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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式治理:内涵与功能

2018-03-06徐卫华

天府新论 2018年2期
关键词:调研中国共产党政治

徐卫华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治理理论在1990年代的兴起,近20多年来,国家治理已然成为理论界和实践家们关注和探讨的重要议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体目标,是对过去35年中国改革发展内在逻辑的提炼、总结与升华,更是对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国家治理走向的全景式规划与设计。迄今为止,有关国家治理的全部社会科学努力,大都围绕中国发展(尤其是1978年以来)的经验与教训、成就与困境等问题展开,集中探讨国家治理的特征、内涵、方法与模式,从而涌现出了一系列富有生命力的研究框架与概念。

2004年5月,在一次题为《北京共识》的演讲中,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雷默(Joshua Cooper Ramo)首次提出“如何使一个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立足的三个原理”,即所谓“北京共识”(The Beijing Consensus)*“北京共识”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大胆试验,求变创新;二是超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衡量尺度,追求可持续发展;三是发展不对称力量是应付复杂安全环境的最有效办法。约书亚·库珀·拉默:《北京共识:提供新模式》,李丽编译,《环球时报》2004年5月31日第18版。,对过往20多年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就与经验进行分析。必须承认,雷默赋予这一概念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中国改革与发展的一些重要面相。但“北京共识”作为一个与著名

的“华盛顿共识”相承接与映照的概念,其政治意味远高于学理价值。*一些论者认为,“北京共识”一方面是对中国发展成就的肯定,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西方对中国不断增长的国际影响的某种隐忧。尤其是,这一概念本身隐含着把中国经验上升为“共识”并如“华盛顿共识”一样向外兜售和推广的主张,因而值得警惕。郑永年:《切莫夸大“北京共识”》,(香港)《信报》2005年2月15日;韦伟强:《“北京共识”与中国模式的分野》,《长白学刊》2008年第5期。此后,作为“北京共识”概念的替代,“中国模式”开始成为国内学者热议的焦点,各方观点纷呈,分歧较大。主张“必用”者意在凸显“中国模式”有别于传统西方现代化模式的一面,致力于构建关于“中国经验”的全新话语与理论解释;主张“慎用”者在承认中国发展模式的独特性的同时,又保有一份对西方思维接受尺度的戒惧与顾虑;主张“不用”者则认为中国发展并不存在所谓的“模式”,而仅仅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发展方式。尽管就如何看待“中国模式”这一问题上至今仍是仁智互见,但在深层次上,这仍然是一个如何在西方文明的映照下看待、思考和分析中国发展的成就与困境、经验与教训的问题。

与着眼于“模式”构建的“北京共识”、“中国模式”等宏大框架相比,那些致力于提炼和把握中国国家治理的核心特征与内在逻辑的描述性或分析性概念则更具说服力。近年比较有代表性的如荣敬本等人早在1997年基于对河南新密县乡两级人大制度运作机制的考察后提出的“压力型体制”*《县乡人大运行机制研究》课题组:《县乡两级的政治体制改革:如何建立民主的合作体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7年第4期。、周飞舟的“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周飞舟基于1994年税费改革前后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考察,发现基层政权与农民的关系从过去的汲取型转变为更为松散的“悬浮型”。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渠敬东等人的“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渠敬东等人从一种由政治经济学生发而成的社会学视角,经由对中国30年改革历程的考察后认为,改革前的总体性支配权力在改革后逐步为一种技术化的治理权力所替代。渠敬东,应星,周飞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项目制”*渠敬东将项目制视为一种能够将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各层级关系以及社会各领域统合起来的治理模式。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曹正汉的“上下分治的政治体制”*曹正汉认为,中国治理体制的特征是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治官来达到间接治民的目的,形成所谓“上下分治的治理体制”。也就是说,中央政府主要执掌选拔官员的权力,以及监督、考核和奖惩官员的权力,至于实际管治各地区民众的权力,则交给地方官去行使,只要地方官不违背中央政府所定大政方针,均可以因地制宜行使治民权,灵活处置所管辖地区的民众事务。曹正汉:《中国上下分治的治理体制及其稳定机制》,《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1期。,郑永年的“行为联邦制”*在郑永年看来,中国的“行为联邦制”乃是立基于行为主义的意义之上,是一种相对制度化的模式,它包括了中央和各省之间一种显性或隐性的谈判。谈判中的一个要素是:各省得到的某种利益是制度化的或特定的。而作为回报,省级官员们保证,他们将代表中央以特定的方式做出行动。郑永年:《中国的“行为联邦制”:中央—地方关系的变革与动力》,邱道隆译,东方出版社,2013年,第28-62页。,周雪光的“帝国的治理逻辑”*周雪光着眼于中国大历史脉络,以黄宗羲定律现象为线索,提出“委托与代理”(帝国治理的组织安排)、“正式与非正式”(帝国治理的制度安排)、“名与实”(帝国治理的转化机制)三对概念来概括中国帝国的治理逻辑。周雪光:《从“黄宗羲定律”到“帝国的逻辑”:中国国家治理逻辑的历史线索》,《开放时代》2014年第4期。,周黎安的“行政发包制”等。这些概念的提出者,主要来自传统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专业领域。他们立足当代中国的治理现实,致力于解释当代中国复杂的治理实践,但由于概念分别基于各自学科的问题意识、理论范式以及案例经验,因而其学理基础与内涵侧重也十分迥异,较之前述的宏大框架,其学理基础也更为坚实,概念本身的解释力也更强。

