究紧密相关的几个子课题。

丛先生所建立的字体考察标准,在古代书体研究上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正是在这一科学方法的支撑下,他继隶书研究之后,又撰写了《籀文考述》《鸟凤龙虫书合考》《论缪篆名实并及字体的考察标准》诸文,结合史实和传世书迹对其名实和特征逐一考辨。《论“善史书”及其文化涵义》一文,对“史书”的涵义和秦书八体的名实进行了考辨。关于北朝则有《魏碑体考论》一文,更多地侧重从笔法特征和习见文献入手考察,能发人所未发。在书体研究中,先生多有发明创见。如根据确凿的证据和独到的分析指出,史籀即西周《鼎》铭文中的史留,小篆乃程邈所创而非李斯,缪篆之本义乃“绸缪之象”,鸟、凤、龙、虫书各有实指,写经与魏碑体具有共性和亲缘关系,等等。他将古代书体分为正体、草体和装饰书体三大类,关注到了前期书法史中装饰文字大量存在的客观事实,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拓宽了书法史研究的领域。如《“战国鸟书箴铭带钩”年代质疑》一文,即是通过对战国鸟凤龙虫书和后代杂体书的多方面考证,雄辩地驳斥了旧有的“战国说”。又如他对商周时期的象形装饰文字、春秋战国时期的鸟凤龙虫书、汉代的尚方大篆和填篆等美化装饰性书体的研究,均为填补空白之作。此外,他还对当代书坛中将书体笼统划分的情况加以批评,如《论“民间书法”之命题在理论上的缺陷》《从“非自觉书法”质疑说到书法史研究的若干问题》二文,体现了其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格。

其二是古文字书法研究。

丛文俊先生由本科到博士读的分别是考古学、汉语言文字学、古文字学专业,之后又从事文献学的整理与研究工作,游学南北,拜谒名师,涉猎广博,为其今后从事古文字书法研究奠定了扎实的学术基础。《揭示古典的真实》一书所收的关于秘书三阁、弋射、《诗经》农事诗、“副笄六枷”、古文字“京”“三德”和“道艺”等问题的考辨,便是明证。另一方面他又善书大篆、小篆、古文等诸多书体,从而在相关的研究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他首先由文字学理论出发,对汉字书法美的源起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关于艺术的起源有诸多说法,他认为从外因来看,书法美最初的形成与人类早期的宗教活动和人文精神密不可分。《象形装饰文字:涂上宗教色彩的原始书法美》一文,首次从书体与书法艺术的角度对商代晚期至西周中期流行的族徽文字进行考察,揭示了它的宗教含义和艺术品质。而从内因来分析,他认为书法美的产生根植于汉字的造字方式,造字伊始的象形实质上已近乎象征,象形字中的非物象成分使文字形体从一开始就具有了可供提出美的基本素质,当书写美经被发现并确认之后,线条便逐渐摆脱被动仿形和无序状态,取得日益扩大、相对独立的审美价值。《论古汉字形体的联想特征与组合原理》《论古文字书体演进的字形基础》二文就此进行了具体的论述,驳斥了“文字画”“书画同源”诸说的片面性;《错误的联系于姜澄清(论八卦为书法形质之祖》一文的商榷》一文则彻底否定了书法起源的“八卦说”。

循着书法美产生与发展的轨迹,他对古文字书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研究中,以“篆引”为中心,全面论述了从象形字到大篆的图案化、符号化过程的必然性和发展线索,把作品风格的考察纳入到书体演进的轨道中来,从而结束了以往评述商周书法史时只能罗列作品、臆解现象的局面,使其进入到了学术研究的层面。“篆引”的概念,是他根据《说文》称篆为“引书”而提出的,“篆”代表结体的图案化特征,“引”代表转引仿形、内敛外放的用笔。以“篆引”为标尺,丛先生对象形字、大篆、六国古文、虫书、小篆等书体分别考察,勾勒出了一条“仿形一准仿形一准仿形简化一准仿形美化一图案化仿形”的古文字发展线索,进而总结出古文字书写的三种笔法,即古文笔法、篆引笔法和简化篆引笔法。这不仅为众多芜杂的古文字遗迹梳理出头绪,而且对当代的篆书创作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在对古文字研究的过程中,丛先生采取了分期与分域研究相结合的做法。分期研究主要是抓住时代特征,最初关注的是象形字、甲骨文,之后撰写了《商周金文书法综述》,然后《春秋战国金文书法综论》,次第展开,既高屋建瓴,又鞭辟入里。分域研究主要是抓住地域特征,突出体现在对春秋战国书法的研究上,他受王国维《商周制度不同论》等学术思想的启发,从地缘政治与地域文化入手,以国为别,对楚域、齐鲁、三晋、秦地的文字分别加以剖析,注重它们之间的区别、联系、影响和变化,求异存同,进而提出令人信服的结论。这种做法,实开中国早期书法史研究之先河。

