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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利益视角下农村商贸流通组织建设研究

2018-03-03李光伟

商业经济研究 2018年3期
关键词:建设

李光伟

内容摘要:我国长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且农村生产力相对落后,导致当前我国农村商贸流通的组织建设仍不成熟完善,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农民利益视角对农村商贸流通组织建设进行研究,首先简述我国农村商贸流通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及组织结构,分析其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其次从农民利益的视角出发,分析农民利益与农村商贸流通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在保障农民利益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我国农村商贸流通组织进行有益尝试的具体措施及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农村商贸流通组织的建设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农民利益 农村商贸流通组织 建设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趋向稳定,农业在经济领域中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农村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我国对农村的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十分重视,尤其是在农村商贸流通组织建设方面。连续五年国家对建设农村商贸流通网络共计投入43亿元人民币,如在农村地区建立起超市、便利店等原本在城市中才有的新型商业业态。自“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以连锁形式存在的商贸流通网点超过8万个,占据了59%的县域、80%的乡镇和65%的行政村,并在农村传统商贸流通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符合农村特色的现代流通网络,这个网络的构建是以主城镇的物流节点为中心,以县、乡镇为中转链接,以村落为零散节点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这一网络结构为农村商贸流通组织建设提供了重要框架。

我国农村商贸流通组织现状

农民专业协会。在改革开放之初,农民专业协会应运而生,当时是较为松散的群众性组织,产权不明确,组织观念薄弱是早期农民专业协会的显著特征。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民专业协会也逐渐随之改变。农民专业协会,从一个非盈利组织逐渐演变成一个类似于“农民工会”的组织,为保障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到目前为止,农民专业协会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地位不明确,在参与经济活动中许多农业协会不具备法人资格,而且资金筹集较困难,很难在经济发展中形成规模。二是协会质量良莠不齐,一些协会没有善于经营管理且具备业务知识的人才。三是地域门槛较高,“各扫门前雪”成为农民专业协会的常态,也成为阻碍他们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落后僵化的思想,加之没有实体经济支撑,使很多农民专业协会都无法正常运转。

专业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协会相比,专业合作社的定位更加准确,产权更加明确。家庭承包经营是专业合作社的基础,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打通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产业链条,并在此过程中实现技术互通、信息共享。从组成来看,现有的合作社,主要是由农民、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这三方来建立的。从应用到实际中来看,农村专业合作社不仅解决了部分农民在农产品销售环节上遇到的困难,同时还使得关键领头企业得到集中而稳定的原料供应,切实的保障农民的利益。总的来说,形成了一条龙生产和销售的供应链环节。但是,农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企业与农民利益没有完全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制度保障农民利益。第二,规模障碍明显,农产品附加值不高,产业链的上下游联系不够紧密,不够深入。

组织多元但形态无序。无论是城镇商贸流通组织,还是农村商贸流通组织,组织多元化已成为主流趋势,但在发展过程中,形态的无序性却无法避免。与此同时,组织规模还停留在初始阶段,市场的供应和需求也都呈现散点状态,许多老少边穷地区由于交通不便,致使农村商业网点建设也比较分散,难以对市场形成大范围的覆盖。这样一个多元而无序的状态,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让很多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既跃跃欲试,又望而却步。建立能够代表农民利益的商贸流通组织是农民和农村发展的共同诉求,在多元化基础上,形成有序的商贸流通组织,反哺于商贸流通体系,在企业利益和农民利益之间寻求平衡,是当前组织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体系供应链不畅。农产品的供应链已经非常成熟,但渠道并不畅通,主要有以下原因:其一是物流链中的各个节点连接并不紧密,其二是供应链中的各个网点发展不均衡。商贸流通体系供应链的不畅,不仅增加了物流成本、时间成本和效率成本,农民利益被大大摊薄,严重影响了农民积极进取的积极性。供应链不畅不仅影响了农民创收的积极性,也影响了企业进驻、政府改革的积极性,小型作坊成常态,不愿意改变,也懒于改变,更谈不上专业化,专业化程度达不到,小的集市、简陋的摊点随处可见。到目前为止,相较于商贸流通体系中流通与加工企业,散点农户获益非常少,而且容易受天气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收入非常不稳定。

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缺乏专业人才。农村是对人才吸引力最薄弱的地区,受过良好教育、具有创新能力的商贸流通人才在农村凤毛麟角,很多农村居民限于知识和信息的闭塞匮乏,对于如何提升自己、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和帮助缺乏认识和主动性。与此同时,商贸流通业中龙头企业所占的比重很低,农村商贸供应链得不到有效整合,现有的企业与真正意义上现代商贸物流企业具有巨大差距,企業自身的发展局限明显,与农户的利益链也并未真正搭建起来,农民和企业无法形成利益共同体,在企业获得高额利润的同时,农民的利益却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农民利益与农村商贸流通组织的关系

(一)农村商贸流通组织的良性发展有助于农民利益最大化

农产品流通、资本流通和日常消费品流通是农村商品流转的三种重要形式,在这三个流通链条当中,流通组织的良性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三方面的组织只要得到良性的发展,例如通过对农民加强教育,组织农民从单一走向集体,加大农民的信息量这些途径都可以促进农民增收,如图1所示。如何快速地获取信息是对新型农民的新要求,随着商贸流通体系的建立,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都会随之出现,在此过程中,农民如果能够快速的掌握信息,那么就能够在商品流、资金流中抢占先机,这对保障农民利益,提升农民收益是重要的思想转变。在农村商贸流通过程中,农民的经验、知识与技术是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收益,将农产品更好的推向市场,帮助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主导因素,同时也有助于农民在商品流通的过程中,提高对农产品辨别真伪好坏的能力,以及在利益受到损害以后的维权能力。组织农民建立各种类型的民间合作组织,可以有效地把农民集中在一起,形成一定的农产品市场规模。农民组织化程度越高,越能够准确把握市场规律,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endprint