必须指出的是,上述框架和概念大都从一种整体论的视角出发,以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为对象,致力于对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格局、互动关系与实践逻辑进行描述与解析,往往表现出宏大的理论抱负和宽广的研究视野,对于理解和解释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与政治运行过程中的一系列复杂现象和问题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认知框架与理论工具。但是,这些框架和概念在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作为解析对象的同时,通常并未对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予以特别的理论关注,而是理所当然地视其为理论叙事的背景和前提,对中国共产党自身在60多年治理实践中具有独特意义的面相往往缺少关照和把握,从而忽视了对执政党自身特性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关联性研究。笔者认为,中国共产党的调查研究或可成为我们提炼和把握其执政独特面相的一个重要突破口。2011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视调查研究,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做好领导工作的重要传家宝*习近平:《谈谈调查研究》,《学习时报》,2011年11月21日。。受此启发,本文提出“调研式治理”这一概念,旨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有关调研之话语与实践的考察,提炼和把握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治理方面的某种独特性,从而力求深化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实践及其特征的认识。需要说明的是,“调研式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一种描述性(descriptive)概念*描述性概念,也称为实证性概念(positive),通常用来描述一个客观事物的实际状况(what is)。燕继荣:《现代政治分析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30-131页。,其解析对象不在于宏大的中国国家治理实践,而更侧重分析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执政实践。

在研究进路方面,本文首先将中国共产党的调研实践置于近现代以来的大背景中进行简要考察,特别是将马克思主义学派的调查研究与20世纪初期以降中国的其他两类调研实践加以比较,进而获得对中国共产党调研实践独特性的初步认识。接下来,本文将基于现代治理理论的基本要素,考察中国共产党调研实践与现代治理理论的契合状况,并尝试提炼“调研式治理”的内涵。在此基础上,本文将着重分析中国共产党独具特色的调研式治理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所发挥的实际功能,以期推进我们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实践的进一步认识。

二、作为一种政治实践的调研

广义的调查研究,作为一种人的主观思维对客观世界的把握方式,几乎与人类文明史相伴始终,是人类诸多实践中起源较早的一类活动。《尚书·禹贡》中“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的记载,即应属于中华文明早期的调研实践。*徐卫华:《调研及其政治话语的兴起:1930—1942,以毛泽东的调研文本与实践为中心》,《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有论者认为,《易经》记载的“结绳”之举,可以说是最原始的调查统计活动。参见曹堂哲:《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6页。另有论者曾就现代统计与社会调查在中国的兴起之间的历史关联进行了考察,认为中国最早的统计应该发生在殷商,甲骨文中的“登人”记载为其明证。这说明统计方法自殷商时期即与社会调查相关联。黄兴涛主编:《清末民国社会调查与现代社会科学兴起》,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3页。此后,历经四千多年的文明演进与发育,直至1840年代西风东渐前夕,传统中国的调查研究始终是作为统治者掌握国情和治理国家的一种工具*曹堂哲:《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6页。,大致属于“有方法而无理论”*需要指出的是,当我们指出传统中国调研“无理论”时,并不否认它仍然是某种指导思想下的产物。从上古的重民思想,到启自先秦的无神论,再到北宋肇始的“实体达用之学”,都曾是不同历史时期调研实践的指导思想。尤其是所谓“实学思想”,刺激并产生了中国的社会调查行为,但相对较为系统的调研理论始终阙如。即便是晚清开展的统计型调查,虽不乏专业性,但几乎所有调查都缺乏对考察对象的深入分析,因此仍属于一般的传统意义上的统计调查。直到民初以后,依赖调查者的学科背景和调查领域,如人口学调查、社会学调查等,调研才逐步具备了理论支撑。有关这一点,可参见范伟达、王竞、范冰:《中国社会调查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8页;黄兴涛主编:《清末民国社会调查与现代社会科学兴起》,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26页。至于个别论者针对我国古代调研所作出的类型划分,如行政型、改革型、学术型、文艺型、应用型社会调查等,其基本依据乃是调查主体的职业或调查目的,而并非对古代调查实践本身的进一步分析。即便是该论者所谓的“学术型社会调查”,亦大致属于我国古代的“实测之学”(“质测之学”或“格物游艺之学”),同样不出“有方法而无理论”这一基本判断。参见水延凯:《古代社会怎样搞调查》,《北京日报》2015年9月21日第19版。。待国门洞开,西学强势进入中土,特别是经由西方社会调查体系的输入与译介,

调研实践的总体面貌大为改观,由此开启了一个“方法与理论并重”*这里的“方法与理论并重”,主要是指西方社会调查理论的引入及此后一系列“学院派”社会调查专著的出现,如1928年蔡毓骢的《社会调查之原理及方法》、1931年孙本文的《社会学的领域》、1933年杨开道的《社会研究法》、1933年言心哲的《社会调查大纲》、1933年李景汉的《实地社会调查方法》、1933年樊弘的《社会调查方法》等。范伟达,王竞,范冰:《中国社会调查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8页。的时代。及至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又形成了一条“从现实中出发、实践中反思的、基于中国本土特色的社会调查道路”*范伟达,王竞,范冰:《中国社会调查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8-25页。。当其时,若从调研的类型与旨趣来说,在20世纪初期以降的中华大地上,至少有三类调研实践渐次出现而颇值得注意:第一类是以工具性为显著特征的传统官方调研,较有影响的如清末民初的两次民商事习惯调查;第二类是以理论反思性为显著特征的“学院派”调研实践,其中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蔚然兴起的“中国社会调查运动”为代表;第三类则是启自20世纪20年代以实践导向为显著特征的调研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其中,毛泽东作为此类调研最具典型意义的实践者,为调研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形成和创立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一种基于实践的调研在党内的蔚然成风做出了示范。

