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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往事干杯

2018-03-04彭兴凯

伊犁河 2018年4期

彭兴凯

结婚之前,我先后同两个女人谈过恋爱。两个女人一位叫孙兰芳,一位叫杜梨。两次恋爱都谈得相当深入了,搂搂抱抱的已不算什么,亲个嘴儿之类更是属于家常便饭。甚至,还同其中的一位连床都上了。但是,我与她们最终都没有缔结百年之好。一个是让我给蹬掉的,另一个则是棒打鸳鸯两离分。最终,我娶的是顾小红。

其实,在和孙兰芳与杜梨谈恋爱前,我就认识顾小红。我和顾小红还不仅仅是认识的问题,我们是高中时候的同班同学。在两年中的某个学期里,我们甚至还当过一段时间的同桌。我没有先于孙兰芳与杜梨与顾小红谈恋爱,不是我不喜欢她,是因为我们之间的距离遥不可及,我在她面前根本就没有什么资本和优势。可以这么讲,如果把顾小红比成白天鹅,我杨永久只能算是一只癞蛤蟆,而且是只臭哄哄的阴沟里的癞蛤蟆。

我读高中的地方是一个山区小镇。那时候还不叫镇,叫公社。那个镇子十分小,两条大街与三条小巷局促在两座大山的衔接处。山不是太高峻,却绵绵亘亘,十分众多。每一座山的顶部都矗立着一座崮峰,那些崮峰差不多都是一个嘴脸,全是方方的、黑黑的,显得特别旷古与荒凉。我们的中学十分小,只有两排校舍和一个不大的操场。学校里的学生也不多,仅可怜巴巴的两个班,拢共不足一百人。我们那个班一共四十六名学生,其中有四十五名来自农村,统统都是锄三垅的农家子弟。只有一位是吃皇粮的,父亲与母亲均是公社里的机关干部。

该同学就是后来被我迎娶为妻的顾小红。

你如果以为顾小红与我遥不可及仅仅是因为吃皇粮那就大错特错了,她不仅在出身上优于我,她的美丽和风姿,也是让我高山仰止的。那时候,在我心目中最有姿色的女人一共有三个,一个是《红灯记》里的李铁梅,一个是电影《海岛女民兵》中的海霞,另一位则是电影《春苗》中的李春苗。成了高中生的我早就开蒙了,早就从同学手中传阅了一部叫《少女之心》的手抄本。可以说,那时候我生命中的第一件要事,就是男女方面的事情。至于学习,完全是丢在脑后壳的。身边有一位仙子似的女同学,那些只靠影像来惑众的电影明星们,便让我彻底地唾弃了。在两年的高中时期,尽管遥不可及,我还是将顾小红纳为自己暗恋的对象,为她朝思暮想,意荡神驰。

两年的时间过得如此迅速,眨眼的当儿我们就毕业了。班里的四十六位同学如树倒猢狲,从此各奔东西。顾小红按照命运为她铺就的道路,招工进城,当了一名纺织工人。我们这些农家子弟同样按照命运铺就的道路,回到各自的村子里,承继祖辈传留下来的衣钵,当了一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我家住的村子距镇子并不远,只隔着一道鲤鱼背似的山梁子。村子极小,百来户人家躲藏在一個胳肢窝儿似的山坳里。我们家祖祖辈辈就在这里住,且无一例外地都大字不识一个。我之所以能有幸被送到学校去上学,且一气儿读完了高中,是因为我是家中的独根苗。其实,爹和娘在生育方面是十分出色的,他们结成夫妻之后辛勤耕耘,不到十年就一气儿生下了八个孩子,而且八个孩子全部成活。只可惜八个孩子全是小妮子,直到生下第九胎,才将我这个小子生下来。因为我是第九个孩子,因为爹老子大字不识一个,他们便在给我取名字的时候潦草行事,顺嘴管我叫了小九。小名叫小九,大名叫杨永九。

这个名字从小学一直叫到上初中。

上初中的时候我便懂些事体了,觉得爹老子给自己取的名字太随意,太土儿巴叽,而且还是个不怎么上台面的数字,就很不来情绪。等到初中毕业马上就要升入高中时,我便抓住时机,自作主张地将名字给更改了。只是更改的幅度并不大,只是将数字九改成了久远的久:杨永久。然而,这个看似说得过去的名字也改得有点欠考虑,甚至有了谶言的味道。永久,永久,你杨永久难道要永久地做个庄户子弟?永久地在小山村里受活着?要永久地做一只阴沟里的癞蛤蟆?我当然不情愿,再想进行更改时,却是覆水难收。实际上,我就是将名字更改为杨鹏程、杨志远、杨宏图、杨万里,也与事无补,到头来还是要做农民的。

结束学生生涯,我就成了一位农民。不过,我比别人稍稍幸运了些,在生产队里摸了半年锄把儿后,爹老子见我情绪低落,白生生的小脸儿也给晒黑了,心疼得要命,就跑到一位当着村干部的堂叔那里软缠硬磨,还送了两只嘎嘎叫的大公鸡,硬是为我谋得一个轻松体面的差事,做了村里的民办教师。

做民办教师虽然体面,风刮不着雨淋不着,可我还是不怎么开心。因为不管怎么样,你终究还是个农民,还是要在小山沟里呆着,呆到永久。

就是在我当了民办教师后,一个叫孙兰芳的女子走进我的生活里。

孙兰芳与我住在同一个村子里,我们两家还是近邻,中间只隔了一条窄巴巴的小巷子。她和我属于同龄人,一道上了小学,又一道上了初中,但是在读完两年的初中后,她就下学了,到生产队里做了一名女社员。不久,她便同我一个堂哥订了婚。堂哥的爹老子就是那位村干部,她从此时来运转,以村干部儿媳妇的身份到村学校做了一名民办教师。

在最初当上民办教师的那段时间里,我并没有拿正眼瞧过这位准堂嫂,尽管体面的工作让她看上去异于村里别的姑娘,且腰肢婀娜地颇有风韵,但是无论怎么样,是无法同顾小红相提并论的。说白了,我心里还是迷恋着那个仙子似的女同学,仍似在学校时一样为她朝思夜想、心猿意马。那时候,你如果看到我坐在那里发呆,就是在想顾小红;你如果看到我抬着眼睛朝远处眺望,也是在想顾小红。很有才下眉头又上心头的味道。

我在村小学当民办教师的日子里,是经常坐在那里发呆的,是经常抬着眼睛朝远处痴望的。我的发呆与痴望,就让孙兰芳看在眼里。每每在这个时候,孙兰芳便会猛地跳到我面前,大声说,嗨,杨永久,你发什么呆呀?我不理睬她,依旧发我的呆,依旧朝着远处痴望,她便会再一次跳到我面前,大声说,嗨,杨永久,你望什么望啊?不管她怎么骚扰我,我依然如旧,仍是不理睬她。非但不理睬她,有时还会冲着她瞪眼睛,哼鼻子,她非但不恼火,还喜欢吐一吐舌头,冲我来上“嘎嘎嘎”地一串笑。

顾小红就喜欢“嘎嘎嘎”地来上一串笑。在我的耳朵里,顾小红的笑声是美妙无比的天籁,是百灵鸟的啼唱,是从天穹里撒下来的碎银子;孙兰芳的笑却不怎么上台场,有点儿似噪音,是呱呱呱的鹅叫与鸭鸣。有个成语怎么说来着?东施效颦。对,就是东施效颦!

2

我对孙兰芳的态度以及我们的关系发生变化,是时间过了差不多一年之后。确切一点说,是在一个暴风雨的晚上。

那个暴风雨的晚上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处,就是刮风和下雨。我一如既往,一个人在村小学里值守。

我们那个村小学原来是一所破败的庙宇,村里要办小学校,便派人来胡乱修了修,随便改了改,就變成了小学校。小学校里是没有多少值钱的东西,不外乎几张破桌子,几条烂凳子,还有一些擦屁股都不够格的作业本,根本不入小偷们的法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天晚上都要有一位老师在那儿值守。我没有来任教前,小学校一共是三位教师,两个男的一个女的。女教师孙兰芳是个姑娘,让她在学校值守,情况可能会更糟糕。因此,值夜的任务就落在那两位男教师肩上。每人一个月,周而复始地轮换。我来学校后就主动请缨,一个人承担了值夜的任务。从此,学校那个办公室兼宿舍的小房间,就让我一个人所独占。

我主动承担值夜任务倒不是多么有高风亮节,而是我喜欢享受孤独。做了民办教师后,我的心情仍不好,看见什么都烦烦的。看见人则更甚。包括我的爹与娘,以及那几位还没有出阁的,喜欢叽叽呱呱的姐姐。学校远离村子,学生们一放学,便成了寂然无声的世界,非常适宜我。夜是很长的,山村里的夜晚尤其长,我独处校园,当然不能天一断黑就入睡。我会在床上躺下来,借着一盏马灯看书,直到疲倦了才脱衣入睡。

我早在读初中时就喜欢看书。我在上初中和上高中的四年时光里,只做两件事,一是琢磨班里的美貌女同学,二就是看书。那时候的书是极少的,大都被称之为毒草而遭禁。我还是东淘西觅,想法设法地找来阅读。我看过《苦菜花》《红旗谱》《吕梁英雄传》,还看过《红岩》《野火春风斗古城》。除了从别人那里找书看,我还自掏腰包购买。镇子上是没有书店的,但是偶尔也会有书籍在货架上摆放。我就从爹娘那里讨来钱,一本一本地买下来。我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木头箱子,里面就珍藏着购买的书籍,有《艳阳天》《金光大道》《渔岛怒潮》《煤城怒火》等。

我最为金贵和喜欢读的书是《水浒传》,是评水浒批宋江时出版的。书刚摆到货架上,我就购买了一套。为此我花掉了差不多三元钱,是我当时花掉的最大一笔开销。在黑黑长长的夜晚,我就看这些书。看了一遍再看一遍。单是《水浒传》,我就看了四遍。

那个暴风雨的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第五遍《水浒传》,刚看到史大郎夜走华阴县时,忽然听到“砰砰”的敲门声。当时暴风雨尚未到来,天还是晴的,通过窗子可以看到那种叫星星的东西在那儿眨眼睛,因此,“砰砰”的敲门声我听得相当清楚,不由脱口问,谁?

