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磐安生态文明建设的林业行政执法研究
2018-03-04郑日升
郑日升
摘要:指出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大提升了人类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也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消耗,对于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程度的破坏,生态破坏的长期性及不可逆转性导致生态环境治理成本远远高于对其利用所产生的效益,因此,世界各国对于生态文明保护越发重视。基于生态文明背景下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具有重要意义,分析了其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基于生态文明的林业行政执法对策,以期更好地促进入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磐安;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政执法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8)11-0169-02
1 引言
林业是生态建设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作为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林业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纽带。因此加强对于林业的行政执法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分析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能够解除对于林业事业发展的桎梏,进而实现林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林业执法在磐安县的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中有着举足轻重的首要地位,可以确保磐安境内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得到充分合理开发和利用,全力打造长江三角洲的后花园,努力实现“绿色发展、生态富民”伟大的梦想及美好愿望。
2 磐安县生态文明建设概况
磐安县在1983年恢复县制以来,其政府历届领导在恢复县制后的35年的工作中结合该县区域“九山半水半分田”的治理方针,使森林覆盖率达90%,林区空气清新,负离子含量高,拥有得天独厚无比优越的地理环境风貌,始终围绕着“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做好生态文明建设。1999年磐安县被命名为首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2年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大盘山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磐安县境内有上规模的园塘林场经营总面积11630亩,森林覆盖率93.6%,黄檀林场经营总面积13199亩,森林覆盖率92.7%,最近着手创建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等。
3 生态文明与林业行政执法的关系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应当赋予林业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过程中要赋予林业首要地位。作为地球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与其它生态系统相比,森林生态系统有着最复杂的构成,最完整的结构,能够实现物质与能量之间的循环转换,从而提升生物生产力,产生最强的生产效益[1]。通过发展林业,不仅能够为人类提供大量的木材,辅助于工业农业的生产、开发,同时还能够促进生物圈的稳定,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改善作用。可以说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主体,在我国的环境资源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在生态文明的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虽然当前我国的森林面积不断增长,但是林业总量不足、林业质量不高、生态系统脆弱等问题仍旧十分突出,尤其是基于生态安全、环境安全、气候安全、淡水安全等问题上需要加快对林业的发展促进,并对生态系统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
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能够加快促进林业建设,并更好地实现生态文明。在当前的发展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迫在眉睫,通过采用行政执法手段,能够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保护,而且林业执法部门在行使执法权的过程中,通过依法执法可以强化对于林业资源的保护,并且实现与其他法律责任的衔接,林业行政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可以通过依据法定职权以及程序管理实现自身的职能,并促进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以更好地满足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林业发展要求[2]。
4 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4.1 权力交叉导致出现执法真空
我国的林业行政执法部门设置较为精细,因此在实际的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执法资源浪费的情况,而且由于部门设置过于细致,导致容易出现行政执法的权力交叉,由此引发执法真空,使得一些地区完全处于无监管的状态,这样便会导致林业资源受到破坏,严重影响到林业建设水平的提升,在此种发展情况下,会导致大量的林业资源被浪费,生态资源也会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不利于生态文明系统的建设。磐安县区域内,当今县政府为了生态强县、旅居兴县,大搞全域旅游开发,但因为有许多人为因素存在,多多少少缺乏预见性可持续性,势必形成权力交叉真空,本来有许多地方划归生态公益林,由于搞旅游开发,优美乡村建設而为此让路,对原生态的自然景观具有一点程度损害。
4.2 缺乏完善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
在当前的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显然存在一些弊端,这主要是由于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不完善所导致的,由于这些弊端的存在,使得林业事业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而且执法体制不完善,导致执法大队在执法的过程中无法根据法律依据进行执法,对于执法过程中所遇到的违法当事人处理也较为笼统,难以保证执法力度,严重影响到了执法效率的提升。
4.3 缺乏必要的林业行政执法约束机制
在林业的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机构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影响,导致行政执法难以达到理想的目标,而由于林業行政执法水平的低下,使得执法机构中,人员缺失较多,而且机构设置重复,无法满足林业行政执法的要求[3]。
5 基于生态文明的林业行政执法对策
5.1 建立综合型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
生态文明建设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而且通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能够促进国家对于林业发展的重视,从而提升林业发展水平。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状态,不会由于人类历史发展不同、地域差异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4]。因此在林业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实现对林业的统一管理,促进林业发展水平的提升,并以此进行立法,包括对林业资源进行合理应用,促进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等,针对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资源浪费及行政执法真空情况,可以通过建立综合型的执法大队,部门职能交叉、多层执法等问题便也能够迎刃而解。
5.2 构建完善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
当前维护生态安全构建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生态关注焦点,因此,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引起了全世界各个国家的共鸣,在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应当基于生态文明视野构建依法治林政策,完善关于林业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加快林业的发展。通过构建完善的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可以针对林业资源受到破坏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并针对人为因素所导致的林业资源破坏、水土流失等恶劣行为进行依法处置,从而确保林业资源的有效保护。此外在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林业执法行政部门还应当开展林业的综合执法工作,促进新时期的依法行政,确保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要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并与电信部门通信部门合作,实现信息化发展,推动林业资源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
5.3 促进林业行政执法对生态文明的约束
在实施林业改革之后,政府鼓励发展林业经济,如开展森林旅游、农家乐等项目,从而增加林业的经济收人,而在此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再加上林业行政执法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对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对此应当不断地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对于林业执法人员的约束制度,以免对林业造成过度开采,并通过建立相应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来对林业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进行监督与控制,从而确保林业行政执法过程的透明与公开。
5.4 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在林业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是执法过程的核心,通过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对于确保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林业局应当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确保其都能够持证上岗,对于考试不及格或者不符合上岗资格的人员则不能上岗。而林业行政执法还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民众积极的参与到对于林业资源的保护过程当中。重视对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掌握林业行政执法的程序以及工作方法,从根本上树立起依法执法的思想观念,维护林业的生态稳定,认真做好关于林业资源发展过程中的相关违规行为的查处,并充分地发挥执法大队的职责,开展林业稽查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通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来确保林业行政执法过程的顺利实施,并且能够真正地依照法律依据,对于林业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置,从而实现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6 结语
在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在广泛的各领域内进行林业行政执法时,应当充分考虑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并基于生态文明开展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从而确保林业行政执法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提升林业资源保护质量的前提下,强化对于生态文明的建设,从而更好地促进入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社会的持续稳定进步。
参考文献:
[1]张浩洋.林业行政执法問题探讨[J].辽宁林业科技,2017(4):42~44.
[2]周孜予,海梓晗.全面停伐背景下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的路径分析[J].东北林业大学学报,2017,45(8):105~109.
[3]纪小梅.新时期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研究[J].江西农业,2017(9):92+94.
[4]桂家友.浅谈太湖县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林业科技,2017,43(2):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