值得注意的是,此一时期,以陈翰笙、薛暮桥等为代表的一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人基于政治自觉,按照学术规范展开的社会调查,虽保有学院派社会调查的旨趣,但在指导思想、理论基础、研究方法与旨趣等方面,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的调研实践保持着相当程度的一致性。以陈翰笙来说,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他即跟随李大钊等共产党人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史建霞:《陈翰笙》,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北京党史人物传》,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第242页。其研究实践具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和观点。他决心开展农村调研的动因之一乃是他与匈牙利中国问题专家马季亚尔在中国农村社会性质上的争论。正是这场争论促使他认识到,“作为一个革命者,不了解自己的国家,就无法决定革命的方针路线,因而决心返回祖国后,一定要对中国的社会作一番全面的调查研究。”*陈翰笙:《四个时代的我》,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第40页。因而,他的研究实践一般被认为“是和革命形势紧密结合的”,并“以革命需要作为研究工作的主题。”*陈洪进:《陈翰笙的史学思想》,析自陈翰笙:《四个时代的我》,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第191、194页。故而,这一类调研实践也应归属于中国调研的“马克思主义学派”。

表1 20世纪初期以降中国的三类调研实践之比较

总体来看,当上述三类调研实践在同一时空交互呈现时,除其工具性特征一以贯之外,在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实践旨趣、反思性等诸多方面却表现出鲜明的差异(见表1),也由此形成了与托马斯·库恩意义上的“科学共同体”相类似的三类“调研共同体”*此处所谓“调研共同体”,在若干层面类似于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的“科学共同体”。:以实体达用为旨趣的传统官方或民间个体;以学术研究和社会改良为旨趣的社会学、人类学学者为核心的学术研究者;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而在此三类“共同体”中,尤以第三类调研实践呈现出鲜明的政治性与一统性。其政治性的一面在于,如果说传统官方调研,于政治充其量只是一种器用或手段,近现代学院派调研于政治也仅限于“遥远的兴趣”,那么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学派”的调研实践,其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实践。这不仅是因为,经由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打磨,至1940年代初,一种关于调研的政治话语在中共党内得以正式兴起*徐卫华:《调研及其政治话语的兴起:1930—1942,以毛泽东的调研文本与实践为中心》,《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更为重要的是,在此过程中,经由政党文化的浸染与政党政治的形塑,调研在中国共产党内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具有鲜明政党特色的政治实践。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内的调研实践第一次实现了其工具性与政治性的高度整合。其一统性的一面则在于,如果说,传统官方调研基本处于自生自发的自然演进状态,虽在总体上保有“调研共同体”的某些特征,但调研实践的个性化和偶然性却显而易见。近现代学院派调研共同体尽管大都拥有相同或近似的西学背景,但若以中国社会学调查研究方法的发展来看,仍然经历了以实证主义方法和方法论主导的社会调查、走向理解社会学的社会学调查和以社区研究为代表的具有强烈方法论反思性的新社会学调查三个阶段*韩明谟:《中国社会学调查研究方法和方法论发展的三个里程碑》,《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在哲学基础与方法论选择方面差异殊多。那么,与这两类调研实践相比,调研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在指导思想、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实践旨趣等方面则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因而,观察这类实践,我们不难发现,从一种应然的意义上来说,“马克思主义学派”的调研乃是一种一以贯之镶嵌在中共革命、建设与改革历程中的日常政治实践。*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在实然层面,这种日常政治实践通常有所变形甚至扭曲,从而与应然要求存在较为明显的差距,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讨论作为一种政党政治实践的调研在应然意义上的若干面相。

三、调研式治理的内涵:一种应然层面的解析

回顾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与改革三个不同时期的实践历程,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革命根据地的治理,抑或是革命成功后的国家与地方治理中,调查研究在中国共产党内的政治话语和政治实践中都具有特殊的一以贯之的重要性,*在毛泽东的论著里,“调查”和“研究”有时连用或以“调查”替代“调查研究”,有时分开使用。有论者指出,前一种情况是认定和强调调查研究是一个统一的的整体;而后一种情况则是认定和强调在调查研究的统一体中,“调查”和“研究”所属的认识阶段不同、所达目的不同、所起作用不同、所用方法不同等,主要反映了毛泽东论述的侧重不同。实际上,“调查研究”与“调查”和“研究”仍可作同一概念来使用。本文大体认同这一判断,但更多的是在一种抽象的政治实践层面来使用。李晋玲:《毛泽东调查研究实践与理论的历史考察》,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8年,“序言”。甚至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中共与世界上其他任何政党的本质性区别之一。关于这一点,《人民日报》刊发于1961年1月28日的著名“社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有明确阐述:

对待调查研究的态度,是关系到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世界观的根本问题。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是辩证唯物主义者……尊重客观事实,依照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来认识世界并改造世界,这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者的最起码的态度。恩格斯说过,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不过是对世界的本来面目作如实的了解。不调查研究,不尊重客观事实,这是违反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的……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就必须熟悉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怎样才能熟悉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呢?这就需要调查研究。