我。门外应,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我很是奇怪,在如此荒凉的地儿,在如此黑暗的夜晚,哪里来的女人呢?《聊斋志异》这本书我虽然没有,但有好几篇是看过的。别是什么女鬼或狐仙吧?我的心有点儿砰砰地跳,声音也跟着大起来,且有点儿抖,道,你是谁,半夜三更的来干什么?

门外传来的竟然是一串“嘎嘎嘎”的笑声。

一听到“嘎嘎嘎”的笑声,我就知道是谁了,不由脱口说,你是孙兰芳?

门外还是“嘎嘎嘎”地笑着说,杨永久,你知道是俺,咋还不给开门啊?

我跳下床将门打开了。进来的果然是孙兰芳。她还是穿着白天来上课时穿的那一身行头,无外乎是一件碎花短袖衫子,一条蓝色斜纹裤子,头发也是乏善可陈地两条大辫子,唯一不同的是身上抹了什么化妆品,有一股甜丝丝的香味儿。她进了门,站在那里,扑闪着一双还算大的眼睛望着我,只是眯眯地笑。我的眉头就皱了起来,道,孙兰芳,半夜三更的,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呢?

她没有正面回答我,而是说,杨永久,你猜我来干什么?

她来干什么我自然猜不出,也懒得浪费脑细胞,我还是皱着眉头冷冷地说,孙兰芳,你就说吧,半夜三更跑来有什么事?

她没有再让我去猜,脸上的笑容倏地一下不见了,叹了口气说,我睡不着觉!我烦!烦死了!

我心里想,你睡不着觉,你烦死了,就可以半夜三更里朝学校跑啊?你这个时候跑到学校里来,就睡得着觉了?就不烦死了啊?再者说了,村里的女孩子多了去了,有几个能当上民办教师的?有谁能成为村支书的儿媳妇?还不就是你孙兰芳啊?你有什么睡不着觉的?你有什么可以烦的啊?还烦得要死,真是烧得不轻!我在心里如此想着,话就如此地从嘴里说了出来。她听罢之后把眼盯向我,久久地盯,然后长叹一声说,杨永久啊杨永久,你哪里知道,俺烦就烦在是村支书的儿媳妇呢!俺一看见你那个堂兄就恨不得要死呢!

我着实吃了一大惊。我那个堂兄除了是村支书的儿子外,长得不缺胳膊不少腿,还是村代销铺里的代销员,算是那个年代的钻石王老五,你怎么能看见他就烦,就恨不得要死呢?我同样将心里想的对她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她道,我嫌他没文化,一个字儿都不识。

我说,你想找个大学生,敢情有啊?就是有,敢情人家要你啊?

她道,不找个大学生,找个高中生还不成啊?

我说,在咱们村,高中生就我杨永久一个,敢情你还想嫁给我不成?

她道,杨永久啊杨永久,你怎么就这么笨呢?笨得是不是连气也不通了啊?笨得马上就要死了啊?难道你就没有看出来?

我不解地说,我看出什么来呀?

她急得就要跺脚了,说,看来你还真是笨得要死了。我就是想嫁给你这个狗东西呢!

看她的表情并非是跟我开玩笑,我惊得张开嘴巴就说不出话来了。如此的风云突变,我断断没有料到。尽管我还恋着那个叫顾小红的女同学,尽管我知道得到顾小红的可能性无异于癞蛤蟆吃天鹅肉,但是我还是对别的女性持无动于衷的态度。就说孙兰芳吧,她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地差不多有一年了,我甚至都没有拿正眼看一看她。不过,现在,我应该认真地看看她了,看看这位公然跳出来,叫嚣着要给我做媳妇的女子是什么嘴脸。

我把眼睛盯向了她。

如果没有顾小红做参照,孙兰芳应该算是个美女,她除了肤色微微黑点儿外,没有多少瑕疵让我挑出来,腰挺细,眉很弯,鼻子是鼻子,嘴也是嘴,尤其是她的胸脯,鼓得那是相当得高峻。她在这一点上的优势,似乎连顾小红都不具备。我就在心里想,作为一名民办教师,能娶孙兰芳这么一位女子做媳妇,应该算是非常造化的事情。若是真同她缔结百年之好,两口儿一同在小学教书,再饲喂些鸡鸭和猪羊,再生养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孩子,日子是可以过下去的。然而,事情并非如我想的这般简单,孙兰芳已经是有了婆家的人,而且还是我的堂兄,我怎么能似半路上杀出的程咬金,横插一杠子,将她据为己有呢?此事若是发生,在村里,那可是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情,众人的唾沫星子非把我们淹没了不可!

我开了腔,孙兰芳,你别瞎说了,这事是不可能的。

孙兰芳却说,怎么不可能?我觉得咱们俩才是顶顶般配的一对呢!

理智地想一想,我们的确很般配,可是,我们已经没有了缘分,我说,孙兰芳,你别说了,还是快走吧!

她一瞪眼道,杨永久,你撵我啊?

我说,半夜三更的,你在这里算是咋回事?

她说,俺才不管咋回事呢,反正就是不走!

我一时没了奈何,只好用乞求的目光望着她说,孙兰芳,你应该明白,咱们俩是不可能的。

她竟然这么说,如果咱们俩不可能,我还更不走了呢!跟你在一起,能多待一会儿就多待一会儿。她说着竟然一屁股坐在了床沿上,双臂在胸前一抱,表现出在这里扎下根的样子来。

我傻了眼,不知道如何是好。门外的暴风雨就是在这时候发生的。先是轰隆隆地响了一声雷,接着就卷起了一股大风,随即那雨便倾盆似的下了起来。雷声、风声和雨声,成了世界的主旋律。我还在惊疑于暴风雨何以如此突如其来的时候,孙兰芳却在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下巴一抬对我道,杨永久,你知道吗?这是天意呢,你不留我天留我呢。今晚,我是在这里住定了!

我叫道,那怎么行啊?

她叫道,那怎么不行啊?

我叫道,咱们可是一个男一个女啊?

她叫道,若不是一个男一个女,还住不到一起来呢!

她如此说着的时候,已经将身上的碎花衫子脱了下来。里面是一件薄薄的红背心,红背心里包裹住的那俩物件儿,早似两只欲要飞出的鸽雏,探头探脑地就要蹦出来。我活了十九岁,哪里见过这种景致?哪里遇到过如此状况啊?我的双腿抖起来,浑身烧起来,心“砰砰砰”地就要跳出嗓子眼。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她却表现得极是从容,手一伸,就将我掀翻在床上。

门外还在风雨大作,我已经什么也不知道了。

3

自从那个暴风雨的晚上后,我就有点丢不下孙兰芳了。白天,我们一起在小学校教书,还是同过去一样冷冷淡淡、互不理睬。但是一到晚上就属另一番景致了,只要她一到学校来,我们就如同物理课上的正极与负极,迅速地抱作一团,牢牢地吸作一处,似烈火遇到干柴,制造出噼噼啪啪的火花。远离村庄静寂无人的小学校,成了我们的伊甸园。此时,我最显著的变化就是不再郁闷和愁烦了,也早将那位在纺织厂里纺纱织布的女同学抛到了九霄云外。

不过激情之中,我也有理智的时候。我清楚地知道,她是订了婚的,对方还是我的堂哥,与她发生如此的事情,绝对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一但事发,定是狂风暴雨、山呼海啸。孙兰芳却一点都不在乎,道,反正我是不会嫁给他的,我马上就同他退婚!我要嫁人就嫁给你杨永久!

我叫道,你若嫁给我,咱们怎么在村里过下去啊?

她毫不在乎地道,那咱们就走,走得远远的。

静下心来想一想,如果继续同孙兰芳好下去,私奔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反正村子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即便是我们结了婚,村里人并没有对我们怎么样,活在这里一辈子,也没有什么出头之日。相反,如果出去闯一闯,说不定还会闯出一片新天地。我差不多将牙关咬起,就要实施这一计划了。却就在这时候,高考制度恢复,一纸文件下来,似我这种农家子弟可以报名考大学了。消息传来,我的眼前登时闪耀出一缕绚丽的曙光,让我不能不跃跃欲试。

和孙兰芳的私奔计划终于搁浅,我全副身心地投入到功课的复习中。

我报考了市里一所中等专业学校,并且被录取。

离开村子去读书的头一天晚上,我与孙兰芳有一次约会。那时候,我已经辞掉村小学民办教师的职务,那个伊甸园已经不属于我们,两人只好来到村外一口看守果园的小草屋里。虽然已经是春天,但还相当的冷,我们都凍得嗦嗦发抖。刚一见面,我们做的事情一如既往,就是紧紧地相拥,将嘴唇与嘴唇焊接在一起。过了许久,直到我们都感到了窒息,焊接在一起的嘴唇才得以分开。但是,也仅仅是分开了那么短短的一秒,就又迫不及待地卷土重来。如此往复了数次,两人才平静了下来。她的泪水潸然而下,紧紧地偎在我怀里说,杨永久,我真不想让你走。

我说,可是,我必须走。

她流着泪水说,你这一走,咱们的事情就黄了。

我说,怎么可能呢?