其三是汉唐书法研究。

在对隶书及古文字书法进行深入研究之后,丛先生的目光开始投向汉唐更广阔的空间。其做法有二:一是结合考古学的成果和学术方法,关注出土遗迹并进行全面考察;二是从文献和书论出发,以文化为视角,对汉唐书法史进行整体把握。而这两种做法,往往又是交叉或同时采用的。例如,《包头汉幕出土残碑散考》《关于高句丽好太王碑文字与书法之研究》《北魏崔宣默、崔宣靖墓志考》《颜真卿(钱唐丞股君大人颜氏碑〉拾遗》等文章,以碑文补释、文字考释等个案考证为主,辅以书法考论、书迹学术价值分析,以点带面;而《论“善史书”及其文化涵义》、魏晋书法史与《兰亭》研究系列文章、《北魏崔、卢二门楷法盖测》等,则以时代书风书貌入题,而辅以文字遗迹为证,以面驭点。在诸文中,以《关于汉代出士金石砖瓦文字遗迹之书体与书法美的问题》和《关于魏晋出土遗迹的性质与学术意义的分析》二文最为恢宏,点面相合,洋洋洒洒,实有“囊括众殊,裁成一相”之气象。

关于汉唐书法史,除了前文所言的隶书与装饰书体的研究成果外,先生尚有颇多建树。例如,在汉代方面,考证了“史书”泛指古今各种书体,是汉代文字政策的产物,并深刻剖析了“善史书”风气所代表的古代文字观和中国文化精神;对汉代出土金石砖瓦文字遗迹之书体进行了全面的考察,提出了“尚方大篆”和“旧体铭石书”的概念,并对各种装饰性书体进行了深入研究。又如,在魏晋南北朝方面,考察了锺繇的三体书、魏晋间的书法风尚以及各种出土遗迹,从而论证了《兰亭》伪作说错误的必然性;将《好太王碑》定性为处于边远地区的旧体铭石书,并对其摩崖书法特征进行了分析;考论了魏碑体和崔卢二门楷法的渊源与特征,指明崔卢二门的书法传承与魏碑体的形成是两条颇不相同的线索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丛文俊先生的书法史研究成果集中在先唐时期,但因为有了主讲十年中国书法史的经历,使他对有唐以降的书法史亦常有过人之见。例如,他以宋代市民思想为切入点,找到了宋代书法史发生重大转折的关键原因;他十分关注元明时期的帖学传统与书法范本,从而为元明时期以赵、董为代表的主流书法风尚的成因找到根据:他站在学术立场,以釜底抽薪的做法,对清代碑学进行了彻底的批判;等等。

其四是总论中国书法史。

古人论史学家要有史学、史才、史识,丛先生在书法史研究中则做到了考、史、论三结合。相比与前面所述的研究来说,他为七卷本《中国书法史》所作的总论(后来充益而为《书法史鉴》一书),更能体现他的史才、史识。在总论中,他创造性地把中国书法史的结构概括为一条主线、前后二期、三个阶段。一条主线指中国书法传统,它是书法史的灵魂所在,先生有专文《论书法艺术传统》,从正体及其泛化、楷模传承、诸体兼善、传统祖系四个方面对传统进行剖析。前后二期的书法史划分颇有创建,前期由先秦至东晋,书法附于书体演进,后期由东汉至清,宋元明清,体现了“翰墨之道”的书法风格变迁,东汉至东晋则兼乎二者。二期划分的史学意义在于,它避免了以往以书体自觉为标准的二分法的不科学性,注重了不同书体的区别和书体自觉的渐变性,《从“非自觉书法”质疑说到书法史研究的若干问题》一文曾有详细的辨正。三个阶段指服务于宗教的特殊符号阶段、以书写美体现礼乐文化阶段、翰墨之道兴起阶段,体现了由商到周再到汉代以降文字与书法共同发展的的轨迹。这种做法,大大优于以往书法史惟以各朝代作品罗列的风格史倾向,彻底改变了“先秦书法无史”的窘况,也为“中国书法三千年”的说法提供了理论依据。

丛先生在总论书法史时,从书家系列、作品系列、技术系列、审美系列、观念系列、理论系列等多个角度,对书法传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时有精辟之论。这里仅举一例:近作《晋书妙在字外与唐书功在字内说论析》,提出了“晋唐笔法二系说”,认为晋字用笔凌空取势,一拓直下,美在天然,妙在笔墨之外,而唐字用笔大都平移纸上,法从形质,笔意多失,故功在字内。用这种创见衡量各代书家书作,可以说无不中的,这对理解古代书法极具指导意义,同样对于当代书坛学习古法亦必将有所启发,理论之指导实践,于此可见一斑。

上面对丛文俊先生的书法史学成就作以简述,应该指出,书法史研究仅为其书学成就之一方面。此外,他就还有很多学术成果,涉及对古代书论的解析与考评、对古代书法理论结构与书法理论史的研究、对中国书法批评体系的建立、对中国书法文献学体系的建立、对古代铭刻学的研究、对当代书坛的研究、对书法研究方法的研究等等,其成果之丰硕、思想之鸿博,实非小文所能涵盖。先生虽年近古稀,但仍然每日笔耕不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他包揽了中国书法最高奖的理论奖、教育奖、艺术奖,这在当代书坛是绝无仅有的,从其严谨的学风和刻苦的精神来看,这些成就的取得也可以说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作者系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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