在中国共产党长达90多年的政治实践中,调查研究不仅仅是一种具有明确意向性和具体目的性

的社会或政治活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孟德斯鸠或托克维尔意义上的“民情”(moeurs)意涵*托克维尔曾说,“我认为民情是使美国得以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重大原因之一。我在这里使用的“民情”(moeurs)一词,其含义与其拉丁文原字mores一样。它不仅指通常所说的心理习惯方面的东西,而且包括人们拥有的各种见解和社会上流行的不同观点,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所遵循的全部思想。”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64-365页。渠敬东在论及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学概念工具的“单位制”时,就认为“单位制”在中国社会中具有孟德斯鸠或托克维尔所说的民情(mores)意涵,即制度的作用已经完全扩展到人们的意识形态、思维图式和生活方式,形成一种全社会的风习。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即调研作为一种全党性的政治话语和制度化的行为模式,已经扩展为包含不止于全体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内的群体性意识形态和行为模式*事实上,在作为执政党的中共引领和规训下,这种意识形态和行为模式的覆盖范围已然远不止于中共党内,而进一步扩展和渗透到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成为一种在中国共产党内外具有极强可识别度的全党性风习。

从现代治理理论的视域来审视中国共产党内这一具有“民情”意涵的现象,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内在契合尤其不容忽视。尽管迄今为止,有关治理的界定林林总总,但以代表性和权威性来说,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的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最为值得重视。根据这一报告,治理有四项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或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 Our Global Neighborhood(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p.2. 转引自白德华:《从“善治”论中国渐进式改革》,致知学术出版社,2014年,第56页。以此来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在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不同时期,尽管其调研实践所指向的目标(主要是革命斗争和国家建设)各有不同,尽管其作为一种日常政治实践的表现形态存在巨大差异,但这些不同时期的调研实践在总体上却大致具备现代治理的上述特征,即过程性、协调性、多元参与性与互动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治理实践称之为 “调研式治理”。其理由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共产党的调研实践自始就是作为其宏大政治实践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出现的。更为重要的是,它始终贯穿中国共产党治理实践的全过程,几乎成为横贯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行为模式(Political Behavior Pattern)。从制度范式的视角看,特定个人或团体的政治行为模式标示了某种特定的价值偏好,其在保持相对稳定性的同时,也具有因时因地因制度变化的可塑性(动态性)*政治行为模式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在特定制度环境下相对稳定、带有规律性的政治行为取向。它包含行为者的选择结果和选择趋向两个层面的内容。陈星:《台湾民主化与政治变迁:政治衰退理论的视角》,九州出版社,2013年,第160页。。这不仅是因为就调查研究本身的工具价值层面而言,其几乎为任何政党的政治实践所不可或缺;更是因为,调研实践从理论逻辑上与中国共产党建党的指导思想若合符契。关于这一点,早在1942年5月毛泽东就指出,“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叫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53页。,那么,要认识“客观存在的事实”,其不二法门就是调查研究。此后在1948年4月,他“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又强调,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这是一切共产党员所必须牢牢记住的最基本的工作方法。*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08页。显然,“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强调的还是要做好调查研究。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作为一种日常政治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调研,乃是内生性嵌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实践之中的,是中国共产党政治实践的题中应有之义。

此外,“调研式治理”的过程性还体现在它动态性的一面。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种日常政治实践,尽管从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的长时段而言,作为一种政治行为模式的调查研究呈现出鲜明的一贯性,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在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不同时期,调研在政党话语与实践中的重要性也呈现出明显的波段式特征。一个显见的事实是,在“马克思主义学派”的调查研究史上,1941年与1961年是两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换言之,正是在这两个年份附近,形成了中国共产党调研史上的两个全党性高潮期。前者侧重应对党内教条主义盛行的危害,后者则意在着重解决“大跃进”运动导致的瞎指挥、共产风与浮夸风。尽管两次高潮兴起的动因与面临的具体问题不同,但从防止和克服党内易于周期性滋生的官僚主义作风与科层组织的固有弊端方面来看,则是高度一致的。金耀基先生曾经指出,中国共产党对组织学上提出的最大挑战是在组织与民主的两难问题上。就在国共决战的前夜,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关于首恶者必办的问题和关于集中领导权力的问题给某兵团负责同志的指示》中指出,要“将全国一切可能和必须统一的权力统一于中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11册),第207页。。稍后,在《中共中央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中再次强调,“目前的形势,要求我党用最大的努力克服这些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克服地方主义和游击主义,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手里”*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557页。。权力的过分集中极易导致官僚主义的痼疾,而调查研究作为克服官僚主义的有效途径,恰好在实践中发挥了某种抗衡权力易于过分集中的体制性弊端的作用。更进一步说,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并强调的调查研究,作为群众路线的实现方式之一,在克服科层组织对民主的“伤害”、促进民主与集中的结合方面实际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调研式治理”与中国共产党自身组织原则之间,既呈现出某种功能上的互补,又不可避免地表现出一定的内在张力,而这种张力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解释调查研究在中国共产党政治实践中的“波段式”特征。换言之,正是这种内在张力的存在,促使中国共产党在意识形态领域一贯性地强调调查研究的同时,又在某些重要历史关头通过掀起调研高潮借以克服官僚主义及科层组织的内生困境,从而形成了贯穿中国共产党全部政治实践的“调研式治理”。