她说,你成大学生了,俺就配不上你了。

我说,怎么可能呢?等我毕业了,有了工作,就来娶你!

她的泪水凝固在脸上,眼里发出喜悦的光。

我走进了市里的商业学校,成了一名中专生。当我以学生的身份,第一次坐入教室听老师授课的时候,我似乎还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实的,还恍然觉得或许只是一场梦。然而,很快我就明白过来,这并不是一场梦,而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我这个穷山沟里的农民子弟,祖坟冒青烟了,时来运转了!我虽然只是一名中专生,同大学生还有着一定的差距,但是已经足够了。从此,我将远离那个小山村,完全彻底地甩掉农民的帽子,成为一名吃皇粮的公家人了。

我的眼里悄然爬出一股叫泪的液体。

在读书之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悄悄地开始了自己的人生规划。这一规划我才蓦地意识到,同孙兰芳的事情,让我灿烂的未来有了阴影。她虽然是个民办教师,毕竟是个农民,我如果将她娶来做妻子,那么,我们养育出来的后代便还是个农民,家还是要安在那个小山沟里。与其这样,我上中专又有什么意义呢?又改变了我什么呢?想起自己最终还是无法抛掉农民的帽子,我的脸上就淌下一种叫汗的液体。我明白,要想真正改变自己的命运,实现真正地脱胎换骨,就不能同孙兰芳结合,就要找个与我一样身份的公家人做妻室。没有别的选择。

如果不能与孙兰芳结为夫妻,那么我要做的事情,应该就是尽快地将她从自己的生活中清扫出去了。

然而,我们可是有了肌肤之亲的,也有了山盟海誓的,我如果悍然背叛了自己的诺言,就是一个遭万人唾弃的陈世美了!而且,如果将她甩掉,她会如何呢?有什么后果呢?我不得而知。我陷入矛盾、苦恼、纠结之中。但是不管怎么矛盾,不管如何苦恼与纠结,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就是必须同她分手,只有如此,我才能真正拥有美好的明天。我已下定了决心。

既然一时狠不下心与她快刀斩乱麻,那就来个冷处理。冥冥中我还有一个期望,那就是她同我堂哥是订了婚的,在强大的家庭压力下,她嫁给我堂兄的可能性不是没有。我完全可以耐下心来静观其变。

应该感谢当时交通与通讯条件的落后,从我所住的村子到市里,有二百多公里,如果乘坐那种叫汽车的交通工具,要有两天的时间才能到达,中间还要在县城住一夜。那时候更没有手机、互联网等通讯工具,处在甲乙两地的人的联系方式就是通过邮递员传送的信件。我和孙兰芳的联系方式就是通过信件来实现的。我率先给她写了一封信。我在信中告诉她学校里有规章制度,是不许学生在读书期间谈恋爱的。我叮嘱她千万不要给我回信,更不要跑到学校里来。我说,我们的事情一旦让校方知晓,我会被除名的。

信发了出去,接下来就是忐忑不安的等待。

我在信里对她的叮咛,显然取得了成效,当过了一段时日后,见她并没有来学校,更没有收到她的复信时,我悬着的心才算落下来。随后的事情我就是一面学习,一面伺机在女同学中物色一位佳偶了。

我们班有四十来名学生,其中有二十来名是女生。女生的总人数比男生还多几个。二十多个女生里,有一半之多出身于机关家庭,原本就吃着皇粮。同这类女生谈恋爱,家庭的悬殊便让我处于劣势。与生俱来的自卑让我极是理智地将她们排除,只将目光瞄在那些同我一样来自农村的女生身上。

很快,我就有了一个目标。她叫李美艳。她的模样倒是不怎么美艳,可也不能说是丑,属于那种初看并不美,越看越是美的情况。因为和孙兰芳发生的事情,让我有了经验,算是过来人了。我追求她的方式就没有绕什么弯儿。我购买了两张电影票,准备请她去看电影。电影票塞到她手中的时候,她却显得非常意外,很冷淡地道,杨永久,干嘛请我看电影?

我故意装出轻松的样子说,一个人看电影,多清冷啊?找你陪伴我呗。

她还是非常冷淡地道,咱们班这么多同学,怎么单单选中了我呢?

我说,因为我觉得你最合适呗。

她竟将电影票还给了我,道,谢谢你杨永久,我不喜欢与男生看电影。

她说着走掉了。我站在那里成了木鸡。

4

首次求偶就惨遭败绩,我有点儿情绪低落,也茅塞顿开。我终于明白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是一个多么颠扑不破的真理。我要蹬掉孙兰芳是如此,李美艳拒绝我同样是如此。虽然她同我一样来自农村,但是她并不想嫁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农家子弟。她有更高远的目标和追求。事实也的确如此,没过多久,她便与班里的一位机关子弟走到了一起。望着他们眉目传情,出双入对,我已经没有了失落和羞恼。坦然地面对现实,应该是我最理智的选择。我暂时停止对于配偶的寻求,开始埋下头来投入到学习中。我想用突出的学习成绩弥补出身的卑微。

我的努力得到了回报,考试成绩总是在班里名列前茅。

两年的中专生涯何其短暂,眨眼的当儿就成为过往。我被分配到家乡所在的那个小县城,在供销系统有了一份正式工作。而且,单位里的负责人爱才惜才,将我当成香饽饽般地留在了总部,当了一把手的秘书。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能在供销系统当一名售货员,是人人羡慕而不能得到的美事,何况我还留在了社机关,那简直就是一飞冲天。

最是让我的自尊心得到结结实实满足的,是我刚刚任职秘书第三天发生的事情。那一天我正在大街上行走,竟然同顾小红来了个不期而遇。寒暄之中当她知道我考上了中专,现在在供销社任秘书时,惊讶地把眼睛瞪大了,她叫道,哎哟哟,杨永久,你真厉害呢!

我非常受用地笑了说,今后有什么事要我办,只管吭一声。

她转转眼珠儿便说了下面的话,老同学,我还真有一件事要你帮忙呢。

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同学,我自然表現得很慷慨,一拍胸脯说,只要是我能办到的,一定在所不辞。

我想买一辆自行车呢,就求你给咱弄一张票呗。她毫不见外地开了腔。

那时候自行车是紧缺物资,是要凭票购买的,一般人是没有资格得到的。尽管我是新来乍到,能否买到尚是个未知数,但我还是痛快地答应了她。而且,时间过了没有半个月,一张自行车票就送到了她手中。那天,顾小红骑着新买的自行车高高兴兴地离去的时候,望着她的背影我突然想入非非,觉得这位当年连梦里都不敢想的女同学,已经不再遥不可及。虽然她出身在干部之家,其父母也只是乡镇上的普通干部,她本人也仅是纺织厂里一名工人而已。我呢,却是有着干部身份的中专生,前途远大而又辉煌,足有资格来配她。我想,如果能娶她做妻子,那真是一件人生中的最大幸事了。我的心不由怦然而跳、蠢蠢欲动。同时也意识到,应是与孙兰芳彻底两断的时候了。

只是,如何才能快刀斩乱麻地将她蹬掉,我却一筹莫展。

我采取的冷处理还是非常智慧的,让我顺利地完成学业,也顺利地有了工作。但是话又说回来,你躲过了昨天,还能躲过明天吗?地雷埋在那里,总有去挖的那一天,总有爆炸的时候。而且,事情越是拖到现在,问题就越是严重,你就越是对不起人家。如果孙兰芳到单位里来上一场大闹,就够我喝一壶的。怎么办?在好几个晚上没有睡好觉之后,我还是下定决心回一次村子,当面同她讲清楚。我之所以如此选择,也有将战火燃烧在后方的目的。

我同领导请了假,去车站购买汽车票。我从办公楼走下来,朝单位大门口走。远远地,我竟然看见有个人正在那里探头探脑。是个姑娘,穿件红外套,扎一对大辫子。我早认出来,是孙兰芳。在认出她的一刹那,我差不多呆住了,惊讶地迎上前,叫道,兰芳,你怎么来了?