(二)农民利益得到保障有助于推动农村商贸流通组织进一步完善

我国农村的商贸流通体系之所以一直较为落后,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民利益在农产品流通的过程中时常流失,无法得到全方位的保障,这也是整个商贸流通体系的建设较为滞后所造成的原因。整个农村的商贸流通并未形成一个真正的系统,而是零散地存在于一些农村地区,造成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不完善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建设的成本较高,短期的利润空间较小,这种成本和受益的倒挂使得企业,甚至政府的投资主动性都大大降低。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建设投入整体上是逐年增长的(见表1)。但是,从占全国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总投入来看,比重还较低,不足6%。农村商贸流化的流通渠道被压缩,从而减少了一部分基础渠道建设的投入,农民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从长期来看,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成本分布呈现先高后低趋势,即初创期投入较高,但后期运营维护成本较低,并且流通体系适应性更强,能够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更加明显,对于保障农民利益也具有更加明显的意义。

我国在保障农民利益基础上建设农村商贸流通组织的建议

本文构建了以农民利益为基础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见图2)。一方面,农民到终端消费者的途径更多,主要包括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地批发商和贩销大户,组织化、专业化更强,具有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农产品也能够通过一些O2O网络平台直接供应给终端消费者,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在该大框架的基础上,还需通过健全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加强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引进新型业态,繁荣农村商贸等措施来提升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运营效率,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来为该体系保驾护航。

(一)健全农村市场流通网络

整合现有组织,在现有组织的基础上创建产权明晰、布局合理的市场流通网络,打通三条渠道—农产品流通、农业资本流通和日常消费品流通,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生产、运输、销售服务。农村市场流通网络的建立和完善,有赖于决策者的视野,更有赖于参与者的格局,致力于打造一个公平、开放、透明的大市场,一个农户与企业之间、农村与农村之间、国内与国际之间、农产品和消费品之间互动互通的网络体系,是保障农民利益的有力举措和现实理想。一是剖析农产品的自然规律和农民的生活习惯,打造一个为农民提供消费品、以及大大提高农产作业便利性的大型供应网络平台,鼓励有责任、有担当的大企业进驻,为组织出谋划策,开发经营网络,从生产到销售、从配送到营销、从指导到管理,将先进理念全面渗透到农村商贸物流体系当中,建立品牌观念,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业产品档次。二是打开农业产品市场,不再局限于地域的限制,借助互联网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资本与技术,扩大国内市场销售份额、打开跨境贸易市场,借助外贸企业的渠道优势,开创农业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另一番天地。

(二)做强农村市场主体

做强农村市场主体,深耕供应链各个环节,强化合作共赢的理念,让农民有自发建立组织的意识,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建立符合自身利益的合作组织。一方面,集中发展企业的主营业务,提高主营业务的盈利贡献率,并深挖主营业务的关联业务,拓展上下游链条,打造能够提供“一条龙”服务的专业市场体系。另一方面,激发企业创新能力和营销能力,在企业中建立起一套激励与约束管理机制,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产品技术,拓展新的市场和新的客户。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尽管农村暂时还不具备引进优质人才的实力,但是通过打造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把大企业引进来,把人才带进来,并能通过人才引进建立本地人才培养机制,夯实人才储备。

(三)引进新型业态以繁荣农村商贸

在农村加快建设超级市场、专营店、便利商店等新型商业流通业态,按照市场需要,通过科研、生产、加工与流通一系列环节的紧密相连,建立起超市、农业生产基地一体化的经营新体制,延伸农业产业链,使得组织机构的优势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让农民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体现和保障。围绕农民利益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农业资源,尝试打造分层营销网络,在上一级网点构建的基础上散点铺开,实现乡乡有超市,村村有连锁,规避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出现大起大落和收入不稳定问题,结束传统市场带来的懒散和低效率,让农民切实体会到现代服务业带来的便利和舒适,充分调动农民的主观能动性。

(四)建设一批出口加工基地

让农业产品“走出去”是农村商贸流通组织的重要作用之一,通过建设出口加工基地有助于农业产品提高附加值,增加市场空间。这其中同样需要龙头企业的带动,形成“羊群效应”,让农民体会到新型加工基地带来的福利。与此同时,大型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更强,在风险承担、利润分配方面有更多的主动性,通过降低成本来增加利润,通过规避风险来保障利润,从而更有效的保障农民利益。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深加工,带动农副产品提效增值,使农民生产的农产品不但卖得出,还能卖得好。农民生产的农产品要打开销路,一是建立农民合作伙伴关系,给农民提供当前市场信息与技术支持。二是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同时吸纳农民就业,让农民在参与生产的过程中,了解到农产品品质的好坏、供求信息的更新和价格行情的波动。三是拓展国外市场空间,及时掌握国际农产品市场走向,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经济合作。

(五)建立农产品品牌意识

纵观当前的消费习惯,品牌意识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而农副产品的品牌意识在当前品牌盛行的时代下依然薄弱,打造农副产品的知名品牌,形成品牌知名度,逐步建立品牌效應,因地制宜的突出品牌亮点,打造国际国内市场都具有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一是组织开展宣传促销活动,加强品牌的宣传,例如举办农业博览会。二是强化“绿色”意识,把握大众对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的倾向心理,推广健康食品的理念,掌握生产加工上述产品的核心技术,从生产到销售,实现“绿色”通道。三是注重产品保护,品牌作为无形资产,需要早注册早保护,严防侵权行为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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