其次,从中国共产党调研实践本身来看,其在治理意义上往往侧重协调而非控制。按照西方学界苏区史研究中“组织武器论”的说法,列宁式政党一般都借由操纵一个高度纪律化和职业化的组织来攫取政权。*④张宪文,张玉法:《中华民国专题史》(第7卷),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页。且不说“组织武器论”对共产革命中民众诉求和民众支持的否认,随即遭到了来自费正清、史华慈及詹隼等人的反驳④,单就其无视(或忽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规模宏大、数量众多的调研实践这一点来看,其论断也是不攻自破。由于“组织武器论”多将革命的成功归因于组织内部精英的操纵,片面强调组织内部自上而下“控制性”的一面,故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组织外部与其他阶层、群体或个体平行互动与协调的一面。事实上,后者恰是中国共产党调研实践中极富政党个性的面相,更是中国共产党“调研式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早在1941年8月,由毛泽东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这一有关调研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文件中就指出,要“问干部、问工人、问农民、问文化人、问商人、问官吏、问流氓、问俘虏、问同情者”。这里的“问”当然是一种调查研究的方法,但在治理的意义上,反映的恰好是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一种协调,而非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实际上,从中国共产党调研的经典性代表人物——毛泽东本人的调查研究实践而言,调查研究过程本身就是深入群众、走群众路线的过程。*石仲泉:《我观党史四集》(中),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704页。这是因为,在毛泽东看来,“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⑦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99页,第897页。,“我们共产党人无论进行何项工作,有两个方法是必须采用的,一是一般和个别相结合,二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⑦至于如何实现两个“结合”,他在“《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这篇著名文献中,曾以十分生动的语言进行了诠释:

没有满腔的热忱,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没有求知的渴望,没有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是一定不能做,也一定做不好的。必须明白,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②毛泽东:《〈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90页。

事实上,在日后中国共产党漫长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话语与实践中,调查研究作为一种能够将上述两种方法有机融合起来的常态性治理机制,其 “协调”而非“控制”的一面,直到2012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仍得以一贯性重申。其中,位列首位的就是“改进调查研究”,并随后强调:要改进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显而易见的是,这一互动过程中,权力运行方向一改官僚体制中惯有的自上而下的运作方式,而更加强调主体间横向互动,从而使得作为一种治理机制的调查研究呈现出更为鲜明的“协调”性。

最后,从中国共产党调研实践的方式方法来看,其核心特征在于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与主体之间的平等互动。毛泽东曾经指出,“要了解情况,唯一的方法是向社会做调查,调查社会各阶级的生动情况。”②这里,“向社会做调查”即是面向社会中的各个阶级(阶层)、各个社会集团、各种社会现象,以及各色人等,其参与主体可以是一集团或一组织,也可以是一群体或一个体,调研实践中参与主体的广泛性毋庸置疑。他在回顾1927年湖南五县(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及江西两县(永新、宁冈)的调查时说道,“这些干部、农民、秀才、狱吏、商人和钱粮师爷,就是我的可敬爱的先生,我给他们当学生是必须恭谨勤劳和采取同志态度的”。实际上,这种“恭谨”和“同志态度”的核心正在于调研实践中主体之间的平等互动,从而为达致主体间充分的沟通协商与意见交换创造条件。有关这一点,在1961年3月毛泽东写给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等领导人的信中,仍被以另一种话语加以强调,即“要做系统的亲身出马的调查,而不是老爷式的调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 周恩来 刘少奇 朱德 邓小平 陈云论调查研究》,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18页。。2011年11月,中国共产党新一代领导核心习近平在关于调查研究的专题讲话中仍然强调,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要“直接与基层干部群众接触,面对面地了解情况和商讨问题”*习近平:《谈谈调查研究》,《学习时报》,2011年11月21日。。显而易见的是,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与主体之间的平等互动,在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关于调查研究的相关论述与实践中以各种话语被反复重申,呈现出较为鲜明的一贯性,从而使之构成中国共产党“调研式治理”的核心特征之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国共产党调研实践模式的经典原型,自始便是作为群众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与普罗大众平等持续互动的产物。

基于以上理解,我们可以对“调研式治理”作出如下界定,即它是一种以马列主义特别是以毛泽东思想为理论和实践指导,以调查研究为基本方式和手段,以践行“群众路线”、注重协调为内在特征,倡导主体多元参与和平等互动,旨在贯彻政党宗旨并推进政党治理的动态性政治实践。

四、作为执政方式的调查研究:一种实然层面的功能分析

一般而言,人的历史活动,应该追求合价值性与合工具性的统一。一如前述,调查研究作为一种动态的政治实践,在应然层面契合了中国共产党立党执政的基本价值取向,即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价值论及实践论为理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践行以“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向人民群众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群众观。但是,这种合价值性还不足以回答中国共产党为何一以贯之地强调调查研究。这就必须落实到作为一种实践活动的调查研究在合工具性的层面有着怎样的实际表现。更进一步说,就是要考察调查研究于实然层面在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治理中发挥的实际功能。

(一)信息沟通功能

为什么要坚持调查研究?毛泽东于1930年5月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明确指出,“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先头。”而归根结底在于“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9-115页。因此,在毛泽东看来,调查研究就是要了解“情况”,而从治理的层面来说,这种“情况”的了解过程实际就是一种必要的信息沟通过程。事实上,习近平曾在一篇题为《调查研究要点面结合》的文章中,将调查研究与信息的获取直接联系起来,强调要遵循调查研究的特点和规律,掌握科学的调研方法,提高调查研究的效率和效益,以尽可能少的时间获得尽可能多的有效信息。*习近平:《之江新语》,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66页。正如Karl Deutsch所言,政治系统就是一部旨在最大限度地提高公众福祉的人造沟通机器,只有借助于信息的接收、传输、处理、利用和控制,只有通过不断地获取并反馈所有影响政治系统运行的信息,才能有效地矫正自己的行为并自动地导向目标的达成,否则,政治系统就有可能像失去神经的有机体一样陷入瘫痪状态。*Karl Deutsch, The Nerves of Government: Models of Political Communication and Control, New York: Free Press,1966. p.145.以戴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论而言,政治系统与总体环境之间存在着若干“反馈环”,存在着“一个不断的影响和信息流”,“通过要求和支持的回归流,当局得到了有关自己先前行动可能结果的信息,这就使得当局能够利用已被反馈回来的信息,修正或调整自己的行为,以达到它自己的目标”*⑤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等译,华夏出版社,1998年,第35-36页,第35-36页。。实际上,伊斯顿所谓的“要求和支持的回归流”,在中国共产党政治系统中,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调查研究这一方式得以实现的。而调研在中国共产党政治系统中的独特重要功能,也主要在于“一般情况下,要是不具备反馈和对反馈作出反应的能力,系统也就不能长久持续下去。”⑤