她见到我,表现得很平静,低着眉眼对我说,俺来找你,有话对你说。

我看见大院门口有人进进出出,忙领她朝宿舍走。

办公楼后面有几排小平房,那是单位里的职工宿舍区。我来上班后,系统领导分给了我一间房。我将房门打开,把她让进去,扯过一把椅子让她坐。她却没有坐,站在那里望着我。她的表情虽然平静如水,眸子里却有泪水在聚集着,亮闪闪的,马上就要决堤而出的样子。不过,她使劲忍住了,并且开了腔,永久,俺来找你,没有别的事,只想问你几句话,你得认真回答俺。

我说,兰芳,你说吧。

告诉俺,咱们的事,还有希望吗?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等我回答,她又开了腔,俺知道你现在成了公家人,吃上皇粮了。俺知道俺配不上你了,你如果打算和俺分手,就明确地告诉俺一声。

我犹豫了半天,还是开腔说,兰芳,你要理解我。我觉得咱们还真不合适,如果我们结了婚,一个在城里,一个在乡下,怎么生活?再说了,你又和我堂哥订亲了,咱们的事一公开,村里还不炸了锅?所以……

所以什么?她追着我问。

我一横心说,所以,咱们还是分手吧。

她望着我没有再说什么话,眼里的泪水却奔涌而出,一串一串地在脸上爬。望着那些无色透明的东西在她的面部流成纵横交错的小溪,想起我们在那个小学校里发生的事情,我的心有一种被刀绞般的疼痛,但是,我还是咬了牙,横下了心,道,兰芳,我只能说对不起你了,请你原谅我吧。

她还是那么望着我,咬着嘴唇没有说话。沉默片刻之后,她掏出一块手帕来,将脸上的泪水擦干,转过身,出了门,一步快似一步地走了。

与孙兰芳的事情就这样划上了句号,让我有些始料未及。我原本估计,她就是不会将事情闹到单位,也会对我进行指责与斥骂的。然而,她没有。她只是流着泪默默地走了。后来,我从村里人那里得知,她回村不久就与我堂兄解除了婚约,然后在她姨家表姐的帮助下,远嫁到他乡去了。得知这一消息,我才感到似抛丢了千斤重担般的轻松。我开始将寻求配偶的事情纳入生活中的主要内容。

实际上,我一就业,就有不少姑娘将眼睛盯在了我身上。我的顶头上司还半真半假地说,要将他的侄女介绍给我。但是,我统统地都以刚刚参加工作为由推掉了。我之所以推掉,自然是因为没有看上她们,包括顶头上司的侄女。我之所以没有看上她们,自然是因为我已经有了目标。

我骑上自行车,驶出县城,走五六里柏油路,去纺织厂与顾小红见面。

我帮她购买到一辆自行车,在县城又只有我和她是高中时期的同班同学,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有了非同寻常的味道。她自然不再似上高中时那样傲然地抬着下巴对我不理不睬了,非但不再,见了面之后,她的脸上总是鲜花怒放、笑容灿烂。第一次去纺织厂找她,她带我参观了她的工厂。第二次去纺织厂见她,她将我带进了她的宿舍,同我一聊就聊了两个多小时。第三次去纺织厂,她没有带我去逛车间,也没有带我到宿舍,而是将我领到厂办公楼前的小广场上。那儿有一场篮球赛正在进行中。我们到来的时候,上半场比赛刚刚结束,她将一位汗水淋漓的球员喊过来介绍给了我。

她对那球员说,这是我的同学杨永久。

她又对我介绍那位球员道,他叫诸葛向东,厂里的工会干事,我的男朋友。

我在与那个会打篮球的工会干事握手的时候,浑身就似抽去了筋,差不多没有了所有的力气。

此次求偶对我的打击相当沉重,一连好多天我都无法缓过魂来。噩运对我来说却远远没有结束,时间没过几天,又一个打击竟然再次落在我的脑袋上。我不是说过一把手想将他的侄女介绍给我,让我给拒绝了吗?此事发生之初,一直是风平浪静的,那位领导人一如既往地器重我,对我亲切有加。可是,时间过了半年后,他对我的报复就来了。他找我郑重地谈了一次话,说我这个中专生跟着他做秘书有点儿浪费,要培养我去做更大的事情。但是要做更大的事情,就必须要有基层工作经验,因此,派我下基层去锻炼,成了我向上发展的必须。尽管我在仕途上并没有什么勃勃野心,但还是很愉快地接受了这一安排。于是,我从机关下到了基层,到某个门头当了售货员。

如果安排我到百货商店或布匹鞋帽商店干售货员,我是可以接受的。可是他却安排我去了食品商店;如果安排我在食品商店卖个烟酒糖茶什么的,我同样可以接受,可是,他却安排我到了酱菜门头。那酱菜门头出售的商品除了咸菜疙瘩酱茄子外,就是酱油和醋,还有虾酱、咸螃、臭豆腐之类。它们的气味挥发出来,总是让人有一种作呕的感觉。再加上耗子苍蝇之流最热衷于光顾,酱菜门头就成了系统里条件最差的地方。通常派在这里的售货员,都是些领导不怎么待见的人。我被安排到这里来,与其说是锻炼,不如说就是一种发配了。而且,在我系上围裙,已经熟练地把酱油灌入瓶子里的时候,从社机关那里传来消息说,那一把手曾私下里对人讲,那个杨永久不就是中专生吗,不就是眼眶子怪高吗,哼,就让他在那里卖一辈子酱油吧。

听到这句话,我差不多被击倒了,才知道自己永世都不得翻身了。

一度,我都后悔为什么没有答应娶一把手的侄女呢?然而,我仅仅后悔了那么一下就回归到理性。一把手的侄女我是见过的,她僅仅是供销社属下一个杂货店里的临时工而已,有着永远都甩不掉的农村户口。她的模样也不敢让人恭维,个子矮矮的,脸上还有许多蚕屎似的黑点点。设若是将她娶来做妻子,先不说后代子孙还是甩不掉乡下人的帽子,单是夜里与她同床而眠,做那些哼哼叽叽的事情,也会让我生不如死的。就是一辈子卖酱油,也不能答应这桩婚事。

如此想着,我的心情竟好了起来。

心情好了起来,当然并不是说我就接受了现实,真得要卖一辈子酱菜了。我的个性不允许我这么做。我在卖酱菜的同时开始窥伺时机,积蓄力量,准备来一个逆袭式的绝地反击。我效法战国时期的越王勾践,屈居笠下,卧薪尝胆,以图东山再起。我选择了文学。我立志要在文学这个行当里,干出一番辉煌灿烂的事业来。

正是因为选择了文学,在不久之后的一天,我的生活里又出现了另一位姑娘,她就是杜梨。

5

我认识杜梨时已经有一年多的写作经历,并且已经见到铅字,接连在市报社副刊上发表了三篇小小说。三篇小小说虽然只有豆腐块那般大小,占据的版面还是报纸的屁股部位,但是对于我们那个山区县城里的文学爱好者来说,却是凤毛麟角,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因此,当县文化馆举办的文学创作座谈会召开的时候,我理所当然地收到了邀请。

我是在偷偷摸摸的情况下进行创作的,连与我一起站酱菜门头的同事都不知道。我也不晓得县城会有什么人与我一样从事创作这一行当,更不知道县里还有个文化馆,会对作者进行组织和辅导。所以,当我接到邀请的时候,很是意外与吃惊。座谈会召开那天我准时到了会场。让我更加意外和吃惊的是,参加会议的作者竟然济济一堂,足足有五十余众。他们来自全县各行业,有农村的,有厂矿的,有县直机关和学校的。而且,五十多名作者中,还有十三名女性。女性中除了有位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外,其他的全都是姑娘。

杜梨就是姑娘中的一位。

杜梨不仅是姑娘中的一位,还是最有气质最漂亮的,还出身在高干家庭,爸爸是县委宣传部长,妈妈是县妇联主任。她本人也非常有来头,同我一样是恢复高考之后考入大学的第一届大学生。只是,我读的是中等专业学校,她却在省城读的师范大学中文系。眼下是县一中的语文教师。在与会的五十来名作者中,有两个人物最引人瞩目,一个是她,一个就是我。我之所以引人瞩目,是因为有三篇小小说发表,是作者中成就最大的;她之所以引人瞩目,是因为她的大学生牌子和夺目的美丽。

那次创作座谈会一共开了三天,除了听取市里省里请来的作家与编辑授课外,就是分成小组进行座谈。听课与座谈的间隙大家也不肯闲着,俩一伙仨一堆地聚在一起进行交流与切磋。我因为是唯一见过铅字的人,好多初学写作者便将我围起来讨教,还拿出作品让我过目和指点,望向我的目光都有了崇拜的味道。与此同时,也有许多作者围着杜梨转。杜梨并不从事文学创作,她是五十多位作者中,唯一一个从事文学评论的。据说,她在读大学的时候就为卢新华的《伤痕》写过一篇评论,在省报副刊发表。大家围着她转,自然也是向她讨教的。我发现,那些围着她转的,多是男作者。男作者又多是没有婚配的。似乎唯独我没有围着她转。不仅没有围着她转,连个招呼都没有同她打。我倒不是因为发了几篇豆腐块就恃才傲物,是因为栽在顾小红手里后,我对那些出身于机关干部家庭的异性已经不抱任何幻想。我明白与她们之间的距离。与其自取其辱,倒不如敬而远之。

两天的时间须臾过去,座谈会还有一天就要散会。吃过早餐,我骑着自行车去县招待所会议室参加最后一天的座谈。还没有走进招待所大门呢,就斜刺里同杜梨相遇。她换了一件短袖裙子,原来的两条辫子不翼而飞,成了瀑布似的披肩发,飘飘洒洒的甚是美丽。骑着一辆崭新的“飞鸽”自行车,人与车结合在一起,让她更加光彩夺目。我在望见她之后,心竟然很不争气地跳了一下。但我并没有同她打招呼,猛蹬车子准备跑到前面去。没想到她竟然在后面开了腔,喂,干嘛急着走,认识一下可以不?她说着从车上跳下来。

我只好下了车,把眼望向她。她在把眼望向我的同时,还伸出手要与我相握。我望着她的手,白晰而又娇嫩,如同刚刚破土的春笋,是之前从来没有握过的。犹豫了一下,我还是仓促地一握就急忙松开了,同时感到脸不争气地一热。

她似乎发现了我的尴尬,微微地一笑道,我知道你叫杨永久。

我忙说,我也知道你叫杜梨。

她又说,我还知道你发表过好几篇小说。

我忙又说,我也知道你为卢新华写过一篇评论。

她笑起来,道,我们搞评论的关注的就是作家的作品,咱们就谈谈你发表的那几篇小说好吗?

我说,当然可以。

她略一沉吟就开了腔,你的几篇小说我都看了,恕我直言,写得很一般。

我冷不丁就怔在了那里。此之前,那些围着我转的作者们也谈过那几篇小说,但是从他们口中说出来的话,却全是让人舒服的溢美之辞。她却与大家相反,给了我砰然一击。我的脸上有些挂不住,愤愤然地想要发作,但是临了,我还是忍住了,并且假惺惺地说,怎么一般,请你批评指教。

她竟然毫不客气地说了下去,道,首先,你的立意就很肤浅,与其说是小说,倒不如说是一篇中学生作文。然而,你并不是中学生,你是要立志当一名作家的,所以,你不能再写这样的作品了,更不能满足于这样的水平。你应该有更高的追求和目标,写出真正有价值的作品来。

我顿时就蔫了。她哪里是对我作品的批评,简直就是对我文学创作的全盘否定。我有点是可忍孰不可忍了。我想跳起来给她连珠炮似的一通回击,或者干脆骑上车子拂袖而去,但是,两件事情我都没有做。我很是虚伪和违心地说,谢谢你的批评,我会好好反思的。说完这句话,我才跳上自行车进了招待所大门。

在座谈会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只要一想起杜梨,就觉得不舒服,觉得自尊很是受伤。但是,在不舒服的同时,我也对自己的创作开始了认真的反思。实际上,就是不用反思,我也明白那几篇小说是怎样的货色,别说同那些流芳百世的名家名作比较了,就是同眼下在文坛上走红的诸如陈国凯、孔捷生、刘心武等人比,也不能相提并论。诚如杜梨所說,我不应该再写类似的东西了,我应该有更高远的目标与追求。我必须加倍努力了。

我努力的方向就是更多地去读书,从名家名作中吸取滋养。我跑到图书馆办理了借阅证,从那里借来文学名著读起来。

在食品商店站门头虽然环境不怎么样,时间却比较充裕,每日只上半天的班。四个小时之后,所有的时间就属于了自己。我就利用这些时间,埋头于那些伟大作家的伟大作品中。越看名著,我才越发现自己的孤陋寡闻,也越是为自己写的那些东西汗颜,也越觉到杜梨批评的正确。一天,外面下着麻麻小雨,我正在食品店里当值,门外进来一个顾客。隔着柜台,一股唯女性独有的气息扑入我的鼻孔。我一面抽着鼻子一面抬起眼睛,只一看,便怔在了那里。是杜梨。我叫了起来,杜梨,你怎么来了?

杜梨微笑着望着我道,这儿是公共场所,难道我不能来吗?

她的回答非常有道理,我的吃惊显然有些多余,脸上也就有了尴尬,忙以一个售货员对顾客的态度道,请问,你来买什么?

她变戏法似的就将一只塑料桶放在了柜台上,道,打酱油!

我接过塑料桶去为她打酱油的时候便镇定了下来,我明白眼前发生的交集,仅是售货员与顾客的交易关系而已,并没有别的什么。如此想着,我便娴熟地将塑料桶打满,然后放到她面前的柜台上,同时报出了酱油的价格和要收取的钱数。事情却就在她从包里取钱时发生了转折。她在包里翻找了半天,竟然没有将钱取出来,嘴里不由叫道,糟糕,我忘带钱了。

我大度地将手一挥道,那就先欠着,哪天来买东西时再付不迟。

她叫道,那怎么行?

我说,那怎么不行?谁让咱们一同开过文学创作座谈会来着?

她笑了起来,道,看来那天我给你提意见,你没记我的仇。

我表现出颇有胸怀的样子说,我还没有那么小心眼吧?我现在正在深刻地进行反思呢。

是吗?她说,竟将一个微笑送给了我。

送给我一个微笑后,她似乎还不罢休,眸子亮亮地闪了闪,变戏法似地将几本书取出来,隔着柜台递给了我,道,鉴于你能够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又鉴于你在我忘了带钱的情况下给开了方便之门,这几本书就借给你看了。这可都是我从省城购买的文学名著,是对许多作家有着深刻影响的大作品。她说着,拿起那桶酱油转身就走,临出店门的时候回过身来,对我说了一句当时还没有大面积流行的外语:拜拜!

望着她骑着“飞鸽”在雨幕里远去,我才来看那几本书。那是《艾特玛托夫短篇小说选》《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茨威格中短篇小说选》,三本书装帧简洁大方,还散发着她身上独有的香味儿。

6

我和杜梨有了往来。由头就是书。她借给我的那三本外国名著,我没用半个月就看完了。我骑上自行车来到县第一中学找她归还。她很是大方与热情地接待了我,还将我领进了她的单身宿舍。她的宿舍同别的女性宿舍一样整洁雅致,差别就是堆满了一册册书。她十分得意地对我说,这些书都是文学名著,是世界文学中最前沿、最优秀的作品,立志要成为一个作家的人是不能不读的,是必须要读的,是非读不可的。她说到这里的时候把眼望向我,道,杨永久,请你回答我,你是不是立志要当一名真正的作家呢?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如此问我。自从写作以来,我当然是立下雄心壮志的。我回答说,当然。

她道,如果是这样,我可以将书继续借给你看。否则,还是让它们安安静静地呆在我身边最好。

我说,那我先谢谢你了。

她道,甭。等你将来写出好作品时再谢不迟。

她说着便在那些书籍中选取了几本,递给了我。将书接在手中的时候,我就知道应该告辞了。我很知趣地同她道别。她并不挽留我,一直将我送到学校大门口。书看完后,我自然又一次光顾。偶尔的,她也会到我的酱菜店里来。有时是打酱油,有时是打醋,有时还会买些味道不怎么高雅的咸菜疙瘩或者虾酱。她来酱菜店的时候,我们会隔着柜台聊几句天,话题无一例外地全是文学。有一次,她来打酱油时我刚巧要下班,便试探着请她到宿舍里坐一坐,她竟然毫不介意地答应了。

自从发配到食品店,供销社机关里的宿舍就被收回了,店里又分给了我一个单间,就在酱菜门头的后面。我估计有一天杜梨会来,早就未雨绸缪地收拾得非常整洁了。只是,里面的书籍不怎么让人恭维,除了我当年买的诸如《金光大道》《水浒传》等几本书之外,就是一些文学期刊。她进门后,一眼就看到这些期刊。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取过一册两年前的旧刊在手里翻起来。翻了几下对我说,期刊还是要看的,也是一定要看的。

我说,这些刊物里都有挺不错的作品。

她说,对。比方这本《人民文学》上的《乔厂长上任记》,就是一篇难得的作品。作者蒋子龙没有跟风去写伤痕,也没有去寻根,而是写了企业改革,他目光敏锐、立意深刻,是篇不可多得的佳作。

我说,是的。

她说,这一期其他的几篇小说也很不错,比如陈忠实的《信任》,还有包川的《办婚事的年轻人》,都值得一读。

我说,是的。

她转过脸把眼望向我,道,杨永久,你可不能老说“是的”两个字,你要发奋努力,写出这样的作品来。

我没有再说“是的“两个字,而是说了“会的”两个字。

我和杜梨的交往不仅在继续着,好像越来越频密了,连同事们都觉得我们的关系已经非同寻常。但是,我却没有把她同自己的婚恋联系起来。不仅没有联系起来,连想也没有想过。从顾小红那里得到的前车之鉴,早让我有了后车之鉴。我明白我与她的距离有多么远,那是万水千山,那是天上地下,那是用光的速度都无法追上的遥不可及。我将与她的交往非常理智地定位于文学。仅限于文学。

我是如此定位的,也是如此同她往下发展的,但是此时,一件事情却无法回避地落在了我的脑袋上,那就是我已经老大不小,应该完成婚配了。我又是个独子,家中日渐老迈的爹娘早将孙子盼得望眼欲穿。

毕竟我是个中专生,有著结结实实的干部身份,想嫁给我当老婆的女性大有人在。其中,开创作座谈会时认识的一个叫张娜的女作者,已经开始了对我的追求,经常跑到食品店里来以向我请教为名,朝我释放出她的求偶信息。她虽然美不过顾小红,更美不过杜梨,也是有些姿色的,而且还是名护士,吃着皇粮,与我又有着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追求,设若是能同她缔结百年之好,应该是天造地设的绝配和佳构。除了她,已经没有最好的选择。事实上,我都拿定了主意,要接她频频抛来的橄榄枝了。然而,就在这时候,另一位异性却在我心头牢牢盘踞,怎么也无法驱走了。不仅是无法驱走的问题,而是一想起她,那个叫张娜的女文友就再也提不起我的兴致来。