在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治理过程中,调查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系统内外部之间信息沟通与交换的功能。执政党通过信息的获取与沟通,可以更好地提升治理的有效性与精准化,推动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而民众则可以经由这一过程,释放与传递自身意愿与诉求。特别是,考虑到国家本身是一个以信息为基础的反思性监控(reflexively monitered)机构,经由这种信息自下而上的反馈,执政党可以对前期决策与治理的成效进行评估与反思,对现行决策与治理的动态加以及时调整,对后期决策与治理作出理性规划。此外,在政治沟通中,如果只有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单一的信息沟通渠道,就会出现下级对政策执行效果“报喜不报忧”的正反馈,从而由于信息的选择性反馈导致系统的崩溃。*张长龙:《经济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第16页。一如俞可平所指出的,我国的政治沟通体制呈现出沟通网络的高度一元化特征,这种单通道的信息传送体制既是我国政治实际的客观要求,也有其现实基础,对于加强党的领导、促进思想统一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其也有十分明显的弊端,即政治信息对流严重不足、政治信息在传送过程中噪声多、损失重、失真大、灵敏度低、政府反馈调节严重失衡。*俞可平:《论当代中国的政治沟通》,《政治学研究》1988年第3期。因此,调查研究在政治系统内部的正式政治沟通渠道之外,承担了某些非正式政治沟通的重要功能,从而能够弥补正式政治沟通存在的信息不畅等问题。与此同时,在使自身的政治系统获得必要的开放性的同时,经由调查研究,促成系统内外充分的信息交换,以此开启系统对环境性需求的因应过程,从而能尽量避免信息选择性反馈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后果。

(二)政策推进功能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陈涉此问振聋发聩,可见无论封建王朝统治者如何愚弄百姓,还是有觉醒打破黑屋子的英雄。只可惜,不管陈涉如何声嘶力竭地呼号,自古以来,封建时代的王侯将相还真的“有种”。比如大清王朝的八旗制度。八旗地位本来不分彼此,但是因为皇帝控制正黄、镶黄、正白三旗,所以这三旗就被称为“上三旗”,其他五旗只能沦为“下五旗”。上三旗出身的便根儿正苗红,“向阳花木易为春”,最易出将入相、升官发财。下五旗的就不得烟抽,比不得上三旗,但他们仍然有藐视汉人包衣的优越感。所以,大清王朝的一个满人呱呱坠在哪个旗就很重要了。

考察中国共产党执政史,一个显见的事实是,中国共产党由于独特的革命道路,经历了一个从局部执政到全国范围执政的历史进程。*李君如:《要重视中国共产党执政史的研究》,《中共党史研究》2003年第4期。政策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史上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毛泽东曾经指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即便在执政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政策在国家治理中依然享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茨格威特·克茨在论及社会主义国家政策对法律的影响时指出,“这绝不是说西方法律体系中法律不受政策的影响。恰恰相反,即使在西方国家,每一项法律规则也都具有或明确或模糊的政策背景,否则便几乎不可能理解法律是如何产生或在实践中如何适用的。实际上,许多制定法都有意地寻求推进重建社会生活的某些经济的或社会的政策。”*茨格威特·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519-520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政策的制定及推进在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治理中有着异乎寻常的重要地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一部国家治理史就是一部政策推进史。

而回顾这部政策推进史,我们不难发现,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各个时期,调查研究在政策制定和推进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功能。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许多重要政策的出台与实施都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毛泽东在中央苏区所做的系列调查,如寻乌调查、兴国调查、永新富农问题调查、赣西南土地分配调查、吉安土地斗争错误调查、吉安分青和土地出租调查、兴国长冈乡调查、上杭才溪乡调查等,都是着眼制定正确的政策,纠正土地革命斗争中的偏差。陈云在主持边区财经工作期间,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建立边区财经信用及分配制度。1950年代初期,土改政策的出台同样是调查研究的结果。当时,中国共产党党内在富农出租土地的问题上存在激烈争论,为了解决这一政策上的难点,中共中央在中南区鄂、湘、赣、豫、粤五省开展密集的调查研究,最后通过党的七届三中全会的充分讨论后才形成最终的意见。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执政过程中,调查研究已然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政策推进方式。如果我们稍加注意就能发现,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这一宏大系统中,调研成为自上而下政策推进的常态化机制。在当代中国的政治实践中,一种较为常见的方式是,上级机关通过成立调研组,对某项政策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其惯常模式一般为“调研+督导”、“调研+督查”、“调研+视察”,而从具体内容来看,“调研与督导”、“调研与督查” 或“调研+视察”实为一而二、二而一的。如,山西省总工会于2008年8月1日出台的《山西省总工会督查调研工作制度》,文件开头便对“督查调研”进行了明确界定,认为这是一种“以督查人员为主体,以决策执行者为对象,以促进决策贯彻落实为目的,运用调查研究方法而进行的督促检查活动”*《山西省总工会督查调研工作制度》,http://www.sxgh.org.cn/LUWebUpgrade2009060612/LUWebUpgrade/particular.aspx?id=4313&parentID=48,2017-11-03访问。。显然,这是一种以政策推进为主要目的,以调查研究为基本方式的督查活动,“调研”与“督查”实为一体两面。如果说党、政、群团以政策推进为目的的调研是具有不定期或因情势需要而定的非制度化特征,那么,在当代中国的政治实践中,还有一类则是相对制度化的调研实践,这主要体现在由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构成的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以全国人大代表为例,一般是在每年年中进行一次专题调研,调研结束后,再以调研组的名义或代表个人名义形成并提交调研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转交有关机关或组织。上述两类调研在实践中都旨在对某项政策实施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检查督促,从而达到推动落实之效。即便单从政治系统内部的政治沟通来说,政策的实施过程也离不开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信息的传递与反馈,而在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治理实践中,这种纵向的政治沟通往往也要依靠调查研究。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调查研究已然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常态化的政策推进方式。

(三)自我纠错功能

一如David L.Shambaugh所言,中国共产党发现它必须处在一个永恒的循环中:改革—调整—再改革—再调整……这个循环中,每一次改革都会带来某些后果,接下来又导致调整和进一步的改革*沈大伟(David L.Shambaugh):《中国共产党:收缩与调适》,吕增奎、王新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第5页。。Shambaugh实际上有意无意道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中十分独特的自我纠错机制。每一次改革,以Shambaugh的话语来说,即是一次“调适”(Adaptation),而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视其为一种自我纠错。有论者认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具有超凡的适应性与自我纠错能力*李世默:《中共的生命力——后民主时代在中国开启》,《2012年度中国反腐败理论文选》,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年,第546页。,从建政之初的激进土改到20世纪50年代末的“大跃进”,中国共产党屡次依靠自身机制纠错改偏,拨乱反正。理论界将这种纠错能力与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的发扬程度相联系*《执政党建设若干问题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第115页。固然是扣住了问题的本质,但是如何扩大党内民主,又如何将党内民主扩展至党外,与社会民主有效衔接,应该说调查研究在其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郑永年所指出的,党内民主不仅仅是要选人,更重要的是要选政策。特别是党内政策辩论实际可以成为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的关联点。*郑永年:《民主,中国如何选择》,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59-160页。显然,执政者要在党内政策辩论与政策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调查研究就必须常态化。更进一步说,在党内政策竞争的过程中,调查研究乃是一种常态化的纠错方式与修正机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可以理解并解释这样一个事实,即中国共产党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在建设时期,其执政体制都始终保有相当程度的韧性。

在中国共产党国家治理的历程中,调查研究的自我纠错功能在一些重要历史关头尤为突出。1931年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届四中全会,由于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全力支持,王明开始操纵中央领导权,其“左”倾教条主义主张在党内扩散并占据统治地位。尽管随后1935年的遵义会议结束了“左”倾教条主义在中央的统治,但1937年11月王明回国后,在抗日民主统一战线上的“右”倾主张,再度使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遭受严重损失。针对党内一度弥漫的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毛泽东于1937年写下了《〈农村调查〉序言一》,1941年4月写下《〈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同年8月向全党下发了他亲自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9月毛泽东又写了《关于农村调查》,在全党自上而下掀起了一股调查研究的高潮,为清除党内教条主义的余毒,以及中国化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1961年1月13日,面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以来工作中的错误,毛泽东向全党发出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号召。同年3月,毛泽东在给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等人的信中,针对公社内部解决“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实际困难,明确指出问题在于“不作亲身的典型调查,满足于在会议上听地、县两级的报告,满足于看地、县的书面报告,或者满足于走马看花的调查”*毛泽东:《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440-441页。。正是经由开展全党性调查研究,促成了后期关于农业、工业、商业等领域工作条例的出台,使各项工作重新步入正轨。可见,调查研究始终是中国共产党自我纠错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四)合法性加强功能

任何政权都面临一个合法性的问题。《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将“合法性”界定为“它是一种特性,这种特性不是来自正式的法律和法令,而是来自由有关规范所判定的、‘下属’据以给予支持的社会认可和‘适当性’。”*戴维·米勒,韦农·博格丹诺:《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10页。在西方语境中,政治合法性通常包含三个方面,即正当性(justification)、合法律性(legality)及认同度(recogniton of regime legitimacy)。