搅局者便是杜梨。我发现自己爱上了她,而且是爱情的那种爱。

我清楚,如果对杜梨产生了爱情,可不是一件好事情,结果注定是一厢情愿的,是失败的,也预示着我这个人要完蛋了。真实的情况是,当我意识到自己爱上她时,就明白自己已经完蛋了。怎么办呢?我问自己。一度,我连书都看不下去了。一度,我都想将写作放弃。一度,我想辞掉工作,一个人去远走天涯。只是,如此的念头虽然产生,我却都没有去做。我唯一的选择就是在爱情中煎熬。但我并没有因爱情而沉沦。我知道,只有创作出优秀作品来,成为蒋子龙、陈忠实那样的大作家,才能拥有爱她的资格,才可能有机会获得她的芳心。

读了外国名著,开拓了我的视野,吸取了有益的滋养,我的小说已经与之前发生了质的变化。数月之后,我终于写出一篇自己感到满意的短篇小说。我将小说拿给杜梨过目,她看过之后似乎比我还要振奋,说完全可以在公开发行的纯文学刊物上发表,并主动地提出来,要帮我推荐到省文学期刊她的一位同学手中。

三个月后小说正式发表,还是个头条。稿件刊出,她比我先接到了样刊,并且在第一时间里来到我的单身宿舍。那一天,当我接过那本杂志,当我看到散发着油墨香的自己的作品时,激动的浑身都抖了起来。我对杜梨说,这篇小说的创作与发表,都是你的功劳。

她没有客气,道,可以这么说。

我望着她,真诚地说道,杜梨,谢谢你!

她微笑着望着我,道,仅仅谢谢两个字,恐怕不够吧?

我一怔说,你还让我怎么谢?

她突然就坐在了我的床沿上,嘟起她那艳艳的如花朵般的芳唇,闭上那双美丽的眼睛说,吻吻我。

我立时呆在了那里,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发生如此的情况。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我站在那里,瞪着眼睛,张着嘴巴,似一只木鸡。许久之后,我似乎才回过神,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没有去吻她那鲜艳的芳香之唇,我觉得自己没有资格。我双膝一弯,跪倒于地,用颤抖的双手,像捧一只鸽雏似地捧起了她的脚,在她那花瓣般的脚趾上深深地亲吻了下去。

7

有一条小河绕城而过,河两边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树林子。树林子里小径通幽、蜿蜒曲折,十分静雅。我和杜梨在不上班的时候,就喜欢到这里相会。沐浴着凉爽的河风,融入无尽的绿色中,我们一边散步一边交谈。交谈的话题无一例外,还是文学。我们聊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聊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聊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聊福楼拜、梅里美、川端康成,也聊遇罗锦的《一个冬天的童话》、路遥的《人生》、梁晓声的《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还有王蒙、张抗抗、王安忆,等等。

这是在白天。晚上我们不二的选择便是看电影。看《追捕》《叶赛尼亚》《流浪者》《早春二月》《刘三姐》《五朵金花》,还有《天云山传奇》以及《小花》什么的。无论是去河边散步还是看电影,对我来说都是最幸福和最快乐的事情。但是,对于我来说,幸福和快乐到了极致,则是在电影散场之后。此时夜色已深,小城已经变得无比静寂。我和她从电影院里走出来,双双走在空荡荡的大街上。此時,我有一个美妙而又幸福的使命,就是要将她送到学校。

从电影院到学校约有一个半公里的路程,其间不但有几条窄窄的小巷,还有一片庄稼地,如果一个姑娘夜间独自行走,是断断不敢的。潜在的危险便给我提供了机会。因为走着走着,一遇到僻静的墙角或者暗影,我就会将她拥抱在怀,捧着她的脸蛋亲吻。夜光之下,她的脸庞洁净如一轮满月,她的嘴巴似一朵鲜丽的花蕾,她的柔舌如一块甜美的饴糖,她的唾液似沁人心脾的琼浆,我呢,则似饥肠辘辘的饕餮之徒,一吻上她的芳唇就没有分开的可能了。我吮咂着她的香舌,渴饮着她的汁液,呼吸着她的芬芳,沉醉到窒息。

爱情的砥砺,让我的创作热情和劲头日渐高涨,在除了上班和同杜梨相会的时间里,我就全部用于读书和写作。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写了五个短篇小说,其中三篇在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上发表。我一下子成了县城文学界最耀眼的明星。我突出的创作成绩很快就被县里的有关领导所知道,他们不拘一格选人才,将我调到了文化馆,做了一名负责文学创作的群文辅导员。

此时,我和杜梨相爱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虽然没有同家人公开关系,在县城,在熟悉的朋友圈及同事那里却是无人不晓。因此,到文化馆正式上班后,我所做的事情就是想同她的家人公开关系,然后缔结百年之好。有这么一天,她来到我在文化馆的宿舍,在一如既往地谈了一会儿文学,开始进入缠绵状态时,她却突然泪水涟涟地对我说,杨永久,咱们的事情到今天为止,要结束了。

我的嘴巴张开就无法合拢了,半天之后才叫道,为什么?

她眼中的泪水便哗哗地流了出来,说,我们的事情家里知道了,他们不同意。

为什么?我大叫了起来。

她哽咽着,却无法把话说出来。

我则发出一声绝望的哀鸣,道,是不是嫌我家在农村?是不是嫌我只是中专学历?是不是嫌我没有什么前途?杜梨,你说!

她将泪水吞进了肚子里,说,是的。但是不止是这些,我爸爸马上就要调到市里去工作了,我是他唯一的女儿,他想把我也调到市里。

我大叫道,这就是分手的理由吗?而且,你同意吗?

她眸子里的泪水再次涌流而出,道,杨永久,我对不起你,我欠你的,但是,我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她的意思我已经明白,我再也没有说出什么话。

杜梨的爸爸调到市里任职副市长不到两个月,她本人也调到了市里。调到市里后,她没有去某个中学继续担任语文教师,而是调到市文联属下一家文学期刊当了编辑。临离开县城的时候,她与我有个告别性质的约会。我们来到小河边的树林子。我们没有似往时那样谈文学,也没有似往时那样亲吻和拥抱,我们只是勾了头默默地走。走了半天她才站下来,把眼望向我道,杨永久,咱们这一辈子虽然结不成夫妻了,但是我会记住咱们的友谊和爱情。

我苦笑笑,说,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呢?

她说,怎么没有意义?我去的是市里,不是天涯海角,我们会有见面机会的。

我还是苦笑笑,说,既然分手了,还有必要再见面吗?

她突然抓住我的手,把眼盯向我道,杨永久,只要你不恨我,只要你还爱我,你随时可以到市里来找我。

我惊讶地将眼睛瞪大了,不由脱口说,去市里找你干什么?

她说,和现在一样,吻我,抱我!

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她会说这样的话,我呆住了,张着嘴巴半天合不拢。久久,我的眼里忽然有泪水爬了出来。就凭她这句话,我对她所有的怨恨、所有的愤怒都一扫而光了。我理解她和我分手是迫不得已,我知道她是真心地爱我的。其实,在此之前,我从她那里获得的一切,已经够奢侈、够幸运的了。我突然跳起来,紧紧地拥抱了她,说,杜梨,谢谢你!接着我又说,杜梨,你走吧。

她的眼里又闪出了泪花。她抹着泪,快快地离去了。

8

尽管我感动于杜梨的一片真情,但是失恋的痛苦还是强烈地折磨着我,让我有了生不如死的感觉。万万没有想到,轰轰烈烈的一场爱情,会是如此的结果,完全就是一枕黄粱。随着她的离去,我从此没有了爱情,没有了幸福,也没有了快乐。痛苦中的我,早把小说创作抛到了九霄云外。我每日所干的事情,要么是躲在宿舍里发痴发呆,要么就是跑到小餐馆里要上一碟油炸花生米,再将那种含有乙醇的液体喝得醉眼迷蒙。

有一天,我在小餐馆里对酒独酌,邻桌一个食客引起了我的注意。那食客是个女子,同我一样也在对酒独酌。她是先我而来,在我喝到半醉的时候,她已经大醉酩酊了。但是,她并没有就此作罢,还是饮个不停。每饮下一杯,还要发出一顿哈哈的怪笑。我正是听了她的怪笑后将目光望去的。尽管我已醉眼迷蒙,尽管她让散乱的头发遮挡了半边脸,我还是迅速地把她给认了出来。我忍不住叫出了声,顾小红,怎么是你?

她听到喊声抬起了头,但并不用眼睛来看我,只是在嘴里说,你,你是谁,不要喊姑奶奶的名字。

我说,顾小红,我是你的同学杨永久啊?

杨永久,姑奶奶不认得你!她说着又将一怀酒灌了下去,再次发出哈哈的大笑。只是笑着笑着,人就软了,歪倒在桌子底下去了。

我还算清醒些,急忙跳过去,将她扶了起来。她竟然似抽去了筋,浑身软软的,怎么也无法站立。不但无法站立,还发出了微微的鼾声。我一时没了辙儿,手扶着她,不知如何是好。

正是中午光景,餐馆里有许多食客,见一个女子喝得酩酊大醉,都将目光好奇地望了过来,看我怎么处置。我忽然想起自己的宿舍就在不远处,何不先将她弄到宿舍里,然后再做道理呢?没有多想,我就行动起来。我搀扶着她,连拖带拉,硬是将她弄出了餐馆,接着横过一条东西走向的马路,将她拖进了我的宿舍。又是连拖带拉,把她放躺在床上。

似乎刚将她放倒在床上,她就醒了过来,拿模糊的醉眼来望我,道,你,你是谁?

我忙说,顾小红,我是你的同学杨永久啊?

她用醉眼四下里看了看,道,我,我这是在哪里?

我忙说,你喝得不省人事,我把你弄到我的宿舍里来了。

她忽然哈哈大笑了起來,道,这么说,我上了你的床?

我点点头。

她继续哈哈大笑道,这么说,你和我办了那事儿?

我急忙摇头道,没,没,我刚刚把你扶上来呢!

没,那你还不快来啊?她竟然这么对我说。

让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我还在那里发怔呢,她竟然动手脱起自己身上的衣物,三下五除二,就脱了个光。我呆住了。我看到床上有一具冰雕玉砌的女体,那上面高高的雪峰和深深的峡谷,正对我释放着强烈的诱惑。半醉的我不由欲火升腾,哪里顾得多想?猛地就将她覆盖在自己的身体之下了。

我们双双睡了过去。

我是先她醒来的。等我睁开眼睛时,已是夜里十点多钟。我看了看睡在身边的裸体女同学,怔了半天才想起中午在小餐馆里发生的事情,以及我们在床上所做的一切。我奇怪与惊讶地把眼睛瞪圆了。尽管在有了杜梨后,顾小红已经在我心中黯然失色,但是,现在同她有了那事情,还是让我感到了满足与一种报复的快意。只是,事情毕竟是在醉酒之后发生的,是有乘人之危嫌疑的,因此,一种不安便涌上我的心头。我忙伸手去推她,她还有点醉眼迷蒙,但是很快就清醒了过来。她把眼望向我,再看看自己的裸体,便大叫了起来,天啊,杨永久,咱们怎么在这里?

我便把在小餐馆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

她叫道,杨永久,你是不是趁机欺负了我?

我没有否认,说,是你同意的,主动的!

胡说!她突然大叫着哇哇地哭起来,边哭边叫道,杨永久,你这个王八蛋,竟然对老同学下黑手,我要控告你强奸!

她的反应让我感到意外。但是,马上我就明白了为什么。我们在床上发生的事情,虽然是她主动所为,却完全是在醉了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失去理智的结果。现在她从醉中醒来了,有了理智了,也就无法再接纳我了。说穿了,她还是没有把我这个农家子弟放在眼里,还是没有看起我。明白了这一切,一股愤怒与耻辱便涌向我的心头。我将她脱掉的裙子抓起来,狠狠地甩到她怀里,又将房门砰地一声打开,指着门外愤怒地叫道,顾小红,快快给我滚出去,找你的诸葛向东去!

我的一声怒吼,让她的哭声戛然而止,拿眼定定地望着我半天,突然放声大哭起来,边哭边道,诸葛向东这个王八蛋,他见异思迁,把我甩了呀。

9

我与顾小红以闪电般的速度结了婚。单位里分的房子虽然是旧房,却有三间房,一个独立的小院,还外加一间小厨房。这在上一个世纪的八十年代中期,已经是相当高的待遇了。我和顾小红高兴地入住其中。

我经常想,如果没有杜梨的话,我对自己的婚姻应该是满意的,因为我迎娶的毕竟是当年做梦都不敢想的女同学,她曾在我的心中美如仙子,而她的工人身份,也实现了我在求偶方面的目标和要求。我的下一辈,我的子子孙孙,将成为永远的吃皇粮的城里人。只是,一想起与杜梨的那段爱情,一拿杜梨与顾小红做比较,便有些怅然若失。不过,我接受了这个现实。

我和顾小红在婚后的最初几年里,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我们都有固定的工作,有固定的收入,生活虽然不能算奢华,也可以称之为富足与优裕。她如花的美丽,总能唤起我欲望的涟漪。不足一年,她就将儿子呱呱地生了下来。此时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卷入一场空前绝后的经商大潮中。潮水滚滚,就荡激到我们文化系统。一纸文件下来,断掉了我们所有的办公活动费用,要求我们去从事商品的生产或经营,用得来的钱弥补经费的不足。不足十来个人的小单位立刻行动起来,搞美术绘画的,就到处觅寻广告及书画装裱业务;搞音乐舞蹈的,则办起音乐培训班或者舞厅;几位不搞业务的办公室人员,开餐馆的开餐馆,卖服装的卖服装;独有我一时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项目。面对这场经济大潮,我有点儿茫然。按说,我这个商校毕业的科班生,应该有着一定的经营头脑和经商本领的,事实却恰恰相反,我就似春秋战国时期那个叫赵括的家伙,只能纸上谈兵。祸不单行,偏偏就在这时候,顾小红的纺织厂变得不景气,已经半年发不出工资来了。我们的儿子马上要上小学,爹娘年事已高,虽有众多的姐姐在家,不用我亲自去照料,每月几十元的生活费却是必须要拿的。

日子一时捉襟见肘。

更让我不好接受的是,顾小红自己领不来工资,消费能力却相当了得。别人骑上木兰摩托车,她也要骑;别人更换了电视机,她也要更换;别人穿上了裘皮大衣,她也要穿。更有甚者,她还悍然截获了我的工资,拿着去美容,让我连过冬时买煤的钱都没有了着落。

我说,顾小红,都成孩子他妈了,还美哪门子容?

顾小红说,杨永久你不懂女人,女人到了三十岁,就是花要谢了。

我说,咱们家哪来这么多钱让你去乱花啊?

她说,没钱不要紧,我有男人呢,你去给挣啊?

我说,我就是会写点小说,你让我怎么挣啊?

她说,你怎么就这么无能呢?你看看别人是怎么挣的?你连老婆美容的钱都挣不到,还算个男人吗?

我勃然大怒地想发作,最终还是忍住了。而且,我知道自己的窝囊,也知道自己的无能,最后我只是长长地叹一口气。

我就想起了杜梨。我就想,如果我娶的老婆是她,肯定不会这样的。我还想起了孙兰芳。我想,如果我娶的是她,也肯定不会这样的。孙兰芳现在什么情况,我并不清楚,杜梨的情况我却知道些。她在调市文联当了几年编辑后,又考研了,现在在省某大学任教。业余时间还是写文学评论,经常有文章见诸报端。

靠叹气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何将钱弄到自己的口袋里,成了巅扑不破的硬道理。不久,我还是觅到了一个挣钱的窍门。

窍门得益于一位邻县文友的造访。那个文友叫燕东,同我一样工作于文化馆,同我一样写小说。我们是在本系统的一个创作会议上认识的,之后并没有什么来往。他忽然来访我,也不是关于创作方面的交流,而是来这里售书的。将书销掉之后,他想见我一面,同我吃个饭,聊一聊天。我便将他带入一家小餐馆,一面品着高粱大曲一面聊起来。我才知道,他们文化馆也开始了所谓的创收,他创收的项目就是出版自己的书,然后自己进行销售。销售对象不是那些个体的读者,而是政府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他对我说,眼下最容易赚钱的地方,就是政府机关。他们的钱是公款,花起来不心疼。

文友走了后,我就效而仿之。

我将发表过的作品和没有发表过的作品统统搜集起来,稍加整理编辑,购买了一个来自香港的书号,找到县域之内一家小印刷厂印制成書,便学着邻县的文友开始四处推销。此办法还真是不错,第一次出马就卖掉了二十余册。除去成本,挣了竟有二百元。当时我的月工资仅仅百元出头,这个数目自然很是可观。凯旋而归,将钱丢给顾小红的时候,她一直耷拉着的脸子才阳光灿烂。

之后在若干年的时间里,我就一直干着这一行当。首批印出的书售罄,我就再加印一次。单是一本大杂烩似的小说集,我就再版了四次。当然,单靠一本书还是有局限的,我便忙里偷闲,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写了部长篇。这部粗制滥造的长篇,我一口气就印了万余册。等将其售尽的时候,挣了差不多有十万余元。最是高兴的莫如顾小红,每次销书归家,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翘起脚,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吻。

如此的日子过了没多久,她给我的吻却日渐缩水,最后终于消踪匿迹。尽管我仍然做着销书行当,收益仍是不菲,顾小红却已经看不上眼了。因为经济大潮澎湃激荡,已经让小城产生了许多富豪,身家过亿者都有了数位。她就似安哥拉长毛兔,成了红眼睛。她可能知道我的本事仅限于此,做大老板的能耐根本不具备,因此,她并没有对我提出过分的要求,只是将热乎乎的吻收回,然后甩给我一张冷脸与不时发出哼声的鼻子。除此之外,她则用我挣来的钱大肆地进行武装,让自己尽可能地香味扑鼻与花枝招展,然后以风韵犹存的艳妇形象走出家门,混迹于公共场所。

她如此一武装,竟然还有市场,不时有小土豪开着私家车来接她送她。通常,她都是香喷喷地出门,带着满嘴的酒臭归来。

有这么一天,小城里发生了一场车祸,一辆宝马坠入山崖,车里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当场死亡,女的身受重伤。死者是已经成为私有纺织企业主的诸葛向东,伤者则是顾小红。