就正当性而言,其属于合法性的超越层面,相当于韦伯所谓的“价值正当性”。早在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就明确宣示,我们既然不是讲学的知识者,也不是空想的革命家,我们便不必到大学校到研究会到图书馆去,我们既然是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我们便要“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我们既然要组成一个做革命运动的并且一个大的群众党,我们就不能忘了两个重大的律:(一)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广大的群众里面去*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文献选编(上)》(第8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第13页。……这里关于“群众党”以及“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广大的群众里面去” 的宣示,成为日后支撑中国共产党发动群众革命和群众运动的重要正当性来源。只是,此时还并不十分明确从何处入手去建设群众党,直到中国共产党四大才渐次明确了指向,即“组织问题为吾党生存和发展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引导工业无产阶级中的先进分子,革命的小手工业者和智识分子,以至于乡村经济中有政治觉悟的农民参加革命,实为吾党目前之最重要的责任”*李忠杰,段东升:《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档案文献选编》,中共党史出版社,2014年,第27页。。但是,如何深入群众,如何识别并进一步引导各社会阶级中的先进分子,无疑要依靠长期而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这乃是因为“做调查研究的过程”与“深入群众、走群众路线的过程”本身就是同一个过程,前者着眼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而后者则是唯物史观的具体体现*石仲泉:《我观党史四集》(上),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93页。,实为一体之两面。而从认同度来说,其本身强调的是人们在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情感与意识上的归属感,体现为对执政党的内心认同以及对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内心信仰。中国共产党对于人民群众的政治认同一贯高度重视,其现实表现仍然是反复强调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一再警示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危险性。中共八大邓小平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危险的结果,必然发展主观主义,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所以他强调,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共甘苦的工作作风*《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汇编(1921—2012)》,中国方正出版社,2012年,第230-233页。。而“遇事同群众商量”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做好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中的过程中,一方面,执政党与群众获得更为直接的意见交换与信息沟通的渠道,从而有利于执政党的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另一方面,在调查研究中,执政党与群众进入一种“非正式沟通”状态,从管理学的角度而言,非正式沟通形式更加开放多样,方式更加直接明了,双方反应更加迅速灵活,更加有利于人们真实思想和动机的表露;同时由于在非正式沟通中,主体之间较之于正式沟通带有更多的感情色彩,从而有利于增强执政党与群众之间的感情交流,进而提升群众对执政党的内心认同感。因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调查研究对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地位而言,具有加强执政合法性的功能。

(五)政治仪式功能

在传统和现代社会中,政治仪式多是强化国家认同的工具,作为一种政治符号,政治仪式是文化或符号在政治上的表现,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政治就是由一系列符号或仪式展示出来的*李路曲:《比较政治学解析》,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第206-207页。。如果我们承认,在当代中国“调研的马克思主义学派”是一种客观存在,那么我们也同样应当认可这样一个事实,即在当代中国,一种带有中国共产党独特政党烙印的关于调研的政治文化同样也是一种客观存在。这是因为,在经历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上的曲折历程之后,一种关于调研的政治话语于20世纪40年代初期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渐次形成,毛泽东在1930年5月首次提出的“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这一论断,经由政党意识形态的“介入”而至今已然成为一种全党性的政治话语,*徐卫华:《调研及其政治话语的兴起:1930—1942——以毛泽东的调研文本与实践为中心》,《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从而为一种弥漫全党的关于调研的政治文化的形成提供了可能。

英国人类学家王斯福(Stephan Feuchtwang)曾经指出,关于“仪式”的分析框架或多或少都能够应用到群众运动的分析之中,比如带有目的性的为神祈祷的表演仪式;作为塑造美德和愿望的适当而带有惩戒性表演的仪式;作为装扮与模仿的仪式;作为象征性行为的仪式。他同时指出,最不大适用的是“为神祈祷”这一项,它已经被转变成一种奉献给伟大革命理想的祈祷。在笔者看来,上述关于“仪式”分析框架,同样适用于中国共产党的调查研究。

首先,在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中,调查研究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规律,是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的辩证统一,是为了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更好地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从而与政党的革命理想直接相连。其次,调查研究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内全体成员必须习得的一项基本功,*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仍一再告诫,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其“惩戒性”亦十分明显。习近平曾指出,当前在领导干部中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善于调查研究的问题还是存在的,并在随后列举了一系列表现。*习近平:《谈谈调查研究》,《学习时报》,2011年11月21日。正是这种略带“惩戒性”的仪式功能,在中国共产党作为“群众党”的亲民形象的塑造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调查研究在中国共产党政治实践中,无论是作为一种反复重申的政治话语,还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要求下的具体实践,都具有某种“惩戒性”色彩。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或许可以理解这一事实,即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何以要反复并一贯地强调调查研究,并在党内两次大规模掀起调查研究的高潮。再次,调查研究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经过长时期实践与话语的形塑,已然形成了具有鲜明政党特色的行为模式,诸如要求深入基层、与群众亲密接触、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等,这些方式在党内自上而下带有鲜明的模仿特征,迄而至今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调研的惯性模式。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调查研究不仅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实践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而且作为一种政治仪式,调查研究在构建政党形象与塑造政党合法性方面的象征性意义同样不容忽视。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中反复宣示的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都内在地要求通过调查研究这一政治仪式来得以体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中国共产党的调查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承载着一种有利于强化政党认同和国家认同的政治仪式功能。

五、结 语

一如前述,“调研式治理”只是一个描述性概念,它的提出旨在为人们提供一个关于中国共产党执政实践的观察视角与解析方式,并由此获得关于中国共产党执政独特性的更为深刻的认识。但必须指出的是,作为一个理论概念,其在内涵与外延的界定方面仍显得十分粗糙。特别是,本文并未充分探讨“调研式治理”本身应有的历史性维度,从而力图展示出一个动态的“调研式治理”图像。换言之,本文并未回答这样一系列问题,即中国共产党的“调研式治理”,在其近一个世纪的革命、建设与改革历程中,呈现出怎样的阶段性特征?其演变的内在逻辑与动力何在?其在各个历史时期有着怎样的治理经验与教训?以及“调研式治理”如何进一步适应未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现实需要?等等。尽管这些问题对于这一描述性概念的真正确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限于篇幅,只能另文讨论。不过,正如路易斯·沃思所指出的,如果说社会科学研究的是具有含义和价值的物体,那么试图了解它们的观察者在这样做时就必须依靠范畴,而这些范畴又依赖于它自己的价值和含义。*卡尔·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黎鸣等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序言”。“调研式治理”作为观察和认识中国共产党执政实践的一个新视角,无疑需要在进一步的理论探讨与争鸣中彰显其价值、辨明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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