顾小红在医院里住了三个月才出院。出院后的她胖成了发面馍,脸上有一块很大的疤,两条腿中的一条已经不能正常行走,得靠一条拐杖进行辅助。那天,她出院回家,刚将屁股坐入沙发中,我便将一纸离婚协议书丢在了她面前。她显然早有所料,将手中的拐杖一丢,就跪倒在我面前,脸上顿时涕泪横流。她抬起泪眼乞求似地望着我说,永久,求求你,不要和我离婚。求求你原谅我,我对不起你,就给我一次机会吧。她说着,跪行着向前,抱住了我的腿。

10

最终,我没有同顾小红离婚。我的心软了下来。

我虽然没有同顾小红离婚,对她的态度却变了,我开始对她甩脸子,我的鼻子也开始冲她发出冷冷的哼声,有时甚至骂骂咧咧,摔摔砸砸。只是,即使如此,我仍然做不到高兴与快乐。我没想到自己的婚姻会发生如此的状况,会让老婆给戴上绿帽子,这种耻辱真是让人难以容忍。我就想,如果我和杜梨结婚,是绝对不会出现如此情况的,非但不会出现如此情况,都有可能成为一位名作家了。事实是,在一晃眼就过去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里,小城里有许多作者已经写出了名堂。特别是那个曾经向我求偶的女作者张娜,不仅出版了小说集,还光荣地参加了省作协,已被称之为成绩卓然的美女作家了。反观我自己,一个创作辅导干部,应该算是专业作者了,竟然再也没有作品发表。我愧疚又有点不甘心,决定拿起笔来重新投入创作中。却就在这时候,单位里突然出台了一个土政策,凡是年满五十岁,或者接近五十岁的人员,可以申请内退。虽然文件上说的是自愿,其实与一刀切没有多少差别,四十八岁的我便和另外两个同事内退了下来。

内退了下来,就是说我杨永久已经无用了,可以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安度你的晚年去了。因此,我变得心灰意冷,又将重新写作的念头放弃。无所事事,待在家中又不愿看顾小红的嘴脸,我就到大街上闲逛,跑到棋摊上跟人家下几盘棋,在小广场跟人吹会儿牛,捱到吃饭的时候再打道回府。

如此的状况持续了半年,那位叫燕东的文友再次光临。燕东告诉我,他也内退了,也不再销售自己的书籍了,也写不出什么作品来了。他接着对我说,他来找我,是想同我联手干一件事情,一件与文学有关,也与金钱有关的大事情。他说,现在国家对文学期刊管理得宽松了,月刊可以办成半月刊,甚至旬刊了。许多文学刊物都将下半月刊承包出去,由私人去办。他想约上几个人,将省文学期刊的下半月刊承包过来,大干上一场。他随即又向我讲了办刊的方针与理念。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我就拍响了大腿。

我们来到省城,承包下那家省级文学期刊的下半月刊。

我们的刊物开始运作起来。主编燕东分派给我的工作是待在省城编辑文学稿件和收费性质的论文稿件,他则和另外一个家伙到处去跑赞助、搞活动,利用刊物实现创收。

一入驻省城,我就想起了杜梨。现在,我们已经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了,我只要想见她,很容易地就能见到。她的手机号码甚至已经搞来,并录入到我的手机中。然而,我却没有勇气去见她。尽管当年分手的时候,她对我充满了缱绻与不舍,甚至还有一个令人感动的许诺,但是我知道,此时已非彼时。此时,她已是省城有名的文学评论家,她的老公也相当厉害,是获过许多文学大奖的大作家。大名鼎鼎。而我,不仅什么也不是,而且日益走向堕落。自知之明让我放弃了见她的念头。

然而,事情却从来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有这么一天,我竟然同她不期而遇。

我们的下半月刊正式出刊时,燕东搞了个像模像样的首发式,邀请了许多名人大家前来捧场。杜梨也被请了来。我是在将刊物分发给来宾的时候与她邂逅的。差不多二十年没见了,她稍稍丰腴了些,眼角有了细细的鱼尾纹,但是仍然气质高雅、风姿夺人。我呢,有了白发不说,还大面积地谢顶了,活脱脱成了一个小瘪三。我率先将她认了出来,不由脱口叫出了声,杜梨!

她显然觉得我似曾相识,拿眼定定地望着我。

我说,杜梨,你认不出来了?我是杨永久啊?

杨永久?她吃了一大惊,再次拿眼打量我,脸上就露出尴尬之色来。

我却很激动,说,我就是当年那个杨永久啊?

她怔怔地望着我,望着我,眼皮竟然猛地垂下来,一脸冰冷地道,杨永久?你是哪个杨永久?我怎么记不清这个名字了啊?她说着打开我递给她的刊物,翻看起里面的内容,再也不对我抬头。

我站在那里,脸上充满了尴尬与困惑。当然,很快我就大彻大悟了,明白人家之所以如此,是不想认你这个曾经的恋人了。或许,我们当年发生的那些事情,早成了她最为后悔和最不愿提及的短板或噩梦。我这个叫杨永久的家伙,或许早成了她最不愿意见到的人。我的估计一点也没有错,随后发生的事情是,首发式还没结束呢,她就借故走掉了。望着她匆匆离去的背影,我知道,我和她的事情已经完全彻底地画上了句号。

其后,我仍然客居省城,忙在稿件的审阅与编辑中。虽然所做的一切都是打着文学的旗号在赚钱,我还是乐在其中,而且干得很卖力,渐渐地也就将那个叫杜梨的女人忘到了爪哇国。只是,让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同杜梨相遇不到半个月之后,我竟然又同我生命中的另一个女人发生了一次邂逅。

那天燕东拉了一笔不小的赞助,钱打进账户后,他十分高兴,嚷着要到郊外的一个农家乐宴请编辑部的几个成员。那是省城郊外的山区,那儿过去因为高山林立,十分贫困,随着时代的变迁,特别是旅游的开发与经济作物的大面积种植,现在已是富得流油,似乎家家都住上了小洋楼,村民的年收入据说都超过了省城的工薪阶层。我们去的那个农家乐也是幢小洋楼,白墙红瓦与绿树,看上去相当漂亮和气派。小楼的上一层用来自己生活,下一层则用来开餐馆。我们一路赶来,在餐桌落座后,燕东告诉我们说,这个农家乐小餐馆是此地经营最好的一家,年收入近百万,他们的小鸡炖蘑菇,是当地的一绝。

说话之间鸡已经炖好,热腾腾地摆在了桌上,再配之几样绿鲜鲜的小野菜,我们就开始了大快朵颐。鸡果然好吃,一块鸡肉还没有咽下去,我就连连地叫起了好。燕东说,杨永久,你知道这鸡是怎么炖的吗?

我摇头说不知道。

燕东说,这是老板娘亲手自创的,用了二十四味中草药呢。

燕东说到这里的时候,正好老板娘端着一盘油炸蜂蛹走了进来。燕东就将我扯起来,把老板娘介绍给我。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岁月的风霜雨雪早改变了我们的容颜,我和老板娘在四目相对的那一刻,竟然不约而同地认出了对方。先是她吃惊地叫起来,你,你是杨永久吧?我随即也叫了起来,你,你难道是孙兰芳?

老板娘正是我的前恋人孙兰芳。

自从我绝情地将她蹬掉,我们是第一次见面。虽然我们的家在同一个村子里,因为她远嫁他乡,我偶尔回村看望父母时,也是匆匆地去匆匆地回,并且尽力回避着她,所以我们不但沒有见过面,关于她的情况也一概不知。偶尔的,我也会想起她,除了觉得对不起她之外,很快就把她给忘掉了。怎么也没有想到,时隔二十多年后,我们会有如此的相见。显然,她的日子过得挺不错,已经是快五十岁的女人了,看上去也不显老。想起当年对她的绝情,我有点愧疚,更有点尴尬,脸红红的不知说什么好。她却发出一顿爽朗的大笑。寒暄几句,她因事离去,过了一会儿又过来,将我喊出了餐厅。

我跟着她来到楼上,走进了她家的客厅。

我不知道她喊我来干什么,坐入沙发内,心中正在忐忑,就见她打开一只小柜子,从里面取出一沓书籍抱了过来,一一地拿给我过目。我接在手中只一看,就怔在了那里。那是几本文学刊物,全是有我作品的几期,甚至连刚刚出道时发表在市报副刊上的那几篇曾被杜梨诟病的小小说也在其中。我瞪大眼睛叫了起来,这些东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她有些得意地望着我说,有的是买的,有的是我想办法找来的。

我更是吃惊地叫了起来,说,你找这些东西干什么啊?

她突然沉默,勾下了脑袋,接着抬起来,用一种幽怨的目光望了我一眼道,因为,是你写的呗。

我定定地望着她,在愧疚地低下头的同时,眼睛不知怎么湿润了。

那一天,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那个农家乐小餐馆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同孙兰芳告别的,但是回到省城的我,心中却再也不能平静。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让我无情抛弃的女人,不但没有怨我恨我,而且在时间过了二十多年后,还对我怀有一片痴情。而我迎娶的顾小红和那位曾经热烈相爱的叫杜梨的女人呢,却一个背叛了我,一个视我如瘟疫,唯恐避之而不及。

面对命运的安排和我自己的错误选择,我心头涌出一股述说不清的滋味。

虽然没有如果,过去的人生也不可能从头再来,但我还是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同燕东辞掉工作,然后回家,拿起笔来重新开始我曾经为之追求和奋斗的文学创作。不为别的,只是为了那个叫孙兰芳的女人,只为了假如还能相遇时,自己的脸上能够少一些愧色。

尽管燕东再三挽留,我还是毅然地离开了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